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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貸款要求

發布時間:2022-03-19 11:02:19

㈠ 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農村信用社貸款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在需要資金時,從農村信用社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取得,並約定額度、期限和利率,到期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的行為。在農村,不少農民因為收入不穩定,被擋在許多銀行的大門之外,所以,不少人將目光放到了更對口的信用社上,那麼,農付信用社貸款如何辦理呢?

辦理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滿足一些條件:

1、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貸款用途明確合法;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2、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在農村信用社開立活期存款賬戶,能提供農村信用社認可的有效保證、抵(質)押擔保;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3、個人生產經營貸款,除符合上述條件外,不得用於以下用途:不符合國家產業和環保政策的生產經營活動;已列入我行社限制類、淘汰類客戶的經營;資本市場投資;清償不良金融債務。

滿足上述條件的農民,可以憑有效證件前去辦理貸款。

㈡ 申請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農村信用社貸款所需條件:

1、 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基本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作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2、除自然人和不須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3、農村在貸款社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並在該賬戶內保留有一定數額的支付保證金;自願接受貸款社的信貸及結算的監督檢查,能夠保證定期向貸款社報送經營計劃和相關業務、財務報表;

4、申請保證、抵押貸款的,必須具有符合規定的貸款保證人、貸款抵押物或質物。貸款保證人必須是在農村信用社開設存款賬戶並具備良好的經濟效益和資信度的企業或經濟實體。貸款抵押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原則上應以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為主,須具有商品性,且易於變現;

5、農村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不得高於70%;

6、申請固定資產、房地產等項目貸款的,借款人的所有者權益、自籌資金比例必須達到國務院規定的要求,同時必須按項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規范、有效的文件資料;

7、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的50%;

8、農村借款人必須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貸款卡,並按要求辦理年檢手續。

申請條件:

1、借款人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基本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作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2、申請保證、抵押貸款的,必須具有符合規定的貸款保證人、貸款抵押物或質物。貸款保證人必須是在農村信用社開設存款賬戶並具備良好的經濟效益和資信度的企業或經濟實體。貸款抵押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原則上應以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為主,須具有商品性,且易於變現。

(2)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貸款要求擴展閱讀:

一、貸款的申請。借款人向當地信用社提出借款申請。除申請農村小額貸款外,申請其他種類的貸款須提供有關資料。

⑴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⑵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借款申請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⑶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⑷抵押物、質押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

⑸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⑹信用社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二、信用等級評估。信用社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

三、貸款調查。信用社對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

四、貸款審批。信用社按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進行貸款審批。

五、簽訂合同。信用社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六、貸款發放。信用社按借款合同規定按期發放貸款。

七、貸後檢查。信用社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

八、貸款歸還。貸款到期,借款人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要展期應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向信用社提出貸款展期申請,是否展期由信用社決定。

㈢ 農村信用社貸款要什麼條件

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的條件:
1、信用社貸款申請人需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我國公民;
2、貸款用途明確合法且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3、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㈣ 農村信用社貸5萬要求

一、向農村信用社貸5萬要求如下:
1、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固定的住所和穩定的經濟來源與收入;
3、貸款年齡+貸款期限≤60年;
4、個人信用良好,無不良信用行為;
5、如果是抵押貸還需要提供擔保和抵押物。

二、申請人需提供的貸款資料
1、農村信用社貸款申請表;
2、貸款證;
3、借款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
4、農戶貸款需要提供家庭財產情況證明,城鎮居民貸款需要提供工作證明、收入證明;
5、以擔保形式申請貸款的,需要提供擔保人的資信證明以及擔保人同意擔保的證明資料;
6、以抵(質、押形式辦理貸款的,需要提供抵(質、押物所有權證明、評估報告等資料;
7、貸款用途證明等。

