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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小額貸款調研報告

發布時間:2021-07-13 13:24:44

㈠ 怎樣寫就業情況調查報告給個範文,急...

那麼到底中國的大學生教育和就業發生了什麼問題,我認為有必要進行客觀和較為深入的探討,在暑假期間我在山東大學以及山東農業大學做了調查。經過調查,我發現三方面狀況:第一.大學生就業難很大原因是因為對收入要求過高。第二.在本科生出現就業報酬低的狀況後很大一部分人選擇了繼續考研。第三.隨著考研大軍的不斷擴大,出現了一大批「校漂族」,即那些大學己經畢業,卻仍留連在校園內或者學校周圍的人群。下面分別對以上情況做一下介紹:
調查過程:
一. 大學生就業難,普遍覺得報酬太低。原因何在?
首先,從人力資本投資和收益的角度看,不能片面地責難大學生對工作崗位,特別是對收入水平的抉擇,大學生謀求較高收入的工作崗位是有道理的。在查閱相關資料計算後發現:城鎮小學、初中、高中和中專、大專和本科、碩士、博士各學歷階段畢業人力資本量分別為2002年價格人民幣3.1萬、4.9萬、7.4萬、 19.4萬、31.6萬、49.8萬;各階段新增人力資本邊際收益率(高學歷與低學歷收入之差比以本學習階段投資新增人力資本量),分別為9.8%、 2 2 .2%、 11.0%、 4 .7%、 18.8%、14.6%。可以看出,從中等教育水平培養到高等教育水平,需要人力資本投資12.1萬元,邊際投資很大。據有關調查資料,目前大學畢業的平均工資水平為每月1700元左右,高中和中等教育畢業的為1500元左右,大學投資收益率僅為4.7%。這樣低的邊際收益率,對大學階段的人力資本投資是極不合算的。因此,大學生及其家長找一個能回報大學階段投資的收入水平的工作崗位,就是投資對合理收益的追求,是經濟人最理性的反應,而簡單說大學生擇業條件太高,挑三揀四,從成本收益理論講,是毫無道理的。否則,從投資回收角度講,他無法收回大學階段的教育投資,實際是虧損的,那又何必要上大學呢?
再次,大學生需求方面也存在著深層次的體制問題。主要是民間投資受到制約,中小企業數量人少,民問中介、社區等組織不發達,自由職業者受到限制。日本1.25億人口有6 6 0萬個中小企業,中國近13億人口只有7 0 0萬個。從世界性的規律來看,一個國家的企業,99.5%以上是中小企業;觀察中小企業數量與在企業中就業人員的關系,中小企業平均從業者為10人左右:而從就業的結構看,一個國家65%——80%的勞動者在中小企業就業;隨著發展水平的不同,每千人企業數量也不同,發達國家中小企業數量平均每千人50個左右;而許多大學生畢業後,為中小企業的技術工人、管理人員、創業者等,中小企業就是大學生就業的最多去處。中國為什麼就業難,就是因為每千人中小企業數太少。除了社會、家長和大學生「吃皇糧」、官本位等觀念外,辦企業市場准入門檻高、時間長、手續多、成本大,開辦企業後貸款難,政府收費項目多,中小企業很難經營和成活,是我國中小企業數量太少的最主要體制原因。
另外,我覺得應該從大學生本身找原因。作為企業,他所支付給員工的工資肯定是建立在員工能為他提供經濟效益。顯然,能為企業帶來越來越多的經濟效益得到的報酬就會越多。那麼一個本科生究竟能為企業帶來什麼呢?據調查:1.教育培養的技能性和創業性人才較少。大學教育中企業所需要的培養。高級技術技能人才的專業、課程、實驗、操作、實習等較為缺乏,許多畢業的大學生到企業後,實際操作能力較差,無法適應崗位需要。而在大學中幾乎不開創業課程,大學生畢業後,對於怎樣開辦一個企業,怎樣研究和開拓市場,怎樣進行核算,怎樣經營和管理企業等等,一無所知。另外,現在大學生的觀念上也存在一些問題。我們的大學教育過去是培養「吃皇糧、捧鐵飯碗」人才教育。大學畢業後一般分配到黨政社團、國家事業、國有企業單位計劃分配,工資有一定標准並穩定提高,除了國有企業外,工資來源為財政經費,在過去大學生畢業數量較少的情況下,大量的分配到這些單財政還負擔得了。現在,黨政社團、事業單位都在進行機構改革和人員精簡,國有企業每年也要減出幾百萬人來。現在還有很多人能從這種思想中走出來。
二.考研又在逐步演變成很多人的「獨木橋」考研大軍急劇增加。「校漂族」實在太難。
大學畢業了,但仍有人「漂」在校園……
「校漂族」在擴軍,這已成為社會和媒體關注的一個熱點。所謂,是指那些已經畢業,卻仍留連再校園內或者學校周圍,經常到學校用餐,到學校圖書館查閱資料或參加學校一些講座,閑暇是逛學校周邊的小店……
「校漂族」到底有多大比例,目前還沒有一個確切的數字。這樣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的生活到底是精彩還是無味?讓我們走進「校漂族」,了解一下他們的生存與心理狀態。
「堅決拼一個美好的未來」是他們的目標。他們已經覺得沒有退路了。所以他們很苦——這是我的感覺。
「6點多起床,接著到教室自習,然後在學校食堂吃飯,晚上自學到10點多,最後回到自己租的小屋。」在山東大學的自習教室里,我跟這位「校漂族」的一員聊了起來。再大四考研失敗後,他決定再考。我們是校園里的「大五」生,從外表看,我們跟師弟師妹們沒什麼兩樣,宿舍、食堂、圖書館三點一線。我們在依賴和利用學校的資源,只是我們的心不再為外邊多彩的世界所誘惑了,我們沒有多少「漂」的資本呀。
另外,我還見到一位三次沖擊「考研」的。前兩次都是功虧一簣,盡管他的精神壓力很大,但他說「我已經沒有退路了」,他家庭狀況不是很好。
他只能節衣縮食,每天天未亮就從自己與別人合租的小屋於出來,在教室一呆就是一天,晚上很晚才回家,一天三餐幾乎都在啃麵包或方便麵。「拼一個美好未來」,這幾乎是所有「校漂考研族」的共同心願。一時找不到一個好工作,考研也許就是一個別無選擇的選擇了。對「校漂族」而言,或許是人生的一個新的起點。
去年,國家就業制度規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學校可根據本人意願,其戶口兩年內可繼續保留在原就讀的高校,待落實工作單位後,將戶口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這一規定的出台,使戶口留在學校的尚未找到就業單位的學子,更是把校園作為一個人生的緩沖地帶。
暫緩就業成為許多大學生的選擇。住在學校附近,他們感到有一份安全,有一份歸屬與依靠,這也許是他們心中本能的選擇。有專家說,部分學生進入社會後心理上仍然未「斷奶」,無法適應社會,因此選擇重回學校尋求心靈的依靠。這種解釋雖過於絕對,但對「校漂族」而言,對校園的歸依情結確是無法排解的。
當然,「校漂族」工作暫無著落,經濟拮據,也是他們選擇繼續留住校園的重要原因。「住在學校附近,傍依學校的食堂、圖書館等,生活經濟實惠而方便,還可以充充電,查查資料。就連學校周圍的各種商店賣什麼,哪家東西最便宜、哪個餐館有什麼地方菜,我們都一清二楚。」這是一位山東的「校漂族」告訴我他們在學校附近的原因。
「哪兒漂都是漂,干嗎浪費學校這份難得的資源呢?」有許多「校漂族」,他們更多是看重了學校的資源和校園氛圍。

