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最新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如何計算上海公積金貸款
上海市公積金貸款最長30年,可根據個人情況選擇貸款年限。
2. 上海公積金app貸款進度
上海公積金APP貸款進度,上海公積金貸款進度的話是很快的,而且APP上面是也是很快的,他給你審核的有會發放時間也快,因為上海現在是發放APP的話,公積金貸款是最快的速度,給你最方便的貸款??
3. 【最新】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實施細則》及《上海市個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規定,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滿足必要條件及提供必備資料,按照住房公積金政策走相關流程。
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承辦機構】: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網點/受託銀行網點
【辦理時間】:9:00 - 17:00(節假日除外)
【辦結期限】:審核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放款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
【咨詢熱線】:021-12329
【貸款額度】:公積金貸款額度
申請上海公積金貸款要求
1、個人購房貸款;
2、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
3、個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積金貸款。
上海公積金貸款條件
【基本貸款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
2、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3、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
【不同情況下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購買經濟適用房貸款條件:已簽訂《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
2、個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①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應提供市、區規劃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零星)》。棚戶簡屋的修繕應提供本市房地部門頒發的督修單等批准文件;
②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籌資金不低於全部工程款的30%;
③與施工單位簽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
④若借款申請人無法直接將房屋抵押給擔保機構的,應提供階段性擔保。
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說明
【基本貸款資料】
1、住房公積金賬號及身份證;
2、戶口簿及有效婚姻證明,已婚提供婚姻證明,未婚提供未婚證明,離異提供離婚證;
3、其它相關資料。
【不同情況貸款資料】
1、新建商品現房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所需資料:同購買期房資料基本一樣,有區別的是現房需提供大產證,而期房提供預售許可證及預告登記證。
2、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新建經濟適用住房現房)所需資料:同購買期房資料基本一樣,有區別的是現房需提供大產證,而期房提供預售許可證及預告登記證。一個是出售合同,一個是預售合同。
3、二手房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資料:同購買期房資料基本一樣,有區別的是二手房需提供房產證及雙方約定的收款賬號。不需要提供歐開發商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預售許可證(均為復印件),預告登記原件和復印件、開發商或銷售代理商收款賬號。
4、新建商品期房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所需資料:
①購房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②首付款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③開發商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預售許可證、預告登記;
④開發商或銷售代理商收款賬號;
⑤其他房屋權利人同意抵押的承諾書原件;
⑥其他資料(受理機構根據需要收取)。
5、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新建經濟適用住房期房)所需資料:
①《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售合同》;
②首付款發票;
③開發商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預售許可證、預告登記;
④開發商或銷售代理商收款賬號;
⑤抵押承諾書;
⑥其他資料(受理機構根據需要收取)。
6、個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資料:
①工程自籌資金憑證(不低於工程款的30%);
②工程合同及相關附件;
③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或資質證明;
④區縣規劃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零星)(建造、翻建自住房時提供);
⑤區縣房地部門頒發的督修單等批准文件(大修自住房時提供);
⑥房產證或其他相關權利證明;
⑦其他房屋權利人同意抵押的承諾書原件;
⑧其他資料(受理機構根據需要收取)。
上海公積金貸款流程
1、現場申請貸款流程: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借款人可到購買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業務網點申請辦理;
2、網上申請貸款流程:借款人可登錄上海住房公積金網(www.shgjj.com),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貸款業務受理平台申請辦理。
流程: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受理網點或住房公積金網上貸款平台受理——審核通過的簽訂合同——辦理擔保及抵押手續——受託銀行發放貸款。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6-2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全面及時的樓盤信息,點擊查看
4. 上海公積金貸款怎麼貸
上海公積金貸款流程:提交書面貸款申請並提交資料,貸款銀行受理後,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通過後同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公證等手續;貸款銀行直接轉入借款人的貸款專用賬戶。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其中山東臨沂市9縣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將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三部門發文,包括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推進異地貸款、降低中間費用、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其中,連繳6個月的職工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現行為12個月)。
