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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貸款資料收集遵循原則

發布時間:2021-05-24 11:39:51

① 現行銀行貸款原則是什麼

「三性原則」是指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這是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根本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4條規定:「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1、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

2、流動性是指能夠按預定期限回收貸款,或在無損失狀態下迅速變現的能力,滿足客戶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


(1)銀行貸款資料收集遵循原則擴展閱讀:

銀行信貸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照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求平衡、自我發展的原則,實行資產負債比例和風險管理。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是以金融機構的資本及負債制約其資產總量及結構。

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指標,主要包括資本充足率、有貸款比例、中長期貸款比例、資產流動性比率、備付金比例、單個貸款比例、拆借資金比例、股東貸款比例和貸款質量比例等。

② 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應遵循哪些原則

《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2009年第2號
《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已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72次主席會議通過,現予公布。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後施行。
主席 劉明康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固定資產貸款業務經營行為,加強固定資產貸款審慎經營管理,促進固定資產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經營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固定資產貸款,是指貸款人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於借款人固定資產投資的本外幣貸款。
第四條 貸款人開展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
第五條 貸款人應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實行貸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戶和項目信息,建立固定資產貸款風險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崗位制衡機制,將貸款管理各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並建立各崗位的考核和問責機制。
第六條 貸款人應將固定資產貸款納入對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集團客戶的統一授信額度管理,並按區域、行業、貸款品種等維度建立固定資產貸款的風險限額管理制度。
第七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約定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並按照約定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防止貸款被挪用。
第八條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本辦法對貸款人固定資產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 受理與調查
第九條 貸款人受理的固定資產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
(二)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記錄;
(三)借款人為新設項目法人的,其控股股東應有良好的信用狀況,無重大不良記錄;
(四)國家對擬投資項目有投資主體資格和經營資質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五)借款用途及還款來源明確、合法;
(六)項目符合國家的產業、土地、環保等相關政策,並按規定履行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七)符合國家有關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規定;
(八)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 貸款人應對借款人提供申請材料的方式和具體內容提出要求,並要求借款人恪守誠實守信原則,承諾所提供材料真實、完整、有效。
第十一條 貸款人應落實具體的責任部門和崗位,履行盡職調查並形成書面報告。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借款人及項目發起人等相關關系人的情況;
(二)貸款項目的情況;
(三)貸款擔保情況;
(四)需要調查的其他內容。
盡職調查人員應當確保盡職調查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 風險評價與審批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落實具體的責任部門和崗位,對固定資產貸款進行全面的風險評價,並形成風險評價報告。
第十三條 貸款人應建立完善的固定資產貸款風險評價制度,設置定量或定性的指標和標准,從借款人、項目發起人、項目合規性、項目技術和財務可行性、項目產品市場、項目融資方案、還款來源可靠性、擔保、保險等角度進行貸款風險評價。
第十四條 貸款人應按照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原則,規范固定資產貸款審批流程,明確貸款審批許可權,確保審批人員按照授權獨立審批貸款。
第四章 合同簽訂
第十五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及其他相關當事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相關合同。合同中應詳細規定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避免對重要事項未約定、約定不明或約定無效。
第十六條 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與借款人約定具體的貸款金額、期限、利率、用途、支付、還貸保障及風險處置等要素和有關細節。
第十七條 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與借款人約定提款條件以及貸款資金支付接受貸款人管理和控制等與貸款使用相關的條款,提款條件應包括與貸款同比例的資本金已足額到位、項目實際進度與已投資額相匹配等要求。
第十八條 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與借款人約定對借款人相關賬戶實施監控,必要時可約定專門的貸款發放賬戶和還款准備金賬戶。
第十九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在合同中對與貸款相關的重要內容作出承諾,承諾內容應包括:貸款項目及其借款事項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向貸款人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材料;配合貸款人對貸款的相關檢查;發生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項及時通知貸款人;進行合並、分立、股權轉讓、對外投資、實質性增加債務融資等重大事項前徵得貸款人同意等。
第二十條 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與借款人約定,借款人出現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未按約定方式支用貸款資金、未遵守承諾事項、申貸文件信息失真、突破約定的財務指標約束等情形時借款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和貸款人可採取的措施。
第五章 發放與支付
第二十一條 貸款人應設立獨立的責任部門或崗位,負責貸款發放和支付審核。
第二十二條 貸款人在發放貸款前應確認借款人滿足合同約定的提款條件,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實施管理與控制,監督貸款資金按約定用途使用。
第二十三條 合同約定專門貸款發放賬戶的,貸款發放和支付應通過該賬戶辦理。
第二十四條 貸款人應通過貸款人受託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
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手。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發放至借款人賬戶後,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手。
第二十五條 單筆金額超過項目總投資5%或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貸款資金支付,應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
第二十六條 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的,貸款人應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貸款人審核同意後,將貸款資金通過借款人賬戶支付給借款人交易對手,並應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
第二十七條 採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定期匯總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並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產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貸款人應確認與擬發放貸款同比例的項目資本金足額到位,並與貸款配套使用。
第二十九條 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的,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協商補充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根據合同約定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一)信用狀況下降;
(二)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貸款資金;
(三)項目進度落後於資金使用進度;
(四)違反合同約定,以化整為零方式規避貸款人受託支付。
第六章 貸後管理
第三十條 貸款人應定期對借款人和項目發起人的履約情況及信用狀況、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情況、宏觀經濟變化和市場波動情況、貸款擔保的變動情況等內容進行檢查與分析,建立貸款質量監控制度和貸款風險預警體系。
出現可能影響貸款安全的不利情形時,貸款人應對貸款風險進行重新評價並採取針對性措施。
第三十一條 項目實際投資超過原定投資金額,貸款人經重新風險評價和審批決定追加貸款的,應要求項目發起人配套追加不低於項目資本金比例的投資和相應擔保。
第三十二條 貸款人應對抵(質)押物的價值和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建立貸後動態監測和重估制度。
第三十三條 貸款人應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收入現金流以及借款人的整體現金流進行動態監測,對異常情況及時查明原因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三十四條 合同約定專門還款准備金賬戶的,貸款人應按約定根據需要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或借款人的收入現金流進入該賬戶的比例和賬戶內的資金平均存量提出要求。
第三十五條 借款人出現違反合同約定情形的,貸款人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必要時應依法追究借款人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固定資產貸款形成不良貸款的,貸款人應對其進行專門管理,並及時制定清收或盤活措施。
對借款人確因暫時經營困難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可與借款人協商進行貸款重組。
第三十七條 對確實無法收回的固定資產不良貸款,貸款人按照相關規定對貸款進行核銷後,應繼續向債務人追索或進行市場化處置。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貸款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經營固定資產貸款業務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採取監管措施:
(一)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流程有缺陷的;
(二)未按本辦法要求將貸款管理各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的;
(三)貸款調查、風險評價未盡職的;
(四)未按本辦法規定對借款人和項目的經營情況進行持續有效監控的;
(五)對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的。
第三十九條 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除按本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採取監管措施外,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規定對其進行處罰:
(一)受理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貸款申請並發放貸款的;
(二)與借款人串通,違法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的;
(三)超越、變相超越許可權或不按規定流程審批貸款的;
(四)未按本辦法規定簽訂貸款協議的;
(五)與貸款同比例的項目資本金到位前發放貸款的;
(六)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貸款資金支付管理與控制的;
(七)有其他嚴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的。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條 全額保證金類質押項下的固定資產貸款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十一條 貸款人應依照本辦法制定固定資產貸款管理細則及操作規程。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③ 商業銀行從事貸款業務應遵循哪些原則求答案

