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離婚房子有貸款要怎麼過戶給另一方
法律分析:對於離婚房產過戶的,需要辦理析產登記。析產基本步驟: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註: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則無需辦理公證);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登記費;5、取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㈡ 房子有貸款,離婚怎麼過戶
房子有貸款,離婚房子過戶分情況:
1、沒有房產證的:
(1)提前還貸,消除銀行按揭抵押貸款的抵押登記;
(2)在取得房產證後,雙方到房產登記部分辦理過戶;
(3)沒有能力一次清償貸款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
2、有房產證的: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
(2)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房子有貸款,過戶需要的資料有哪些?
1、提供原購房契約復印件;
2、原土地證和房產證;
3、個人身份證明;
4、結婚證、離婚證;
5、需要交稅的情況下要出具完稅證明。
房子有貸款,如何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用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名下的,離婚時房產歸婚前貸款方所有,未還貸的部分視為貸款方的,雙方婚後共同財產支付的數額及相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由獲得房產的一方進行補償;
2、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貸款買房的,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在分割房產時,需要照顧女方、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照顧無過錯一方進行分割;
3、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不會就房屋產權歸屬進行審理,也不作出判決,只對房屋使用權作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㈢ 離婚後有貸款的房子怎麼過戶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貸款離婚房產過戶需要以下手續:1、身份證;2、離婚證明材料;3、房產證;4、房產權登記申請書;5、房產買賣契約;6、房產買賣申請審批表。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的時侯,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並、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轉移登記。
㈣ 離婚房產過戶需要還清貸款嗎
離婚房產過戶需要還清貸款。
根據規定,房屋必須是在無法律糾紛、無規劃拆遷、無按揭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過戶。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戶。但由於轉按揭手續非常麻煩,目前多數銀行已經停辦此項業務。
夫妻共同的房子離婚後名字變更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夫妻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包括房屋歸屬的約定以及名字變更的約定等內容。在協議書中雙方需要簽字確認,並在協議書上註明簽字日期;
2、房屋權屬證明:需要提供房屋的權屬證明,例如房屋產權證、房屋買賣合同等證明材料,證明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情況;
3、個人身份證明: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例如身份證、戶口本等證明材料;
4、房屋評估證明:如果涉及到房屋的評估價值,需要提供相應的評估證明材料;
5、其他證明材料:如果涉及到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問題,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例如子女監護協議、共同財產證明等。
綜上所述,具體的要求可能因地區和法院而異,建議當事人在辦理離婚房屋名字變更前仔細閱讀當地法院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以避免因證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而導致的辦理失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㈤ 夫妻離婚房子有貸款怎麼過戶
要根據市值進行估價,雙方協商,一方想要房子的,必須向另一方支付應得的款項。准備好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房產證 、身份證等證件,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證變更產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第三十七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