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在上海工作,新工作工資8000,可交3金,不交公積金,合適嗎,我要買房啊。
1、根據上海市的規定針對外地城鎮戶口的外來從業人員企業應當為其繳納三金,公積金是可以不交的,但是如果你所在公司和你個人符合辦理引進人才《上海市居住證》的辦理條件,並取得了居住證,那麼公司就必須幫你繳納四金。
2、三金中公司繳納的部分歸上海市統籌,不進入個人社保賬戶,如果哪天你離開上海了,只能難走個人賬戶的錢,公積金就不一樣的,公司和個人繳納的都是進入個人賬戶的,如果你要買房子建議還是和公司商量一下幫你交公積吧。
3、交社保和公積金的基數越高個人和公司承擔的也越多,但是這樣的話對交公積金是劃算的,而且社保和公積金的都有繳費上限的,所以能高就高吧
希望能夠給你幫助!
⑵ 我在上海工作,是外地戶口,公司必須為我交住房公積金嗎如果是必須的,公司不交是不是違反政策呢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目前的政策是:本市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與上述單位有勞動關系的在職職工(包括與上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非在編〈冊〉人員、勞務型公司的勞務人員)。上述單位必須為具有本市城鎮戶口的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自2008年7月1日起,上述單位還必須為具有外省市城鎮戶口的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上述單位可以為本市及外省市農業戶口的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也就是說,如果你是城鎮戶籍,那麼是強制性的,單位如果不交,你可以向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區縣管理部投訴舉報;如果你是農村戶籍人員,不是強制性的。
⑶ 上海市用人單位是否必須繳納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必須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的特性: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⑷ 上海市公司是否必須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上海市公司一般需要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規定,本市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必須為具有本市城鎮戶口的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自2008年7月1日起,上述單位還必須為具有外省市城鎮戶口的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1999年由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就已經明確,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關於繳存比例也有規定的,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⑸ 上海人上班不交公積金那還有什麼意義嗎
上海人上班不交公積金的意義是:
一、 外地人只要是城鎮戶口在上海工作都可以交的。
二、交納公積金是強制的,員工有權利要求單位為自己交納公積金.如果單位不同意,你可以到你公司區縣的公積金管理部投訴。
⑹ 上海用人單位不給員工交納住房公積金,可以嗎
不給員工交納住房公積金是違法的。
2016年1月,《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下發新規定:單位招聘正式職工後卻不為他們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根據這一規定,很多就職者可能會問:那如果我的單位不給我繳納公積金,我該怎麼辦呢?首先我們說對於單位不予繳納住房公積金進行懲罰,北京並非先例。像上海,廣州,長沙,石家莊等城市都有相關規定。這一規定是來源於國家對於單位繳納公積金的相關規定。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6)上海工作是否可以不交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⑺ 上海什麼情況用工可以不交公積金,社保
職工發現所在單位未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現所在單位未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或者監察部門舉報。職工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單位和職工都應該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為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帳戶。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帳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⑻ 在上海工作的外地人一定要交公積金嗎
如果還想要這份工作,就暫時屈服下吧;不想要這份工作,就好好收集證據找勞動仲裁吧!當然,你也可以先暫時一邊上班著,一邊收集證據,等到想走人時再跟老闆要求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