「畢業之後,在選擇居住環境時,總是不自覺地把所選地點和校園做比較,後來雖然也曾在單位附近租過房子,但學校里的圖書館、閱覽室、自習教室,這些曾經讓我留下汗水和身影的故地,總也揮之不去,最後,我又搬回了校園。剛畢業半年多,對於家在外地的我,校園是我對這座城市最熟悉的地方,也是精神上的一個「家」。

但很多學校認為,輕易辦理暫緩就業而加入「校漂族」這一群體,不應提倡。一方面,他們佔用了學校資源,對那些即將畢業的高校學生產生了不良影響,也不利於學校的管理;另一方面,大學生就業形勢日益嚴峻,放棄正當時候的就業機會,盲目地被這一群體同化而做「校漂族」,將來就業會更困難,「先就業再擇業」應該是一個明智的選擇;再一方面,選擇「校漂」,其實對學生本人也不利,「校漂」期間檔案記錄是中空白的,容易使用人單位產生疑問,不利於本人就業。

調查總結:

兩天的時間中,我接觸了很這樣的「校漂族」,很多時候我都被他們的這種精神感動著。他們真的很苦!我感覺到他們所承受的不僅僅是生活上的拮據,而更大是他們所承受的巨大精神壓力,用他們的話說,他們己經沒有退路了。從心底里我佩服這些人。但我覺得這不是一種正常的狀況,作為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畢業後勇敢面向社會,理性分析,理性選擇,去尋找適合發揮自己才智的新天地,自立自強,回報社會,這才是進取的人生態度,而不應該把考研作為自己的全部。「校漂族」的形成,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但多數應該是一種無奈的選擇。他們漂泊的生涯也是為了尋找更好的人生起點,這是它的積極意義。它作為人生角色轉換的緩沖帶,從容地規劃一下人生生涯,也許半年,也許一年,這些都是很正常的。但這種生存狀態不宜過長,不應該成為一種生存常態。一味沉迷其間,作為一種生活方式是不可取的。「漂」的感覺很自由,但畢竟無根,不穩定,成本也比較高。另外,作為學校,也要及時調整教育內容,除傳授系統學科知識外,還要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和承受能力,讓學生順利完成校園與社會的對接。就業難,考研難。對於以上問題,首先:解決大學生就業難、收益低問題,一是高等教育要進行調整和改革,從吃皇糧教育轉變為大眾化教育,調整專業,改革課程,加大技術技能專業的設置;另外,大專和本科所有專業,在畢業前一年內,開設必修的創業課程,使大學生掌握必要的創業謀劃,尋找合夥人。簽訂合夥協議、注冊登記企業、經營管理生意等方面的知識。二是政府要網開一面,各部門要降低注冊登記企業的門檻,縮短開辦企業的時間,減少開辦企業的審批手續,減免開辦企業的各種收費,放開較多的行業讓中小企業進入;在企業開辦後。銀行應當積極地為中小企業貸款,發展較多的擔保公司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政府和銀行可推出大學生創業小額貸款,杜絕政府各部門向中小企業收費和罰款。這樣才能增加對大學生的需求,從根本上解決大學生就業的難。另外作為考研一族應該積極面對社會,理性分析,理性選擇,去尋找適合發揮自己才智的新天地,自立自強,回饋社會,這才是進取的人生態度,而不應該把考研作為自己的全部。但願隨著制度的改革,觀念的提高,以上狀況能夠得到改善,解決。

