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金融監管中的貸款投向指標和總量控制指標
貸款投向指標,指貸款指商業銀行的信貸資源在相關行業的投放規模以及不同行業之間的比例關系問題.比如說房地產貸款不得超過多少百分比.
總量控制指標.指商業銀行的貸款總量指標限制.比如說不得超過其存款額多少百分比.
2. 農村信用社貸款的農村信用社貸款的特點
信用社貸款的特點信用社經營的主要業務是農村信貸,其業務手續和技術操作與國家專業銀行基本一致,因此,國家專業銀行關於農村信貸管理方面的制度、辦法在信用社同樣適用,也同樣具有約束力。但是,由於信用社的性質、地位、作用等與國家專業銀行不同,因而在貸款的具體操作上有其自身的特點:
(一)貸款對象的廣泛性信用社的貸款對象涉及農村各種所有制、各個領域,它包括:
1.從事農、林、牧、副、漁等各業的承包戶、專業戶和農村合作經營單位。
2.經有關部門批准實行獨立核算的鄉(鎮)辦、村辦、組辦、戶辦和各種形式的聯辦企業或新的經濟聯合體。
3.有經營收入和還款有保證的農村文教衛生、科研等事業單位。
4.繹有關部門批准從事手工業、商業,運輸、建築、服務業等農村個體經濟戶和經濟聯合體。除此以外,資金實力雄厚的信用社還可以對國家專業銀行的信貸范圍內的企業,事業單位與之交叉發放貸款。當然,由於信用社的性質決定其貸款支持的重點是農業生產,其它只能在滿足農業生產資金有餘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支持。
(二)貸款經營的靈活性信用社貸款經營的靈活性,是指信用社在黨和國家政策、法令和計劃指導下,按照比例管理的原則獨立自主地經營信貸業務,充分發揮民間借貸作用,誘導農村資金合理流動。
1.貸款范圍和用途上的靈活性。
信用社發放貸款的用途和范圍是在保證農業生產所需資金的前提下,依據國家產業政策,根據自己的資金力量確定「資金使用序例」,即:先種養業,其他農業,後鄉鎮企業、個體工商業、社員生活和其他工商業。在自身資金實力可能的情況下,只要國家政策、法令允許生產和經營的項目,確能實現預期經濟效益歸還貸款者,信用社均可以發放貸款支持。
2.自有資金比例和貸款期限,可以適當靈活。
信用社發放貸款,在符合國家政策、法令和貸款原則、確保經濟效益和按期收回的條件下,對於使用貸款客戶的自有資金比例可以適當放寬。對流動資金貸款,按企業定額流動資產計算,自有流動比例只要不低於30%;固定資金貸款,按項目投資總額計算,自有資金比例不低於50%即可。對農業發展項目,上述兩項比例還可以適當降低。在貸款期限上,可長可短,流動資金貸款以最長不超過兩年為限,固定資金貸款以最長不超過8年為限。
3.在貸款手續上適當靈活。具體內容見「信用社貸款發放與收回」。
4.貸款利率確定靈活。
信用社貸款利率實行浮動,即在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浮動幅度內,由信用社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根據貸款對象、貸款種類、經濟效益大小、期限的長短、信用的好壞確定是否浮動和浮動多少。現行政策規定,信用社各項貸款上浮的幅度不超過銀行同檔次基準利率的60%。
(三)貸款投向的區域性由於信用社是由一定區域內的農民群眾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願入股建立起來的合作金融組織,因而就決定了服務范圍必須保證本區域內農民生產、生活方面的資金需要,支持本區域內經濟的發展。此外,由於信貸經營是貨幣運動的一種特殊形式,是信用社按一定利率、歸還期限等條件,將貨幣資金提供給客戶的一種借貸活動,是社會資金再分配的過程,因此,它必須受到本區域內的經濟條件、資金實力、經營管理水平、乃至文化素質等因素的制約,從而使信用社貸款資金運動帶有明顯的區域性特點。
信用社在資金有餘的情況下,可以以各種形式對本區域外,甚至包括城市貸款或拆借資金。但它畢竟首先保證本區域內經濟發展的資金需要。當然,隨著商品經濟和橫向聯合經濟的發展,信用社信貸資金實力不斷增強,信用社貸款的區域性將會逐漸淡化甚至消失。
3. 農商銀行如何做深做細本地市場,加大信貸投放力度
主要還是加大普惠金融扶持力度,更多的關注中小微企業貸款融資難問題,這樣可以集中優勢資源。
4. 貸款投向行業如何確定
貸款投向行業主要根據當前行業前景以及經濟能力來確定,需要結合具體實際情況分析確定。貸款投向是指向國民經濟哪些部門,行業和企業提供信貸資金,它直接關繫到支持和限制,劃定貸款范圍的問題。
貸款投向的特點:
一、企業貸款增長加快,其中的中長期貸款增速持續上升。
二、小微企業貸款增長平穩,佔全部企業貸款的比重提高。
三、重工業中長期貸款加快增長。
四、農戶貸款快速增長,農村(縣及縣以下)貸款和農業貸款增長放緩。
拓展資料:
影響貸款政策的因素,從消費者角度來看,有以下三個方面 :
