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創業貸款農村信用社有什麼優惠政策
這還需要看創業項目或是否為當地扶植行業, 當地財政部門認可便可得到免息貸款,當然其實貸款利息是有政府財政部門貼的,作為創業項目的鼓勵。
B. 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可以先查詢當地的人民銀行網點,再攜帶相關資料和證件去列印。
資料:企業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證件、企業的注冊登記證件,以機構信用代碼證、企業貸款卡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等證件。
如果是委託別人幫忙列印,委託人除了需要提供上述的材料外,還需要准備本人身份證件,以及《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證明書》。
此回答由有錢花提供,有錢花是度小滿金融旗下信貸平台,度小滿金融將切實把國家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的號召落到實處,全面支持小微生產經營,大多數小微業主選擇有錢花,滿足小微經營周轉需求。據悉,度小滿金融的信貸用戶中,有七成是小微企業主。截至目前,度小滿金融攜手數十家金融合作夥伴,累計為小微企業主發放數千億元貸款,資金周轉就找度小滿金融,大品牌更安心。
C. 農村信用社對農戶提供小額貸款有哪些稅收優惠
問:農村信用社對農戶提供的小額貸款有哪些稅收優惠?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村金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4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徵營業稅;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比例減計收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農村金融機構營業稅政策執行期限的通知》(財稅〔2011〕101)號文件規定:「為支持農村金融發展,經國務院同意,決定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村金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4號)第三條規定的『對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由銀行業機構全資發起設立的貸款公司、法人機構所在地在縣(含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下地區的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的金融保險業收入減按3%的稅率徵收營業稅』政策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15年12月31日。」
D. 信用社所得稅稅率是多少
25%,不過對信用社有其他稅收優惠政策,今年財稅【2010】4號文件對信用社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具體文件如下: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村金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支持農村金融發展,解決農民貸款難問題,經國務院批准,現就農村金融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徵營業稅。
二、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三、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對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由銀行業機構全資發起設立的貸款公司、法人機構所在地在縣(含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下地區的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的金融保險業收入減按3%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四、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比例減計收入。
五、本通知所稱農戶,是指長期(一年以上)居住在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的住戶,還包括長期居住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住戶和戶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戶,國有農場的職工和農村個體工商戶。位於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和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國有經濟的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集體戶;有本地戶口,但舉家外出謀生一年以上的住戶,無論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屬於農戶。農戶以戶為統計單位,既可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也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農戶貸款的判定應以貸款發放時的承貸主體是否屬於農戶為准。
本通知所稱小額貸款,是指單筆且該戶貸款余額總額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的貸款。
本通知所稱村鎮銀行,是指經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批准,由境內外金融機構、境內非金融機構企業法人、境內自然人出資,在農村地區設立的主要為當地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本通知所稱農村資金互助社,是指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由鄉(鎮)、行政村民和農村小企業自願入股組成,為社員提供存款、貸款、結算等業務的社區互助性銀行業金融機構。
本通知所稱由銀行業機構全資發起設立的貸款公司,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批准,由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在農村地區設立的專門為縣域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貸款服務的非銀行業金融機構。
本通知所稱縣(縣級市、區、旗),不包括市(含直轄市、地級市)所轄城區。
本通知所稱保費收入,是指原保險保費收入加上分保費收入減去分出保費後的余額。
六、金融機構應對符合條件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進行單獨核算,不能單獨核算的不得適用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七、適用暫免或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至2009年底的農村信用社執行現有政策到期後,再執行本通知第二條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八、適用本通知第一條、第三條規定的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金融機構,自2009年1月1日至發文之日應予免徵或者減征的營業稅稅款,在以後的應納營業稅稅額中抵減或者予以退稅。
九、《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5號)第二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擴大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77號)第二條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執行。
請遵照執行。
E. 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可以享受什麼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財稅〔2017〕44號)規定:「二、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三、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四、本通知所稱農戶,是指長期(一年以上)居住在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的住戶,還包括長期居住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住戶和戶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戶,國有農場的職工和農村個體工商戶。位於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和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國有經濟的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集體戶;有本地戶口,但舉家外出謀生一年以上的住戶,無論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屬於農戶。農戶以戶為統計單位,既可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也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農戶貸款的判定應以貸款發放時的承貸主體是否屬於農戶為准。
本通知所稱小額貸款,是指單筆且該農戶貸款余額總額在1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本通知所稱保費收入,是指原保險保費收入加上分保費收入減去分出保費後的余額。
五、金融機構應對符合條件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進行單獨核算,不能單獨核算的不得適用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F. 農村信用社小微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微型企業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微型企業法定代表人(合夥人)客戶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借款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上,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取得合法經營的證照及相關資料,所創辦的項目通過政府相關部門審核並被列為「扶持微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夥人;
(三)貸款用途合法合規且用於微型企業生產經營;
(四)借款人信用記錄良好,無惡意逃廢各行社債務、信用卡惡意透支記錄,無涉黑、涉賭、涉毒的不良記錄;
(五)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6)農村信用社小微貸款所得稅優惠擴展閱讀:
1、微型企業重點扶持的行業為加工製造、科技創新、創意設計、軟體開發、民族手工藝品加工和特色食品生產等行業,不得向國家禁止的行業或項目發放微型企業貸款。
2、「黔微貸」針對15萬元以內的貸款採取信用、保證等方式發放,利率上浮不得高於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0%;15萬元以上的貸款,可採取信用、保證、抵質押、擔保公司擔保等多種方式發放,並根據微型企業的授信評級情況,實行不同的利率優惠。
3、為降低借款人融資成本,減輕負擔,實行扶持政策疊加,只要是符合小額就業擔保貸款和婦女小額擔保貸款申貸條件的借款人,可優先申請由財政全額貼息的小額就業擔保貸款和婦女小額擔保貸款,當貸款額度不夠時,可繼續向貸款人申請「黔微貸」。
G. 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可以享受什麼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注意:小額貸款是指不超過5萬元的貸款。
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續並完善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102號)
一、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徵營業稅。
二、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三、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村金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4號)
一、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徵營業稅。
二、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三、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對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由銀行業機構全資發起設立的貸款公司、法人機構所在地在縣(含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下地區的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的金融保險業收入減按3%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四、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比例減計收入。
H. 農民在農村信用社貸款方面,有什麼條件及優惠嗎
農民在農村信用社貸款方面,有一定的優惠。比如專為農民朋友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無擔保無抵押,3天就可以放款。
信用貸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擔保。
其特徵就是債務人無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擔保僅憑自己的信譽就能取得貸款,並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為還款保證的。這種信用貸款是中國銀行長期以來的主要放款方式。由於這種貸款方式風險較大,一般要對借款方的經濟效益、經營管理水平、發展前景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考察,以降低風險。主要適用於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並符合《貸款通則》和銀行規定的要求。
I. 貸款公司取得農戶貸款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有何優惠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額貸款公司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8號)的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經省級金融管理部門(金融辦、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取得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