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的房子可以做抵押到銀行貸款嗎
一般是可以抵押的。
農村自建房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一般是可做抵押辦貸款的。在這里所指的手續,最重要的就是房屋的產權證。目前我國有部分農村自建房,是僅有土地使用證而沒有房屋產權證的,這種情況是無法辦貸款的。
農村自建房能否做抵押辦貸款,還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如該房屋的使用年限、剛房屋所處的地理位置、變現價值等。若是該房屋年限較久或位置不佳,變現價值較低的話,即使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也是無法用作抵押獲得貸款的。
各大銀行都有辦理貸款的。
貸款所需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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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貸款與房屋按揭貸款的區別:
1.成本不同:主要是利率方面對於按揭貸款,就是商業貸款,又叫個人住房貸款。抵押貸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
利率都是執行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以前做買房按揭貸款利率還有折扣,由於當今政策緊,額度少,利率不降反升利率上浮。但是按揭的上浮低於抵押的上浮。
2.法律關系的主體不同:抵押關系中,若債務人即抵押人,則只有兩個法律關系主體即抵押權人和抵押人。而按揭關系中,最少應有三個法律關系主體,即按揭人(銀行)、按揭人(買方)、第三人(原房屋所有人)。
3.先期條件不同:借款人要向銀行申請房屋抵押貸款,是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抵押貸款用途可用以購房、也可以用作其他用途。而按揭貸款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卻只能用以購房。
⑵ 農村房屋可否用於銀行抵押貸款
法律分析:農村的房子是可以抵押貸款的,只要持有房屋產權證,對房屋有財產處置權,就可以帶上房產證、個人身份證、個人經濟收入證明等資料去銀行辦理房屋抵押貸款。
不過大家也需要注意,農村以前的一些老房子可能是歸集體所有,所以只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沒有房屋產權證,那可能不好辦理抵押貸款,畢竟在住房登記和產權歸屬上可能會有問題,很多老房子缺乏登記、產權不清晰。而如果是共有財產的房屋,那去辦理抵押貸款就還得取得共有人的同意才行。
而在申請房屋抵押貸款的時候,經辦銀行或貸款機構就會對房屋價值進行評估,如果房屋沒什麼價值,貸款也可能會辦不下來。還有,用作抵押的房屋不能被列入當地政府部門的改造拆遷規劃當中,不然該房子也沒法去申請抵押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⑶ 農村的住房可以拿去銀行抵押貸款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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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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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農村的房子可以到銀行抵押貸款嗎
一、首先我們看下小產權房的特殊性
小產權房是大家的俗稱,法律上並沒有這一概念。我們通常所說的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因為這些房子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所以小產權房並沒有國家房產管理部門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房產預售許可證,所以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因此是不能上市公開買賣的。
二、農民房是否可以進行銀行抵押貸款?
可以肯定的告訴大家小產權房是不能進行抵押做貸款的,除了因其特殊性不能正常買賣之外,法律上也規定小產權房不能抵押做貸款。
根據我國擔保法第37條第四點明確規定,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不能抵押。而小產權房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其土地屬於村集體,房屋主人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是有爭議的,因此不能用於抵押。
三、目前部分地區小產權房可以用於抵押貸款的
一直以來我國小產權房不能上市交易,不能用於抵押貸款,小產權房的作用沒有得到釋放,就算農民有貸款需求也沒有抵押物,造成農民融資難。
而當前我國高度重視三農的發展,要發展三農,解決農民融資難的問題將是重點突破口之一,所以為了改善農村農民的融資環境,2015年8月10日,國務院以國發〔2015〕45號印發《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該意見賦予「兩權」抵押融資功能。隨後有59個地區被確立為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
2016年3月,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聯合印發《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這都是為農村兩權抵押做了政策指導。