5. 上海公積金貸款流程
上海公積金貸款流程: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所需要的資料;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上海公積金中心;上海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3、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4、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6. 上海公積金貸款怎麼一次性還清
您想提前一次性還清上海公積金貸款,可以有二種操作方法:
1、使用公積金賬戶年沖還貸款,是每年4月或者9月一次性將您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全都沖還貸款本金,沖完後貸款銀行會根據剩餘貸款本金以及年限重新計算還款額。一般情況下,均以提取時賬戶(住房公積金賬戶與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實際儲存余額按十元整數(保留十元以下含十元)支取。因考慮到您之後還需要使用公積金貸款,賬戶內需保留一定余額,所以不建議您採用此種方式。
2、主貸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未使用住房公積金提前結清貸款,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使用現金提前結清貸款的話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根據您所述的情況,辦理提取時可以要求保留賬戶中的部分余額)
提取人帶好貸款銀行通過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沖還貸實時處理系統列印的《個人貸款提前結清憑證單》(三個月內有效)、借款合同、提取人與主貸人的關系證明、提取人的身份證,到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屬單位開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若您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後到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提取業務。
需要注意的是:所提取的金額不得大於您提前結清時用現金支付的金額。申請提取配偶、直系血親或同戶成員住房公積金的,應一次性集中辦理提取手續。
7. 2021上海公積金貸款細則
2021年上海公積金貸款細則如下:
1、所購房屋的總價。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申請人至少准備30%的首付款才可以辦理,而有些地區,也可以只需要准備20%的首付款。首付款越低,需要申請的貸款額度就越高。因為餘下70%或者80%的房價都需要申請公積金貸款;
2、公積金賬戶余額。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越高,可以申請的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也就越高,一般來說,個人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是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20倍;
3、當地公積金政策限制的額度。不同的地區,公積金限定的高額度是不一樣的。目前部分二線城市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高限額40萬元。夫妻組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高限額60萬元。公積金貸款年限為高30年。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8. 上海公積金貸款是怎麼一個申請流程
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貸款流程:
擔保公司網點簽約—>受理審批—>交易中心辦抵押登記—>銀行放款—>資料辦結。
貸款申請
第十條(貸款申請受理人)
上海市住房擔保機構(以下簡稱擔保機構)受市公積金中心委託具體受理公積金貸款申請,擔保機構應當在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予貸款的決定。
貸款申請人對不予貸款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訴,市公積金中心應當在受理申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第十一條(委託受理合同)
市公積金中心委託擔保機構受理公積金貸款申請,應當與擔保機構簽訂委託合同。委託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委託雙方當事人名稱;
(二)委託的事項;
(三)公積金繳存信息、貸款信息的使用;
(四)受理質量的考核;
(五)委託的費用及支付的條件、時間、方式;
(六)委託的期限;
(七)違約責任;
(八)當事人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准予貸款決定書內容)
准予貸款決定書應當載明貸款申請人可以貸款的金額及貸款的期限。
第十三條(登記輪候)
市公積金中心應對准予貸款決定書進行編號登記,登記在先的貸款申請人原則上比登記在後的貸款申請人先獲得公積金貸款資金。
第十四條(輪候時間)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從辦理貸款登記申請手續至獲得公積金貸款資金的間隔時間最長不超過三個月。但由於貸款申請人原因或者由於辦理借款擔保手續導致時間超過三個月除外。
前款規定的貸款申請登記日期是指擔保機構受理貸款申請經審查後簽發准予貸款決定書的日期。
第十五條(簽訂貸款合同的有效期限)
貸款申請人應在准予貸款決定書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貸款手續。由於貸款申請人原因,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未簽訂公積金貸款合同的,准予貸款決定書失效。貸款申請人應重新辦理貸款申請手續。
准予貸款決定書失效時,市公積金中心委託受理查詢的機構對己登記的編號予以及時注銷。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六條(配偶雙方貸款的限制)
配偶一方申請了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的另一方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第七條(一次性補繳住房公積金)
由於貸款申請人所在單位的原因拖欠住房公積金繳存而後又一次性地補繳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的,不屬於按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情形。貸款申請人必須自補繳之月起按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六個月的,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單位一次性全額補繳所有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視同按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八條(共同貸款對象的條件)
貸款申請人的配偶、同戶成員作為住房公積金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參與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但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無公積金還貸債務並且無尚未還清、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的其他債務;
