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人民銀行對於老少邊窮地區(扶貧)提供再貸款的性質是什麼
你好!關於這個銀行對於部分貧困地區的貸款政策,具體你還得咨詢一下當地的銀行,或者是政府管理部門。
2. 國家出台農村扶貧貸款的政策是什麼
國家最新的農村精準扶貧政策
2018年精準精準扶貧政策強調到農民危房改造,符合國家補貼條件的農民可以免費修建自住房屋,費用由國家補貼。為了讓錢真真正正落到實處,可以享受到這些政策的農民需要滿足這些要求。
第一:屬於農村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家庭,這些家庭已經在農村建檔立卡中登記了詳細的登記,家庭情況已經登記在案了。
第二:農村中無勞動能力和無人贍養的農民,被評定為五保戶的農民並已經確認是五保供養對象的,確認為5個擔保,並收到了「5個擔保證明」。
第三:住房或收入低於最低收入標準的農民,已經確認家庭情況並通過審核認定,確定為低保戶性質的農民家庭。
其中,以上三類家庭國家政府是免費幫助修建、改造房屋的,就是農民是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費用,這樣也體現了國家為了讓貧窮農民更好地生活的決心。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農村的農村殘疾貧困家庭,當然也是通過審核的,這類家庭提出翻修、新建服務的申請時,政府是暫時不會提供免費修建和改造服務的。但是由於這類貧窮農民的特殊性,如果這些家庭真的需要修建和改造自住房的話,國家政府是會加大補貼的力度。
發放的形式主要有兩種: 一種是到戶的小額扶貧貸款; 另一種是發放給龍頭企業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的扶貧貸款。
精準扶貧貸款是國家支持貧困戶發展的一種措施,其本質是貸款,與其他的貸款一樣,都是需要償還的,但是有一點不一樣的是,精準扶貧貸款是國家全額貼息貸款,不需要你承擔任何一點點利息支出。
其資金來源是由政府貸款,之後由當地農戶最方便的銀行發放給農戶,一般期限為三年。
精準扶貧貸款是用於支持農戶產業發展的資金,精準扶貧戶可以用於發展種植、養殖,或者其他方式的經營,用來發展讓自己致富,而不可以用作其他用途。
精準扶貧貸款的償還是由貸款銀行和當地政府組織催還,精準扶貧戶足額全額償還貸款將會得到續貸資格,如果不足額償還或者不償還就會採取一定措施。
(2)扶貧再貸款作為國家扶貧工作的擴展閱讀:
目前,農村信用社在貸款利率定價可歸納以下五種類型:
1、政策型定價:主要集中於一些扶貧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及農民創業擔保基金貸款中的種養殖業和農副產品加工業等,這類貸款都執行基準利率,在農村信用社貸款中的比重較低。
2、效益型定價:主要集中於一般農戶貸款、個體工商戶貸款和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等,這類貸款的利率較高,農信社一般都上浮50%以上,而且這類貸款在農村信用社貸款佔比較高,是農村信用社主要利息收入來源。
3、競爭型定價:主要集中在服務區域內的黃金客戶,是農信社主動營銷的貸款,這類企業一般都是規模較大、實力較強、效益較好、資金流動性較強、資金結算量較多,也是各金融機構爭奪的對象,這類企業貸款的利率一般不上浮或少上浮。
4、優惠型定價:主要集中於以農村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機構存單質押的貸款、銀行承兌匯票質押的貸款、在農信社入股資金遠遠大於貸款金額的等,這類貸款的利率一般上浮的幅度不超過20%,屬於俗稱的「優惠利率」。
5、市場型定價:這類貸款的利率一般是不固定的,隨市場行情變化而隨時調整,主要是銀行承兌匯票貼現。
關於農戶小額信用貸款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信用社根據農戶的信譽為保證,並根據信用社的實際情況和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在核定的額度內(即20000元以下)和期限內發放的貸款。
借款人應具備的條件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社區內的農戶或個體種養專業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信用觀念強,資信狀況良好。
3、從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種、養經營活動,並由可靠的收入。
4、家庭中必須具有懂生產或經營管理能力的勞動力。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用途和安排次序是:
1、種養業、養殖業等農業生產費用貸款,為肥料、農葯、種苗、種子、飼料等貸款。
2、為農業生產服務的個體私營經營貸款。
3、農機具貸款,為耕牛、抽水機、脫粒機及其他小型農用機械等。
4、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貸款。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發放程序是:
1、農戶向信用社提出貸款申請。
2、信貸人員調查農戶生產資金需求和家庭經濟收入情況,掌握借款人的信用條件,並提出初步意見。
3、由資信評定小組根據信貸人員提供的情況,確定貸款額度,核發貸款證。
4、農戶憑貸款證在核定的額度內可一次或多次向信用社按規定手續辦理貸款。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額度核定流程: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額度是根據農戶信用等級在評定信用等級和額度時要根據當地信貸人員或有威信的社員代表、村民小組的意見及村委會提供的情況評定等級,根據不同的等級核定不同的貸款額度,每年核定一次,最高額度20000元。
3. 國家對貧困戶的扶貧貸款都有哪些條件求解
第一條
為了切實加強對國家扶貧資金的管理,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盡快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決定》(中發〔1996〕12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的通知》(國發〔1994〕30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扶貧資金是指中央為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支持貧困地區社會經濟發展而專項安排的資金,包括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新增財政扶貧資金、以工代賑資金和扶貧專項貸款。
第三條
國家各項扶貧資金應當根據扶貧攻堅的總體目標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發揮整體效益。
4. 為什麼中國人民銀行要繼續拓寬支農再貸款,並設立扶貧再貸款
農業穩定國家才能穩定,農業一起是很受重視的,我國是農業大國,只有把農業發展上去,才能推動其他產業上去,所以中國人民銀行要繼續拓寬支農再貸款,並設立扶貧再貸款,這是當然的,這幾年一直都很重視支農工作