所以目前在部分地區已經開始試點農村小產權房抵押試點,並建立起了抵押物處置機制,做好風險保障;兩權抵押,目前在福建,山東,湖北等省份都有試點。根據數據顯示,2016年9月末,全國試點地區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余額128億元。具體你的房屋能不能抵押你要問當地的銀行了。
⑸ 農村自建房可以抵押給銀行貸款嗎
⑹ 請問農村的房產證可以貸款嗎
辦理抵押貸款的房產證必須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農村的一般是集體土地使用和房屋產權,這種是無法設立抵押登記的,所以,不能辦理抵押貸款。但是,農村戶籍可以享受農村信用社的信用貸款,即不需要辦理擔保抵押而發放的貸款,憑自身信用即可辦理3-5萬元的貸款。
⑺ 農村房屋可以貸款嗎
可以。
農房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將其合法所有的農房作為擔保,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借款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時,金融機構有權依法以該農房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農房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辦理農房抵押貸款必須遵守有關信貸規章、制度及本辦法要求,在平等協商基礎上簽訂抵押貸款合同。對有辦理農房抵押貸款需求的申請人,國土管理部門和房產登記機關應依法核發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
防範借款人貸款風險的擔保方式有3種:抵押、質押和保證。在借貸前,還要充分了解借款人貸款的真實目的(自己住或者是投資)、收入來源及家庭狀況,通過設定合理的擔保方式防範。
從實用性、可行性、便捷性的角度分析,住房抵押應該是最主要的擔保方式。質押有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兩種方式。借款人要找到與住房價值量大體相當並獲得貸款人認可的動產幾乎不可能;
以權利作為質押,貸款人要求的權利只限於存款單和債券,現實中擁有與住房價值大體相當的存款及有價證券的人要麼是人少,要麼就是不用申請貸款了,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為他人借款做保證人,非親非故的情況下,一般人不願意承擔這種風險。
由此可知,住房抵押應該作為最主要的防禦貸款風險的手段。
⑻ 農村房屋可否用於銀行抵押貸款
可以,不需要擔保人,但前提是你的房子要有房產證,並經過評估.你看一下這個: 以往農村住房無法抵押,主要是農村住房只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農民辦理農村住房抵押貸款,農村房屋需經房屋坐落土地所有權單位即村委會同意。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⑼ 農村房子可以貸款嗎
可以。
農村建房貸款是用於縣范圍內的個體工商戶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用於建造房屋而發放的貸款。
農村自建房貸款對象及條件:
年處18-60周歲之間,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境內居民。借款人住所或生產經營場所應在聯社的服務轄區之內。
申請農村建房貸款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借款人申請貸款建造的房屋,需經地方村鎮建設部門批准,符合地方發展規劃。
(二)、借款人需提供村鎮建設部門批准文件或證明材料。
(三)、借款人要有不低於規定的自有資金比例,信用觀念強,資信狀況良好,且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人能提供具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個人或單位作為貸款保證,或能以有效資產作抵(質)押。
(四)借款人應在貸款信用社(部)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並自願接受信貸監督和結算監督。
申請農村建房貸款需提供的資料:
(一)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居民戶籍證明及借款人的結(離)婚證明。
(二)建房貸款的用途證明材料。
(三)保證人基本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抵(質)押物產權等有效證明材料等。
(四)農村信用社規定的其他資料。
農村自建房貸款額度:
農村建房貸款的額度應根據自有經營情況、收入水平、信用程度等情況確定,一般不超過建房資金總額的50%。
農村自建房貸款期限:
農村建房貸款的期限應當根據借款人的自身經營情況、收入來源等合理確定,原則上控制在五年以內。央行貸款基準利率作為農村信用社貸款的指導利率,信用社有權根據借款人情況對貸款利率進行上浮或下調。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下限為基準利率的0.9倍,最大上浮系數為貸款基準利率的2.3倍。
⑽ 農村房子可以貸款嗎
農村房子可以貸款,但是貸款時不能將剛剛購買的這棟作為抵押物,抵押在銀行,貸款的壓力是會很大的,所以在貸款前是需要思考很多問題的,比如自己的經濟狀況,自己是否有這個經濟能力來償還這一筆錢,如果沒有辦法償還建議不要去貸款,因為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將這筆錢還上,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