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離職上海公積金封存後後,異地戶口,怎麼提取公積金
上海公積金現在是不能提取的了。
不過你去了異地,要上班的,上班了就會繳納公積金的,你可以把上海的公積金轉移到異地。
直接在異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就可以了,不需要再去上海的。
外地一般都可以提取的,找個機會提取一下就好了。
㈡ 上海離職後公積金如何提取
上海離職後公積金提取辦理流程:1、先到公積金支取窗口提交需要的材料,工作人員會幫你確認賬戶是否封存,如果封存了那恭喜你,他會要你簽一份承諾書,即兩年內不以離職條件再次提取公積金的承諾書,幾分鍾就差不多給你一份回執單。2、然後拿到要求的窗口再去辦理取款,可以提現或者轉賬,最好是帶好銀行卡去轉賬。3、國家規定,職工賬戶封存期間,除不具備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外,仍享有提取、對賬、查詢、投訴等相關權利。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4、出境定居的;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㈢ 求解答!外地人離開上海,辦理離職手續後,怎麼提取公積金
辦理完離職手續後就可以取了。
但如果你是在月初或月中離職,上個月的公積金可能還沒有轉入個人賬戶,建議要等到每月20號以後去辦理會比較好一些。具體申請需要的資料可參照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公積金提取流程:
一、由公積金中心核準的提取:
除外市戶口職工離職、職工離退休兩種提取類型外,其他類型的提取均需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才可到銀行辦理提取手續,辦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2、持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或公積金聯名卡和有效身份證等到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二、委託銀行審核的提取:
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和離、退休職工提取已全部委託建設銀行審核,申請人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離退休證、身份證等可直接到本市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三、公積金委託提取還貸業務辦理了本市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辦理公積金委託提取住房業務。此業務必須本人持相關資料到公積金中心或辦事處審批辦理,不可委託他人代辦。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2015年1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
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繳費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機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通知明確了租房提取條件: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㈣ 上海外地人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嗎
在上海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必須在上海當地辦理提取手續,不可以異地提取。
㈤ 外地人上海公積金提取
法律分析:1、先要請所在公司暫停繳納上海公積金,使得公積金處於封存狀態;
2、攜帶自己的離職證明、身份證、銀行卡前往上海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填寫《離境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然後提交貸款申請;
3、有關工作人員會給大家辦理上海公積金提取結清手續,然後進行資金轉賬(資金一般會在當天到賬)。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㈥ 外地人 離職後 怎樣提取公積金
1、向單位索取退工單,並且有蓋章。退工單的目的是證明你已經從上海的單位辭職,這是為了滿足公積金提取條件里的「與上海企業解除勞動關系」這一條。這個退工單不是手寫的隨便一張紙,應該是列印版,並且有公司公章,具有法律效力,表示自己已經不在當地工作。
2、置辦好公積金提取證明。公積金提取證明是提取公積金的必備材料之一,這個證明你可以到上海的任意一個公積金提取建設銀行點索要一張, 無塗改填寫後,到原來工作單位加蓋公司公章,即可完畢。如果怕自己填寫錯誤,可以向建行工作人員索取兩張,自己填寫時要謹慎填寫提取理由。
3、自己的身份材料。自己的身份材料包括自己的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原件。這幾樣都是證明你的身份以及戶口的東西,如果沒有戶口簿,可以到家鄉當地派出所開具戶口證明。值得注意的是,戶口本需要原件。
4、公積金的提取認證當地的建設銀行點,並且不是所有的建設銀行。勞動者可以在網上查詢離你較近的一個點,然後把自己具有的相關材料提供給工作人員。去的時候一定要知道自己的公積金賬號,且最好攜帶社保卡。在公積金提取證明上也有相關提示,要求社保卡。
拓展資料:注意事項
職工騙提自己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如果沒有成功,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本人認識到錯誤並積極配合調查處理的,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將被凍結1年;如果已經成功,但積極退還了騙提金額,並配合調查的,將凍結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2年;如果騙提成功後,且超過規定時間仍拒絕退還,不配合相關調查處理且態度惡劣的,屬於挪用性質,將按照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㈦ 非上海戶籍離職後公積金可以馬上提取嗎
可以。
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中第七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外地人上海離職怎麼提取公積金貸款買房擴展閱讀:
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
一、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二、外省市戶口本或戶籍證明、職工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三、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3、自願繳存者提供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願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㈧ 外地人離開上海怎樣提取公積金
外地人離開上海提取公積金,分以下幾種辦法;一,拿單位蓋章的離職報告去提取所繳納的公積金,通常都需要分兩次才能全部提取。二,家裡有直系親屬出現重大疾病,可以提取。三,已經達到退休年齡,一次性全部提取。
㈨ 2019上海非滬籍離職如何提取公積金
法律分析:提取條件:1、按照規定繳存上海住房公積金;2、非上海戶籍;3、勞動關系遷出上海市。
提取資料:1、身份證;2、外省市戶口本或戶籍證明;3、職工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4、受託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配偶代辦);5、受託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委託書(直系血親代辦);6、受託人身份證、委託書(他人代辦);7、《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公積金賬戶在單位);8、《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公積金賬戶在公積金中心集中封存賬戶);9、《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願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自願繳存者需提供)。
提取流程:申請人攜帶上述資料前往銀行各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提取手續即可。
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內。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