5. 國家扶貧款是什麼情況怎麼得到的,有假嗎
第一條 為了管好用好國家和省扶貧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國辦發[1997]2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國家和扶貧資金由省人民政府統一安排使用,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和地區對規劃和項目進行審定,分級負責組織項目的具體實施,並分級負責檢查、督促各項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第三條 扶貧資金是指中央和省為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支持貧困地區社會經濟 發展而專項安排的財政扶貧資金和信貸扶貧資金。 財政扶貧資金包括中央和省安排的支援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新增財政扶貧資金、以工代賑資金和省農業發展基金扶貧專項。 信貸扶貧資金包括中央和省扶貧專項貸款。 第四條 財政扶貧資金設民委、老區、以工代賑、扶貧專項: 民委專項重點用於全省16個少數民族貧困縣,主要由民委和財政部門負責。 老區專項重點用於17個老區貧困縣和重點老區縣,主要由老區辦和財政部門負責。 以工代賑專項重點用於10個國家貧困縣以及城步、桂東、汝城3個延伸縣,主要由計委 和財政部門負責。 扶貧專項(包括特困鄉村專項、培訓費、農業發展基金扶貧專項)重點用於全省31個貧困縣,主要由扶貧開發辦公室和財政部門負責。 第五條 扶貧貸款扶持范圍。中央扶貧專項貸款重點用於10個國定貧困縣,主要由農業發展銀行和扶貧開發辦公室負責。 省扶貧專項貸款重點用於21個省定貧困縣,適當照顧面上扶貧任務重的地方,主要由農 業銀行和扶貧開發辦公室負責。 第六條 扶貧資金分配堅持「穩定基數,適當調整,突出效益」的原則。即年度資金總 量的80%,按各地貧困人口數量及貧困程度確定,20%的資金根據各地效益和地方配套資金 情況安排。具體由有關資金管理部門提出初步意見,經省扶貧開發辦公室匯總平衡,提出統 一分配方案,報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後,下達到各地區行政公署和州市人民政府。 第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需要和可能,增加扶貧投入。省各級投向貧困縣 的扶貧資金要達到國家扶貧資金投入量的40%以上,其中有關地州市貧困縣兩級扶貧投入應達到國家投入資金的10%以上。 貧困地區幹部群眾要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精神,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籌集資金,並且積極投工投勞。 第九條 各項扶貧資金的安排必須堅持到村到戶。新增財政扶貧資金要全部安排到特困 村,優先落實到特困戶。重點用於基礎設施建設,扶持集體經濟,開展農民實用技術培訓。 以工代賑資金要安排70%以上用於鄉、村水利和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中央扶貧貸款要安排70%以上的資金用於解決與群眾溫飽密切相關的種養業項目,其總額的50%以上要安排到特困 村;省扶貧貼息貸款要重點支持貧困農民增產增收的項目。對達不到上述要求的地方,相應 核減下一年度的扶貧資金,其核減的資金安排到其他地方。 第十條 扶貧資金的使用實行項目管理,建立扶貧項目庫。扶貧項目應在縣(市、區)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縣(市、區)扶貧開發辦公室組織有關資金管理部門規劃、論證和篩選。按照「統一規劃,統一評估,一次批准,分年實施,分期投入」的原則,經縣地兩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後列入項目庫。使用扶貧專項貸款的項目,要先經有關銀行評估論證。 第十條 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扶貧項目,主要審核整體項目的投向和重點是否准確,產業布局是否合理,扶貧資金是否落實到村到戶,貧困戶是否真正受益。項目實施的具體組 織形式和方式要根據各地特別是鄉村和農戶的情況,因地制宜確定。 第十一條 扶貧項目的申報與審批 (一)財政扶貧資金、民委專項、老區專項,由項目單位提出申請,經項目主管部門初審,上報省民委、老區辦審核,報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後,分別與省財政廳聯合批復,並抄送省扶貧開發辦公室。 (二)以工代賑扶貧項目,由縣(市、區)計委會同交通、水利等部門,編制項目計劃, 經地州市計委初審,報省計委,並經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後,由省計委與省財政廳聯合 下達項目計劃,並抄送省扶貧開發辦公室。 (三)中央扶貧貸款項目由縣(市、區)扶貧開發辦公室在項目庫中擬定當年項目計劃,經縣(市、區)農業發展銀行論證、評估,報縣(市、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查,由縣(市、區)扶貧辦公室、縣農業發展銀行聯合報地州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和農業發展銀行,經篩選、審查後,聯合報省扶貧開發膘公室和省農業發展銀行。省農業發展銀行應在與省扶貧開發辦公室共同協商的項目內選擇嘗批復項目。收回再貸項目由縣(市、區)農業發展銀行和縣(市、區)扶貧開發辦公室報省農業發展銀行批復後實施。 (四)省扶貧專項貸款項目,由縣(市、區)扶貧開發辦公室在本地扶貧項目庫中擬定 當年支持項目向縣(市、區)農業銀行推薦。縣(市、區)農業銀行對項目進行評估、論證 並簽署意見後,報地州市農業銀行和扶貧開發辦公室。經地州市篩選、審查後,由地州市農 業銀行審批,縣(市、區)農業銀行組織實施,項目報省備案;貸款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項目報省農業銀行、省扶貧開發辦公室審批。 各有關資金管理部門應在每年10月底前,按當年各項扶貧資金計劃的150%提出下一年 度項目意向。 第十二條 扶貧項目計劃一經下達,要嚴格按要求組織實施。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項 目,須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同意後方可調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改變項目計劃。 第十三條 財政扶貧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貧困縣財政部門應建立專帳,設 立專戶,核算各類財政扶貧資金。財政扶貧資金實行專戶直撥。省、地州市財政部門要保證國家扶貧資金到省後1個月內將有關資金(含省財政扶貧資金)下達到貧困縣。縣財政局要配合有關部門,根據項目進度,及時、足額將資金安排到項目。 中央和省扶貧專項貸款要按照有關規定保證項目資金及時到位。 第十四條 技術培訓費從財政扶貧資金中專項安排,實行專帳、專戶、專人管理。