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農村建設政策有哪些
1、在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動工興建住宅樓的農戶,可按造價的一定比例,憑鄉政府或市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證明,到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扶持。2、在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動工興建住宅樓的農戶,其佔用非耕地建房的,免收一切稅費,佔用耕地建房的,其耕地開墾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3、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住宅樓的規劃設計和施工圖紙,由鄉鎮(街道)組織進行,市國土局、市建設局進行指導,並免費向農戶提供相關資料、圖紙。4、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興建的住宅樓辦房產證只收工本費,免收登記費,測繪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5、在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興建的住宅樓,其供電設施、廣電設施、電信設施均由供電、廣電、電信部門統一匯流排到點,安裝到戶,分戶安裝其入戶材料費按現行價格收取,免收安裝工資,初裝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6、市試點村規劃區內結合改廁興建沼氣池的,經驗收合格後,由每個補助800元(含實物)。7、市試點村規劃區內的主道路,按最低3.5米寬的標准澆水泥路面的,除交通部門按標准補助外,市財政在通村公路標准補助的基礎上,再給予重新補助。8、水泥路建設由行政村自行組織施工,不對外承包的,稅務、工商等部門要給予大力支持,實行零稅、零費。9、上級下撥的新農村建設的項目資金,試點村項目實施完成並經驗收合格後,由市財政足額撥付到有關試點村使用,其他部門不得從中代扣任何款項。10、凡行政村新建村部,市財政按主體工程投資的15%予以補助,鄉鎮(街道)予以配套補助。11、凡用於農民新村建設的木材,納入農民自用材管理,由鄉村兩級出具有效證明,由當地林業工作站核實用材數量,免收林業規費並給予放行。12、市委、市政府鼓勵改造「空心村」。對利用「空心村」閑置土地建設新村並達到新村建設標準的由市政府將予以適當的補助,並按規定重新核發相關證照。二、大力發展新產業,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13、凡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禁入的行業和領域,均允許農民投資進入。14、積極吸引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在用地、稅費、金融等方面給予支持,當地政府全程提供服務,享受客商待遇。15、鼓勵農民創業,對農民初次申辦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免收登記費。農民進城務工經商,可以繼續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允許其依法有償轉讓。可享受原村級集體資產收益分配的權益,同時承擔相應義務。農民從事手工業生產項目,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免收工商登記和有關稅費。農民興辦的農產品流通企業和獨立核算的農村信息服務機構,自開業之日起分別免徵所得稅1年和2年。16、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對農民經商辦企業銀行、信貸部門要積極扶持,努力拓寬農戶小額信貸和聯保貸款覆蓋面。17、做好農民工培訓工作。鼓勵企業錄用當地農民工,實行定向訂單或職業培訓,只要培訓時間超過3個月並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由市政府再就業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在促進再就業資金的出資,適當補助企業和培訓機構。18、允許農戶將自己沒有能力開發的耕地、山地,在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下,通過調換、轉讓、租賃、入股、反租倒包等方式流轉給有能力的經營者開發。19、投資農林牧漁業(含農產品加工企業),除了國家政策法規允許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外,還可以通過出讓、租賃等方式優先取得土地使用權,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其土地出讓金按每平方米10元人民幣收取。20、利用「五荒」資源或在邊遠貧困山區從事農林牧漁業開發項目,所需集體土地經當地村集體同意,投資者可以採取租賃、承包、合資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國土部門免收報批規費。21、從事農林牧漁業開發的企業(含農產品加工企業),經營期十年以上,自有收入年度起,新增的所得閣地方所得部門,前十年將50%納入地方財政建立的企業技改基金和新產品開發基金,用於支持企業擴大規模、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22、2006年5月起,豬飼養量達到10000頭以上的,可按種豬價格一定的比例,經有關部門核實後,憑市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證明,到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由市財政貼息扶持。23、鼓勵農業龍頭企業申報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對確認為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由市財政市財政分別給予一定的獎勵。24、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建立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發展綠色農產品,對獲得國家級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認證的,由市財政分別一定的獎勵。25、加大對帶動農戶100戶以上、年產值超過100萬元的加工型農業龍頭企業、流通型農業龍頭企業、基地型農業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市財政安排一定的資金扶持,並給予稅收優惠政策。三、加快培育新農民,推進農民知識化工程26、為鼓勵農民積極參加實用農業技術或務工職工技能培訓,提高農民科技致富、市場競爭、自主發展能力,凡農民積極主動參加市級以上農民技術等學校培訓的,通過學習考試並獲得市級或市級以上專業技術合格證或畢業證的,由市財政將給予一定的獎勵。27、對農民進城務工、辦企業,其子女入托、入學,憑房產證、戶口冊、營業執照或有關部門證明等有關證件,享受本市城鎮居民待遇。企業農民工在人才聘用、職稱評定、職業技能等級評定,考核評選;工齡計算、勞動用工、醫療衛生、戶口遷移、子女就學以及因商務和技術交流需要辦理出國(境)手續等方面,享受與國有單位人員同等待遇。
B. 農村信用社有app軟體嗎
農村信用社有app軟體。
但是不同地區的具體情況不同,例如湖南農信社就只有微銀行,而廣東農信社有手機銀行也有微銀行,所以每個信用社的具體情況不一樣。若想知道,可以進入相關銀行的官網,如廣東農信社,下滑網頁到底部,掃描微信二維碼即可下載手機銀行APP和關注微銀行。
