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離婚後有貸款的房子怎麼過戶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貸款離婚房產過戶需要以下手續:1、身份證;2、離婚證明材料;3、房產證;4、房產權登記申請書;5、房產買賣契約;6、房產買賣申請審批表。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的時侯,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並、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轉移登記。
⑵ 離婚後按揭房子怎麼過戶
離婚後,房產歸屬方應前往房管局進行產權變動登記。
若貸款尚未結清,則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經過公正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離婚證》、雙方身份證明、原房屋所有權或抵押權相關證明以及原按揭貸款相關手續。
辦理流程如下:
先至房管局辦理產權變動登記,再至按揭銀行辦理按揭權利(義務)人變更手續。
若貸款已經償還完畢,則僅需房地產現持有者攜帶經公正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離婚證》、身份證明及原《房屋所有權證》至當地房管局辦理產權轉移手續即可。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⑶ 離婚了房子有貸款怎麼過戶給對方
離婚後房子有貸款過戶給對方,可以通過提前還貸、轉按揭或訴訟途徑來實現。
如果你們有足夠的資金,可以選擇提前還貸。雙方協商後,由一方或共同提前償還剩餘貸款本息,拿到銀行的貸款結清證明和他項權證。然後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之後按照正常流程辦理房產過戶。
另一種方式是轉按揭,即變更借款人。這需要銀行對新的借款人進行資質審核,審核通過後,銀行與新借款人簽訂新的借款合同,變更貸款主體,從而完成房產過戶。但請注意,並非所有銀行都支持轉按揭業務,需向貸款銀行咨詢。
如果雙方無法協商一致,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向法院起訴後,由法院判決房產歸屬及貸款償還問題。待判決生效後,持判決書等相關材料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在辦理過戶手續前,請確保已准備好相關材料,如身份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房產證等,並咨詢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了解具體過戶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