為規範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建立健全貸款管理秩序,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貸款通則》規定,金融機構經營貸款業務,應當遵守下列原則: 合法原則。金融機構經營貸款業務,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發的行政規章。任何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規章的,都必須禁止。而且,《商業銀行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商業銀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 自主經營原則。金融機構有權根據自身信貸資金的營運狀況、貸款項目的盈利前景、借款人的資信情況和償還能力等,依法自主決定貸與不貸、貸多貸少。《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商業銀行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強令要求其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原則。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應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努力追求自身經濟效益的最大化,並充分考慮社會效益,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應嚴格審查,加強管理,積極運用法律手段,確保貸款債權的安全,預防和控制貸款風險,避免發生貸款損失。金融機構經營貸款業務,應按照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有關規定,控制中長期貸款的比重,加強資產的流動性管理。 平等、自願、公平、誠信原則。此項原則是金融機構在貸款業務中,處理與借款合肥市其他有關當事人(如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關系的基本准則。當事人因借貸、擔保而發生的法律關系,本質上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 公平競爭原則。此項原則是金融機構在開展貸款業務中,處理與同業之間關系的基本准則。應當公平競爭,相互協作,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在貸款業務上的不正當競爭,主要表現為違反規定擅自提高或降低貸款利率,或者變相提高或降低貸款利率。 有擔保原則。《商業銀行業》和《貸款通則》的規定,金融機構發放貸款,除委託貸款外,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