㈡ 農村改革當前面臨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面臨的難題及對策研究

摘要:農業、農村、農民這一問題是政府關心的重點,是學者研究的焦點。中國的改革第一步源起於「三農」,中國未來的成敗,也必將取決於「三農」,這是顯而易見的。泱泱大國,農為根本,只有「根本」的問題解決好,才是最徹底的,最有價值的,最革命的。

2006年4月,國家發改委下達了關於開展農村經濟重大問題調研的指令,按照國家發改委下達的調研課題,筆者有針對性的深入湘潭縣農村開展調研,並運用湘潭縣縣委基層辦、縣委政研室和湘潭縣政府經研室的相關調研成果,形成了綜合性調研報告。
調查結果表明:村級集體經濟薄弱、農民增收乏力,村莊建設規劃滯後和尚未建立長期投入機制,成為我國當前新農村建設面臨的四大難題。影響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主要原因是與「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鄉村」相悖的政策失衡、體制障礙、城鄉隔閡。要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偉大目標,筆者以為要做好做活五個方面的文章: 一、生產發展 用工業化的理念 實現經濟重建--關於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研究;二、生活富裕 用產業化的布局 實現社會重建 --關於增加農民收入研究;三、鄉風文明 用市場化的思維 實現制度重建 --關於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研究;四、村容整潔用城鎮化戰略 實現生態重建 --關於農村環境污染研究;五、管理民主 用科技化的手段 實現文化重建 --關於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研究
關鍵詞:農村經濟,經濟發展,和諧發展
近三年,中共中央制定出台了關於「三農」問題的三個一號文件,有力促進了農民增產增收,提高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開創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局面。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下發,即改革開放以來中央第六個一號文件。文件要求,要調整農業結構,擴大農民就業,加快科技進步,深化農村改革,增加農業投入,強化對農業支持保護,力爭實現農民收入較快增長,盡快扭轉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趨勢。
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下發,即改革開放以來中央第七個一號文件。文件要求,要穩定、完善和強化各項支農政策,切實加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繼續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努力實現糧食穩定增產、農民持續增收,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下發,即改革開放以來中央第八個一號文件。文件要求,要完善強化支農政策,建設現代農業,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積極調整農業結構,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快社會事業發展,推進農村綜合改革,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確保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良好開局。
難題之一: 鄉村債務問題
據調查,一般規模較大的行政村年剛性支出需15萬元左右,規模相對較小的行政村也不少於10萬元。但目前大多數村的經濟現狀都不樂觀。原因有幾個方面:一是受政策性制約,企業改制斷了收入,稅費改革少了收入,招商引資沒了收入;二是經濟發展空間小,受制於有限土地資源、資金和自然資源;三是財政轉移支付入不敷出,不可預見性支出不斷攀升,正常運轉難以為繼。村級集體往往經濟薄弱、無錢辦事,這成為建設新農村的突出難題。
一、鄉村債務結構分析
~~縣鄉村兩級負債總額為55161.99萬元,其中鄉一級負債42586.33萬元,村一級負債12575.66萬元,其債務結構如下:
按成因劃分:A、地方上項目、辦企業,造成決策失誤或因管理、市場原因虧損形成的債務14992.45萬元(其中鄉級13814.10萬元、村級1178.35萬元)佔27.18%。B、辦福利事業、「普九」、鄉鎮醫院和村辦福利事業建設形成的債務5853.77萬元(其中鄉級4819.21萬元。村級1034.56萬元),佔10.61%。C、民間高息借貸、完成各種上交任務,因本金、利息形成的村級債務3599.48萬元(其中鄉級2484.72萬元、村級1114.76萬元),佔6.53%。D、如通鄉鎮油路、農田水利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形成的債務4922.01萬元(其中鄉級3070.66萬元、村級1851.35萬元),佔8.92%。E、因村級財務管理混亂,幹部因素形成的歷史性債務1335.54萬元(其中鄉級968.14萬元、村級367.4萬元),佔2.42%。F、農戶欠交稅費, 逐年欠款而增加形成的集體債務10640.2萬元(其中鄉級4659.72萬元、村級5980.48萬元),佔19.29%。H、其它原因形成的債務13818.54萬元(其中鄉級12769.78萬元、村級1048.76萬元),佔25.05%。