【拓展資料】
中國農業銀行的前身最早可追溯至1951年成立的農業合作銀行。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該行相繼經歷了國家專業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和國有控股商業銀行等不同發展階段。2009 年1月,該行整體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7月,該行分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掛牌上市。
該行是中國主要的綜合性金融服務提供商之一,致力於建設經營特色明顯、服務高效便捷、功能齊全協同、價值創造能力突出的國際一流商業銀行集團。該行憑借全面的業務組合、龐大的分銷網路和領先的技術平台,向廣大客戶提供各種公司銀行和零售銀行產品和服務,同時開展金融市場業務及資產管理業務,業務范圍還涵蓋投資銀行、基金管理、金融租賃、人壽保險等領域。截至2016年末,該行總資產195,700.61億元,發放貸款和墊款97,196.39億元,吸收存款150,380.01億元,資本充足率13.04%,全年實現凈利潤1,840.60億元。
截至2016年末,該行境內分支機構共計23,682個,包括總行本部、總行營業部、3個總行專營機構,37個一級(直屬)分行,365個二級分行(含省區分行營業部),3,506個一級支行(含直轄市、直屬分行營業部,二級分行營業部)、19,714個基層營業機構以及55個其他機構。境外分支機構包括10家境外分行和3家境外代表處。該行擁有14家主要控股子公司,其中境內9家,境外5家。
C. 農村信用社手機上怎麼貸款
農村信用社在手機上面是不能貸款的,貸款的話必須是你本人,拿著你的身份證,然後或者是結婚證,然後到銀行櫃台去辦理。
D. 農村青年創業貸款
對農民工回鄉創業,除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業或領域外,均允許進入。鼓勵、支持回鄉創業農民工平等參與國有(集體)企業改制改組和公用設施、基礎設施、社會公益性項目建設等。降低工商登記門檻,允許回鄉創業農民工的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在符合安全、環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為創業經營場所。 二、簡化審批程序。堅持手續從簡、收費從低、辦事從快、服務從優的原則,推行聯合審批、一站式服務、限時辦結和承諾服務等制度,為農民工回鄉創業開通「綠色通道」,提供及時、高效、便捷的服務。 三、加大扶持力度。推行回鄉創業貸款貼息制度,重點對農民工回鄉創業的貸款給予貼息。對農民工創辦的符合農業產業化貼息條件的企業,適當降低貼息審批條件,優先給予貼息;對農民工在貧困地區創辦的企業,符合扶貧貸款貼息條件的,優先給予扶貧項目貸款貼息。 四、實行政策優惠。把農民工回鄉創業納入招商引資范圍,回鄉創業農民工與外地客商享受同樣的優惠政策。對農民工回鄉創業,在登記注冊後給予3年扶持期,扶持期內參照就業再就業政策的規定實行稅費和小額擔保貸款優惠,並在工商登記、准入條件、經營范圍、注冊資本等方面比照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創業的優惠政策執行。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適當提高營業稅的起征點,對不征營業稅、增值稅的回鄉創業農民工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申辦個體工商戶的,免收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從事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的,免徵企業所得稅。農民工創辦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有困難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申請,可適當減免或不予徵收。 五、提供金融服務。返鄉農民工自主創業的,各地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可為其提供最高5萬元的小額貸款擔保,扶持期內從事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全額予以貼息。擴大返鄉創業農民工申請貸款抵押擔保財產的范圍,創業人員證照齊全的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益、機器設備、大件耐用消費品和有價證券以及注冊商標、發明專利等無形資產均可作為抵(質)押品;第三人反擔保的對象,可由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職工擴大到經濟效益好的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簡化返鄉創業農民工申請小額貸款程序,返鄉創業農民工申請小額貸款由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出具返鄉證明、進行審查推薦,縣級小額擔保貸款中心進行資格認定和項目審查並承諾擔保,經辦銀行發放貸款。 六、妥善解決創業用地問題。把農民工回鄉創業生產經營用地統籌納入城鄉發展總體規劃,搞好基礎設施及配套建設,允許集體建設用地用於農民工回鄉創業。引導和鼓勵回鄉創業農民工利用閑置土地、廠房、鎮村邊角地、農村撤並的中小學校舍、荒山、荒灘等進行創業。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鼓勵土地向有資金、懂技術的回鄉創業農民工手中流轉。回鄉創業農民工創辦符合環保、安全、消防條件的小型加工項目,允許在宅基地范圍內建設生產用房。 七、提供信息和技術服務。
E. 創業貸款
你不可以申請大學生創業貸款。
申請條件
1.在讀大學生、以及畢業兩年以內的大學生;
2.大專以上學歷;
3.18周歲以上。
申請資料
1.身份證明;
2.在校學生需提供學生證、成績單;
3.已畢業學生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
4.常用存摺或銀行卡過去6個月對賬清單。
5.其他資信證明(若有):獎學金證明、班幹部證明、社團活動證明,各種榮譽證明/回報社會證書如獻血、義務支教等。
不過你可以申請個人信用貸款(無抵押無擔保)或是抵押貸款。
我的網路空間有免費在線申請的鏈接,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不明白的可以HI我。
F. 農商銀行可以貸款的平台
1、農村商業銀行,簡稱:農商銀行(Ruralcommercialbank),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農村合作銀行要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
2、如有資金需求,您可以通過我行官方渠道辦理。平安銀行有推出無抵押免擔保的信用貸款,也有房屋和汽車的按揭貸款及抵押貸款,不同的貸款申請條件和要求不一樣,能否審批成功是根據您的綜合資質進行評估的,您可以登錄平安口袋銀行APP-金融-貸款,了解詳情及嘗試申請。
應答時間:2020-07-3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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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農村自建房貸款什麼條件下可以貸到款
農村建房沒有專門的貸款項目,你如果資金不足,可以用以下途徑想辦法解決:一、到鄉(鎮)找一下鄉(鎮)長,看你們鄉是否有新農村建設的項目,而且是否安排在你們村,如果有而且也是安排在你們村,便對建房戶每戶都有一萬元以上的無償補助。
