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助學貸款預申請表
助學貸款預申請表分為兩種: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所有已經開辦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的同學,必須在其家庭所在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2015-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往沒有過生源地貸款的同學也可申請);
未開辦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的學生可以開學後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目前尚未開辦生源地貸款的省市只有:新疆、西藏、天津、廣東(韶關市已辦)。
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時,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①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②學生本人學生證(到校後辦理)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③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
④學生家庭所在鄉(鎮)、街道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或《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中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須加蓋公章,此表亦可作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界定);其他事項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第8頁至11頁。
三、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所採取的一項重大措施。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
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
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彌補在校期間各項費用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
(1)貸款補貼填報表等資料擴展閱讀:
一、申請書條件
大學生申請助學貸款,一般情況下,貧困家庭學生需通過就讀的學校向當地的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採取一次申請、銀行分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辦法。
二、大學生助學貸款的的申請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6、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
三、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助學貸款申請書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的銀行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