按債權人劃分:A、欠銀行、農村信用社、基金會及其他金融機構20131.79萬元(其中鄉級17614.46萬元、村級2517.33萬元),佔36.49%。B、欠鄉村工程業主3418.82萬元(其中鄉級2755.70萬元、村級663.12萬元),佔6.2%。C、欠鄉村幹部7682.6萬元(其中鄉幹部5769.09萬元、村幹部1913.51萬元),佔13.93%。D、欠鄉村教師2518.4萬元(其中鄉級2452.30萬元、村級66.1萬元),佔4.57%。E、欠民間個人2568.06萬元(其中鄉級l537.07萬元、村級1030.99萬元),佔4.66%。F、欠其他經濟組織10881.74萬元(其中鄉級6049.24萬元、村級4832.50萬元),佔19.7%。H、欠其他債權人7960.58萬元(其中鄉級6408.47萬元、村級1552.11萬元),佔14.42%。
二、鄉村債務成因分析
1、財源有限。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撤區並鄉、農村稅費改革、免徵農業稅等農村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推行,村集體不再有剩餘產品的分配權和經濟收入的支配權,「五統三提」、農業稅附加等鄉村集體收入也隨之消失,鄉縝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大多數被取消,預算外收入銳減,鄉村集體收入來源被逐漸抽空;由於人才、技術、資金、市場缺乏、企業組織化程度低等方面的先天不足,曾經紅火一時的鄉鎮企業,在90年代紛紛破產倒閉或改制重組,每個鄉鎮每年幾十萬元乃至上百萬元的企業管理費收入頓時化為烏有;1988-1993年,國家實行:劃分稅種、核實收支、分級包干」的財政管理體制,地方財政的留成比例較高,理財自主權較大,財政狀況相對寬裕,而94年以後實行的分稅制,地方的獨享稅種只有營業稅、地方企業上繳利潤、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小額稅種,而增值稅、所得稅地方只分享25%、40%,地方財源嚴重「縮水」。
2、剛性支出居高不下。由於機構雍腫,隊伍膨脹,鄉村二級的工資、誤工補貼,辦公費、交通費等基本支出使鄉村不堪重負,政策性增資只能「掛空檔」。旱澇災害、山林火災、礦山事故等突發事件而導致的不可預算費用,使原本拮據的鄉村財力更加捉襟見肘。,
3、財源流失嚴重。分田到戶後,村級集體財產被一分而盡;撤區並鄉、企業改制過程中國有資產流失嚴重;人情稅、關系稅、稅收征管力度不夠,導致稅收不能按國家政策足額徵收;農民增收緩慢,,農業稅費收繳缺口大,尾欠收繳難度大,徵收成本高;實行分稅制以來,一定四年的鄉鎮稅收任務必須無條件完成,不能完成的鄉鎮只能高價買稅(20~30%的手續費)或高息借貸墊交;成立於1994年的農村基金會、互儲會,一開始就以高息和分紅瘋狂吸收存款,違規大額放貸,直接威脅金融秩序,99年國家下令強行關閉時,鄉鎮財政向國家舉債1.181億元兌付農民存款,農村「兩會」清收不僅使縣、鄉、村支付了巨額的清收成本,還承擔了1368萬元的利息債務,至今還有9000多萬元的不良貸款沒有收回,
4、盲目性建設投資強力擴張。改革開放初期,由於政企不分,政府辦企業、政府為企業擔保貸款,使鄉鎮不得不花巨資為企業虧損買單,為企業償還不良貸款本息;各種達標工程、政績工程勞民傷財,使鄉村債務陡增;為推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政府運用行政手段組織農民發展新的生產經營項目,並和農民簽訂保產保利合同,項目失敗後,政府不得不替農民交納巨額學費。
5、預算約束力不強,揮霍浪費嚴重。鄉鎮人大會議上通過的財政預算報告往往是一個形式,鄉鎮的財政支出一是拆東牆,補西牆,毫無預算可言。二是鄉鎮財政支出往往是書記、鄉鎮長說了算,管他預算不預算,支出決策不僅脫離預算而且基本上沒有民主可言、更不要說財務制度了。三是村級財務管理混亂,鄉級財務賬性違規違紀支出現象較為普遍,有限的鄉村財力「跑、冒、滴、漏」嚴重,鄉村債務雪球越滾越大。四是鄉鎮主要領導異動頻繁(平均任期2年左右),在領導的潛意識中,根本就沒有長遠打算,大多是過日子、守攤子、找路子,希望早日脫離「苦海」,支出的隨意性也就被無限放大。五是村一級的支出就更沒有計劃了,「到手就是財、今朝有錢今朝用,管他明天怎麼過」,是大多數村幹部的理財之道。
在現行的鄉村績效考核機制中,數字化強制性硬指標不少,唯獨沒有行政成本的考核指標,鄉村幹部在行政過程中,沒有成本意識,從客觀上助長了鋪張浪費的不良風氣。個別鄉村幹部為了自己的仕途和聲譽,不惜花公款製造虛假政績為自己臉上貼金。在鄉村財力日益拮據的狀況下,辦公費、交通費、通信費、公務接待費卻節節攀升,大吃大喝儼然成風,公費請客送禮愈演愈烈。在公款消費上講排場、講檔次、互相攀比,債務包袱越背越重,群眾怨聲載道。
三、鄉村債務影響分析
巨額的鄉村債務對基層組織運轉、農村社會穩定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
1,是違法行政的重要誘因。鄉村出現收支失衡後,鄉村幹部首先想到的是利用行政資源,巧立名目向行政相對人收取各種費用,因而,農村「三亂」久治不止;為了彌補工作經費的不足,鄉村兩級均熱衷於違規徵用土地搞建設,通過炒地皮,從中獲取20-30%的收益;由於經費緊張,驅使政府機關和幹部採取各種隱蔽手段經商辦企業;為確保正常運轉,鄉村幹部千方百計找門路,以項目建設為幌子,通過非正常途徑,採取非正常手段,爭取上級支持,以彌補工作經費不足。
2、直接影響黨的執政能力。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沉重的債務包袱,使鄉村主要領導整天處於「借新債、還舊債、躲追債」的狀態下,影響了他們謀劃經濟發展的精力;湘潭縣的幹部工資只有~~市的1/2、長沙市的1/3,並且還不能按時發放。鄉村幹部為墊交稅費、墊付工作經費,每人手裡攥著幾千元、上萬元乃至10多萬元的「白條」,兌付遙遙無期,鄉村千部人心渙散、意志消沉;面對存量和增量均嚴重不足且強制帶病超負荷運行的農村基礎設施、亟待完善的社會事業公益設施,鄉村二級無力改造和建設,農村公共產品供需脫節的現象更加嚴峻;由於缺乏足夠的資金保障,有限的農業技術推廣經費和教育經費被鄉村挪用已習以為常,直接影響農業科技推廣和農村基礎教育。沉重的債務包袱,致使鄉村二級運轉困難,公共服務職能難以正常發揮,勢必影響黨的執政能力,同時,由於公共投入不足,也直接制約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影響農民增收致富。