三、農村信用社貸款10萬需要滿足的條件
1、年齡滿18周歲,在貸款所在地有合法居住證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者固定的營業場所;
2、貸款人具有償還本息的能力;
3、貸款人徵信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
4、貸款的用途必須符合銀行的規定;
5、貸款人在農村信用社開立了結算賬戶;
6、貸款人申請抵押貸款需要名下有抵押物,申請擔保貸款需要有擔保人。

只要貸款人滿足上述所說的條件後,貸款首先要所在的農村信用社提交申請書,並提供相應的有關資料,其次只要通過信用社貸款機構對你的調查,如果銀行覺得你符合貸款條件會讓你當面簽字確認,如果你不符合貸款條件信用社會退還你的資料;一旦你是符合貸款條件的,信用社會上報相關部門貸款人的資料進行審批,等到審批通過後,信用社會跟你簽訂貸款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審批經後,信用社會與借錢方簽訂貸款合同並申辦相關手續,之後貸款人就只要等待信用社放款了。

㈤ 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條件以及流程

一、貸款條件:

1、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貸款用途明確合法;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2、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在農村信用社開立活期存款賬戶,能提供農村信用社認可的有效保證、抵(質)押擔保;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3、個人生產經營貸款,除符合上述條件外,不得用於以下用途:不符合國家產業和環保政策的生產經營活動;已列入我行社限制類、淘汰類客戶的經營;資本市場投資;清償不良金融債務。

二、貸款流程:

(1)信用等級評定。主要根據貸款人的基本情況、資產負債狀況、生產經營狀況、信譽程度等指標進行測評。一般分為優秀、較好、一般三個檔次、

(2)核定信用額度。根據信用等級評定結果、資金需求情況及信用額度申請,由農村信用社核定相應等級的信用貸款限額。

(3)發放貸款證。

(4)借款申請。申請貸款時,持貸款證、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便可申請辦理信用額度內的貸款。

(5)貸款發放。農村信用社接到借款申請後,由信貸專櫃人員(或門櫃人員)審查後簽訂合同,填制借款借據,隨後可按規定支用貸款。

(6)按期還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5)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貸款要求擴展閱讀

信用社貸款的特點信用社經營的主要業務是農村信貸,其業務手續和技術操作與國家專業銀行基本一致,因此,國家專業銀行關於農村信貸管理方面的制度、辦法在信用社同樣適用,也同樣具有約束力。但是,由於信用社的性質、地位、作用等與國家專業銀行不同,因而在貸款的具體操作上有其自身的特點:

一、貸款對象的廣泛性信用社的貸款對象涉及農村各種所有制、各個領域,它包括:

1、從事農、林、牧、副、漁等各業的承包戶、專業戶和農村合作經營單位。

2、經有關部門批准實行獨立核算的鄉(鎮)辦、村辦、組辦、戶辦和各種形式的聯辦企業或新的經濟聯合體。

3、有經營收入和還款有保證的農村文教衛生、科研等事業單位。

4、繹有關部門批准從事手工業、商業,運輸、建築、服務業等農村個體經濟戶和經濟聯合體。除此以外,資金實力雄厚的信用社還可以對國家專業銀行的信貸范圍內的企業,事業單位與之交叉發放貸款。當然,由於信用社的性質決定其貸款支持的重點是農業生產,其它只能在滿足農業生產資金有餘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支持。

二、貸款經營的靈活性信用社貸款經營的靈活性,是指信用社在黨和國家政策、法令和計劃指導下,按照比例管理的原則獨立自主地經營信貸業務,充分發揮民間借貸作用,誘導農村資金合理流動。

㈥ 農村信用社貸款業務條件是什麼

農村信用社貸款業務條件:1、18到60周歲之間,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4、信用良好,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5、除抵押房產外,抵押人另有一套房產可供抵押人居住;6、有城市信用社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有本社認可並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四條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第三人對履行該債務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權向債權人代為履行;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只能由債務人履行的除外。債權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後,其對債務人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但是債務人和第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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