培 訓要本著「誰貸款、培訓誰、干什麼、學什麼」的原則,注重實際、實用、實效,重在提高貧困農民綜合素質,保證扶貧項目效益。 第十五條 省財政對使用省扶貧專項貸款項目和國定貧困縣商業銀行扶貧貸款項目予 以,貼息。貼息要重點保證種養業項目以及特困村的相關項目。貼息資金實行定額包干,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專帳管理,具體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 各級扶貧開發辦公室、資金管理部門、鄉村一級經濟組織對現有扶貧項目 要建檔立卡,實行跟蹤管理。建立、健全扶貧項目崗位責任制。項目執行單位要明確項目負責人並與資金管理部門簽訂責任狀。項目批准單位要明確審批許可權,做到誰審批,誰負責。 第十七條 建立綜合考核指標,實行目標管理。對扶貧資金的投放、使用、效益和回 收實行綜合評價,主要考核指標包括:資金利稅率、資金回收率、貨款逾期率、解決溫飽人數、農民人均純收入等。通過對指標的考核,努力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八條 財政扶貧資金不得用於下列各項支出:(1)行政事業機構開支和人員經費;(2)各種獎金、津貼和福利補助;(3)彌補企業虧損;(4)修建樓、堂、館、所;(5)各種周轉金;(6)彌補預算支出缺口;(7)大中型基建項目;(8)購買小汽車等。 第十九條 嚴格執行中央扶貧專項貸款優惠貸款利率政策,不抬高利率,不加息和罰息,合理確定貸款期限;不準以貸扣息、預收風險保證金、以新貸抵舊貸;不準將扶貧貸款用於行政經費開支、炒買炒賣股票、債券。對貧困戶貸款主要實行信用放款形式,對種養業項目實行按年收息;對以農副產品為原料的加工業貸款,適當放寬擔保條件和降低自有資金比例。 第二十條 根據有關規定,可從財政扶貧資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項目准備費,由同級扶貧開發辦公室掌握,用於扶貧項目的篩選、考察、跟蹤檢查、專項審計及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等開支。扶貧基金的收取和管理仍按有關文件執行。各地有關部門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從扶貧項目上收取費用。 第二十一條 各級審計部門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扶貧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專項 審計,特別是貧困縣審計機關要把對扶貧資金的審計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列入日常工作並形 成制度。凡挪用、拖欠和擠占扶貧資金的,必須如數追回,並依法追究有關部門的經濟責任 和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凡貪污扶貧資金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級扶貧開發辦公室和資 金管理部門要積極配合審計部門開展工作。 第二十二條 各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要組織各級扶貧資金管理部門,對扶貧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同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社會有關方面加強監督,把行政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結合起來,以確保拊貧資金按政策專款專用,及時、足額落實到位。 第二十三條 各地區行署和州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細則,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報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備案。
6. 貧困戶小額貸款的政策
貧困戶每戶最高可貸款5萬元,並且三年內免息:
一、按照相關規定在脫貧攻堅期內,符合以下4個條件的貧苦戶每戶最高可貸款5萬元,由當地縣級財政機構按照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全額貼息,對於農戶來說也就是三年內免息,換句話說,也就是國家拿5萬元無償的給農戶用三年,農戶可以利用這筆錢進行生產或者創業,進而脫貧致富。
二、根據國家金融扶貧政策的相關規定,2017年農村貧困戶只需滿足以下4個條件,即可申請享受扶貧小額信貸政策:
1、「三好」農民。即遵紀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鄰里團結好。
2、「三強」農民。即責任意識強、信用觀念強、履約保障強。
3、「三有」農民。即有勞動能力、有致富願望、有致富項目。
4、「三無」農民。無賭博、吸毒、嫖娼等不良風氣;無拖欠貸款本息、被列入貸款黑名單記錄;無游手好閑、好吃懶做行為。
(6)扶貧再貸款作為國家扶貧工作的擴展閱讀:
1、扶貧貸款的貼息范圍:2000年1月1日起,中央財政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含當年新增、收回再貸、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在計劃額度內進行貼息。1998年前發放的所有扶貧貸款均不再貼息。
2、扶貧貸款的貼息比例: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從2000年開始,把當年新增扶貧貸款,收回再貸的扶貧貸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全部納入當年扶貧貸款計劃;財政部根據年度扶貧貸款計劃給予貼息」的決定,中央財政在國務院批準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內貼息,原則上只貼一年。
3、扶貧貸款的貼息年限: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從2000年開始,把當年新增扶貧貸款,收回再貸的扶貧貸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全部納入當年扶貧貸款計劃;財政部根據年度扶貧貸款計劃給予貼息」的決定,中央財政在國務院批準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內貼息,原則上只貼一年。
4、扶貧貸款貼息的結算:扶貧貸款貼息實行按季據實結算。每季末由農業銀行各省級分行(直屬分行列其中數)匯總填報《扶貧貸款財政補貼利息結算表》,經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省級扶貧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上報財政部和農業銀行總行;
5、由農總行匯總後(附分省表),於次季第一個月底前報財政部,由財政部審核,並與農業銀行總行結算。各級農業銀行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扶貧辦必須認真、及時、真實、准確地按照規定做好此項工作。
