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經濟適用房可以按揭嗎
經濟適用房是可以按揭的。
按揭貸款中人們最關心的是條件及程序,首先辦理按揭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② 上海經濟適用房政策
目前上海經濟適用房政策還沒出台,具體出台時間應該到年底.
對於經濟適用房的需求方——廣大中低收入的家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上海市或市郊城鎮戶口;
2、家庭年收入均在2萬元以下;
3、原住房的人均居住面積在9.3平方米以下;
經濟適用房必須在5年之後再能上市進行交易.
③ 上海2020年經濟適用房組合貸款可以嗎
可以,一般來說開發商都有合作的銀行,你用他們推薦的銀行申請貸款審批流程會快一點。
④ 上海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一般情況下,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1、家庭中最少要有一個成員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五年時間以上;2、已婚或三十五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3、申請家庭的房產建築面積要小於或等於四十八平方米;4、申請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要低於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⑤ 經濟適用房可以貸款嗎
經濟適用房可以貸款.
經濟適用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個顯著特徵是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經濟適用房是指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於市場價格比較適中,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及其建築標准上強調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築標准。
經濟適用房是指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市場價格而言,是適中的,而不是降低建築標准,它是國家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而修建的普通住房。
價格政策不同經濟適用房出售實行政府指導價,不得擅自提價出售。商品房出售價格完全由市場決定。 居民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產權歸國家, 房屋的產權分四部分是使用權,佔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與商品房相比經濟適用房的產權只在收益權上與它們不同。商品房上市出售後,收益全部歸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九條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除符合《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規定外,還應當出具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准予購房的核准通知。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和優先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⑥ 上海申請經濟適用房和條件
准入標准
● 具有上海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7年,且現戶口在提出申請的所在區連續滿5年
● 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小於或等於15平方米
● 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過2.76萬元,家庭人均財產不超過7萬元
● 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申請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為除外)
12月10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發布《試點區城鎮居民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相關政策問答》(以下簡稱《政策問答》),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輪候供應試點工作本月起在徐匯、閔行兩區正式啟動。
對此,業內資深分析師薛建雄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政府加大對保障性住房的供應和投入,會對目前房地產行業過盛的「買氣」有一定抑製作用,預期會有更多的購房者因為房價過高而保持觀望,從而給近期過熱的樓市降溫。
房源「適用」
12月9日,由上海城建集團承建的外環線內規模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基地之一——徐匯華涇基地全面結構封頂。該基地將於2010年春節前基本完成二結構砌牆施工,並於明年11月30日前正式交房。
一天之後,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政策問答》中披露了徐匯、閔行兩區試點上海經濟適用房的具體房源。
根據《政策問答》透露,閔行區的房源安排在該區籌建的顓橋鎮鶴翔路「翔泰苑」小區;徐匯區的房源安排在上海市統籌建設的兩個小區內:松江泗涇基地新家園路的「新凱家園」小區和閔行浦江基地召樓路的「博雅苑」小區。
記者了解到,上述小區都臨近軌道交通站點或公交線路站點,其中「翔泰苑」靠近軌交5號線北橋站;「新凱家園」位於軌交9號線佘山站附近;「博雅苑」則鄰近軌交8號線聯航路站。同時在小區附近有公交站線與軌道交通接駁或直達市區。
目前,上述3個小區都基本達到現房交付階段,住宅的建築質量和小區環境可以與附近商品住房媲美。周邊的商業、衛生、教育等生活配套設施均已規劃並將陸續建成。
「所謂經濟適用房是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上海財經大學教授、上海市房產經濟學會副會長印堃華昨晚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同時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
經濟適用房的適用性體現在住房設計、單套面積設定及其建築標准上強調住房的實用效果。記者了解到,此次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可以購買的房型按照卧室的數量,分為一居室、二居室和三居室;建築面積分別為45、65和85平方米左右,其中高層住宅的各種戶型,建築面積均略大於多層住宅。
房價「經濟」
「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於市場價格而言,是適中的、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薛建雄進一步指出,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由住房保障機構擬訂定價方案,經物價管理部門會同房管部門審核後,報市政府或區政府批准。
根據《政策問答》透露,本次試點供應房源的銷售基準價格為:閔行「翔泰苑」經濟適用住房均為多層,銷售基準價格5200元/平方米;松江泗涇「新凱家園」經濟適用住房有多層也有高層,多層的銷售基準價格為4800元/平方米,高層為5100元/平方米;浦江基地「博雅苑」經濟適用住房均為高層,銷售價格為5000元/平方米。
數據顯示,剔除別墅項目後,今年1-11月,泗涇板塊的商品住宅均價為8240元/平方米,浦江鎮是12568元/平方米。
也就是說,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泗涇板塊為普通商品房的58%,而在浦江基地,這一價格僅僅為普通商品房的40%。而「翔泰苑」應該屬於瑞橋板塊,目前市場均價是12494元,經濟適用房的價格同樣為這一數字的40%。
單套住房銷售價格在銷售基準價格基礎上,上下浮動幅度均不超過10%。銷售基準價格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
另據《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規定,經濟適用房的購房家庭擁有有限產權。
成效「待定」
「就個人而言,我並不贊成城市政府大力推廣經濟適用房。」印堃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提出,經濟適用房的推出不能根本上解決城鎮居民的居住問題,「窮人還是買不起房,社會保障應該解決的是居民的居住權而非財產權」。
薛建雄也認為,以目前確認的經濟適用房定價,確實已經低於市場上商品房的價格,可以緩解中低收入者買房壓力,讓他們實現居者有其屋的夢想。「不過,這個價格對於家庭人均收入2300元以下的家庭來說,購房壓力還是比較大」。
按照《政策問答》的規定,記者簡單算了一筆賬,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過27600元,且申請家庭人均財產不超過7萬元。以一家三口為例,如果購買一套二居室65平方米左右的房子,至少需要31.2萬元,但申請家庭總財產不超過21萬元。
因此,在印堃華看來,政府在解決城鎮居民購買住房問題上「思路要轉變一下」,提供更多的經濟租賃房、廉租房、「二限房」(即:限房價、限地價),此外,在舊區改造的時候投入更多動遷配套房,從根本上解決「買房難」的問題.
