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出讓房產時,過戶手續已完成(買方是按揭買房),遇到買方不去銀行辦理貸款手續怎麼辦
這個就是買房與賣房之間的常見的問題,你看一下房屋買賣合同中,關於尾款支付的約定,過了約定的期限,你可以去法院請求撤銷買賣合同,並將房屋所有權恢復到你名下。
B. 二手房已過戶給買方,但買方並未去銀行辦理貸款手續,而是轉手又把房賣了,賣方怎麼辦
按照合同是這樣的,你提供賬號給銀行,然後過戶給買方(產權轉移或者稱辦理產證),
在過戶時,交稅等必須完成,否則不受理。
因是貸款,實際過戶後的房產證(註明他項權利是被抵押)和其它權利證(給銀行);一般是房產交易中心直接將其它權利證給銀行,銀行收到後,即放款(打入你的賬戶)。
本次購房結束。
如果買方不給銀行,則銀行不放款(這是你擔心的),但是這樣的話,
合同應該是約定最後付款期限的(或者合同有效期),在有效期內你的義務是交付房子(轉移產權),他的義務是付房款(不論是自己付或者貸款)
如果沒有收到全款,則買方違約。
你可以上法院告,主張要回房款,並按合同追究違約金。或者主張要回房子,並按合同追究違約金。
法院一定支持你的。
C. 房產證已過戶,買家未拿去辦理貸款,二手房中介改怎樣解決
房產證過戶,買家不拿去辦理貸款,作為中介你可以拿著合同跟他說這是違約,要交違約金,到時候申請法院執行就可以把房子又判回給原房東,這樣買家什麼都得不到,還得賠錢。
說嚴重一點可以講買家是詐騙,嚇唬他要去派出所報案,不過正常來說如果他鐵了心抵賴的,真的就只能跟房東一起去法院起訴了,你們的中介合同裡面應該都有註明違約條款的,還有買賣合同也是,一般都有逾期付款或者不付款的具體細節,看看合同再說。
D. 二手房貸款審批通過了,然後過戶完後買方不去銀行辦理貸款的話,賣方
我們這邊就沒你說的這種情況,
貸款批下來了,然後去過戶,等過完戶,就是賣家等錢,買家等房本的過程了。最長1個月也就拿到錢了。
E. 我是賣方,買方已獲銀行批貸,雙方已過戶,買方惡意拖延不去銀行做抵押登記,以至銀行不放款給我怎麼辦
超過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抵押登記的時間,這種情況就屬於買方嚴重違約了。
處理方法:
1、極積與買方協商,要求對方按合同約定覆行合同;
2、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先凍結該房屋,防止買方另行出售,將該資產轉移;
3、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覆行合同或申請法院強制抵押登記;
4、以買方不覆行合同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判決過戶無效,恢復原賣方的產權,並由違約方承擔所有費用和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