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判決書中的利息怎麼計算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一般而言,判決書中的利息,就是按照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銀行貸款的基準利率,進行算的。
計算利息時間是一年的,按銀行貸款一年期基準利率計算;計算利息時間是三年的,按三年期基準利率計算。利息發生變更的,變更前的,按之前的利率計算,變更後的,按之後的利率計算。
全國性商業銀行法人制定的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備案並告知客戶;區域性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告知客戶。
農村信用社縣聯社法人可根據所在縣農村信用社的實際情況制定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由農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戶。
(1)貸款利率判決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貸款利率。
1、在申請貸款時,借款人對自己還款能力做出正確的判斷。根據自己的收入水平設計還款計劃,並適當留有餘地,不要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
2、選擇適合的還款方式。等額還款方式和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兩種,還款方式一旦在合同中約定,在整個借款期間就不得更改。
3、每月按時還款避免罰息。從貸款發起的次月起,一般是次月的放款時間為還款日,不要因為自己的疏忽造成違約罰息,導致再次銀行申請貸款時無法審批。
4、妥善保管好您的合同和借據,同時認真閱讀合同的條款,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㈡ 法院判決 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 按哪個期限的計算
你好,從這幾方面判定,1,合同中開始執行時間對應的貸款利率,2,貸款期限,按期限對應,比如12年6月貸款五年,那麼對應的是12年6月時的五年期貸款利率(我國的存貸款利率由人民銀行制定)
㈢ 法院判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利息,法律依據是什麼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八、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本意見第6條規定計息。
九、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貸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十、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借貸關系無效由債權人的行為引起的,只返還本金;借貸關系無效由債務人的行為引起的,除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
㈣ 如何理解判決中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
如何確定銀行同期存款、貸款利率
陳旗民
譚星光
在當前的民事判決書、仲裁裁決書等生效法律文書中,有關民間借貸糾紛或者其他涉及金錢的糾紛案件中,經常會出現「從某年某月某日起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等用詞。表面上,利息的支付標準是具體明確的,即為銀行同期的存款、貸款利率,但實際上,「銀行同期存款、貸款利率」仍然是一個不確定的概念,比如,逾期還款,是按銀行存款利率還是按貸款利率計算利息?是按法定履行義務時的利率還是按實際執行時的利率?是按活期存款利率還是按半年期、一年期、兩年期亦或是三年期、五年期等實際期限來確定利率計算利息?查找相應的司法解釋及行政法規,對此沒有明確的規定,故如果不是特別註明的話,原、被告雙方完全可以據此計算出有利於自己的數額。
如在一執行案件中,判決書確定被告應從1995年1月26日起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原告利息,於是原告按1995年的8年定期利率計算了利息,而被執行人只同意按一年期的存款利率計算利息,雙方爭執不下,因此筆者認為在法律文書中使用此種用詞時,應對利息的計算方法予以明確。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應及時作出明確的規定。在具體的計算方法上,因為著眼於鞭策義務人及時履行法定義務,建議以實際違法未履行的時間為期限,在裁決履行義務時和實際執行時的兩種利率中選擇較高的利率來計算利息,以示對違約人的懲罰。
㈤ 判決書生效後利息怎麼算
判決書生效後利息計算方式如下:
一、法院判決後的債務利息的計算規定如下:
法院判決後債務利息計算的方法,應按《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的規定來計算債務利息。
也就是說,在法院判決後,債務人沒有按判決文書指定的期限內償還債務,就需要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二、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的計算規定如下: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後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是一個整體概念,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兩部分。
(一)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一般債務利息
一般債務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書中,根據實體法規定(如合同法)所確定的利息。例如:一份判決確定,債務人應支付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款項付清之日止,按雙方合同約定的日萬分之五的利率計算的債務利息。
其實,並不是所有的金錢給付案件都有一般債務利息,侵權損害賠償等案件通常就沒有支付一般債務利息的內容。
(二)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是指在強制執行程序中,被執行人因遲延履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而應多支付的利息就是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採用單獨的計算方法,與一般債務利息的計算沒有關系。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與一般債務利息「各算各的,互不影響」。具體而言,計算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基數、起止時間、利率等計算;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根據本解釋規定的方法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關於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法院執行局負責人進行了詳細的解讀,在解讀中逾期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主要包括兩塊:「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一、「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區別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53條規定加倍計算後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是一個整體概念,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兩部分。
(一)一般債務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書中,根據實體法規定(如合同法)所確定的利息。
(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是指在強制執行程序中,被執行人因遲延履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53條的規定而應多支付的利息。
