㈠ 房產公證需要帶什麼手續
在買賣二手房過程中,不同的情況都可能涉及"公證",雖不是必要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協議,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的。
所謂"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在以下售房、抵押、線上P2P借款涉及房產反擔保、線下借款涉及房產擔保、第三方為線上或線下借款提供房產抵押擔保的各類公證,涉及房產的公證事項均按下述標准執行
一.產權人至今未婚:
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單身證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財產類證明材料: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件)、
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二.產權人已婚(均系初婚):夫妻雙方到場
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結婚證(原件)
財產類證明材料: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件)、
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三.產權人已婚(一方或雙方再婚):夫妻雙方到場
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結婚證(原件)、
再婚方之前婚姻的證明(離婚證或判決書、調解書)
財產類證明材料: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件)、
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再婚且房產是在上一次婚姻期間取得,則需提供離婚證明及相關離婚協議、
判決書或調解書,應表明房產歸屬
四.產權人離異未再婚且房產在離婚前取得的(判斷標准為:產權證、原始購房合同、發票、契稅票任一時間點在離婚之前)
1)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原件)、
離異未再婚證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2)產類證明材料: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件)、
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3)民政局離婚的需出示加蓋備案章的離婚協議且應表明房產歸屬,法院離婚的判決書或調解書中應表明房產歸屬
4)若上述文件中未標明房屋歸屬,亦可由前配偶到場發表聲明確認。
五.產權人離異未再婚且房產在離婚後取得的(判斷標准為:產權證、原始購房合同、發票、契稅票所有時間點均在離婚之後)
1)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原件)、
離異未再婚證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2)財產類證明材料: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件)、
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六.產權人喪偶未再婚的且房產在喪偶後取得的(判斷標准為產權證、原始購房合同、發票、契稅票所有時間點均在喪偶之後)
1)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結婚證(原件)、死亡證明(原件)、
喪偶未再婚證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2)財產類證明材料:1.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
件)、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七.產權人喪偶未再婚的且房產在喪偶前取得的(判斷標准為產權證、原始購房合同、發票、契稅票任一時間點在喪偶之前)
此種情況需先行辦理繼承權公證。
㈡ 按揭貸款的房產怎麼辦理公證啊
我寫了份協議,但是相關部門說,這份協議沒有法律效力。因為貸款合同是男友的名字,貸款人已經和銀行達成協議,要和銀行協商,其實我覺得就是叫男友給我寫個借條,其中婚前我出的資,為我個人財產,到時候真有問題,男友要如數償還我相應的金額,房產根本不能共有,是這樣嗎??
不是這樣的,你可以辦理一個公證手續。你男友將他名下的房產的百分三十(舉例說明,具體你們自己協商)的產權棄權,贈與你。
如果只是借條,以後,房價漲了,你還是只拿當時你交的錢啊,不會因房價上漲而上漲啊。
這屬於婚前財產公證, 需要帶上產權證,借款合同.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應提交: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已婚者須提交結婚證書;
3、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人員可代書;
4、有關財產的產權證明。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
2、現有夫妻財產的名稱、數量、規格、種類、價值、狀況等;
3、現有夫妻財產的歸屬及今後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的歸屬;
4、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
5、其它約定,如共同債務如何清償,財產孳息歸屬。
關於某男與某女婚前財產明析協議(草本)
甲方:--(當事人身分的基本情況)
乙方:--(當事人身分的基本情況)
為免甲乙二人婚後財產發生糾葛,故於婚前簽定此財產明析協定。
甲方婚前財產為:------------
乙方婚前財產為:------------
甲乙雙方共同財產為:-----------
(同時約定,甲乙雙方婚後各自收入、受遺贈物等均歸個人所有,婚後購置財產及其財產權由出資人確定。)
婚前(婚後)其他未確定權屬的財產由雙方另行協議確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見證人:簽章
日期:----
此協議一式n份
㈢ 按揭的房子如何做公證
按揭的房子想做公證可以到公證處做一個全權委託的公征,也可直接更名但前提是必須將銀行欠款付清,業主按揭開始180個工作日可以拿到房產證復印件,原件在銀行。如果有房產證復印件,公證步驟如下:
1、公證委託:房產所有權人申請辦理房產委託公證,其房產委託行為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2、贖樓:付清賣方該物業的抵押貸款本息並注銷抵押登記,將一手證贖出。
3、做第三方資金監管,同時提交材料申請按揭。
4、出新證銀行放款。
5、驗樓收房:業主要出售的房屋收購。
㈣ 房屋抵押貸款在公證處都需要哪些手續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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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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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按揭中的房子用公證處公證給對方,請問要些什麼手續流程
按揭中的房子辦理公證不代表過戶,辦理公證流程如下:
1、委託人與受託人(或公證人與被公證人)到公證處;
2、辦理需要辦理的項目公證,如贈與公證、買賣公證、委託公證等;
3、委託公證出來後簽字按指引;
4、公證辦理結束。
(5)公正貸款的房子需要什麼資料擴展閱讀:
財產分割:
1、男女婚後以一方或雙方的名義購買並辦理了按揭貸款的房地產,產權登記在個人或雙方名下,婚後由雙方償還按揭貸款的情況。
只要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約定,那麼該房產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未償還給銀行的按揭款為共同債務。因為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屬夫妻共有財產,當事人有約定的除外。
2、如果男女雙方婚後以雙方名義購買的房地產,以一方名義辦理了按揭,由一方償還貸款,也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要是夫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屋,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無論是登記於雙方名下還是一方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對於上述情形房產分割的處理,雙方婚後取得房屋產權的,這種情況下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房屋價值分割時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
㈥ 房屋公證需要什麼資料
1、當事人各方的身份證明,包括:如果是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護照等。如果是法人,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如果涉及權證明、國家有關機關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
2、如果涉及交房房地產所有權證明。如果涉及房地產擔保的,提交房地產所有權及使用權證明。公證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3、准備好以上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有關的申請表格。接著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後,公證人員會核對有關信息,這時當事人需要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6)公正貸款的房子需要什麼資料擴展閱讀
房產公證流程:
1、公證申請。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並提交房屋買賣合同、個人身份證件、產權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准備好上述材料後,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2、公證受理。公證處對當事人的公證申請,經審查符合公證條件的,予以受理。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關鍵提示: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也會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
3、公證審查。公證員在受理公證的同時,必須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發現不完備或有疑義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公證處也有權對交易雙方進行調查。
4、出具公證書。公證處經審查認為符合公證條件的,應當出具公證書。公證書按司法部門規定或批準的格式製作,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產公證
㈦ 去公證處辦理委託丈夫貸款買房需要准備的證件
如果要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出售房屋事宜,需要夫妻二人意見一致,並准備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材料,另外還要事先要徵得受委託人的同意,提供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將材料准備齊全之後,其本人要來到公證處提出辦理委託公證的申請,由公證員為其辦理委託公證即可。」
准備委託家人代為買房的,要准備什麼材料?公證員告訴記者,委託辦理購房的,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單身的提供單身證明)、受託人身份證,同時提供擬購買房屋的基本材料即可,如房屋所有權證的復印件、商品房買賣合同、認購書等等。如需要貸款,還要弄清楚要在哪個銀行貸款,這些都是要寫在委託書裡面的
希望能幫到你!
