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21上海公積金貸款50萬要求
具有城鎮常住戶口,參加住房公積金並正常繳納的職工,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申請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6個月;經我行查詢後確定無不良信用記錄;已經簽訂購買住房的出售合同或預售合同;已支付規定比例的購房首期付款,購買一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於房價總額的20%,購買二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於房價總額的30%。
一、加強住房公積金差別化信貸政策審核(一)繳存職工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和公積金貸款記錄的,認定為首套住房;無住房、有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或已有一套住房、購買第二套符合改善型認定條件的,均認定為申請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貸款。(二)停止向符合下列情況的借款申請人發放貸款:1、已有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繳存職工家庭。2、購買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
二、調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貸款政策認定為首套住房的,公積金差別化信貸政策保持不變。
認定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利率調整為同期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家庭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80萬元(個人最高額度調整為40萬),有補充公積金的調整為100萬元(個人調整為50萬);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普通住房不得低於50%;非普通住房不得低於70%。
三、調整計算公積金貸款的還款能力比例和存儲余額倍數。
本市計算公積金貸款還款能力的每月還本額占月工資基數比例調整為不超過40%;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的存儲余額倍數調整為30倍,補充公積金的存儲余額倍數調整為10倍。
四、嚴格首付資金真實性審核和信用審查。
市公積金中心應要求各受託機構繼續嚴格對首付資金真實性審核,進一步加強對借款人家庭信用狀況、還款能力審查。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借款人應從嚴審批貸款。尚未還清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不得辦理除還貸以外的其他公積金提取業務。
若您需要辦理我行的貸款業務,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是指我行受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用於購買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費貸款。目前上海分行只受理個人住房組合貸款,即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買所需費用時,其不足部分向銀行申請住房商業性貸款。
申請人需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參加住房公積金並正常繳納的職工,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
2.申請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6個月;
3.經我行查詢後確定無不良信用記錄;
4.已經簽訂購買住房的出售合同或預售合同;
5.已支付規定比例的購房首期付款,購買一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於房價總額的20%,購買二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於房價總額的30%。
(注: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貸款金額:
(1)不高於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倍數(住房公積金余額的40倍,補充住房公積金余額的20倍)確定的貸款限額;
(2)不高於按照房屋總價款的比例確定的貸款限額;
(3)不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規定比例(50%)*12個月*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購買一手房的,最長不超過30年;購買二手房的,最長不超過15年,同時不長於借款人法定離退休後5年。
央行上海總部與上海銀監會聯合發布上海樓市個人住房貸款調控政策,其中二套房利率上浮10%。文件規定,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上述情況利率均按不低於基準利率1.1倍執行。28日下午,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行長段超良明確表示,上海首套房貸利率優惠上限敲定9折,以後不會出現8.5折和更大的折扣,不會再優惠。
據上海中原地產、同策咨詢數據,25日的個人住房貸款調控政策出台後,上周末上海住房交易量爆增。數據顯示,上周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積71.7萬平方米,環比增加48.0%。這一水平相當於兩周的成交量,同時也創出周度成交歷史新高。而同策咨詢研究部總監張宏偉分析認為,「滬九條」發布當日以及之後周末新開盤成交中的這類客戶不一定符合新政的限購和二套首付條件,因此「滬九條」發布之後成交的數據,尤其是周末開盤項目存在交易水分,後期存在「退房」風險。當開發商把被「圈」住的客戶進行梳理後,不符合限購條件的客戶就可能被退房。此外,由於是否購房成功以是否網簽為准,在「滬九條」頒布前購房,卻沒有來得及網簽的客戶,也會有部分喪失購房資格。對於上海未來三個月的樓市情況,業內人士普遍預計,由於政策收緊,新房成交將在未來三個月走弱,房價或短期見頂。
⑵ 首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多少
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明確:自2015年9月1日起執行。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可在國家統一政策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自主決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由於不同城市的公積金貸款有所差異,詳情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平安銀行根據不同客戶的需求推出了不同類型的貸款產品,如您近期有資金需求,可以登錄平安口袋銀行APP-金融-貸款,嘗試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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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新政策下公積金貸款首付是多少
一、購房首套房(南京市公積金、江蘇省公積金都是這樣)
1,家庭名下無住房,第一次使用公積金貸款,首付三成,利率基準。
2,家庭名下無住房,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上次公積金貸款結清,首付三成,利率基準。
二、購買二套房
(一)市公積金
1,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面積大於100平米或人均超過32平米,無論是否申請過公積金貸款,都無法申請。