3,有損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形象。巨額的鄉村債務使鄉鎮政府、村委會成為農村最大的債務人。對內,欠鄉村幹部的工資和公款私墊費用,對外,大到欠金融機構貸款、施工單位工程款,小到欠水電費、運費、餐費、辦公用品費,而且在目前狀況下,鄉村根本不具備償還能力,只能採取能拖就拖、能躲就躲的應對之策,社會公信度大打折扣。債主為了早日拿回欠款,無奈之下,只能無休止地糾纏鄉村幹部,圍堵幹部家門和鄉村駐地、封堵學校大門、強行搬走農具和辦公用品,搞得鄉村幹部聲名狼藉,無法開展工作。
難題之二: 農民增收問題
近年來國家實施了一系列惠農政策促進農民增收,但受多種因素制約,農民增收依然十分困難。農民富裕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根本目的,增收困難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重大挑戰。
首先是種養業增收難。農業抵禦市場風險和自然災害的能力很弱,增收的不穩定性較大。雖然國家對農民實行了種糧補貼,但生產資料和機械作業費等持續漲價,無形中增加了生產成本,農民從事種養業增收困難。二是產業化帶動難。近幾年農業產業化有了一定發展,但農業競爭力總體還不強,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還不高,帶動農民增收不明顯。公司加農戶和協會加農戶等模式並未給農民增收帶來多少實惠。公司、協會和農民之間還未真正形成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農民幾乎沒有在企業或協會的二次分配中獲益增收。有的地方將合作經濟組織或協會作為普通企業對待,有的作為社會團體對待,還有的地方根本沒有適當的名分。這種混亂局面使得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在貸款、納稅、保險等諸多方面困難重重,嚴重妨礙其發展。三是轉移性增收難。隨著農村勞動力轉移到二、三產業的比例逐年增加,外出打工和就地轉移的勞動力隊伍龐大,但由於綜合素質低,大多數勞動力仍從事著低收入的工作,技術型、技能型勞動力轉移輸出很少,無法獲得較高收入,農民工資性收入增長受到抑制。四是政策性增收難。自2005年起,國家取消了農業稅及其附加,「一免三補」政策提高了農民的種田積極性,但農民依靠政策增收的空間也在縮小,沒有更多途徑。
一、農業政策執行情況
稅費改革前的2001年,~~縣農民的稅費負擔情況為:農業稅28404509元、農業特產稅5160000元、生豬屠宰稅1352700元、鄉統籌47604645元、村提留18886556元,共101408410元。人平負擔98元,畝平(按計稅面積計算)負擔108元。一些臨時性攤派和搭車收費(約30元以上/人)尚未計算在內。
2002年稅費改革時,湘潭縣核減一批不合理計稅面積,合理確定計稅產量,取消農業特產稅、生豬屠宰稅和「五統三提」,將農業稅費門類規范為農業稅和農業稅附加,2002年和2003年因稅費改革使農民減負約30元/畝。
2004年農業稅稅率由7%下調至4%,全縣農業稅及附加總額3304萬元,人平負擔31.98元,畝平負擔35.30元,較2001年下降67.42%。 2005年,農業稅全免,全縣預計免徵農業稅6046.4萬元,從此,農民完全從稅費負擔的梏桎中解放出來。
2003-2004年,~~縣共減免農業稅10116.4萬元,得到了上級財政等額專項轉移支付。
2002-2004年,~~縣共下援農業稅災社減免2163.7萬元,重點照顧貧困村組的農戶、五保戶、烈軍屬、殘疾人、受災群眾和水庫庫區內的困難群眾。
2004年,~~縣嚴格執行國家政策,發放直補資金970萬元,糧補資金1544.4萬元,使農民直接增收2514.4萬元,人均增收24.51元。
二,2000~2004年~~縣農民收入情況
〈一〉、農民人均純收入總量及構成的變化情況。
農民人均純收入由2000年的2644元增加到2004年的3681元,5年內增加1037元,增長39.2%,年均遞增8.62%。