第一,從消費者個人主觀因素來看,居民消費行為總是在一定的消費動機推動下進行的,消費行為是消費動機的轉化。消費者的消費心理活動受諸因素的影響和制約,這些因素即有主觀方面的,也有客觀方面的。主觀因素既與人的能力、價值觀等等因素有關,也與其所處社會、家庭、自然環境等因素密切相關。目前這些因素在消費者的消費觀念中可以綜合反映出來,例如先存款後消費,沒有負債消費意識;住房靠政府,分房論資排隊;公房租金低廉,租房比購房合算;住房消費及投資意識淡薄等等。住房消費觀念對銀行貸款政策的影響比較大也比較長遠,是一個需要採取長期措施解決的問題。
第二,從消費面對的客觀條件來分析,這里我們將客觀條件分為外產中與內部兩類變數,外部變數指制度、政策、國家宏觀經濟形勢等社會、經濟因素。近期金融業調整信貸資金投向,由原來的生產性貸款轉向鼓勵購房的消費性貸款。貸款政策出台後,隨著全國各地貸款政策的逐步出台,制度在各地、各單位逐漸實施,也使得人們開始關注。這些外部變數對銀行貸款政策的影響是明顯巨大的。
第三,影響銀行貸款需求的內部變數因素分析。內部變數指個人收入、例如說房價與收入之比、房價與租金之比、按揭成數、按揭利率、按揭期限、抵押物設定等因素。此處僅就個人收入涉及按揭的一些內部因素進行分析.
5. 在銀行貸款的具體要求是什麼
(一)貸款對象
貸款對象,是指銀行對哪些部門、企業、單位和個人發放貸款。其實質是選擇貸款投向,確定貸款范圍和結構。
商業銀行貸款對象的確定:
一要反映信貸資金運動的本質要求,貸款出去要能保證償還付息;
二要符合商業銀行貸款原則的要求,貸款發放要遵循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原則;
三要體現貨款投向政策的要求,貸款的投向要服從國家產業政策。
因此,商業銀行的貸款對象必須是經營性企業單位,即具有經濟收入,預付的價值能夠得到補償和增值,有歸還貸款本息的資金來源。凡非經營性、沒有經濟收入的單位,只能作為財政撥款對象,而不能成為銀行貸款對象。
總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切從事生產、流通和為生產流通提供勞務服務的經營性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都可以成為貸款對象。根據《貸款通則》的規定:貸款對象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貸款條件
貸款條件,是指具備什麼條件的對象才能取得貸款。是對貸款對象提出的具體要求。凡在「對象」之內,而又滿足「條件」要求的企業單位就可取得銀行貸款。確定貸款條件的依據是:企業單位設置的合法性、經營的獨立性、自有資本的足夠性、經營的盈利性及貸款的安全性。因此,凡需要向銀行申請貸款的企事業單位、個人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我國商業銀行現行貸款條件為:
1.經營的合法性
2.經營的獨立性
3.有一定數量的自有資金
4.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
5.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八、貸款用途和種類
(一)貸款用途
貸款用途是指貸款在企業資金佔用中所表現出來的使用方向和范圍。它是具體規定企業什麼樣的資金需要可以便用貸款,以及這些資金需要中多大部分由銀行貸款解決。
現行貸款用途主要是用於存貨和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資金需要。從流動資金看,工業企業的貸款主要用於原材料儲備、在產品和產成品存貨的資金需要。商業企業的貸款主要用於商品存貨的資金需要以及工商企業在商品銷售過程中結算在途資金需要。從固定資金看,主要用於企業技術進步、設備更新的資金需要,企業新建、改造、擴建的資金需要,以及企業進行科技開發的資金需要(包括部分流動資金)。在消費領域主要用於民用商品房和汽車的購置而引起的資金需要。
九、貸款種類
現行貸款種類的劃分標准及種類如下:
(一)按貸款經營屬性劃分
1,自營貸款。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託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3.特定貸款。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二)按貸款使用期限劃分
1.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
2.中、長期貸款。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
長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人民幣中、長期貸款包括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
(三)按貸款主體經濟性質劃分
1.國有及國家控股企業貸款。
2.集體企業貸款。
3.私營企業貸款。
4.個體工商業者貸款。