7. 扶貧貸款
扶貧貼息貸款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了充分發揮扶貧貼息貸款在扶貧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扶貧貼息貸款主要用於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支持能夠帶動低收入貧困人口增加收入的種養業、勞動密集型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和市場流通企業,以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第三條 扶貧貼息貸款的發放主體為中國農業銀行,實行指導性計劃管理,由中國農業銀行按照放得出、收得回的原則自主發放。
第四條 每年扶貧貼息貸款的總量及期限結構,由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和中國農業銀行在上年的第四季度根據扶貧貸款實際需要合理確定,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後,由中國農業銀行商扶貧部門後下達,並抄送國家財政部門。
第五條 扶貧貼息貸款的資金由中國農業銀行在系統內統一調度,資金有困難,可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貸款。
第六條 中國農業銀行應努力完成貸款計劃,如不能完成,中國農業銀行應向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和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有關部門說明情況。
第七條 為保證扶貧貼息貸款真正用於國家重點扶持地區的扶貧項目,中國農業銀行應主要在與扶貧部門共同確定的貸款項目庫范圍內挑選項目。發放貸款前,要徵得當地財政部門和扶貧部門的認可。
第八條 扶貧貼息貸款的期限以一年為主,最長不超過三年,扶貧貼息貸款統一執行年利率為3%的優惠利率,貸款超過貼息期和展期、逾期的不再享受貼息政策,並按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扶貧貼息貸款優惠利率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之間的利差,由中央財政貼息。
第十條 扶貧貼息貸款的貼息資金,由財政部根據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的扶貧貼息貸款總量及期限結構,安排貼息資金,納入當年的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 扶貧貼息貸款的貼息辦法:
(一) 扶貧貼息貸款的貼息范圍。貼息范圍包括當年新增貸款、收回再貸和未到期貸款。
(二) 貼息方式。貼息資金按季據實結算,由財政部直接撥補到中國農業銀行總行,每季度終了,中國農業銀行將扶貧貼息貸款及期限結構報經當地財政、扶貧部門審核後,層層匯總至總行,總行在次季報財政部審核結算。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8. 國家的扶貧標準是什麼
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
為進一步加快貧困地區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實現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特製定本綱要。
序言
(一)扶貧事業取得巨大成就。消除貧困、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大力推進扶貧開發,特別是隨著《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1994-2000年)》和《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年)》的實施,扶貧事業取得了巨大成就。農村貧困人口大幅減少,收入水平穩步提高,貧困地區基礎設施明顯改善,社會事業不斷進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農村居民生存和溫飽問題基本解決,探索出一條中國特色扶貧開發道路,為促進我國經濟發展、政治穩定、民族團結、邊疆鞏固、社會和諧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推動全球減貧事業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
(二)扶貧開發是長期歷史任務。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水平不高,區域發展不平衡問題突出,制約貧困地區發展的深層次矛盾依然存在。扶貧對象規模大,相對貧困問題凸顯,返貧現象時有發生,貧困地區特別是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以下簡稱連片特困地區)發展相對滯後,扶貧開發任務仍十分艱巨。同時,我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不斷深入,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國民經濟保持平穩較快發展,綜合國力明顯增強,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健全,為扶貧開發創造了有利環境和條件。我國扶貧開發已經從以解決溫飽為主要任務的階段轉入鞏固溫飽成果、加快脫貧致富、改善生態環境、提高發展能力、縮小發展差距的新階段。
(三)深入推進扶貧開發意義重大。扶貧開發事關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事關國家長治久安,事關社會主義現代化大局。深入推進扶貧開發,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任務,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重要體現,是統籌城鄉區域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縮小發展差距、促進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重大舉措,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必須以更大的決心、更強的力度、更有效的舉措,打好新一輪扶貧開發攻堅戰,確保全國人民共同實現全面小康。
一、總體要求
(四)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扶貧標准,加大投入力度,把連片特困地區作為主戰場,把穩定解決扶貧對象溫飽、盡快實現脫貧致富作為首要任務,堅持政府主導,堅持統籌發展,更加註重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更加註重增強扶貧對象自我發展能力,更加註重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更加註重解決制約發展的突出問題,努力推動貧困地區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
