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換工作了住房公積金能貸款嗎中間公積金沒有斷,只是工作單位變了
住房公積金需連續繳滿6個月便可申請貸款,無需在新工作單位繳滿6個月的。
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大部分城市分別定製了相關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如:
成都市貸款條件:
1、具有當地行政區域內的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2、申請時已連續一年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沒有支取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30%。
4、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5、有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作為保證人。
6、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北京市貸款條件: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申請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
1、借款申請人須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同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包括按月連續繳存、預繳、補繳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對於經中心審批同意,處於緩繳狀態的單位,其職工在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貸款。
2、借款申請人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如果您滿足以上條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購買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限限制。借款申請人只需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且處於繳存狀態的條件,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1)成都本地換了工作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貸款程序
①政策咨詢
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到上海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擔保公司)咨詢,了解擔保借款對象、條件和程序,以主貸款擔保金額、期限和利率等情況。
同時可憑本人身份證和個人公積金帳號查詢本人住房公積金繳交情況,以確定是否符合貸款擔保條件及貸款擔保最高限額和最低期限。當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請時,由擔保公司提供《個人住房公積金購房擔保借款申請書》供借款人填寫。
②申請受理
借款申請人提供相關資料,經擔保公司初審後符合擔保借款條件的,借款申請人憑擔保公司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購房擔保借款受理單》,按收費清單支付費用,並在《個人住房公積金購房擔保借款合同》上簽字。
③房產公司蓋章
借款人請房產公司在《個人住房公積金購房擔保借款合同》上蓋章,房產公司提供階段性擔保。
④落實還款方式
借款人憑本人身份證到貸款銀行辦理還款帳戶,已有信用卡的去銀行落實信用卡還款確認,同時簽訂委託還款協議。
⑤辦理抵押登記
借款申請人持相關資料到購房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⑥通知銀行放款
借款申請人憑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憑證及經合同各方當事人承諾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購房擔保借款合同》向擔保公司遞交相關資料。擔保公司審批同意後,向貸款銀行發出《放款通知書》通知其放款。
⑦領取個人資料
所有手續辦完後,擔保公司通知借款人來領取個人保管資料。
參考資料:網路-公積金貸款
『貳』 成都更換了工作單位公積金貸款額度如何計算
成都辦理過公積金轉移接續的,貸款額度如何計算?
問:更換了工作單位/城市,所以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中心也變了,已經將原來的繳存余額轉移合並到了現在的繳存中心。那這筆轉移資金是按補繳計算貸款額度,還是按原來的繳存提取情況計算貸款額度呢?
答:繳存職工因變更公積金繳存中心、辦理了轉移接續的,對應轉移資金可根據原繳存中心出具的或通過互聯互通渠道查詢到的繳存提取明細,按原繳存提取實際入賬時間計算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還款方式有哪些?
貸款期限為1年的公積金貸款,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公積金貸款,按月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可自行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法或等額本金還款法。
成都公積金借款申請人月收入認定所需資料?
1.單位繳存職工的月收入,原則上以繳存基數為准。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與申報的工作單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工作單位開具的代繳關系說明等資料佐證,1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
2.個人自願繳存者的月收入,以繳存基數為依據。繳存基數5000元以上的,還需另行提供 最 近不少於6個月的銀行收入流水、社保參保繳費資料等佐證,1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
3.靈活就業繳存人的月收入,提供 最 近不少於12個月的社保參保繳費資料或所得稅完稅證明、代扣代繳稅憑證,可進一步提供銀行收入流水和租賃合同、合夥協議、股權分紅、進/銷貨單據、經營賬戶銀行流水等,1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
4.未繳存公積金的共同申請人的月收入,提供 最 近不少於12個月的銀行收入流水或社保參保繳費資料等,1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
5.如申請組合貸款,則商貸部分所需資料需按貸款銀行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