(四)按貸款信用程度劃分
1.信用貸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2.擔保貸款。指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保證貸款,指按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抵押貸款,指按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質押貸款,指按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3.票據貼現。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五)按貸款在社會再生產中佔用形態劃分
1.流動資金貸款。
2.固定資金貸款。
(六)按貸款的使用質量劃分
1.正常貸款。指預計貸款正常周轉,在貸款期限內能夠按時足額償還的貸款。
2.不良貸款。不良貸款包括呆賬貸款、呆滯貸款和逾期貸款。
呆賬貸款,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列為呆賬的貸款。
呆滯貸款,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逾期(含展期後到期)並超過規定年限以上仍來歸還的貸款,或雖未逾期或逾期不滿規定年限但生產經營已終止、項目已停建的貸款(不含呆賬貸款)。
逾期貸款,指借款合同約定到期(含展期後到期)未歸還的貸款(不含呆滯貸款和呆賬貸款)。
(七)按國際慣例(風險度)對貸款質量的劃分
將銀行貸款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個等級,後三類貸款稱為「不良貸款」或為「有問題貸款」。
十、貸款期限、利率、貼息和結息
(一)貸款期限
金融機構貸款的期限主要是依據企業的經營特點、生產建設周期和綜合還貸能力等,同時考慮到銀行的資金供給可能性及其資產流動性等因素,由借貸雙方共同商議後確定。貸款期限在借款合同中標明。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得超過10年(對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發放的貸款最長期限可到20年),超過10年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票據貼現的貼現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為從貼現之B起到票據到期日止。貸款到期不能按期歸還的,借款人應當在貸款到期日之前,向貸款人申請貸款展期。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長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借款人未申請展期或申請展期末得到批准,其貸款從到期日算起,轉入逾期貸款賬戶。
(二)貸款利率
貸款人應當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范圍內,確定每筆貸款利率,並在借款合同中標明。貸款利率的上下限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規定一個浮動幅度,在這個幅度內,由貸款人和借款人協商後確定貸款利率。貸款人和借款人應當按借款合同和有關計息規定按期計收或支付利息。
(三)貼息及結息
為了促進某些產業和地區經濟的發展,有關地方、部門可以對某些貸款補貼利息。貸款的貼息,實行誰確定、誰貼息的原則。對有關部門貼息的貸款,承辦銀行應當自主審查』發放,並根據《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嚴格管理:除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決定停息、減息、緩息和免息。
十一、貸款方式
(一)貸款方式的含義
貸款方式是指貸款的發放形式。它體現銀行貸款發放的經濟保證程度。反映貸款的風險程度。
(二)貸款方式的選擇依據
貸款方式的選擇主要依據借款人的信用和貸款的風險程度,對不同信用等級的企業,不同風險程度的貸款,應選擇不同的貸款方式,以防範貸款風險。
(三)具體貸款方式
我國商業銀行採用的貸款方式有信用放款、保證貸款、票據貼現,除此之外,還包括賣方信貸和買方信貸。
1.信用貸款方式
信用貸款方式是指單憑借款人的信用,無需提供擔保而發放貸款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沒有現實的經濟保證,貸款的償還保證建立在借款人的信用承諾基礎上,因而,貸款風險較大。
2.擔保貸款方式