(五)工作方針。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實行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把扶貧開發作為脫貧致富的主要途徑,鼓勵和幫助有勞動能力的扶貧對象通過自身努力擺脫貧困;把社會保障作為解決溫飽問題的基本手段,逐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六)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分級負責。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扶貧開發工作負總責,把扶貧開發納入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及總體規劃。實行扶貧開發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
——突出重點,分類指導。中央重點支持連片特困地區。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扶持力度。根據不同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因地制宜制定扶貧政策,實行有差異的扶持措施。
——部門協作,合力推進。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國家扶貧開發戰略部署,結合各自職能,在制定政策、編制規劃、分配資金、安排項目時向貧困地區傾斜,形成扶貧開發合力。
——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加強引導,更新觀念,充分發揮貧困地區、扶貧對象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尊重扶貧對象的主體地位,提高其自我管理水平和發展能力,立足自身實現脫貧致富。
——社會幫扶,共同致富。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完善機制,拓展領域,注重實效,提高水平。強化政策措施,鼓勵先富幫後富,實現共同富裕。
——統籌兼顧,科學發展。堅持扶貧開發與推進城鎮化、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相結合,與生態建設、環境保護相結合,充分發揮貧困地區資源優勢,發展環境友好型產業,增強防災減災能力,提倡健康科學生活方式,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
——改革創新,擴大開放。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創新扶貧工作機制。擴大對內對外開放,共享減貧經驗和資源。繼續辦好扶貧改革試驗區,積極探索開放式扶貧新途徑。
二、目標任務
(七)總體目標。到2020年,穩定實現扶貧對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貧困地區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扭轉發展差距擴大趨勢。
(八)主要任務
——基本農田和農田水利。到2015年,貧困地區基本農田和農田水利設施有較大改善,保障人均基本口糧田。到2020年,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明顯提高。
——特色優勢產業。到2015年,力爭實現1戶1項增收項目。到2020年,初步構建特色支柱產業體系。
——飲水安全。到2015年,貧困地區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基本得到解決。到2020年,農村飲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自來水普及率進一步提高。
——生產生活用電。到2015年,全面解決貧困地區無電行政村用電問題,大幅度減少西部偏遠地區和民族地區無電人口數量。到2020年,全面解決無電人口用電問題。
——交通。到2015年,提高貧困地區縣城通二級及以上高等級公路比例,除西藏外,西部地區80%的建制村通瀝青(水泥)路,穩步提高貧困地區農村客運班車通達率。到2020年,實現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瀝青(水泥)路,推進村莊內道路硬化,實現村村通班車,全面提高農村公路服務水平和防災抗災能力。
——農村危房改造。到2015年,完成農村困難家庭危房改造800萬戶。到2020年,貧困地區群眾的居住條件得到顯著改善。
——教育。到2015年,貧困地區學前三年教育毛入園率有較大提高;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水平;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80%;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大體相當;提高農村實用技術和勞動力轉移培訓水平;掃除青壯年文盲。到2020年,基本普及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水平進一步提高,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加快發展遠程繼續教育和社區教育。
——醫療衛生。到2015年,貧困地區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基本健全,縣級醫院的能力和水平明顯提高,每個鄉鎮有1所政府舉辦的衛生院,每個行政村有衛生室;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穩定在90%以上,門診統籌全覆蓋基本實現;逐步提高兒童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重大傳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每個鄉鎮衛生院有1名全科醫生。到2020年,貧困地區群眾獲得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更加均等。
——公共文化。到2015年,基本建立廣播影視公共服務體系,實現已通電20戶以下自然村廣播電視全覆蓋,基本實現廣播電視戶戶通,力爭實現每個縣擁有1家數字電影院,每個行政村每月放映1場數字電影;行政村基本通寬頻,自然村和交通沿線通信信號基本覆蓋。到2020年,健全完善廣播影視公共服務體系,全面實現廣播電視戶戶通;自然村基本實現通寬頻;健全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基本實現每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下簡稱重點縣)有圖書館、文化館,鄉鎮有綜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動室。以公共文化建設促進農村廉政文化建設。
