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銀行貸款到期,當事人沒還,銀行已經起訴當事人和擔保人,請問法院會怎麼做呢
據《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而對於擔保人,他們可能會凍結財產、銀行賬戶。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如果還不了的話,那麼法院是會申訴的。
我們通過以上關於銀行貸款到期,當事人沒還,銀行已經起訴當事人和擔保人,請問法院會怎麼做呢內容介紹後,相信大家會對銀行貸款到期,當事人沒還,銀行已經起訴當事人和擔保人,請問法院會怎麼做呢有一定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對你有所幫助。
② 銀行貸款還不上,被銀行起訴了,怎麼辦
人民法院會根據案件事實,如果債務確實存在的,會判決債務人進行還款,如果仍不還的話,會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方法:
一、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查詢是指人民法院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單位調查詢問或審查追問有關被申請人存款情況的活動。
凍結是指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對被申請執行人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單位的存款所採取的不準其提取或轉移的一種強制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凍結措施時,不得凍結被申請執行人銀行賬戶內國家指明用途的專項資金。但被申請執行人用這些名義隱蔽資金逃避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凍結。
凍結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的最長期限為六個月,需要繼續凍結的,應在凍結到期前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辦理凍結手續,否則,逾期不辦理,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劃撥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銀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單位,將作為被申請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規定的數額劃入申請執行人的賬戶內的執行措施。劃撥存款可以在凍結的基礎上進行,也可以不經凍結而直接劃撥。
人民法院採取查詢、凍結、劃撥措施時,可直接向銀行營業所、儲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無需經其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請執行人住所地、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銀行、信用合作社查詢、凍結和劃撥存款,不需經當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轉辦手續。當地銀行、信用合作社必須協助辦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貸款或貸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絕和搪塞。拒絕協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罰款,建議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給予紀律處分。
二、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民事訴訟法》第22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在執行實踐中,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經常使用的一種執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緊密相聯的兩個執行措施,扣留是臨時性措施,是將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暫扣下,仍留在原來的單位,不準其動用和轉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如超過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該項收入交付申請執行人。
三、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查封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
拍賣是人民法院以公開的形式、競爭的方式,按最高的價格當場成交,出售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變賣是指強制出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執行中需要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的,可以交由有關單位變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的,變賣前,應就價格問題徵求物價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變賣的價格應當合理。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所得的金錢,應及時交付申請執行人,並結束執行程序。
四、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在執行過程中,還會出現被申請執行人不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而且還將財產轉移起來,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實的財產狀況。針對這些情況,《民事訴訟法》第227條第1款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
在搜查中,如發現有應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財產時,執行人員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查封、扣押。如果來不及製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後在48小時內補辦。
五、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財物
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以及應由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指定一方當事人交付財物或者票證的,執行人員應在做好被申請執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礎上,傳喚雙方當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場所,由被申請執行人將法律文書交付的財物或票證應當直接交付申請執行人簽收。被申請執行人不願當面交付的,也可以將應付的財物或票證先交給執行人員,由執行人員轉交。對當事人以外的公民個人持有該項財物或票證的,人民法院應通知其交出。經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就依法強制執行並可按照《民事訴訟法》第103條的規定予以罰款,還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有關單位建議,給予其紀律處分。有關單位持有該項財物或票證的,人民法院應向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由有關單位轉交。有關單位和個人持有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票證,因其過失被毀損或滅失的,人民法院可責令持有人賠償。拒不賠償的,人民法院可按被申請執行財物的實際價值或者票據的實有價值裁定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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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銀行貸款還不了被起訴會有什麼後果
1、借款人的信用受到影響。由於銀行對借貸人的個人信用比較看重,如果一旦還不上款,個人的信用就會受到影響,這將直接影響到借款人日後再貸款。
2、產生罰息增加日後還款壓力。借貸人逾期還不上的話,則將產生罰息,這樣一來,借款人的還款壓力會被增加。
3、貸款逾期一兩個月的話,銀行不會立刻就起訴,一般會先打電話來催借款人還款,催收無效的話,銀行會有專門的人出面跟借款人進一步溝通商量。
4、經溝通無效的,如果借貸人是提供了抵押物做抵押貸款的話,則抵押物將可以被拍賣,以用於償還貸款。
5、如果提供給銀行的材料不真實,銀行報案,則有可能構成貸款詐騙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承擔刑事責任。
④ 銀行貸款還不上,被銀行起訴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
銀行貸款還不上,被銀行起訴了,人民法院判決後,仍不歸還貸款的,法院有權請求人民法院進行強制執行,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並且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⑤ 貸款還不上被起訴怎麼辦
貸款還不上被起訴避免後果的做法是盡快還上這筆欠款。
可以辦理過橋貸款
過橋貸款辦理流程
1.與貸款公司取得聯系;
2.互相了解情況,確定合作;
3.簽訂合同、提交材料,辦理手續;
4.辦理完成;
5.貸款收取費用。
過橋貸款申請條件:
1. 有合法的身份;
2.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擔保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3. 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4. 能夠提供貸款擔保行認可的有效貸款擔保;
5. 貸款擔保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過橋貸款需要資料:
1.借示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經濟收入證明
2.借款擔保人的營業執照和法人證明等資信證明文件;
3.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關住房所有權證件或本人有權支配住房的證明;
4.抵押房產的估價報告書、鑒定書和保險單據;
5.購建住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文件;
6.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過橋貸款屬於短期貸款,能夠緩解燃眉之急,但並不是長久之計。還清貸款,銀行撤訴後應努力掙錢,以免再次陷入資金危機。
⑥ 欠銀行貸款還不上,法院現在是強制執行,會有什麼後果
欠銀行貸款還不上,法院強制執行會凍結被執行者的資產,對其資產可以進行查封,拍賣,然後將所得按欠款數償還於債權方,剩餘部分歸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6)貸款還不上還有工作法院會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不適於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託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
第二百四十八條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採取前款措施,由院長簽發搜查令。
⑦ 信用社貸款還不上被法院起訴了,法院應怎麼判
無力歸還農信社貸款,屬於民事糾紛,不會判刑的。如果信用社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後,債務人不履行法院判決,銀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債務人有履行判決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嚴重的會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法律分析
信用社作為我國一類國家成立的金融機構,在我國從事一些儲蓄和貸款的業務。那信用社的貸款不還會受到哪些處罰,對自己又會有哪些不利的後果呢。農村信用社貸款還不上,將造成的後果包括:1、個人信用里留下不良信用記錄,直接影響到借款人日後貸款。2、產生罰息。在原本貸款負擔的基礎上,再增加一筆罰息的經濟負擔。3、會有官司。如果經多次催繳借款人無法償還信用社貸款的話,信用社可以將借款人起訴上法庭。4、對於有抵押物作抵押的情況,在經法院允許後,貸款銀行還可將抵押物拍賣,用以償還借款人欠下的資金。對於這類事件我國現在還沒有出台相應的處罰政策。只是要求當事人積極地進行償還,相應的抵押物信用社可能會進行追討處理。帶隊個人的信用記錄就會產生信用污點,從而影響今後的生活和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