擔保貸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或保證人以一定財產作抵押(質押),或憑保證人的信用承諾而發放貸款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具有現實的經濟保證,貸款的償還建立在抵押(質押)物及保證人的信用承諾基礎上。
3.貼現貸款方式
貼現貸款方式是指借款人在急需資金時,以未到期的票據向銀行融通資金的一種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銀行直接貸款給持票人,間接貸款給付款人,貸款的償還保證建立在票據到期付款人能夠足額付款的基礎上。
十二、貸款程序
(一)貸款申請
(二)貸款審批
(三)簽定合同
(四)貸款發放
(五)貸款的管理和收回
十三、信貸監督與制裁
(一)信貸監督
貸款監督,是銀行在辦理信貸業務過程中,對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分析、督促、制約的行為。其實質是運用信貸、利率杠桿,對企業經濟活動產生影響和制約作用。
.1.信貸監督的方法
信貸監督是一種經濟監督,因此,其監督的方法通常採用經濟措施,通過信貸業務活動來進行。一是通過制定正確的貸款制度,嚴格執行貸款政策、原則和辦法來進行監督。二是通過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向企業和有關部門反映問題,提出建議,發揮監督作用。三是通過貸款三查制度來發揮信貸監督作用。
2.信貸監督的主要內容
(1)借款人對信貸資金的使用情況。
(2)借款人的生產經營狀況。
(3)借款人財務狀況有無較大變化。
(二)信貸制裁
信貸制裁,是銀行對於逃避信貸監督,違反金融政策、 借款合同及貸款管理的有關規定的借款人,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必要的措施,從經濟上給予借款人一定的影響。信貸制裁是信貸監督的必要手段,其目的是為了促使借款人遵守借款合同,規范企業行為,合理利用資金,提高經濟效益。同時也是為了保護銀行的合法權益,提高貸款質量,降低貸款風險。
十四、貸款擔保方式操作管理
(一)貸款擔保的概念及任務
貸款擔保,是指銀行在發放貸款時,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以保障貸款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為。
(二)貸款擔保的方式
貸款擔保方式有保證、抵押和質押。這些擔保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結合使用。
(三)貸款擔保的審查
貸款行應當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和銀行的有關規定,嚴格審查擔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十五、抵押貸款操作管理
(一)抵押貸款的涵義
抵押是指債務人在法律上把財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但債權人並不佔有財產,以財產擔保的債務一經償付,財產所有權的轉讓即告結束。借款人在法律上把自己財產所有權作為抵押而取得的銀行貸款稱為抵押貸款。抵押貸款的保障性是區別於信用貸款的根本特徵。
(二)抵押品的范圍和貸款種類
貸款的抵押品是指由借款人向銀行提供的,並經銀行認可作為實物擔保的財產物資。
抵押品的范圍主要包括以下五大類:一類是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二類是各種有價證券。三類是能夠封存的流動資產。四類是可作轉讓的無形資產。五類是私有財產和其他可以流通、轉讓的物資或財產。
目前,國外根據抵押品的范圍,把抵押貸款分為以下六 類:一是存貨抵押。二是客賬抵押。三是證券抵押。四是設備抵押。五是不動產抵押。六是人壽保險單抵押。
我國商業銀行抵押貸款的種類主要有動產、不動產及金融有價證券抵押貸款。
(三)抵押貸款的管理要求
採取抵押貸款方式大大降低了銀行貸款的風險,為銀行收回貸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障。對抵押貸款的管理,除了進行必要的信用調查外,還要加強以下工作:一是貸款項目的選擇;二是抵押品的選擇和審核工作;三是簽訂借款合同等。
借貸雙方在簽訂有效借款合同和抵押擔保合同之後,借款人可憑銀行的貸款通知辦理抵押貸款開戶手續,銀行可按照貸款項目的建設進度、實際需要和規定的用途發放貸款,並監督其使用情況。
十六、票據貼現貸款的操作管理
(一)票據貼現的概念和特點
貼現是持票人以未到期票據向銀行貼付一定利息兌取資金的行為。貼現貸款是銀行以持票人持有未到期票據為對象所發放的貸款。對於銀行來說,是買進票據所載權利,票據到期,銀行可以取得票據所載的金額。貼現貸款方式具有以下特點。
1.流動性高
票據貼現以後,票據所載權利完全屬於銀行,貼現銀行如有急需,可向其他銀行轉貼現,或向中央銀行再貼現,能隨時收回資金,具有很高的流動性。