(二)貸款額度計算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且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兩年;
前款規定的同戶成員是指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與貸款申請人屬同一戶籍且時間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直系血親。雖實際居住但不屬同一戶籍的,或者雖屬同一戶籍但同一戶籍時間在一年以下的,不屬於同戶成員。
第九條(其他債務)
《貸款管理辦法》及本細則規定的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是指已經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債務,或者雖未進入上述程序但已有明確的證據表明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為不可避免的債務。
前款規定的已有明確的證據表明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為不可避免的情形包括:
(一)債務人有違約的事實;
(二)債務人已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促成債權人提起訴訟或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可能性的;
(三)債務人投資失敗或有其他法律糾紛影響到該債務的履行能力而造成違約的可能性;
(四)債務人經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失去穩定的經濟收入致使違約的可能性增加;
(五)其它能證明債務人違約可能性的事實。
(8)上海公積金貸款新系統擴展閱讀
貸款資金支付與償還
第十六條(儲存余額的確定)
貸款申請人或者共同貸款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以擔保機構受理貸款申請前一月的各自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實際數額為依據。
第十七條(首期付款)
貸款申請人或者共同貸款申請人不能用其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部分或全部支付購房首期款。
貸款申請人或者共同貸款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儲存余額為零的,不能獲得公積金貸款。
第十八條(貸款資金支付的時間與方式)
受託貸款銀行應當根據公積金貸款合同約定的時間、條件將所貸的住房公積金以貸款申請人購房款名義劃轉給房屋出售人在銀行開設的售房款專戶內。
第十九條(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方式)
《貸款管理辦法》規定的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貸款本金和利息總額不變,但每月還款額中貸款本金逐月增加,貸款利息逐月減少的還款方式。其公式為:
月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第二十條(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貸款管理辦法》規定的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本金固定不變,貸款利息逐月遞減的還款方式。其公式為:
第n個月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月數×[1+(還款月數-n+1)×月利率]
第二十一條(貸款資金的歸還)
借款人應當在前兩條規定的還款方式中選擇一種還款方式,並在合同履行期限內不作變動。
第二十二條(用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本息)
借款人以自己或者以其配偶、同戶成員、非同戶直系血親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應根據《貸款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受託貸款銀行在代為辦理上述人員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提取手續時,應將上述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直接沖抵借款人的公積金的還款余額。用住房公積金沖抵還款余額的,不受本細則第23、24條規定的限制。
借款人在貸款申請時提出用第一款規定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應在公積金貸款合同中約定,並由受託貸款銀行於每年第一季度根據前款規定要求辦理;借款人在還款期間提出用第一款規定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應於每年第一季度提出申請,由受託貸款銀行根據前款規定要求辦理。
第二十三條(貸款本息的部分提前償還)
借款人第一次提出提前償還部分公積金貸款的,應在原貸款合同履行一年以後。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貸款的,提前償還的金額不得少於原貸款合同約定的6個月的還款額。
第二十四條(部分提前還款的利率和期限)
借款人部分提前還清未到期公積金貸款余額的,應與受託貸款銀行商定部分提前還清後剩餘的貸款余額的還款期限,此還款期限應短於原貸款合同約定期限的剩餘期限。貸款利率按借款人已履行的還貸期限加上確定的剩餘期限所對應的期限檔次的公積金貸款利率確定。
部分提前還清後的剩餘貸款本金余額仍採取與原貸款合同約定的相同的償還方式償還,受託貸款銀行應重新為借款人計算每月還款額。
部分提前還清後的剩餘貸款本金余額按月償還本息的計算公式為:
R=Pr×I×(1+I)n(1+I)n-1
(公式中Pr為提前還貸後的貸款本金余額;n為商定後的剩餘貸款的還貸期限;I為重新計算還貸時原貸款已還月數加上n後所對應的期限檔次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月利率)
部分提前還清後的剩餘貸款本金余額按月償還本金的計算公式為:
第n個月還款額=本金金額還款月數×[1+(還款月數-n+1)×月利率]
9. 上海公積金貸款合同編號
借款人關注住房公積金微信公眾號;關注之後,進入公積金微信公眾號,點擊微信公眾號右下方的「我的」--「公積金貸款」;如果是新用戶的話需要注冊,注冊的話點擊右下方的「立即注冊」,以身份證號注冊;注冊成功之後進行登陸;登陸成功之後點擊「我的公積金貸款」;進入公積金貸款頁面後,點擊「還款計劃」;7進入還款計劃頁面後,即可查詢到「借款合同編號」和「貸款賬號」;
10. 請問上海公積金貸款第二套的最新政策!
上海的政策:
1、不高於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倍數(住房公積金余額的40倍,補充住房公積金余額的20倍)確定的貸款限額;
2、不高於按照房屋總價款的比例確定的貸款限額;
3、不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規定比例(50%)×12個月×貸款期限;
4、不高於最高貸款額度。
註:購買首套住房的認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無成套住房登記為依據;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門登記信息中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為依據;符合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借款人家庭,再次購買的商品住房若符合上海市普通住房標準的,參照首套住房貸款政策執行;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均按照首套住房進行認定。
貸款期限:
購買新建商品房貸款最長期限為30年,且不超過借款人法定離退休年齡後5年;購買二手房貸款最長期限15年,且不超過借款人法定離退休年齡後5年。購買次新房[竣工年限在5年內(含5年)]貸款期限參照購買新建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