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宅基地怎麼貸款
法律分析:我國現行法律明文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貸款,所以農村的宅基地是不能貸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法律依據:《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依法穩妥規范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加大金融對「三農」的有效支持,保護借貸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5號)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232個試點縣(市、區)、天津市薊縣等59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分別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等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是指在不改變宅基地所有權性質的前提下,以農民住房所有權及所佔宅基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由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稱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農民住房所有人(以下稱借款人)發放的、在約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貸款。
② 農村宅基地改革政策解讀,哪些細節值得關注
農村宅基地改革是一個大戰略,必須有真金白銀的硬投入。長期以來,土地出讓收益,可以說是「取之於鄉,用之於城」,要創新政策機制,把土地增值收益用於支持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
3、土地新收益:新增耕地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
2018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改進耕地佔補平衡管理辦法,建立高標准農田建設等新增耕地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機制,將所得收益通過支出預算全部用於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2018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管理辦法》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管理辦法》明確了實施細則。新土地政策運用經濟手段,發達地區和貧困地區資源優勢互補,助推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
日前,自然資源部貫徹落實《辦法》規定,下發了《關於實施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健全建設用地「增存掛鉤」機制的通知》以及《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實施辦法》。
同時,為推動相關工作順利實施,財政部制訂了《跨省域補充耕地資金收支管理辦法》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資金收支管理辦法》,明確了資金收取、下達、結算、使用等方面的要求。明確指出跨省域補充耕地資金、深度貧困地區收到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資金,將全部用於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4、6類重大建設項目將允許佔用永久基本農田
2018年7月,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自然資源部下發《關於做好佔用永久基本農田重大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的通知》,要求嚴格限定重大建設項目范圍,嚴格佔用和補劃永久基本農田論證,嚴格用地預審事後監管,將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措施落到實處。
現階段允許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重大建設項目包括: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支持的重大建設項目;軍事國防類;交通類(機場項目、鐵路項目、公路項目);能源類;水利類;以及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支持和認可的交通、能源、水利基礎設施項目。
③ 農村宅基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申請人應滿足什麼條件
一、農村宅基地抵押貸款申請條件
目前並不是所以的省市都可以申請農村宅基地抵押貸款,根據報道,目前只能是在一些試點像天津薊縣。如果在試點地區集體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擁有農村土地使用權證的,可以上市流通且交易活躍的,符合縣級(含)以上政府機構出台的農村宅基地抵押貸款相關政策的就可申請抵押貸款,並抵押貸款具有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村民都可以申請農村宅基地抵押貸款的。那麼,申請農村宅基地抵押貸款的貸款人需要什麼的條件呢?