2.安全性大
由於貼現人及票據上的各個當事人均為債務人,所以貼現銀行的資金運用具有更大的安全性。
3.自償性強
票據貼現在票據產生時,兌現日期已在票據上載明,債務人不能要求轉期。同時,商業匯票又都以合法商品交易為基礎,具有很強的自償性,到期收回票款較之一般貸款更有保證。
4.用途確定
在用途上,貼現是針對每一筆票據具體操作的,貼現是否得當合理,反映明確清楚。所以,貼現也最容易反映銀行的工作質量。
5.信用關系簡單
貼現除了票據到期不能償款追索外,貼現人與銀行已無需聯系,所以貸款利息在貼現時銀行即預先扣除。
票據貼現業務是一項特殊放款方式,與其他放款相比還有下列不同之處:一是收息的方式不同。二是期限的確定不同。三是所涉及的關系人不同。
(二)辦理貼現貸款的程序
1.貼現貸款的申請
2.貼現的審查
3.貼現資金的支付
實付貼現金額=匯票票面金額—貼現利息
十七、信用貸款操作管理
信用貸款,是以借款人的信用作為保證的貸款。因此,風險性較大,銀行在發放信用貸款時,一定要嚴格掌握貸款額度,審查和分析借款人的財務報表。要進行以下四方面重點審查。
(一)借款人的品質。
(二)貸款的用途。
(三)貸款的數額。
(四)貸款清償的主要來源及時間
6. 如何能查詢到每周或者每月的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量的數據資料呢
央行只提供每月的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量:點擊「金融機構人民幣信貸收支表」就能看到了~
7. 商業銀行貸款條件
一)貸款對象
貸款對象,是指銀行對哪些部門、企業、單位和個人發放貸款。其實質是選擇貸款投向,確定貸款范圍和結構。
商業銀行貸款對象的確定:
一要反映信貸資金運動的本質要求,貸款出去要能保證償還付息;
二要符合商業銀行貸款原則的要求,貸款發放要遵循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原則;
三要體現貨款投向政策的要求,貸款的投向要服從國家產業政策。
因此,商業銀行的貸款對象必須是經營性企業單位,即具有經濟收入,預付的價值能夠得到補償和增值,有歸還貸款本息的資金來源。凡非經營性、沒有經濟收入的單位,只能作為財政撥款對象,而不能成為銀行貸款對象。
總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切從事生產、流通和為生產流通提供勞務服務的經營性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都可以成為貸款對象。根據《貸款通則》的規定:貸款對象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貸款條件
貸款條件,是指具備什麼條件的對象才能取得貸款。是對貸款對象提出的具體要求。凡在「對象」之內,而又滿足「條件」要求的企業單位就可取得銀行貸款。確定貸款條件的依據是:企業單位設置的合法性、經營的獨立性、自有資本的足夠性、經營的盈利性及貸款的安全性。因此,凡需要向銀行申請貸款的企事業單位、個人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我國商業銀行現行貸款條件為:
1.經營的合法性
2.經營的獨立性
3.有一定數量的自有資金
4.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
5.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八、貸款用途和種類
(一)貸款用途
貸款用途是指貸款在企業資金佔用中所表現出來的使用方向和范圍。它是具體規定企業什麼樣的資金需要可以便用貸款,以及這些資金需要中多大部分由銀行貸款解決。
現行貸款用途主要是用於存貨和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資金需要。從流動資金看,工業企業的貸款主要用於原材料儲備、在產品和產成品存貨的資金需要。商業企業的貸款主要用於商品存貨的資金需要以及工商企業在商品銷售過程中結算在途資金需要。從固定資金看,主要用於企業技術進步、設備更新的資金需要,企業新建、改造、擴建的資金需要,以及企業進行科技開發的資金需要(包括部分流動資金)。在消費領域主要用於民用商品房和汽車的購置而引起的資金需要。
九、貸款種類
現行貸款種類的劃分標准及種類如下:
(一)按貸款經營屬性劃分
1,自營貸款。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託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3.特定貸款。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二)按貸款使用期限劃分
1.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