㈧ 房產公證需要帶什麼手續和證件費用需多少
第一步:當事人准備材料。
應攜帶以下資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關鍵提示: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第二步:
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准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關鍵提示: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第三步:
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
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後,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關鍵提示:至此,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公證費用:
1、證明股票、房屋轉讓、買賣、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的,按股票面額或房價的千分之三收費,但最低收費不得低於10元;
2、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人收金額總數收費:
(1)不滿1萬元的,按1%收費,但最低收費10元;
(2)1萬元以上的,按2%收費。
(8)公正貸款的房子需要什麼資料擴展閱讀:
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房產公證雖然不是房產交易的必須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是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主要內容
房產公證內容十分廣泛,主要包括:房產買賣合同公證、房產租賃合同、房產抵押合同公證、商品房預售合同公證、房產繼承公證、房產贈與公證、房產侵害協議公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確認房屋產權公證、涉及房屋的保全證據、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產事務公證等。
房產屬於不動產,根據《公證暫行條例》和《公證程序規則(試行)》規定,房產公證一般應當由房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管轄;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產公證由司法部批準的辦理涉外公證業務的公證處管轄;涉港澳台房產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區司法廳(局)指定的公證處管轄。
《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是司法部門與建設部於1991年8月31日聯合下發的辦理房產公證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規定:
1、繼承、贈與房產,當事人應當先辦理繼承、贈與公證,然後持公證書和有關契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產所有權轉移行為,必須辦理公證,然後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登記等行政手續;
4、各地房地產管理機關與司法公證機關可以根據本地情況,制定本地其他房產事項必須公證的規定;
5、有關辦理公證和房產登記的程序事宜。
除《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外,國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如國務院《關於外國人私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規定》規定,辦理涉及房屋所權登記或轉移、變更登記手續的證件必須辦理公證。
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協議必須辦公證。代管房屋、有產權糾紛的房屋、在規定的期限內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達不成新的抵押協議的房屋的拆遷,應當由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城建部《城鎮房屋所有權登記暫行辦法》規定,委託他人代辦房屋所有權登記的,委託書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各專業銀行規定,涉及房屋抵押的抵押貸款合同或抵押擔保文件要經公證機關公證。
許多地方法規中也規定,私有房屋的繼承、贈與、析產、買賣、轉讓、抵押、租賃、商品房和住房制度改革中的職工住房的預售、買賣、抵押、轉讓、繼承、贈與、互換等,應當辦理公證。
作用
將公證納入房產管理活動體系,使公證成為房產交易的必經程序,對房產市場的培育和房產交易活動的健康發展及交易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具有促進和保障的作用。
(一)公證可確保房產交易行為的真實性
民事行為的真實性包括兩層意思:一是該行為確系行為人所為;二是行為人所為確系本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在房產交易中,交易人親自實施交易行為基本上沒有問題,即使出現問題也容易被發現和糾正;問題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為基於其對交易物的錯誤認識所為。
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因重大誤解簽訂的合同和因受欺詐而陷於錯誤認識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為非真實意思表示,屬可撤銷民事行為。
據此,房產交易中購房人基於房產商不真實的宣傳而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和受讓人因對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簽訂房屋轉讓合同,均不為真實意思表示。
而此類情況在目前房產交易中大量存在,只是由於大多當事人對法律不熟悉,誤以為自己已在合同上簽名蓋章,就無法改變既成的事實了,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交易行為的情況還不多。隨著社會法律知識的進一步普及和律師業務的進一步拓展,這方面的訴訟必將大量增加。
而房產交易如經公證,通過公證機構嚴格、詳細的詢問、告知、審查程序和證據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誠實、詳盡地交流相關情況,全面、具體地表達自己的意見,確保意思表示的真實性,能有效地避免此類問題的發生。
(二)公證可確保房產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房產交易涉及的法律較多,其行為不僅為專門的房地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所規范,同時也為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繼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調整。確保房產交易行為合法,難度最大的是保證交易行為不與任何法律規定相抵觸。
而絕大多數交易人不可能具有這樣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證作為房產交易的必經程序,讓具有全面掌握並正確理解相關法律規定能力的專業法律人對交易行為進行審查,可確保交易行為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