二、兩種利息的計算
(一)一般利息
計算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基數、起止時間、利率等計算
(二)加倍罰息
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根據解釋規定的方法計算,在該解釋中「加倍部分債務利息」以固定利率計算,利率標准為日萬分之一點七五。
三、具體運用
(一)計算公式
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借款本金×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一般債務利息率×遲延履行期間的實際天數+借款本金×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的實際天數。
(二)案例說明
一份判決確定債務人償還100萬債務,並應支付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款項付清之日止,按雙方合同約定的日萬分之五的利率計算的利息。在判決文書生效後100天內債務人未履行判決。那麼,在本案中,逾期利息=100萬*日萬分之5*100+100萬*日萬分之1.75*100=6.75萬。
㈥ 如何理解法院判決中「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
一般而言,判決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利息,就是按照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銀行貸款的基準利率,進行算的。
計算利息時間是一年的,按銀行貸款一年期基準利率計算;計算利息時間是三年的,按三年期基準利率計算。利息發生變更的,變更前的,按之前的利率計算,變更後的,按之後的利率計算。
㈦ 判決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是指一年期的貸款利率嗎
不是,按照的人行發布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是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時從借款人處收取的利率。
大致為三類: 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的貸款利率; 商業銀行對客戶的貸款利率; 同業拆借利率。銀行貸款利息的確定因素有:
1,銀行成本。任何經濟活動都要進行成本—收益比較。銀行成本有兩類: 借入成本—借入資金預付息; 追加成本—正常業務所耗費用。
2,平均利潤率。利息是利潤的再分割,利息必須小於利潤率,平均利潤率是利息的最高界限。
3,借貸貨幣資金供求狀況。
銀行貸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內利息數額與本金額的比例。我國的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管理。銀行貸款利率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基準利率,實際合同利率可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上下一定范圍內浮動。貸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內利息數額與本金額的比例。
以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確定,當事人只能在中國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圍內進行協商。貸款利率高,則借款期限後借款方還款金額提高,反之,則降低。
貸款利率是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計算借款利息的主要依據,貸款利率條款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以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的確定,當事人只能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范圍內進行協商。
如果當事人約定的貸款利率高於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利率的上限,則超出部分無效;如果當事人約定的利率低於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下限,應當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最低利率為准。
此外,如果貸款人違反了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在計收利息之外收取任何其他費用的,應當由中國人民銀行進行處罰。
㈧ 如何計演算法院判決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
1、中國人民銀行官網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表:
2015.8.8日~2015.6.7 日利率6.56%;
2015.6.8日~2015.7.5 日利率5.85%;
2015.7.6日~2016.1.31日 利率6.00%;
若新利率低於原利率,在簽訂展期合同時一般按原利率確定或按照有關法規雙方協議確定。
2、2015年分期利率表:
短期貸款(一年以內含一年)利率4.6%-4.25%;
中長期貸款(一至五年(含五年))利率5%-4.75%;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五年以下(含五年))利率2.75%。
3、一年期以內貸款遇利率調整仍執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上貸款遇利率調整時,借貸雙方按照合同約定確定貸款利率,合同中約定調整的,在合同期間可按月、按季、按年調整,合同中無約定調整的,仍執行原合同利率。
4、銀行貸款的擔保方式主要有四種:質押、抵押、保證、信用;越往後擔保能力越差,相應的貸款利率越高。一般來說,除了房貸,個人的貸款利率均會高於企業。
5、同期貸款利率有6個月以內、6個月至1年(含1年)、1至3年(含3年)或者3至5年(含5年)期等不同檔次,許多當事人對此沒有注意在執行階段少計算了利息。
(8)貸款利率判決擴展閱讀:
貸款種類
從宏觀角度劃分貸款種類,有助於分析不同經濟成份的貸款之間的比例關系,便於具體貫徹國家經濟政策,尤其是產業政策,合理配置社會資金,引導和促進產業結構的協調發展。從微觀角度劃分貸款種類,有助於加強企業管理,增強還本付息能力,提高貸款效益。
現行貸款種類的劃分標准及種類如下:
按貸款經營屬性劃分
1.自營貸款。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託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3.特定貸款。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按貸款使用期限劃分
1.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目前主要有6個月、1年等期限檔次的短期貸款。這種貸款也稱為流動資金貸款,在整個貸款業務中所佔比重很大,是金融機構最主要的業務之一。
2.中、長期貸款。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長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人民幣中、長期貸款包括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
㈨ 請問法院判決書上面的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從2012年到現在是按多少計算
從2012年6月至2014年11月銀行存款利率下調了3次分別為:2012年6月8日,2012年7月6日,2014年11月22日。具體調整如下:
所以人民銀行的同期貸款應該按上面利率計算,按周期進行調整。
㈩ 法院判決中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如何計算
借貸糾紛的利率問題,在法律上支持同期基準利率四倍以內的利率水平,同期基準利率是指中央銀行公布的基準利率。現行基準利率是中國人民銀行2012年7月6日調整並實施的,種類與年利率如下:①短期貸款六個月(含)5.6%;②六個月至一年(含)6%;③一至三年(含)6.15%;④三至五年(含)6.4%;⑤五年以上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