2.中、長期貸款。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
長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人民幣中、長期貸款包括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
(三)按貸款主體經濟性質劃分
1.國有及國家控股企業貸款。
2.集體企業貸款。
3.私營企業貸款。
4.個體工商業者貸款。
(四)按貸款信用程度劃分
1.信用貸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2.擔保貸款。指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保證貸款,指按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抵押貸款,指按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質押貸款,指按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3.票據貼現。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五)按貸款在社會再生產中佔用形態劃分
1.流動資金貸款。
2.固定資金貸款。
(六)按貸款的使用質量劃分
1.正常貸款。指預計貸款正常周轉,在貸款期限內能夠按時足額償還的貸款。
2.不良貸款。不良貸款包括呆賬貸款、呆滯貸款和逾期貸款。
呆賬貸款,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列為呆賬的貸款。
呆滯貸款,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逾期(含展期後到期)並超過規定年限以上仍來歸還的貸款,或雖未逾期或逾期不滿規定年限但生產經營已終止、項目已停建的貸款(不含呆賬貸款)。
逾期貸款,指借款合同約定到期(含展期後到期)未歸還的貸款(不含呆滯貸款和呆賬貸款)。
(七)按國際慣例(風險度)對貸款質量的劃分
將銀行貸款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個等級,後三類貸款稱為「不良貸款」或為「有問題貸款」。
十、貸款期限、利率、貼息和結息
(一)貸款期限
金融機構貸款的期限主要是依據企業的經營特點、生產建設周期和綜合還貸能力等,同時考慮到銀行的資金供給可能性及其資產流動性等因素,由借貸雙方共同商議後確定。貸款期限在借款合同中標明。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得超過10年(對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發放的貸款最長期限可到20年),超過10年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票據貼現的貼現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為從貼現之B起到票據到期日止。貸款到期不能按期歸還的,借款人應當在貸款到期日之前,向貸款人申請貸款展期。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長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借款人未申請展期或申請展期末得到批准,其貸款從到期日算起,轉入逾期貸款賬戶。
(二)貸款利率
貸款人應當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范圍內,確定每筆貸款利率,並在借款合同中標明。貸款利率的上下限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規定一個浮動幅度,在這個幅度內,由貸款人和借款人協商後確定貸款利率。貸款人和借款人應當按借款合同和有關計息規定按期計收或支付利息。
(三)貼息及結息
為了促進某些產業和地區經濟的發展,有關地方、部門可以對某些貸款補貼利息。貸款的貼息,實行誰確定、誰貼息的原則。對有關部門貼息的貸款,承辦銀行應當自主審查』發放,並根據《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嚴格管理:除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決定停息、減息、緩息和免息。
十一、貸款方式
(一)貸款方式的含義
貸款方式是指貸款的發放形式。它體現銀行貸款發放的經濟保證程度。反映貸款的風險程度。
(二)貸款方式的選擇依據
貸款方式的選擇主要依據借款人的信用和貸款的風險程度,對不同信用等級的企業,不同風險程度的貸款,應選擇不同的貸款方式,以防範貸款風險。
(三)具體貸款方式