——社會保障。到2015年,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供養制度和臨時救助制度進一步完善,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到2020年,農村社會保障和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
——人口和計劃生育。到2015年,力爭重點縣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8‰以內,婦女總和生育率在1.8左右。到2020年,重點縣低生育水平持續穩定,逐步實現人口均衡發展。
——林業和生態。到2015年,貧困地區森林覆蓋率比2010年底增加1.5個百分點。到2020年,森林覆蓋率比2010年底增加3.5個百分點。
三、對象范圍
(九)扶貧對象。在扶貧標准以下具備勞動能力的農村人口為扶貧工作主要對象。建立健全扶貧對象識別機制,做好建檔立卡工作,實行動態管理,確保扶貧對象得到有效扶持。逐步提高國家扶貧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當地實際制定高於國家扶貧標準的地區扶貧標准。
(十)連片特困地區。六盤山區、秦巴山區、武陵山區、烏蒙山區、滇桂黔石漠化區、滇西邊境山區、大興安嶺南麓山區、燕山-太行山區、呂梁山區、大別山區、羅霄山區等區域的連片特困地區和已明確實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區、新疆南疆三地州是扶貧攻堅主戰場。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加強對跨省片區規劃的指導和協調,集中力量,分批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所屬連片特困地區負總責,在國家指導下,以縣為基礎制定和實施扶貧攻堅工程規劃。國務院各部門、地方各級政府要加大統籌協調力度,集中實施一批教育、衛生、文化、就業、社會保障等民生工程,大力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培育壯大一批特色優勢產業,加快區域性重要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著力解決制約發展的瓶頸問題,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從根本上改變連片特困地區面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自行確定若干連片特困地區,統籌資源給予重點扶持。
(十一)重點縣和貧困村。要做好連片特困地區以外重點縣和貧困村的扶貧工作。原定重點縣支持政策不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制定辦法,採取措施,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實現重點縣數量逐步減少。重點縣減少的省份,國家的支持力度不減。
四、專項扶貧
(十二)易地扶貧搬遷。堅持自願原則,對生存條件惡劣地區扶貧對象實行易地扶貧搬遷。引導其他移民搬遷項目優先在符合條件的貧困地區實施,加強與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的銜接,共同促進改善貧困群眾的生產生活環境。充分考慮資源條件,因地制宜,有序搬遷,改善生存與發展條件,著力培育和發展後續產業。有條件的地方引導向中小城鎮、工業園區移民,創造就業機會,提高就業能力。加強統籌協調,切實解決搬遷群眾在生產生活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搬得出、穩得住、能發展、可致富。
(十三)整村推進。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自下而上制定整村推進規劃,分期分批實施。發展特色支柱產業,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增加集體經濟收入,提高自我發展能力。以縣為平台,統籌各類涉農資金和社會幫扶資源,集中投入,實施水、電、路、氣、房和環境改善「六到農家」工程,建設公益設施較為完善的農村社區。加強整村推進後續管理,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鞏固提高扶貧開發成果。貧困村相對集中的地方,可實行整鄉推進、連片開發。
(十四)以工代賑。大力實施以工代賑,有效改善貧困地區耕地(草場)質量,穩步增加有效灌溉面積。加強鄉村(組)道路和人畜飲水工程建設,開展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和片區綜合開發,增強抵禦自然災害能力,夯實發展基礎。
(十五)產業扶貧。充分發揮貧困地區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優勢,推廣先進實用技術,培植壯大特色支柱產業,大力推進旅遊扶貧。促進產業結構調整,通過扶貧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互助資金組織,帶動和幫助貧困農戶發展生產。引導和支持企業到貧困地區投資興業,帶動貧困農戶增收。
(十六)就業促進。完善雨露計劃。以促進扶貧對象穩定就業為核心,對農村貧困家庭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給予一定的生活費補貼;對農村貧困家庭新成長勞動力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給予生活費、交通費等特殊補貼。對農村貧困勞動力開展實用技術培訓。加大對農村貧困殘疾人就業的扶持力度。
(十七)扶貧試點。創新扶貧開發機制,針對特殊情況和問題,積極開展邊境地區扶貧、地方病防治與扶貧開發結合、災後恢復重建以及其他特困區域和群體扶貧試點,擴大互助資金、連片開發、彩票公益金扶貧、科技扶貧等試點。
(十八)革命老區建設。國家對貧困地區的革命老區縣給予重點扶持。
五、行業扶貧
(十九)明確部門職責。各行業部門要把改善貧困地區發展環境和條件作為本行業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在資金、項目等方面向貧困地區傾斜,並完成本行業國家確定的扶貧任務。
(二十)發展特色產業。加強農、林、牧、漁產業指導,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組織,完善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圍繞主導產品、名牌產品、優勢產品,大力扶持建設各類批發市場和邊貿市場。按照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合理開發當地資源,積極發展新興產業,承接產業轉移,調整產業結構,增強貧困地區發展內生動力。
(二十一)開展科技扶貧。積極推廣良種良法。圍繞特色產業發展,加大科技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力度,推動產業升級和結構優化。培育一批科技型扶貧龍頭企業。建立完善符合貧困地區實際的新型科技服務體系,加快科技扶貧示範村和示範戶建設。繼續選派科技扶貧團、科技副縣(市)長和科技副鄉(鎮)長、科技特派員到重點縣工作。
