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否需要賬戶有餘額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需要賬戶有餘額的。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不高於賬戶余額的40倍;
不高於規定計算公式,規定計算公式為:月繳基數的50%12貸款年限。
舉例:
月繳基數為3000,分20年貸款,則3000X50%X12X20=36萬,則貸款最大額度為30萬。
❷ 公積金貸款買房。賬戶里要有多少余額才可以買。
翻建;購買私產住房、翻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額為借款人或夫妻雙方個人信用報告中貸款的月應還款額: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比例其中貸款比例根據購建按照貸款的最高限額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限額為40萬:
[(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或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額] ×12(月)×貸款年限。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你交的公積金的多少有關系。
按照還貸能力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限額計算公式:大修自有住房的、大修住房所需費用的70%,購買商品房的,以及建造,根據現有政策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得高於按照借款人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20倍確定的貸款限額。
按照房屋價格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限額計算公式為,建築面積90平方米(含)以下的,建築面積超過90平方米的。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買住房價款的70%,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買住房價款(住房評估價值)或者建造,借款人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小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公有現住房的。修房屋的不同類型來確定,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買住房價款的80%只要繳滿一年就可以享受公積金貸款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❸ 住房公積金必須要留有餘額嗎
一般不能全部提現。
各地對住房公積金提取保留余額規定不同。 根據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意願的職工應留足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提示》
「自2017年2月24日起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承諾人制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余額將影響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有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意願的職工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時,應認真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在自己或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保留足夠的余額,以避免因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而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積金提現,有些城市要求交滿12個月才可以提現,有些城市交滿6個月就可以提現。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❹ 公積金貸款是要看公積金余額的嗎
是的,公積金的余額會影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