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作後新公司不交住房公積金要怎麼處理 –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上海工作公司不繳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十四條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公積金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為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B. 上海企業在員工入職時不交公積金可以嗎
不可以。
根據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條例中的「單位」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這說明,住房公積金有其普遍性和強制性。
繳納比例相關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其中,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公積金提取相關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出境定居的;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2)上海工作公司不繳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相關法條: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
第二十一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C. 上海人上班不交公積金那還有什麼意義嗎
上海人上班不交公積金的意義是:
一、 外地人只要是城鎮戶口在上海工作都可以交的。
二、交納公積金是強制的,員工有權利要求單位為自己交納公積金.如果單位不同意,你可以到你公司區縣的公積金管理部投訴。
D. 在上海上班、公司交社保金,但是不交公積金、怎麼回事
因為社保包含五險是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的。而公積金就沒有強制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所以你們的老闆還是有一些小氣的,能省則省,不違法就可以。
E. 公司不給補交公積金,說上海市政策是這樣,求解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第十六條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第十九條規定: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
根據以上的條文規定,我們不難看出:住房公積金由單位為職工繳存和職工個人繳存兩部分組成,職工在職期間單位應該從工資中為職工代扣代繳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若職工已經離職,單位無法從職工工資中代扣代繳,職工通常有兩種補繳方法:第一,職工把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交給原單位,由單位將個人繳存的和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第二,職工可以直接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將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專戶內。
應提醒注意的是,職工離職後單位補繳住房公積金的同時,職工本人也應繳存住房公積金。否則,可能影響職工公積金帳戶正常狀態以及提取、貸款和其它業務正常辦理
F. 上海市用人單位是否必須繳納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必須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的特性: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G. 我在上海工作,是外地戶口,公司必須為我交住房公積金嗎如果是必須的,公司不交是不是違反政策呢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目前的政策是:本市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與上述單位有勞動關系的在職職工(包括與上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非在編〈冊〉人員、勞務型公司的勞務人員)。上述單位必須為具有本市城鎮戶口的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自2008年7月1日起,上述單位還必須為具有外省市城鎮戶口的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上述單位可以為本市及外省市農業戶口的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也就是說,如果你是城鎮戶籍,那麼是強制性的,單位如果不交,你可以向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區縣管理部投訴舉報;如果你是農村戶籍人員,不是強制性的。
H. 上海用人單位不給員工交納住房公積金,可以嗎
不給員工交納住房公積金是違法的。
2016年1月,《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下發新規定:單位招聘正式職工後卻不為他們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根據這一規定,很多就職者可能會問:那如果我的單位不給我繳納公積金,我該怎麼辦呢?首先我們說對於單位不予繳納住房公積金進行懲罰,北京並非先例。像上海,廣州,長沙,石家莊等城市都有相關規定。這一規定是來源於國家對於單位繳納公積金的相關規定。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8)上海工作公司不繳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I. 在上海單位不為職工繳納公積金會有什麼後果
沒有法律規定公積金是強制需要交的,這個不是社保
跟戶口沒有關系
公司是否違反了當地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議你查查當地的條例,看看強制什麼企業交,你所在的公司是否屬於,屬於的話,可以向當地公積金中心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