2,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面積小於100平米或人均小於32平米,第一次或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都是首付三成,利率上浮10%。市公對人均要求寬松,即使單身一人或夫妻沒有孩子,房子小於100平米,只要這個家庭房子不到100平,不管幾口人,就可以用。
(二)、省公積金
1,第一次申請省公積金貸款,不受家庭名下已有房產套數和人均面積限制,首付三成,利率基準。
2,第二次申請省公積金貸款,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人均小於32平米,首付30%,利率上浮10%。人均超過32平米,限貸。省公對人均要求嚴格,一家三口房子大於96平米不行,夫妻兩人沒有孩子房子大於64平都不行,單身一人房子大於32平米不行,人均嚴格按照32平米算。
三,購買三套房
(一)省公: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首次使用省公的,首付三成,利率基準,二次使用省公積金,限貸。
(二)市公:名下已經有兩套房,不管加起來面積大小,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無論是否貸過,限貸。
四、用過兩次公積金,限貸。
五、用過一次公積金,未結清,限貸。
六、組合貸款,市公積金即使符合首套貸款條件,如果商業貸款被認定為二套房以上,商業貸款利率要上浮,則公積金利率也要上浮。省公積金例外,即使商貸上浮,省公付個首套貸款條件,省公也不上浮。
七、如果夫妻一人是省公,一人是市公,則要綜合考慮以上省公與市公貸款政策,比如省公可以被認定為首套,市公被認定為二套,那麼本次貸款還是按二套政策辦。
備注:以上政策全部以家庭為對象,所謂家庭就是指父母與未成年子女。自己的父母或者自己的子女超過18歲就與自己不是一個家庭,與戶口在不在一起沒有關系。
⑷ 上海公積金貸款政策首付幾成
上海純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是20%,但是需要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1、必須是純公積金貸款;
2、住房建築面積在90m(含)以下的普通住宅;
3、購房者在上海購買首套房、首套貸款;
普通住宅標准:
內環內,面積140平方,總價低於450萬(含);
內、外環之間,面積140平方,總價低於310萬(含);
外環外,面積140平方,總價低於230萬(含);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望採納!
⑸ 在上海買房貸款首付比例
就您上述情況,
在上海只能限購1套,但夫妻雙方必須至少有一人社保或個稅,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
買房需要資料:借款人夫妻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及復印件、與售房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借款人首期房款存款證明及復印件。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表(格式銀行提供)等。
首付比例:
在上海有一套房或無房屋但有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不低於70%。
所以,如果您已經有5年以上社保,就有購房資格,再您南京房子房貸還存在的情況下,您在上海買普通住房首付比例是不低於50%。
目前未還清南京那套房貸的前提下,您如果在上海買房估計只能用商業貸款,年後如賣掉南京房子,可以申請變更為公積金貸款。
具體執行政策有差異,以您意向購買房源的地區政策為主。
⑹ 公積金貸款首付多少
1、公積金貸款首付款一般是房價的30%,90平米以內的小戶型房可以放寬到房價款的20%。
2、你帳戶內的公積金需要你去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查詢
3、貸款的計算公式應該是:貸款金額=總購房款-首付款。
4、房屋評估值由房產評估機構做出。如果你貸款時需要抵押房產,要做評估。
5、按照你所說的房屋面積,你首付繳房價款的20%即可
⑺ 2021上海公積金貸款細則
一、上海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1、購買本市城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2、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3、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二、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場所:申請純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如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足,借款人可至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業務受託銀行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組合貸款。三、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借款人至受理網點申請貸款——受理網點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受理網點受理——簽約——審批——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銀行放款。四、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受理機構收到《房地產抵押權登記證明》後放款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除此之外,還要注意以下個問題:1、在辦理純公積金貸款時,首套自住房和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准購買首套住房的認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無成套住房登記為依據;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門登記信息中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為依據;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均按照首套住房進行認定。2、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需要用現金補足超安置費的,超安置費部分是否可以申請純公積金貸款?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申請純公積金貸款,除需要滿足普通商品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外,還需經動遷組的書面同意,且所購房屋能夠辦理抵押登記。如果是屬於動遷安置性質的,且房屋轉讓交易存在一定的限制年限的,此類處於限制轉讓交易期的房屋是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
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是否可行?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和一般的商品房公積金貸款操作流程又有什麼不同呢,今天就給大家一一詳細列出了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的實施細則,相信大家看了之後就不會再有類似的疑問了。