二、目前湖北農村信用社和農業銀行都實行無抵押但要擔保的貸款。就是農民相互擔保可以在這兩家金融機構進行貸款三萬元左右,條件是貸款人和擔保人有身份證,且均無不良信用記錄。原則上這種貸款是扶持農業生產的,但你自己是否靈活一點就看你了。
三、便是找親戚朋友借一點了。
H. 關於新農村建房貸款
你的情況,可能申請辦理按揭貸款很難,主要原因是你房屋和土地是「集體」的(按土地性質地區分),不能通過市場正常買賣,所以很多銀行不會受理這房屋作抵押的。
你夫妻有公積金,收入穩定,又是自建房屋(用途符合),都符合公積金貸款的要求,但因抵押不能處理,公積金貸款也不好辦;但不是完全不成,多去找人想想辦法吧!。
建議:一是多想辦法去搞公積金貸款,還是有機會的;二是可到當地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可辦機會還是有的;三是可到當地大型銀行了解,有沒有信用卡裝修分期,如有,裝修分期業務也可解決。
I. 新農村創業貸款怎麼申請 哪些銀行可以申請,申請條件及限制 整頁復制文件的就別來了,老太婆的裹腳布不看
對啊,就是江蘇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是我國寶貴的人力資源。當前,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國就業形勢十分嚴峻,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加大。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當前就業工作的首位,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拓寬就業門路,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和中小企業就業,鼓勵自主創業,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為進一步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參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城市社區建設和應征入伍。圍繞基層面向群眾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產服務、生活服務、救助服務等領域,大力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並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按照國家現行促進就業政策的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列支;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渠道解決,同時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就業、並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對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實行優先,在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考錄公務員時也要進一步擴大招考錄用的比例。
繼續實施和完善面向基層就業的專門項目,擴大項目范圍。相關項目由各有關部門繼續加強組織領導,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做好各類基層就業項目之間的政策銜接。2009年,中央有關部門繼續組織實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開展地方項目,鼓勵和引導更多的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鼓勵高校畢業生在項目結束後留在當地就業,今後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全部聘用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對參加項目的高校畢業生給予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資金渠道解決,同時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各專門項目相關待遇政策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中央組織部、共青團中央等有關部門另行研究制定。
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是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主要渠道。要進一步清理影響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制度性障礙和限制,為他們提供檔案管理、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職稱評定以及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務,形成有利於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的社會環境。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各地城市應取消落戶限制(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招用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等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達到規定比例的,可按規定享受最高為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
三、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積極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創造條件,更多地吸納有技術專長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充分發揮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科技企業集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作用,加強人才培養使用和儲備。各地在實施支持困難企業穩定員工隊伍的工作中,要引導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更多地保留高校畢業生技術骨幹,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按規定在2009年內給予6個月以內的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困難企業開展在崗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資金補助。承擔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的單位要積極聘用優秀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其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費補助按規定從項目經費中列支,具體辦法由科技、教育、財政等部門研究制定。