二、申請農村宅基地抵押貸款貸款人的要求
1、是中國境內合法公民,有固定住所或當地城鎮常住戶口,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正當的工作穩定的收入來源,擁有按時還款的能力;
3、無違法行為,個人信用記錄良好;
3、能夠提供銀行認可的農村宅基地抵押貸款所有權證或具有代償能力的第三方保證;
4、在貸款銀行有個人結算賬戶,並同意銀行能在指定的個人結算賬戶扣收貸款本息;
5、符合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④ 2022宅基地三大新政策是什麼
農村宅基地新政策:
宅基地可進行交易一些外出務工的農戶因在外發展已經定居城市,手中的宅基地可進行出租,入股,交易等。
1、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
探索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和自願有償退出機制,探索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的有效途徑;適時就二輪承包期滿後耕地延包辦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內容提出具體方案。
2、宅基地自願有償退出機制
盡管農村宅基地管理歷來就沒有形成一個有效的退出機制,但是,經過長時間的試點和探索,一些地區已經開始准備全面推開這項改革了。
3、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
(1)嚴格宅基地面積標准。
(2)合理分配宅基地。
(3)規范宅基地審批程序。
(4)宅基地審批應堅持實施「三到場」。
4、宅基地集體回收
(1)無人繼承的農村房屋宅基地。農村有部分五保戶,是有集體供養的,沒有子女贍養,這種情況農村房屋是沒有人繼承的,五保戶老人去世後,他們的農村房屋、宅基地由集體回收。
(2)違規改變土地用途的。很多農民沒有按照國家的統一規劃建房子,也沒有和政府部門申請就隨意建房,比如說建在公共用地上,或者耕地上等等。都會需要拆除,回收所佔的土地的。
(3)農村宅基地長期閑置的。現在很多農村人進城務工,最後在城市定居落戶,導致農村宅基地閑置荒廢,無人居住。對於閑置荒廢時間超2年以上的,國家會統一回收宅基地,再做安排。
(4)扶貧拆遷的宅基地。對於一些實在是非常窮困的,居住環境也非常惡劣的農村,國家會將整個村子都統一往外地遷移安置。那麼空出來的宅基地就會被國家回收了。
5、宅基地買賣
宅基地仍然不可以進行買賣。按規劃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則不能突破,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
⑤ 宅基地房屋能貸款嗎
不能。
集體土地證還不能用於貸款,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是進一步擴大權能,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而不是指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
根據《物權法》第183條第2項規定:「禁止以宅基地使用權設定抵押。」這樣規定的主要理由在於:
1、此種規定能夠抑制佔用農地建房,從而實現保護耕地這一基本國策。
2、能夠維護農民的基本生存條件。宅基地使用權是為了保障農民基本生活居住條件而無償或者以非常低廉的價格批給農民用於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只限制於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灘等農村土地,經發包方同意,並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林權證書的,才可以設立抵押,並沒有明確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則明確規定,除買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農村土地可以抵押外,其他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是不允許抵押的。
(5)農村宅基地貸款新政策出台擴展閱讀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准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由於各省的規定有些出入,具體還要到當地的土地部門進行咨詢後才能確定,總的程序和步驟就是上面所述的這些。
⑥ 國家對於農村宅基地的政策有哪些改變
下面我們根據之前的農村宅基地改革政策來預算2017年國家將在宅基地方面有哪些改革呢?
1、新版土地管理法修訂稿的啟動時間:最快2017年底。因為中央新提出的土地改革要求的試點2017年才能完成,相關的試點經驗最快也要2017年總結完畢。
2、新版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幅度:比較大。新版修改將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的精神來「大修」。
3、農村宅基地將允許固定范圍內的有償轉讓。固定范圍如何理解?首先是村內,其次,你懂的。改革從來都是逐步擴大范圍滴。如果還不明白,請參照廣東和浙江。
4、農村宅基地自願且有償退出制度全面推廣。由於以前宅基地佔有和使用均是無償的,那怕你有了多處宅基地,空置也不能給其他村民,這樣宅基地利用效率極低,並且後來人沒有宅基地可以分了。自願有償退出,成為唯一選擇。
