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按揭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自己還款嗎就是有個親戚現在無力還貸,過戶過來自己還貸可以嗎
兩種情況:
第一,如果從開發商那邊買的房子,就需要問問開發商和銀行,能不能把房產證更名過戶的同時,把貸款也轉到你名下
第二,就是有房產證的情況的,把剩餘貸款全部還清,然後做過戶手續過戶手續包括,開限購證明,網簽,審稅交稅,過戶
還貸期間的商品房本來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現在可以採取轉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
「轉按揭」就是個人住房轉按貸款,個人住房轉按貸款是指已在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向原貸款銀行要求延長貸款期限或將抵押給銀行的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轉按揭」的實質就是已購房產的借款人主體的變更。也就是說,購房人在未還清貸款時,可以轉讓或出售該房產;買入該房產的人,又可以向銀行申請二手房貸款。購房者也可以在收入低、償還貸款能力不足時購買較便宜的住房,待收入提高、償還能力增強後,將第一套房轉賣給他人,再購買條件較好的住房。
發生「轉按揭」情況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房產轉移由銀行進行處置所發生的貸款主體的變更;另一種則是由房產的轉讓發生了產權關系變化,使貸款主體也發生改變。這其中,變更借款人的簡稱「轉按」,延長原借款期限的稱為「加按」,變更抵押物稱為「換按」。
目前,個人住房轉按貸款一般是發生在同一銀行之間,其中,中國工行北京市分行「轉按揭」操作具體程序為:
首先是銀行將重新審核「按揭房」的合法性,並按照新買主的收入情況,重新審核新買主也就是新的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並確定新買主的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
其次是銀行核實新的保證人資格或落實新的抵押物。
第三,新買主經審核合格後,如果轉讓的房屋產權證還沒有辦理,那麼新買主可與開發商簽訂新的購房合同;如果房屋產權證已經辦理,那麼新舊買主可直接簽訂購房合同。
第四,如果新買主用新購置的房產作抵押,則須重新為抵押物辦理保險。
第五,銀行與新買主就新的貸款金額和抵押物重新簽訂借款合同、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發放貸款。同時,終止原借款合同,收回原貸款,撤消原抵押登記手續。
如果購房人還未還清購房貸款,並且還未辦理房屋產權證前,那麼需要辦理再轉讓時,該購房人需要與開發商之間簽署中止買賣合同的協議,由新的購房人與開發商簽署新的買賣合同,同時銀行對新的購房人資信進行審查後,由貸款銀行與新購房人簽署新抵押借款合同,同時中止您與貸款銀行之間的抵押借款合同。
按揭貸款只是購房方式的一種,並不影響購房者所購買房屋產權證的辦理,只是在取得產權證後,需要與貸款銀行辦理他項權證,在他項權證辦理完畢後由貸款銀行收取,該房屋產權證取得後由業主自己收取。
購房者在辦理「轉按揭」時,由於按揭貸款購買的商品房已經在房管部門設定抵押,所以當發生二次轉讓時,首先需要徵得抵押權人銀行的同意;其次,在完成第二次交易後,銀行發放貸款與房屋產權過戶之間存在時間差,銀行在辦理轉按揭的過程中存在一定風險。
另外,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加按揭」貸款時,該借款人在工商銀行辦理的個人住房貸款時間應超過1年,且有穩定的收入來源,能夠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抵押物必須為現房,並且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具有合法、完全的產權。此外,如果原貸款有連續兩次(含)以上違約記錄,那麼該借款
人將不能再申請加按揭貸款。另外,借款人所能獲得的個人住房加按揭貸款額度加上原貸款余額之和,不能超過原住房購置金額或評估價值的70%,商用房不超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