上海發布公積金購買經適房貸款細則,規定借款人需符合申請經適房及公積金貸款條件,借款人配偶和經適房共同產權人應作為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共同借款人購房首付比例不低於20%,每戶家庭最高貸款額度60萬。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實用細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加快上海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提高本市中低收入職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能力,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管理辦法》(滬府發[1999]27號)、《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滬府發[2009]29號)的相關規定,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定義) 本實施細則所稱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以下簡稱「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是指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條件,且符合申請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條件的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並以該住房抵押作為反擔保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三條(貸款申請條件) 借款人應同時符合下列貸款條件:
(一)符合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條件,並已按相關規定簽訂《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
(二)符合現行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各項條件。
第四條(共同借款人) 為提高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的籌款能力,除借款人之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經濟適用住房共同產權人應作為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親和產權人之外的經濟適用住房共同申請人,經本人同意可作為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應同時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第五條(貸款金額的確定) 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額度的計算辦法是以戶為基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分別計算貸款額度後累加,具體貸款金額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申請金額和現行規定的貸款限額標准確定。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金額應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准:
(一)不高於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按各自住房公積金帳戶儲存余額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
(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20%;
(三)不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規定比例×12個月×貸款期限;
(四)不高於最高貸款額度。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第六條(補充還款人) 當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借款人發生還款困難時,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向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中心」)提出增加補充還款人的申請。補充還款人的范圍包括: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經補充還款人本人同意,並由市公積金中心核准,簽訂相關補充協議後,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可專項用於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還款。
第七條(材料的提供)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除按現行貸款申請應提供的材料外,還應提供《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原件)。
申請增加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補充還款人的,還應提供補充還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身份證(原件)及與借款人的關系證明。
第八條(貸款受理單位) 市公積金中心所屬區縣管理部、住房公積金網上貸款系統和市公積金中心委託承辦住房公積金個貸業務擔保機構的經辦網點,均可受理本市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申請及辦理工作。
第九條(貸款的審核) 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受理審核按下列步驟操作:
(一)貸款受理單位審核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申請材料。
(二)貸款受理單位應在借款申請人遞交貸款申請資料齊備後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三)准予貸款的,由貸款受理單位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簽約手續,並向受託銀行發出《放款通知書》,由受託銀行辦理放款手續;不準予貸款的,通知借款申請人並退還材料。
(四)若借款申請人對貸款受理結果有異議的,可通過貸款受理單位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復議。
第十條(合同簽訂)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受託銀行、保證人等應當以面簽形式簽訂《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擔保借款合同》。合同簽訂者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一條(貸款擔保) 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實行保證擔保方式,擔保機構作為償還貸款的連帶責任保證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應將所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足額抵押給擔保機構作為反擔保。
第十二條(貸款風險防範) 貸款受理單位應嚴格按照上述規定進行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審核;貸款管理部門應加強貸前、貸中、貸後的管理和監督;貸款擔保機構應根據業務委託的要求,做好貸款擔保及貸款後續工作。
第十三條(貸款前提取) 借款人在已支付所購經濟適用住房總價款20%以上房款後,可以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本人及符合條件的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除貸款以外的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款。提取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應留足一定余額以確保其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額度的計算不受影響。
第十四條(其他事項) _本實施細則未盡事宜,按照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擔保借款合同》約定條款執行。
第十五條(組織實施) _本實施細則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實施時間) _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實施細則(試行)》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