2000—2004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度增長具有極大的不均衡性(2000年較1999年增長3.97%,2001年較20001年增長5.3%,2002年較2001年增長5.7%,2003年較2002年增長7.5%,2004年較2003年增長16.3%)。5年中,農民收入雖穩步上升,但有四年的年間增速低於8.62%的年均增速;其增長規律具有較強的階段性和明顯的跳躍性,前四年為低速期,年均增速僅6.17,2004年為快速增長期,較2003年增加516元。增長16.3,首次超過城鎮居民純收入增返5.3個百分點。若沒有2004年的高速增長支撐,就不可能實現8.62%的年均增速。
5年間,農民純收入的構成基本穩定。家庭經營收入佔60.78%,5年間的增減幅度穩定在58—2.5%之間;工資性收入佔36.19%,5年間的增減幅度穩定在34.3~38.9%之間;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僅佔0.87%、2.16%。湘潭縣2004年農業總產值44.3億元,農業增加值25.21億元,糧食種植面積187.4萬畝,糧食總產量85.72萬噸,出欄牲豬234.49萬頭,農民人均純收入3681元,分別比上年增長8.6%、8.5%、17.3%、14.7%、8.4%、16.3%。以上數據顯示,隨著一系列以「多予、少取、放活」為核心的支農扶農政策的頒布實施,農業和農村取得了多年以來難得一見的好形勢,糧食生產在短期內實現了恢復性增長,農產品全面豐收,農業效益明顯提高,特別是農民收入增幅首次超過城鎮居民,成為國家宏觀調控下,縣域經濟特別是農業大縣縣域經濟的最大亮點之一。
〈二〉、農民收入增長的主要特點
1、農民收入的增長仍然依賴於家庭經營收入和工資性收入,收入來源渠道依然狹窄。
2、農民收入增長與國家政策緊密相連,2004年農民收入的快速增長主要是政策效應。免徵農業稅不僅使農民減輕了負擔,更重要的是從源頭根治了農村亂收費的痼疾,使各種巧立名目的搭車收費失去其依附的載休,廣大農民群眾可謂歡呼雀躍,拍手稱快。直補、良補給了農民一條穩定的政策性增收渠道,減負和增收使農民在長期的「高負低收」的惡性循環下解脫出來。
3、較長時期內農民收入增速一直低位徘徊。以2000~2004年為例,年均增速僅8.62%,其中,2000年較1999年僅增長3.97%,2001年增長5.3%,2002年增長5.7%。扣除物價上漲因素,2000~2003年的農民收入增長處於停滯和負增長狀態。
4、農民收入的內部分化日趨加劇。2003年,我們調查了8個鄉鎮20個村50戶農戶的收入情況,戶均收入8400元,其中年收入10000元以上的17戶,佔34%;年收入在5000~10000元的26戶,佔52%;年收入1000~5000元的5戶,佔10%;年收入1000元以下的2戶,佔4%。
三、農民收入增長的影響因素
1、農民增收的空間非常有限。1998年以來,農民收入持續低迷的原因除政策等因素外,另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經歷了10多年的家庭經營後,農村生產力、單位土地面積的生產效率已經發揮到了極至,在新的經濟體制、產業格局、生產經營模式沒有出現以前,農業生產和農民增收必然進入「休眠期」。2004年的增產、增收、增效緣於政策好、市場旺、人努力、天幫忙,政策的引扶效應和市場的刺激效應又一次發揮到了極至,要保持2004年的良好發展態勢已屬不易,要謀求新的發展和突破,難度可想而知。
2004年,農作物產量和價格也接近峰值,依靠提高單產和市場漲價增收顯然「內存」嚴重不足。在世界農產品生產與貿易不斷集中、全球農產品貿易的壟斷性經營、發達國家對農產品進行巨額補內貼並對其他國家的農產品進口設置綠色壁壘的國際背景下,中國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不強。
2004年,我國農產品的平均關稅從45%下降到17%,許多農產品的關稅普遍下調20—30%,國際農產品在中國的市場價格也將下降20—30%,農產品價格回落的壓力越來越大。一家一戶的小生產已經無法經受國際國內大市場的沖擊,國內農產品生產和加工企業面臨新的考驗和挑戰。