⑦ 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 貸款實施細則
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是否可行?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和一般的商品房公積金貸款操作流程又有什麼不同呢,今天就給大家一一詳細列出了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的實施細則,相信大家看了之後就不會再有類似的疑問了。
上海發布公積金購買經適房貸款細則,規定借款人需符合申請經適房及公積金貸款條件,借款人配偶和經適房共同產權人應作為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共同借款人購房首付比例不低於20%,每戶家庭最高貸款額度60萬。
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實用細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加快上海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提高本市中低收入職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能力,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管理辦法》(滬府發[1999]27號)、《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滬府發[2009]29號)的相關規定,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定義) 本實施細則所稱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以下簡稱「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是指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條件,且符合申請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條件的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並以該住房抵押作為反擔保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三條(貸款申請條件) 借款人應同時符合下列貸款條件:
(一)符合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條件,並已按相關規定簽訂《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
(二)符合現行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各項條件。
第四條(共同借款人) 為提高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的籌款能力,除借款人之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經濟適用住房共同產權人應作為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親和產權人之外的經濟適用住房共同申請人,經本人同意可作為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應同時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第五條(貸款金額的確定) 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額度的計算辦法是以戶為基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分別計算貸款額度後累加,具體貸款金額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申請金額和現行規定的貸款限額標准確定。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金額應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准:
(一)不高於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按各自住房公積金帳戶儲存余額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
(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20%;
(三)不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規定比例×12個月×貸款期限;
(四)不高於最高貸款額度。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第六條(補充還款人) 當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借款人發生還款困難時,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向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中心」)提出增加補充還款人的申請。補充還款人的范圍包括: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經補充還款人本人同意,並由市公積金中心核准,簽訂相關補充協議後,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可專項用於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還款。
第七條(材料的提供)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除按現行貸款申請應提供的材料外,還應提供《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原件)。
申請增加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補充還款人的,還應提供補充還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身份證(原件)及與借款人的關系證明。
第八條(貸款受理單位) 市公積金中心所屬區縣管理部、住房公積金網上貸款系統和市公積金中心委託承辦住房公積金個貸業務擔保機構的經辦網點,均可受理本市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申請及辦理工作。
第九條(貸款的審核) 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受理審核按下列步驟操作:
(一)貸款受理單位審核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申請材料。
(二)貸款受理單位應在借款申請人遞交貸款申請資料齊備後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三)准予貸款的,由貸款受理單位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簽約手續,並向受託銀行發出《放款通知書》,由受託銀行辦理放款手續;不準予貸款的,通知借款申請人並退還材料。
(四)若借款申請人對貸款受理結果有異議的,可通過貸款受理單位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復議。
第十條(合同簽訂)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受託銀行、保證人等應當以面簽形式簽訂《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擔保借款合同》。合同簽訂者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一條(貸款擔保) 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實行保證擔保方式,擔保機構作為償還貸款的連帶責任保證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應將所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足額抵押給擔保機構作為反擔保。
第十二條(貸款風險防範) 貸款受理單位應嚴格按照上述規定進行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審核;貸款管理部門應加強貸前、貸中、貸後的管理和監督;貸款擔保機構應根據業務委託的要求,做好貸款擔保及貸款後續工作。
第十三條(貸款前提取) 借款人在已支付所購經濟適用住房總價款20%以上房款後,可以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本人及符合條件的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除貸款以外的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款。提取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應留足一定余額以確保其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額度的計算不受影響。
第十四條(其他事項) 本實施細則未盡事宜,按照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擔保借款合同》約定條款執行。
第十五條(組織實施) 本實施細則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實施時間)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實施細則(試行)》同時廢止。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1-3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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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上海市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2022
【法律分析】
申請條件:1.必須以家庭的名義申請。2.申請家庭成員必須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必須是夫妻或父母子女關系。3.所有申請家庭成員都具有本市戶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4.家庭年收入低於「3人戶及以下5萬元、4-5人戶6萬元、5人戶以上7萬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標准。5.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的6倍以下,家庭資產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6.家庭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時有下列幾種情況的,不能申請或參與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1.申請之日前五年內[6]有購買或出售房產的。2.通過購買商品房或作為商品房代理人落戶的。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戶的。4.離婚前已享受過政府住房優惠政策。5.離婚時間不足2年的。
【法律依據】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