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單位工作9年,公司未交公積金,自己申請交的話可以補交嗎
不可以,住房公積金是一種福利性質的積金,必須與社保掛鉤,個人自己繳納也沒有意義。
Ⅱ 工作幾年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可以辦理,需要公積金連續繳滿6個月。
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2)在公司工作10年未買公積金貸款多少時間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是:
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
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注意事項:
1、需提供的資料包括二代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銀行賬戶、買賣合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同、收入證明等。如果所交易的房產為番禺區的房產,還需額外提供銀行流水;外地戶籍需提供一年以上的納稅證明或者社保證明;有補繳情況的,要提供單位補繳證明,需經公積金中心審核同意。
2、可以委託他人代辦,但需要在公證處辦理公證委託手續(費用自己承擔),公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貸款申請、擔保申請、簽署貸款合同、簽署擔保合同等內容。
3、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償還全部貸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金。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息,貸款銀行將按照貸款實際佔用的天數重新核定借款人剩餘部分的貸款本息。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息,貸款銀行按剩餘的貸款本金重新計算借款人的月還款金額或貸款期限。
Ⅲ 我在公司幹了八年了,一直未繳納公積金,最少要給我補交幾年的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上班之日起就應該給你繳納公積金,這種情況,你可以申訴到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這個有廣東的案例,住房公積金中心和法院會支持你的公積金的
王瑛姑系廣東正大光明公司員工,在職期間,公司未繳納住房公積金。
王瑛姑於2014年10月23日寫了一份《投訴信》給韶關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具體內容為:
投訴信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本人姓名王瑛姑,身份證號碼xxx,於1997年2月入職在正大光明廣東有限公司,於2012年11月離職(住房公積金賬號為:****8888),在本人在職期間,該單位未為本人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本人確認上述勞動期間的真實性,不存在勞動關系、工資收入等方面的相關仲裁或訴訟。現本人請求韶關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本人追討1997年2月至2012年11月單位欠繳部分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於2014年11月17日發出《核查通知書》,具體內容為:
核查通知書
正大光明(廣東)工業有限公司:
現有職工王瑛姑反映你單位逾期不為其繳存住房公積金一事,請你單位核實以下情況:
一、該職工與你單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勞動關系起始時間。
二、你單位是否為該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起始時間。
三、職工相關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若你單位對職工所反映的事實有異議,請於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意見並附上有關加蓋單位公章的證明資料。逾期不提出意見的,我中心將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正大光明(廣東)工業有限公司於2014年11月24日發出《關於王瑛姑相關情況的回復》,具體內容為:
關於王瑛姑相關情況的回復
貴單位關於王瑛姑反映我公司逾期不為其繳存住房公積金而發出的《核查通知書》已收悉,現就我司已離職員工王瑛姑相關情況作如下說明:
1.王瑛姑,女性,生於xx年xx月xx日,於1997年2月14日入職我司,在職期間工作崗位為生產一線工人,時至2010年l2月28日已達到女工人年滿50周歲之法定退休年齡條件,勞動合同法定終止,即:王瑛姑於1997年2月14日至2010年12月28日期間與我公司存在勞動關系。
2.鑒於我司屬玩具生產製造企業的行業特點,王瑛姑在職期間基本月薪均為韶關市同期企業月最低工資標准,整體收入不高,且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均未有約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任何相關事宜,王瑛姑本人在職期間也未就繳存住房公積金提出任何異議,故我司未安排王瑛姑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
3.鑒於目前王瑛姑己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依法不再是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合適主體,而且也遠遠超出法律規定的二年訴訟時效,故公司應不需承擔其補繳住房公積金的相關責任。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於2015年7月30日發出《責令限期辦理補繳決定書》,具體內容為:
責令限期辦理補繳決定書
正大光明(廣東)工業有限公司:
經查,你單位未按規定為王瑛姑繳存1999年4月至2010年12月期間的住房公積金。現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責令你單位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為你單位王瑛姑補繳1999年4月至2010年12月期間的單位應繳存部分住房公積金合計6750元。
如你單位不服本決定,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韶關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或不提起行政訴訟,又拒不履行本決定的,本中心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公司於2015年9月7日發出《函》,具體內容為:
函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貴單位給予的限繳通知書,就要求補繳王瑛姑的住房公積金一事,我公司決定走法律程序解決。特此函告!