④ 商業銀行貸款分類應遵循哪些原則

對貸款以外的各類資產, 包括表外項目中的直接信用替代項目,也應根據資產的凈值、債務人的償還能力、債務人的信用評級情況和擔保情況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類,其中後三類合稱為不良資產。

在貸款分類過程中,商業銀行必須至少做到以下六個方面:

(一)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完善信貸規章、制度和辦法;

(二)建立有效的信貸組織管理體制;

(三)實行審貸分離;

(四)完善信貸檔案管理制度,保證貸款檔案的連續和完整;

(五)改進管理信息系統,保證管理層能夠及時獲得有關貸款狀況的重要信息;

(六)督促借款人提供真實准確的財務信息。

分類時,要以資產價值的安全程度為核心,具體可參照貸款風險分類的標准和要求。

⑤ 銀行信貸管理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銀行信貸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照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求平衡、自我發展的原則,實行資產負債比例和風險管理。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是以金融機構的資本及負債制約其資產總量及結構。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指標,主要包括資本充足率、有貸款比例、中長期貸款比例、資產流動性比率、備付金比例、單個貸款比例、拆借資金比例、股東貸款比例和貸款質量比例等。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要接受人民銀行對其資產負債比例及其資產質量的檢查和考核,以提高信貸資金效益,減少資產風險。信貸管理體制是指銀行組織和管理信貸資金的基本模式,其核心內容包括信貸資金管理許可權的劃分和資金管理方式的選擇。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從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社會發展規劃要求的建設和生產經營活動。
2、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
3、恪守信用,能按期歸還貸款。
4、無不良貸款的行為記錄,具有一定的資信等級。
5、持有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或農戶貸款證。
6、有貸款人認可的切實可行的擔保措施。
7、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
8、自願接受貸款人的檢查監督,及時上報各種貸款人所需資料。
所有貸款均應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應當約定借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借款期限、還款、結息方式、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保證擔保貸款應當由保證人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保證人應當具備保證資格和保證能力,並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抵、質押擔保貸款應當由抵押人、出質人與貸款人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需要辦理登記的,應依法辦理登記;需要辦理止付的,應依規進行止付登記。抵押、質押物應當符合《擔保法》中抵押物、質押物條件,抵押、質押物價值必須足夠清償貸款本息。出質人、抵押財產共有人均須到場簽約。嚴格執行先辦理借款合同,後登記的操作程序。
土地使用權抵押須經市土地管理部門評估並進行抵押登記,土地按實際出讓價(指交國土局部分)的90%以內確認,劃拔土地按現行市場出讓價格的40%以內確認。土地使用權和地上附著物應同時抵押並登記。房產抵押須經市房產管理部門評估,並進行抵押登記,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必須同時抵押,房產按實際造價折舊後凈值的50%以內確認。設備原則上僅限通用設備按購進價折舊後凈值的40%以內確認,其他設備一律不得抵押。存單、銀票質押按票面面值的90%以內確認,封倉、倉單質押價值不得少於貸款余額的2倍以上確認。對於抵押不足部分應追加落實有經濟實力單位擔保或聯保。所有借款不論是保證、抵押都必須追加企業股東在最高額范圍內聯保。
隨著農村信用社貸款的持續增加,新增貸款劣變率高,不良貸款絕對額大,不良佔比高,貸款風險未得到有效控制。農村信用社在產業信息、員工素質、科技水平方面還存在較大差距,有效管控風險的能力較差。為進一步加強信貸風險管理,增強對貸款風險的管控和化解能力,在學習先進商業銀行(如國有商業銀行、民生銀行、匯豐銀行等)經驗的基礎上,結合農村信用社實際,按照建立「監督管理、權力制衡、合規發放、正向激勵、責任追究」的機制原則,提出新的信貸管理體制構架設。

⑥ 貸款原則應該遵循什麼原則

英航的角度,貸款的原則是最小風險率換來最大收益率,反之亦然。

⑦ 商業銀行存貸款應遵循哪些原則

存款原則: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
貸款遵循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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