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鍏縐閲戣捶嬈鵑濆害涓庤處鎴蜂綑棰濇湁鍏沖悧
娉曞緥鍒嗘瀽錛氭湁褰卞搷鍏崇郴錛岃亴宸ョ敵璇蜂綇鎴垮叕縐閲戣捶嬈劇殑錛岃捶嬈鵑濆害涓嶅緱楂樹簬鑱屽伐鐢寵瘋捶嬈炬椂浣忔埧鍏縐閲戣處鎴蜂綑棰(鍚屾椂浣跨敤閰嶅伓浣忔埧鍏縐閲戠敵璇峰叕縐閲戣捶嬈撅紝涓鴻亴宸ュ強閰嶅伓浣忔埧鍏縐閲戣處鎴蜂綑棰濅箣鍜)鐨10鍊嶏紝浣忔埧鍏縐閲戣處鎴蜂綑棰濅笉瓚2涓囩殑鎸2涓囪$畻銆
娉曞緥渚濇嵁錛氥婁綇鎴垮叕縐閲戠$悊鏉′緥銆嬬鍗佸叚鏉 鑱屽伐浣忔埧鍏縐閲戠殑鏈堢即瀛橀濅負鑱屽伐鏈浜轟笂涓騫村害鏈堝鉤鍧囧伐璧勪箻浠ヨ亴宸ヤ綇鎴垮叕縐閲戠即瀛樻瘮渚嬨傚崟浣嶄負鑱屽伐緙村瓨鐨勪綇鎴垮叕縐閲戠殑鏈堢即瀛橀濅負鑱屽伐鏈浜轟笂涓騫村害鏈堝鉤鍧囧伐璧勪箻浠ュ崟浣嶄綇鎴垮叕縐閲戠即瀛樻瘮渚嬨
2. 公積金貸款額度和賬戶余額有關嗎
公積金貸款額度和賬戶余額有關。
公積金貸款額度和賬戶余額有一定的關系,但並不是絕對的關系。一般來說,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是由多種因素共同決定的,其中包括申請人繳存公積金的月份、職工收入水平、所購房屋的總價值等因素。因此,即使賬戶余額較高,也不一定能夠獲得更高的公積金貸款額度。
不過,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是有限制的,一般情況下最高貸款額度不會超過購房總價值的80%。此外,一些地區還會根據當地的政策制定最高貸款額度的上限。因此,如果賬戶余額較高,且符合其他相關條件,申請人可以獲得更高的公積金貸款額度,但並不是絕對的關系。
公積金提取額度的原則:
1、租房的提取每月可提取額不得超過申請當月所應繳存金額的50%,每一年度都可以提取不超12個月的月提取額;
2、若是用於其它住房消費的,提取的額度不得超過申請提取的前12個月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所應繳存金額的30%;
3、若購買有權的房屋或建造大修本市內有權的住房,提取金額不得超出申請時賬戶內所存儲的余額,且不超購房總價。本人及其家庭成員總計有兩套或兩套以上的住房的,公積金可提取的金額不超申請時賬戶內所儲余額的60%,且不超購房價;
4、是償還具有權的住房貸款本息的,職工人及其家庭成員總計只有一套房時,每月的可提取額不超過職工的上月實際的還貸額。職工人及家庭成員總計住房有兩套及以上的,每月的可提取額不超申請當月所應繳存額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許提取住房公積金。
綜上所述,公積金的提取的地點是通過向單位申請然後在公積金中心提取的。首先向單位申請,公積金的中心也想要申請,兩者都審核通過並且有了通知單之後,可以進行公積金的核心辦進行轉賬,支付公積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