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二手房過戶貸款全流程
1.提交二手房貸款所需材料
買房人需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或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僅限已婚或離婚人士)、收入證明、6個月內銀行流水、貸款銀行儲蓄卡,同時也要提交購房合同,即《存量房買賣合同》
2.銀行對申請貸款房屋進行估價:一般,銀行會交由專業的機構進行評估。
3.銀行審批:審批通過後銀行會出具批貸函,向賣方證明銀行同意放款給購房人,賣方可放心將房屋過戶給購房人。
4.過戶:在實施了不動產登記制度後,現在過戶時,僅需要買賣雙方本人到不動產登記機構將原來的房產證換成不動產權證,不動產權證上直接登記購房人的名字就可以了。
5.將不動產權證交給銀行做抵押: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不動產登記證明》,用以證明此房產上有銀行的抵押權,一般銀行會交給專門的機構代辦房屋抵押事項。
6.銀行放款:經貸款行同意發放的貸款,辦妥有關手續後,貸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一次或分次劃入售房人在貸款行開立的存款賬戶內。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
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運交給買受人;
(二)標的物不需要運輸,出賣人和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出賣人應當在該地點交付標的物;不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應當在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交付標的物。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B. 過戶貸是什麼意思二手房過戶需要哪些材料
貸款買房是現在很常見的一種方式,不同的人群選擇的貸款形式也是不同的,所以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那麼過戶貸是什麼意思呢,這是一種什麼樣的貸款方式呢。二手房過戶需要羨培哪些材料呢,來看看相關的內容介紹吧,讓大家對於二手房過戶這個問題會有很好的了解,減少過戶過程中出現的一些誤區。
過戶貸是什麼意思
過戶貸意思其實也是抵押貸款的一種,過戶貸就是二手房買賣中的貸款,由購買方去銀行申請,比一般的抵押貸款的年限高,成數高,最長20年,可以貸款房屋評估價的7成左右。
二手房過戶需要哪些材料
1、身份證:必須是二代證,暫住證,對於在非戶籍地買房的人來說,暫住證也是必須的,而且購房時所用暫住證必須和和過戶時的暫住證需保持一致。
2、戶口簿,戶口簿是戶籍狀況的證明,必須帶上。結婚證,已婚人士,必須要提供結婚證,注意要及時變更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態。否則這兩個材料會互相沖突。
3、離婚協議,離異人士買房,需要離婚協議,因為離婚協議一般都會寫明財產分割,如果是走訴訟離婚的,也得提供判決書等材料。
4、集體戶口,集體戶的戶主是單位,集體戶口買房需要提供集體戶口首頁復印件還得加蓋單位公章。護照,這種針對的是外國人士,護照不得是外文的,必須是譯本且公證過的。
5、買賣過戶,所需材料:《房屋所有權證》、《契證》、申請人身份證明、賣方婚姻狀況證明(房證未明確共有情況的提供)、《存量房買賣合同》、其他必要材料(拆遷戶購兄羨唯房的,買方需提供《拆遷協議》)。
6、贈與過戶,所需材料:《房屋所有權證》、《契證》、申請人身份證明、贈與方婚姻狀況證明(房證未明確共有情況的提供)、《贈與合同公證書》或者《贈與公證書》和《接受贈與公證書》、其他必要材料。
7、繼承過戶,所需材料:死者的死亡證明(派出所或醫院出具)、死者的親屬關系證明(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或居委會出具)、各申請人的身份證、房屋產權證。
過戶貸是什麼意思,過戶貸的意思是抵押貸款的一種,就是二手房買賣中的一種貸款,當然是比一般抵押貸款的年限高的一種方式。二手房過戶需要哪些材料,比如說需要戶口本啊,還有結婚證,以及集體戶口的證明,護照等等相關的一些證件派沖都是需要符合規定的,這些相關的內容大家可以多了解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