5、農村超占和多處宅基地無償永久使用宣告終結。超占和多佔的宅基地將會收費,具體費用多少,各省市自定。
6、農村宅基地審批權力將下發,目測到鄉鎮或村一級。新的宅基地審批權將下發,反正都是存量的宅基地,只要不需要新占農田,那就無需到縣里審批,村裡就能把這事給辦利索嘍。
7、農村宅基地免費申請將全面終結。宅基地作為農民的一份財產,及時收歸集體後,也不會免費給村民用了,目前很多地方新申請宅基地已經需要拿出一筆不小的費用了,但國家層面還沒正式認可這個制度,將來會推廣。
8、農村翻建新房將無需審批。將從地方基層政府回收審批權力,原址翻蓋新房將不再審批,農戶自家決定即可。
9、農村宅基地將可以金融機構抵押貸款。目前政策在試點,後期必將全面推廣,越靠近城區,宅基地價值越高。
⑦ 農村宅基地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農村宅基地想要貸款,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居住地址證明、職業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收入證明、所用於抵押貸款的宅基地的宅基地使用權證書以及銀行規定的其他材料等。 在向銀行填寫完書面申請書並上交材料後,經銀行評估審核合格後,由銀行主管部門向貸款人發放貸款。貸款即電子借條信用貸款,簡單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錢。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⑧ 農村宅基地新政策2016
我國土地管理法最修訂草案,原來的規定是按被徵收土地的原有用途給予補償,補償上限是不超過土地被徵收前3年平均產值的30倍,修改後的草案明確了集體土地徵收將按照公平補償原則,草案授權國務院制定具體的補償安置辦法。該草案核心是集中對土地徵收補償進行修改,當時在人大審議時引起各方爭議,未獲通過。
該草案2013年、2014年均被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即宣告了2009年版草案正式夭折。
根據之前的農村宅基地改革政策,2017年國家將在宅基地方面改革應該在以下幾個方面:
1、新版土地管理法修訂稿的啟動時間:最快2017年底。因為中央新提出的土地改革要求的試點2017年才能完成,相關的試點經驗最快也要2017年總結完畢。
2、新版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幅度:比較大。新版修改將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的精神來「大修」。
3、農村宅基地將允許固定范圍內的有償轉讓。固定范圍如何理解?首先是村內,其次,你懂的。改革從來都是逐步擴大范圍滴。如果還不明白,請參照廣東和浙江。
4、農村宅基地自願且有償退出制度全面推廣。由於以前宅基地佔有和使用均是無償的,那怕你有了多處宅基地,空置也不能給其他村民,這樣宅基地利用效率極低,並且後來人沒有宅基地可以分了。自願有償退出,成為唯一選擇。
5、農村超占和多處宅基地無償永久使用宣告終結。超占和多佔的宅基地將會收費,具體費用多少,各省市自定。
6、農村宅基地審批權力將下發,目測到鄉鎮或村一級。新的宅基地審批權將下發,反正都是存量的宅基地,只要不需要新占農田,那就無需到縣里審批,村裡就能把這事給辦利索嘍。
7、農村宅基地免費申請將全面終結。宅基地作為農民的一份財產,及時收歸集體後,也不會免費給村民用了,目前很多地方新申請宅基地已經需要拿出一筆不小的費用了,但國家層面還沒正式認可這個制度,將來會推廣。
8、農村翻建新房將無需審批。將從地方基層政府回收審批權力,原址翻蓋新房將不再審批,農戶自家決定即可。
9、農村宅基地將可以金融機構抵押貸款。目前政策在試點,後期必將全面推廣,越靠近城區,宅基地價值越高。
以上九點對2017年農村宅基地改革可能涉及的一些政策進行了估計。這僅代表小編的一些觀點。僅供參考。
⑨ 2020年後農村宅基地將迎來新機遇,「1轉1入1抵押」是什麼意思
千百年來,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法寶,是他們最珍貴的財富,是農民兄弟最基本生活的保障,是吃飯的飯碗。
而黨中央也一直在為農民著想,為農民謀福利,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國家推出了一系列方針政策,進行了一系列的土地改革,包括土地承包、土地流轉等一系列利民政策法規。
近期國家更進一步將土改工作推向高潮,如土地確權、三權分置等等。目前全國已經有超過94%的家庭拿到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全國大部分地區的宅基地確權工作也將在2020年年底收官,到2020年底大部分家庭都能拿到一本嶄新的不動產權證了。
“一抵押”——可用農民住房財產權進行抵押貸款
宅基地“1抵”就是指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
以前大家只聽說城裡的商品房有產權證,房產證可以抵押貸款,大家一定很羨慕。
有了新不動產權證後,農民住房財產權也可進行抵押貸款了。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是指在不改變宅基地所有權性質的前提下,以農民住房所有權及所佔宅基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由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農民住房所有人發放的、在約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貸款。這樣的話,農民朋友如果想做生意,搞養殖,或者婚喪嫁娶資金緊張的時候,就不用發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