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了兩個月的公積金可以取嗎
交了兩個月的公積金可以取。
公積金支取條件:
1、公積金賬戶余額要求:公積金賬戶余額必須大於等於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最低提取金額;
2、提取事由:公積金支取必須符合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提取事由,例如購房提取、大病醫療、子女教育等;
3、繳存時間要求:公積金賬戶必須滿足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繳存時間要求,一般要求個人公積金賬戶至少繳存滿6個月,具體時間標准可能略有不同;
4、相關證明材料:公積金支取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例如購房提取需要提供購房合同、房屋產權證等材料,大病醫療提取需要提供醫療證明等材料。
公積金辦理流程:
1、繳存開戶:個人首先需要到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開戶手續,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等相關證件和資料;
2、繳存:個人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每月按規定繳存一定比例的工資或工資總額。繳存金額一般由個人和單位各自繳納一部分;
3、查詢賬戶余額:個人可以通過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網上查詢等方式,隨時了解自己公積金賬戶的余額和繳存情況;
4、提取業務:當個人需要提取公積金時,可以根據不同的提取事由和要求,准備好相關證明材料,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5、辦理貸款:如果個人需要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貸款申請手續,需攜帶相關證件和資料,如購房合同、收入證明等;
6、其他業務:個人還可以在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其他業務,如更改個人信息、補繳公積金等。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的住房公積金政策和業務辦理流程可能存在差異,建議事先了解當地的政策規定和操作流程,以便更好地進行操作。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