(二十二)完善基礎設施。推進貧困地區土地整治,加快中低產田改造,開展土地平整,提高耕地質量。推進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發展高效節水灌溉,扶持修建小微型水利設施,抓好病險水庫(閘)除險加固工程和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加強中小河流治理、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及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積極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加大牧區游牧民定居工程實施力度。加快貧困地區通鄉、通村道路建設,積極發展農村配送物流。繼續推進水電新農村電氣化、小水電代燃料工程建設和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實現城鄉用電同網同價。普及信息服務,優先實施重點縣村村通有線電視、電話、互聯網工程。加快農村郵政網路建設,推進電信網、廣電網、互聯網三網融合。
(二十三)發展教育文化事業。推進邊遠貧困地區適當集中辦學,加快寄宿制學校建設,加大對邊遠貧困地區學前教育的扶持力度,逐步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標准。免除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學費,繼續落實國家助學金政策。在民族地區全面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動農村中小學生營養改善工作。關心特殊教育,加大對各級各類殘疾學生扶助力度。繼續實施東部地區對口支援中西部地區高等學校計劃和招生協作計劃。貧困地區勞動力進城務工,輸出地和輸入地要積極開展就業培訓。繼續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農村電影放映、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和農家書屋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設。加強基層文化隊伍建設。
(二十四)改善公共衛生和人口服務管理。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醫療救助保障水平。進一步健全貧困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改善醫療與康復服務設施條件。加強婦幼保健機構能力建設。加大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繼續實施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組織城市醫務人員在農村開展診療服務、臨床教學、技術培訓等多種形式的幫扶活動,提高縣醫院和鄉鎮衛生院的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加強貧困地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進一步完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加大對計劃生育扶貧對象的扶持力度,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
(二十五)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逐步提高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養水平,切實保障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常年困難農村人口的基本生活。健全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體系,完善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政策。加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覆蓋進度,支持貧困地區加強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建設。加快農村養老機構和服務設施建設,支持貧困地區建立健全養老服務體系,解決廣大老年人養老問題。加快貧困地區社區建設。做好村莊規劃,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幫助貧困戶解決基本住房安全問題。完善農民工就業、社會保障和戶籍制度改革等政策。
(二十六)重視能源和生態環境建設。加快貧困地區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因地制宜發展小水電、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推廣應用沼氣、節能灶、固體成型燃料、秸稈氣化集中供氣站等生態能源建設項目,帶動改水、改廚、改廁、改圈和秸稈綜合利用。提高城鎮生活污水和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加大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力度。加強草原保護和建設,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理,大力支持退牧還草工程。採取禁牧、休牧、輪牧等措施,恢復天然草原植被和生態功能。加大泥石流、山體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防治力度,重點抓好災害易發區內的監測預警、搬遷避讓、工程治理等綜合防治措施。
六、社會扶貧
(二十七)加強定點扶貧。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人民團體、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國有大型骨幹企業、國有控股金融機構、國家重點科研院校、軍隊和武警部隊,要積極參加定點扶貧,承擔相應的定點扶貧任務。支持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參與定點扶貧工作。積極鼓勵、引導、支持和幫助各類非公有制企業、社會組織承擔定點扶貧任務。定點扶貧力爭對重點縣全覆蓋。各定點扶貧單位要制定幫扶規劃,積極籌措資金,定期選派優秀中青年幹部掛職扶貧。地方各級黨政機關和有關單位要切實做好定點扶貧工作,發揮黨政領導定點幫扶的示範效應。
(二十八)推進東西部扶貧協作。東西部扶貧協作雙方要制定規劃,在資金支持、產業發展、幹部交流、人員培訓以及勞動力轉移就業等方面積極配合,發揮貧困地區自然資源和勞動力資源優勢,做好對口幫扶工作。國家有關部門組織的行業對口幫扶,應與東西部扶貧協作結對關系相銜接。積極推進東中部地區支援西藏、新疆經濟社會發展,繼續完善對口幫扶的制度和措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實際情況,在當地組織開展區域性結對幫扶工作。