公司對決定不服,向韶關市政府申請復議,韶關市政府於2016年4月1日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做出的《責令限期辦理補繳決定書》。
公司不服,向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中級法院:沒繳納住房公積金,當然得補繳,公司起訴無理,不予支持
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50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四十六條:「本條例施行前尚未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6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規定,公司請求撤銷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作出的《責令限期辦理補繳決定書》理由不充分。所查明的事實清楚,處理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法規正確,予以維持。
公司請求撤銷韶關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書》理由不充分。復議決定所認定的事實清楚,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法規正確,予以維持。
綜上所述,法院判決:駁回公司的訴訟請求。
公司上訴:入城務工的農民不屬必須繳納的對象,且已超過2年時效,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是行政機關,無權作出決定
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廣東高院提出上訴稱: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補充文件建金管(2005)5號文對條例作了補充,該文件許可對進城務工人員可繳納住房公積金,王瑛姑不屬於必須繳納的對象。因此,對於王瑛姑這樣的入城務工的農民,不屬於必須繳納的對象。
二、住房公積金的屬性確定了該筆資金最終歸屬是個人所得,是王瑛姑的個人財產,依照法律規定屬於民事債務,應當受到民法的時效限制,應適用兩年時效。王瑛姑對單位和其個人沒有繳納住房公積金這個事實是明知的,她未及時主張權利,遠遠超過兩年,應承擔逾期主張的不利後果。而且她已終止合同,不屬於在職職工,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再有關系。
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事業單位,不是政府機關,作出的《責令限期辦理補繳決定書》是超越許可權,沒有法律依據。
高級法院:繳納住房公積金屬強制義務,無戶籍限制,也無時效限制
本院認為:本案為勞動與社會保障監督及行政復議糾紛。二審爭議焦點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作出的《責令限期辦理補繳決定書》及韶關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書》是否合法。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三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四十六條:「本條例施行前尚未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6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依據上述規定,為單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本案中,公司未依法為其職工王瑛姑繳存1999年4月至2010年12月期間的住房公積金,韶關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作出《責令限期辦理補繳決定書》,符合上述規定,韶關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上述《責令限期辦理補繳決定書》,並無不妥,原審判決駁回公司的訴訟請求正確,本院依法應予以維持。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四十六條、三十八條的規定,王瑛姑屬於條例規定的繳納職工對象,公司應及時為王瑛姑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對於職工的戶籍性質沒有例外的規定,也沒有規定兩年的時效限制,因此,公司上訴認為王瑛姑是進城務工人員,不屬於必須繳納的對象,本案已過二年的訴訟時效,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此外,《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明確授權韶關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作出被訴行政行為,公司上訴主張韶關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作出涉案《責令限期辦理補繳決定書》屬於超越職權,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綜上,廣東高院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Ⅳ 我在事業單位工作10年,現公積金1600每月,想買新房問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多少謝謝
計算公積金額度的公式如下:
1.計算本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月收入:月收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計算最高可貸款額度:家庭月收入扣除至少400元的生活費後所剩餘額,再除以申請貸款年限的每萬元貸款月均還款額的所得即為最高可貸款額度。
您的公積金應該是按照基本工資繳存的,但您提供的是您全部收入,多以沒有辦法得知您的繳存比例,所以沒辦法計算最高額度。
Ⅳ 公司普通員工工作滿幾年需繳納住房公積金
根據公司的情況
住房公積金自己是不能繳納的,單位辭職後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也可以封存。
職工在下列情況下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封存手續:
被兼並或破產企業的職工未與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職工所在單位撤銷的;
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未重新上崗的;
職工辭職或被單位辭退、開除、未重新上崗工作的;
職工在服刑、勞教期間的;
經批准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在批准緩繳期限內的;
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職工賬戶在封存狀態時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因購買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賬戶內余額。
Ⅵ 你好,我在公司幹了八年了,有六年沒買公積金,以前的勞動合同也沒有了,我可以找公司補交嗎
1、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是關鍵。
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
3、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立案後,開庭,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6)在公司工作10年未買公積金貸款多少時間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Ⅶ 公司如果沒有按時交公積金,造成無法貸款公積金怎麼辦
公司如果沒有按時交公積金,造成無法貸款公積金就是繼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要連續交6個月,這樣就可以再去申請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
2、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
3、本人及共同還款人信用良好。
4、具備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公積金貸款用於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必須有合法的購房合同或協議。
6、具有符合規定的購房一定比例的首付款。
7、提供符合法律規定的擔保。
8、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9、且對本次申請公積金貸款項目尚無提取使用過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7)在公司工作10年未買公積金貸款多少時間擴展閱讀
補繳條件
當單位發生集體繳存以前年度緩繳公積金及應繳未繳的公積金、職工個人漏繳公積金等情況時,需通過補繳方式完成。
補繳手續
1、單位填寫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書》。
2、單位填寫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印章。
3、補繳原因需另附說明的,報補繳說明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補繳辦理
1、單位填制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書》、《公積金補繳清冊》及與《公積金補繳書》金額一致的轉賬支票,到管理部辦理補繳手續。對於未在《公積金補繳清冊》中列明補繳原因的,還應報補繳說明一份。
2、管理部接櫃人員對《公積金補繳書》、《公積金補繳清冊》及轉賬支票進行審核,補繳確認後,接櫃人員列印《公積金補繳書》一式兩份,蓋章後一份退單位經辦人,一份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