我國商業銀行採用的貸款方式有信用放款、保證貸款、票據貼現,除此之外,還包括賣方信貸和買方信貸。
1.信用貸款方式
信用貸款方式是指單憑借款人的信用,無需提供擔保而發放貸款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沒有現實的經濟保證,貸款的償還保證建立在借款人的信用承諾基礎上,因而,貸款風險較大。
2.擔保貸款方式
擔保貸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或保證人以一定財產作抵押(質押),或憑保證人的信用承諾而發放貸款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具有現實的經濟保證,貸款的償還建立在抵押(質押)物及保證人的信用承諾基礎上。
3.貼現貸款方式
貼現貸款方式是指借款人在急需資金時,以未到期的票據向銀行融通資金的一種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銀行直接貸款給持票人,間接貸款給付款人,貸款的償還保證建立在票據到期付款人能夠足額付款的基礎上。
十二、貸款程序
(一)貸款申請
(二)貸款審批
(三)簽定合同
(四)貸款發放
(五)貸款的管理和收回
十三、信貸監督與制裁
(一)信貸監督
貸款監督,是銀行在辦理信貸業務過程中,對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分析、督促、制約的行為。其實質是運用信貸、利率杠桿,對企業經濟活動產生影響和制約作用。
8. 向銀行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一、准備資料。個人首先准備好向銀行貸款所需的資料,一般包括借款申請書、客戶的身份證、戶口薄、收入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等材料(有配偶的客戶,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證和戶口薄)如果是抵押貸款的客戶,需要出具抵押物的產權證;如果是免擔保貸款的客戶,需要提供良好的信用記錄。
二、辦理申請。准備好相關資料後,客戶可以到銀行或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操持貸款申請向銀行交驗相關資料和客戶交納各項費用後,客戶需要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並以此作為約束雙方的法律性文件。
三、貨款審查。如果是購房貸款,首先由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對客戶申請進行初審,如果合格則由銀行進行最後的貸款審批;如果審查不合格,則銀行將退回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所收取的費用。
四、辦理其它法律手續。除合同之外,客戶還需辦理一些法律手續。然後就是銀行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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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東莞農村商業銀行可以貸款嗎
可以貸款。
針對中小企業普遍缺乏土地、房屋等傳統抵押物的「軟肋」,東莞農村商業銀行創新開發了設備、商標、專利權質等可供抵押貸款的新模式,有效破解中小企業貸款難題,助力中小企業轉型升級。
東莞農商行近16年來累計投放信貸資金2900億元,其中投向中小企業超過1600億元,每年支持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信貸資金占當年新投放信貸資金比例超50%。
2011年新增貸款凈投放中投向支持中小企業超過73億元,占東莞市中小企業新增貸款的27.95%。2012年1-6月,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449.06億元,比年初增加32億元。
截至2011年末,東莞農商行機械設備按揭貸款余額為8.10億元,成功支持一批類似東莞永嘉盛針織的117家中小企業緩解融資困難、實施轉型升級。
(9)農村商業銀行貸款投向擴展閱讀:
東莞農商行副行長朱小偉介紹說,作為我國一個以「三來一補」起家的重要製造業基地,東莞所在的外企、民企使用的廠房、土地等,多為租賃而來,普遍存在傳統抵押物不足等問題。為此,東莞農商行不斷創新貸款服務模式,成為當下東莞市支持中小企業力度最大的銀行。
根據調查發現,設備是東莞很多企業資金主要投向領域。為此,東莞農商行專門為企業開發了特定機械設備,如毛織電腦機、數控機床、注塑機等的按揭貸款,帶動一批中小企業實現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