進入雞年,農產品價格就遭遇「寒潮」,首先是稻穀價格比2004年下跌5~8元/50kg,接著是4月下旬~5月下旬的牲豬價格直線下跌,良雜豬由去年的10.2元/kg跌至8.4元/kg ,良良豬由去年的11元/kg跌至8.4元/kg,在經歷了一個月的低價運行後,牲豬價格才觸底反彈,小幅上揚,但仍然沒有恢復到2004年的價格水平。工資收入己成為農民收入的「創業板」。受國民經濟繼續保持較快增長和就業機會相對較多的影響,尤其是城鎮建築業、製造業等對農民工需求大的產業增長強勁,民工外出務工尋找工作的機會相對較多。當地經濟的快速發展,也將為農村勞動力就地轉移提供一定數量的就業崗位。估計在近幾年,工資性收入會成為農民收入增長最主要的貢獻因子。但,從發展的角度看,勞務經濟也面臨諸多制約,一是競爭越來越激烈。全國共有農村勞動力42億,農業自身的勞動力需求只有1.7億,尚有3.1億的農村剩餘勞動力,加上城鎮下崗失業工人和新增就業人員,城市的承載能力相對有限。二是隨著工業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對勞動力的需求越來越少。三是勞動力的供大於求,對勞動者的素質要求越來越高,體力型務工人員的薪金待遇會越來越低。四是湘潭縣的勞務經濟至今是一種自發經濟,管理鬆散,組織化程度低,若不引起高度重視,就有可能失去部分勞務輸出市場。
2、農民增收的風險性系數大。農村是一個龐大的「露天工廠」,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農民是「靠天討吃」。目前,我國尚末建立農業風險救助機制,一遇自然災害,農民就只能望天興嘆。改革開放以來,國民經濟實現了超常規的快速發展,資源、環境壓力也與日俱增。眾所周知,過度開發和盲目擴張所帶來的環境污染、水士流失、生態失衡、資源緊缺必然導致氣候的反常,自然災害發生頻繁,農民增收的風險系數也就不斷放大。
3、農民增收的自主性非常有限。面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受思想觀念、認知水平的限制,農民死抱自己的一畝三分自留地不放,適應市場經濟規律的土地浪轉機制難以形成,產業結構調整步履艱難。作田、養豬、打工不可能使農民收入出現量的飛躍和質的變化,增收動力明顯不足。
農產品價格是農業的「晴雨表」,農資價格又是農業的「風向標」,農民對「二價」只能無條件的被動接受,農民增收的不確定因素增加。今天以來,農產品價格有較大幅度的下跌,農資價格卻一路飈升,尿素零售價(下同)1950元/噸,同比(下同)上漲14.9%;鉀肥2200元/噸,上漲29.4%;碳胺540元/噸,上漲17.4%;復合肥1050元/噸,上漲32.9%;種子9元/kg,上漲28.6%;農地膜14元/kg,上漲4%;拋秧盤0.65元/塊,上漲160%;農葯的平均漲幅也在20%以上。因農資漲價,農民種田成本增加50元以上/畝。按2004年湘潭縣「二補一免」55.72元/人計算,政策給農民帶來的收益被農資漲價全額抵消。
受煤、電、油、運緊張和原材料漲價等因素的影響,農資價格上漲有其客觀原因。但透過漲價現象還是可以發現一些不可忽視的深層次的問題。一是近年來,輿論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宣傳有失偏頗。農業和農村經濟剛有轉機和起色,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把農村形勢說得天花亂墜,片面宣傳和誇大成就,對仍在存在的各種問題或是忽略不計,或是輕描淡定,給人以「三農」問題已經解決,農民已經富裕的輿論誤導,各行各業,特別是農資生產商和經銷商也就爭先恐後來分「蛋糕」,為農資漲價埋下伏筆。二是農民對農資生產成本、進零差率等生產經營信息全然不和,漲不漲價、為什麼漲價、漲多少,全是生產企業和經銷商的一面之詞。三是國家在農業生產資料的「產前」補貼方面出台了許多優惠政策,投入大量資金,但真正的「好處」往往落到了生產企業和經銷商手中,他們一方面享受國家的行業政策優惠,一方面叫苦不迭,大呼虧本經營,一次又一次提高農資市場價格,最終受「擠榨」的還是農民。
難題之三:村鎮規劃問題
一、農村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情況
二、98年以來建設的農村基礎設施項目當前存在的問題
難題之四:投入機制問題
1,金融資源流失嚴重,經濟發展受資金「瓶頸」制約
2、上學難、看病難、貸款難,打官司難。
主要原因:政策失衡、體制障礙、城鄉隔閡
原因之一:生產經營模式落後,產業科技含量不高。
原因之二:基礎設施薄弱,綜合生產能力脆弱。
原因之三:鄉鎮機構雍腫,幹部隊伍龐大。
表現之四:鄉村兩級經費緊張,基層組織運轉困難。
原因之五:黨群關系疏離、干群關系緊張。
原因之六:社會保障體系嚴重缺失 勞務輸出引發社會問題
生產發展 用工業化的理念 實現經濟重建
----關於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研究
參考資料:http://www.cn880.com