(二十九)發揮軍隊和武警部隊的作用。堅持把地方扶貧開發所需與部隊所能結合起來。部隊應本著就地就近、量力而行、有所作為的原則,充分發揮組織嚴密、突擊力強和人才、科技、裝備等優勢,積極參與地方扶貧開發,實現軍地優勢互補。
(三十)動員企業和社會各界參與扶貧。大力倡導企業社會責任,鼓勵企業採取多種方式,推進集體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加強規劃引導,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通過多種方式參與扶貧開發。積極倡導扶貧志願者行動,構建扶貧志願者服務網路。鼓勵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僑聯等群眾組織以及海外華人華僑參與扶貧。
七、國際合作
(三十一) 略
八、政策保障
(三十二)政策體系。完善有利於貧困地區、扶貧對象的扶貧戰略和政策體系。發揮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的綜合效益。實現開發扶貧與社會保障的有機結合。對扶貧工作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政策和項目,要進行貧困影響評估。
(三十三)財稅支持。中央和地方財政逐步增加扶貧開發投入。中央財政扶貧資金的新增部分主要用於連片特困地區。加大中央和省級財政對貧困地區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加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貧開發事業的力度。對貧困地區屬於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投資項目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項目,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自用設備,以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件、備件,在規定范圍內免徵關稅。企業用於扶貧事業的捐贈,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可按規定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三十四)投資傾斜。加大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和民生工程等投入力度,加大村級公路建設、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治、小流域與水土流失治理、農村水電建設等支持力度。國家在貧困地區安排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生態建設、農村飲水安全、大中型灌區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設項目,取消縣以下(含縣)以及西部地區連片特困地區配套資金。各級政府都要加大對連片特困地區的投資支持力度。
(三十五)金融服務。繼續完善國家扶貧貼息貸款政策。積極推動貧困地區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鼓勵開展小額信用貸款,努力滿足扶貧對象發展生產的資金需求。繼續實施殘疾人康復扶貧貸款項目。盡快實現貧困地區金融機構空白鄉鎮的金融服務全覆蓋。引導民間借貸規范發展,多方面拓寬貧困地區融資渠道。鼓勵和支持貧困地區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將新增可貸資金70%以上留在當地使用。積極發展農村保險事業,鼓勵保險機構在貧困地區建立基層服務網點。完善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針對貧困地區特色主導產業,鼓勵地方發展特色農業保險。加強貧困地區農村信用體系建設。
(三十六)產業扶持。落實國家西部大開發各項產業政策。國家大型項目、重點工程和新興產業要優先向符合條件的貧困地區安排。引導勞動密集型產業向貧困地區轉移。加強貧困地區市場建設。支持貧困地區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完善特色優勢產業支持政策。
(三十七)土地使用。按照國家耕地保護和農村土地利用管理有關制度規定,新增建設用地指標要優先滿足貧困地區易地扶貧搬遷建房需求,合理安排小城鎮和產業聚集區建設用地。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在項目安排上,向有條件的重點縣傾斜。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支持貧困地區合理有序開發利用礦產資源。
(三十八)生態建設。在貧困地區繼續實施退耕還林、退牧還草、水土保持、天然林保護、防護林體系建設和石漠化、荒漠化治理等重點生態修復工程。建立生態補償機制,並重點向貧困地區傾斜。加大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補償力度。重視貧困地區的生物多樣性保護。
(三十九)人才保障。組織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行業人員和志願者到貧困地區服務。制定大專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為貧困地區培養人才的鼓勵政策。引導大中專畢業生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對長期在貧困地區工作的幹部要制定鼓勵政策,對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務、職稱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對定點扶貧和東西部扶貧協作掛職幹部要關心愛護,妥善安排他們的工作、生活,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發揮創業人才在扶貧開發中的作用。加大貧困地區幹部和農村實用人才的培訓力度。
(四十)重點群體。把對少數民族、婦女兒童和殘疾人的扶貧開發納入規劃,統一組織,同步實施,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加大支持力度。繼續開展興邊富民行動,幫助人口較少民族脫貧致富。推動貧困家庭婦女積極參與全國婦女「雙學雙比」活動,關注留守婦女和兒童的貧困問題。制定實施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提高農村殘疾人生存和發展能力。
九、組織領導
(四十一)略
(四十二)略
(四十三)略
(四十四)略
(四十五)略
(四十六)略
(四十七)略
(四十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本綱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四十九)本綱要由國家扶貧開發工作機構負責協調並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