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擔保中心是做什麼的
信用擔保中心職責
開展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幫助符合政策扶持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解決開辦經費和生產經營活動中流動資金不足的困難,維護社會穩定。
一、制定和完善小額擔保貸款基金的管理措施,建立風險防範機制;
二、宣傳小額擔保貸款優惠政策,擴大政策的認知程度;
三、制定完成年度擔保貸款目標任務的工作計劃和措施;
四、擬定擔保中心章程和內部督促具體規章制度;
五、負責對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的申請、受理、評審、審批工作,依法開展擔保業務;
六、對擔保貸款進行跟蹤問效服務和加強風險管理,辦理展期手續,組織實施代償、追償、扣款業務;
七、落實小額擔保貸款微利項目中央財政貼息政策,做好貼息資金的申請、審核、撥付工作
❷ 蕪湖市婦女創業擔保貸款實施細則
蕪湖市婦女創業擔保貸款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扶持婦女創業,發揮好婦女專項資金作用,根據《中共蕪湖市委 蕪湖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創業富民建設創業特區的實施意見》(蕪市發〔2014〕14號)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是我J.L分享的蕪湖市婦女創業擔保貸款實施細則全文,更多創業政策信息請關注應屆畢業生創業網。
第一條 申請范圍和條件
1、具有蕪湖戶籍的婦女。
2、女性牽頭的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農家樂,以及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屬於創業初期、需要進行扶持的女性或企業;
3、在人民銀行徵信系統中徵信狀況良好;
4、符合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小額貸款申請基本條件。
第二條 擔保貸款額度
1、全市每年安排婦女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不超過市財政預算安排的婦女創業扶持擔保貼息資金總額的三倍。婦女創業扶持擔保資金用於婦女創業擔保貸款風險補償和擔保費補貼,擔保費按照擔保貸款額的1%在創業扶持資金中列支。
2、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婦女最高人均小額擔保貸款額度為10萬元,合夥經營的最高申請額度不超過50萬元,最長不超過兩年期限。
3、符合國家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的,按照相關文件執行。財政貼息資金支持的婦女創業擔保貸款利率參照再就業個人小額擔保貸款利率執行。
第三條 辦理流程
1、在蕪湖領辦創業實體的婦女向轄區所在的縣(區)婦聯申請。
2、縣(區)婦聯按季度受理創業者貸款申請並開展資格初審;
3、郵儲銀行與民強融資擔保(集團)開展貸前、保前調查;
4、縣(區)人社局、財政局進行貼息資格復審;
5、民強融資擔保(集團)提供擔保;
6、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蕪湖市分行發放貸款;
7、縣(區)人社局、財政局按季對符合貼息條件的貸款客戶辦理貼息手續。
第四條 符合申請條件的婦女創業實體,應提交以下材料:
1、蕪湖市婦女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
2、申請人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身份證、創業實體營業執照、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復印件(由縣區婦聯審核原件);
3、婦女創業實體經營狀況資料(如進銷貨的`業務單據、財務報表、環保、衛生等特殊證件)及其他貸款審批所必須的相關資料。
第五條 工作職責
1、市婦聯負責協調全市婦女創業擔保貸款實施工作。縣(區)婦聯負責接受本地婦女創業實體的貸款申請,對創業實體運營情況進行調查,審核申報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審查合格後出具推薦信。協助郵儲銀行對逾期貸款進行催收。
2、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蕪湖市分行:審核婦女創業實體運營情況,根據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及擔保資料,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及時放款並優先納入政銀擔合作體系,按季度申請貼息。當創業擔保貸款代償達到10%時暫停放貸,經市人社局、市財政局、擔保機構、經辦銀行協商採取進一步風險控制措施後再恢復貸款。
3、市民強融資擔保(集團)公司:負責對全市婦女創業扶持擔保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單獨核算;為符合條件的婦女創業實體提供貸款全額擔保,不要求貸款申請人提供反擔保和資產抵押措施,不收取擔保費。與市郵儲銀行、市婦聯簽署合作協議,逾期30天進行代償。
4、市人社局:督查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協調各個環節工作流程,牽頭對申請人貼息資格審核,建立統計、考核、聯席會議等工作制度,會同財政部門按規定辦理資金兌付。
5、市財政局:負責按規定撥付婦女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金。
6、人民銀行蕪湖市中心支行:對創業擔保貸款發放和貼息工作進行監督、指導,提供信用信息服務平台,督促認真做好創業擔保貸款工作,確保貸款“貸得出、用得好、收得回”。
第六條 申請人必須如實提供相關申請材料,對弄虛作假騙取貸款、補助資金等行為,由婦聯、財政牽頭,幫助經辦機構全額追回貸款及相應補助資金,視情節嚴重,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七條 本細則由市婦聯會同市財政局、人社局、人民銀行蕪湖市中心支行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❸ 人社廳發〔2016〕24號
長壽人社發〔2016〕24號關於調整創業擔保貸款相關政策的通知
發布人:局辦公室 發布日期:2016/2/16 來源:本站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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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各承貸金融機構:
為充分發揮創業擔保貸款促進創業的積極作用,切實幫助創業者解決融資問題,積極助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根據《關於調整創業擔保貸款相關政策的通知》(渝人社發〔2015〕236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對創業擔保貸款政策作如下調整:
一、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及財政貼息的人員范圍、行業范圍、貸款額度、街鎮職能職責等調整。
(一)人員范圍。將現行政策中的人員范圍調整為: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刑釋解教人員等五類人員及其他具有創業意願的登記失業人員。
(二)行業范圍。將現行政策中的行業范圍調整為:除國家限制類、淘汰類產業外,均可享受貸款政策,具體項目參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款的決定》(第21號令);優先扶持國家鼓勵產業、重慶市重點發展產業。
(三)貸款額度
1.把政府鼓勵類行業(節能環保、科技創新、文化創意、電子信息)和高校畢業生(畢業後五年內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個人創業項目貸款額度上限提高到15萬元,10萬元部分由中央、市、區縣按規定給予貼息,超過部分由區財政承擔;
2.符合條件的人員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貸款額度上限由原來每人5萬元統一調整為10萬元,貸款總額不超過100萬元;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額度上限由原來每人5萬元統一調整為10萬元,貸款總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四)街鎮職能職責
各街鎮承擔政策宣傳、為經營地在轄區內的借款人出具種植(養殖)證明、擔保人非低保戶證明等工作,不再具體辦理創業擔保貸款的其他業務。
二、貸款期限和貸款擔保管理
(一)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延長貸款期限,放寬貸款次數。允許創業帶動就業達到1:6的個人二次貸款,二次貸款實行一年一貸,貸款者需結清前次貸款本息後重新申請,最長不超過兩年;新吸納前述五類人員就業,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的企業可多次貸款。
(二)將區內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以及市屬以上企業正式職工的個人擔保額度提高至15萬元。
三、農村戶籍貸款人員就業失業登記管理
在區就業局開設農村戶籍貸款人員就業失業登記綠色通道,設置就業失業登記窗口,專門為農村戶籍的貸款人員辦理就業失業登記。
四、本通知從下發之日起執行,以前之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准。後期如國家出台新政策,涉及本通知相關條款的,以新政策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