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你好夫妻離婚有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給一方嗎
法律分析:離婚有房貸的房子可以過戶給對方。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有房貸的房子為夫妻共同財產。若房產的貸款尚未還清,則未還清的部分為夫妻共同債務。由於房產為不動產,離婚則只能有一方獲得房屋所有權,獲得房屋的一方須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貸款的一半,剩餘貸款部分由所有權人獨立償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貳』 離婚房產過戶需要還清貸款嗎
離婚房產過戶需要還清貸款。
根據規定,房屋必須是在無法律糾紛、無規劃拆遷、無按揭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過戶。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戶。但由於轉按揭手續非常麻煩,目前多數銀行已經停辦此項業務。
夫妻共同的房子離婚後名字變更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夫妻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包括房屋歸屬的約定以及名字變更的約定等內容。在協議書中雙方需要簽字確認,並在協議書上註明簽字日期;
2、房屋權屬證明:需要提供房屋的權屬證明,例如房屋產權證、房屋買賣合同等證明材料,證明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情況;
3、個人身份證明: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例如身份證、戶口本等證明材料;
4、房屋評估證明:如果涉及到房屋的評估價值,需要提供相應的評估證明材料;
5、其他證明材料:如果涉及到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問題,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例如子女監護協議、共同財產證明等。
綜上所述,具體的要求可能因地區和法院而異,建議當事人在辦理離婚房屋名字變更前仔細閱讀當地法院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以避免因證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而導致的辦理失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