高校畢業生參與項目研究期間,其戶口、檔案可存放在項目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或到其他崗位就業,就業後工齡與參與項目研究期間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四、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鼓勵高校積極開展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落實鼓勵殘疾人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以及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等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和創業經營場所安排等扶持政策。在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規定適當擴大貸款規模;從事當地政府規定微利項目的,可按規定享受貼息扶持。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強化高校畢業生創業指導服務,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的「一條龍」服務。各地要建設完善一批投資小、見效快的大學生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並給予相關政策扶持。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通過多種形式靈活就業,並保障其合法權益,符合規定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五、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和就業指導。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強化公共就業服務的功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及高校要加強協作,採取網路招聘、專場招聘、供求洽談會和用人單位進校園等多種方式,大力開展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為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費就業信息和各類就業服務。高校要強化對大學生的就業指導,開設就業指導課並作為必修課程,重點幫助畢業生了解就業政策,提高求職技巧,調整就業預期。加強高校就業指導服務機構建設,落實人員、場地和經費。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招聘活動安全保障,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
六、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大力組織以促進就業為目的的實習實踐,確保高校畢業生在離校前都能參加實習實踐活動。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見習制度,鼓勵見習單位優先錄用見習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補助。拓展一批社會責任感強、管理規范的用人單位作為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從2009年起,用3年時間組織100萬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加強高等職業院校學生的技能培訓,實施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努力使相關專業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高校畢業生需要,提供專場或其他形式的職業技能鑒定服務,教育部門及高校要給予積極配合。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鑒定補貼。
七、強化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對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的求職補貼。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免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報名費和體檢費。對離校後未就業回到原籍的高校畢業生,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摸清底數,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人事檔案託管等服務,並組織他們參加就業見習、職業技能培訓等促進就業的活動。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各地要將他們納入當地失業人員扶持政策體系。對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實施一對一職業指導、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幫扶措施,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等就業援助政策。
八、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地要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將高校畢業生就業納入當地就業總體規劃,統籌安排,確定目標任務,實行目標責任制,加強工作考核和督查。各有關部門要切實發揮職能,落實工作責任。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牽頭制定和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做好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教育部門要指導高校大力加強在校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並繼續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財政部門要根據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和實際需要,統籌安排資金用於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其他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動工作。要大力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宣傳,引導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和成才觀,形成全社會共同促進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的良好輿論環境。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千方百計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新華社北京2月15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