㈢ 如何推動小額信貸的可持續發展

「第二屆中國小額信貸創新論壇」
在內蒙古舉行。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郭田勇在主題演講中指出,對整個小額貸款行業的發展並不看好,因為其只能放貸、不能吸收存款。雖然現在資本收益率能夠達到20%以上,但小貸的總資產是在用自己的錢造出來的。另外郭田勇認為,如果中國未來出現幾千家乃至上萬家銀行,將會對小額貸款公司造成非常大的威脅。

㈣ 小額貸款公司的信貸員都有哪些具體任務

貸款調查、貸款調查人、小企業貸款實行雙人調查。

第一調查人收集、整理借款人和擔保有關資料和信息,與第二調查人共同調查借款人和擔保人主體資格和條件是否符合規定,分析貸款需求的合理性、貸款用途的合法合規性、客戶的償債能力、風險、綜合收益,形成調查報告後,第一二調查人須在調查報告上簽字,對調查資料,擔保情況、調查意見及調查報告的真實性負責。貸款調查須在接到任務分派後13個工作日內完成。

調查人應當具備小額信貸業務基本知識,具有小企業信貸從業資格。

一、統查詢客戶經理接到移交的數據後,查詢人民銀行徵信統,查詢借款人、業主及高管人員的信用情況。

二、資料審閱貸款調查人員對客戶提交的資料進行審閱,井按照我公司小額信貸相關貸款品種要求對己有數據進行核對,對缺少資料及時通知借款人補充,對資料中按規定留存復印件的,第一調查人和第二調查人要共同核對復印件與原件是否一致,並在復印件上簽署「與原件核對一致」字樣並簽名確認。對數據的審閱要點應包括:

基本情況:客戶主體資格、歷史沿革、地理位置、產權構成、關關、組織形式職工人數和構成、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等。

經營狀況。企業所處行業目前的發展狀況、平均盈利水平、客戶的生產、銷售、效益情況,在當地行業所處位置和前景預測等。

財務狀況最近兩年和最近一期的資產負債、資金結構、資金周轉,盈利能力、現金流量,銷售及存款等的變動和現狀。

〔四)融資及信用情況。客戶的融資水平,融資方式、對外擔保情況;有無逃廢債、拖欠其它金融機構貸款本息等不良記錄等。

[五】經營者素質。法定代表人和其它領導層成員的學識、經歷、業績、品德和經營管理能力等。

〔六)客戶資金要求情況、擔保情況。保證人資格,擔保意願、資信狀況和保證能力等:抵〔質)押物的權屬、價值、預計變現難易程度等情況。

1、對採取法人、其它組織保證的,主要核實保證人的擔保資格、授權情況、擔保意願、資信狀況、代償能力、簽字或印鑒的真偽等;

2、對採取保險保證的,主要核實保險單證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投保人是否投保全額保證保險並一次性繳清全部保費,保險合同條款是否復合規定,是否有不利於我公司貸款債權的特別約定事。

3、對採取抵押方式的,應對抵押物狀況進行實地觀察,並核實是否己提供我公司認可的專業評估機構的抵押物評估報告,對己經專業評估機構出具押品價值評估報告的,應提交內部押品價值評估人員對評估報告進行形式審查和技術性審查:對押品未經外部專業評估機構評估的,由內部押品價值評估人員自行認定押品價值,並對可能的風險予以揭示,以確定評估參數選定的准確性和合理性。對質押品必須是否屬於可質押的質物范圍。

調查人認為需要的其它事項。

三、實地調查調查人應與借款人約定時間進行實地調查。具體內容應包括:考察抵押物的狀況,包括抵〔質)押物的形態、地理位置,權屬狀況等等。

四、分析判斷客戶經營情況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情況,要分析客戶最近12個月的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總額與近二年來同期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總額有無差別:對於新開辦企業,要分析注冊資本的實際到位情況、客戶擔保情況、分析客戶的貸款擔保情況,以及抵押物的價值和變現的難易程度,並在此基礎上對抵押物價值進行預評估。

1、以房地產為抵押物的,要分析抵押物是否為合法有效、易變現,房地產抵押物是否為抵押人擁有,是否出租、自用或空置,是否存在產權糾紛。

2、以土地使用權抵押的,要分析是否為依法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對於附有地上建築物的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物價值應剔除須補交的土地出讓金,同時適當降低抵押率。不得接受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抵押。

3、以存單等有價證券或其它物權質押的,要核實質物的真實性及權屬的有效性,要分析質物價值的穩定性和變現的可能性。

4、以其它企業進行保證的,要分析保證人的經營情況是否正常、保證能力是否充足;若是專業擔保機構,要分析機構的擔保資質是否有效、在銀行的保證基金賬戶是否封閉、金額是否充足。

㈤ 農村金融規模

對於我國農村民間金融組織與活動的規模、分布和作用,學者們進行了一些調研和評估。在總量規模估計上,學者們的估計差異仍然較大;在分布和作用方面,學術界的分歧較小。總體看法為,農村民間金融組織與活動的規模大、分布廣、作用重要。

3.1 規模
我國農村都普遍存在民間金融組織或活動。不同學者對其規模作了不同的估計。由於農村民間金融調查存在樣本小、總體大的問題,學者迄今為止所作的統計推斷並不一定可靠。有關農村民間金融的總量估算數據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指向性的。郭沛(2003)依據第三方調查數據計算了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規模在2002年為2001億元-2750億元之間。中央財經大學課題組2004年對全國20個省,82個市縣,206個鄉村、110家中小企業、1203位個體工商戶進行了實地調查,對各地區地下金融規模、農村地下金融規模、中小企業非正規融資規模進行了基本判斷,測算出2003年全國地下金融(地下信貸)的絕對規模在7405億元——8164億元之間(李建軍等,2004)。兩者的推算在方法論上均有明顯缺陷,但無疑是可貴的嘗試。[10] 根據一些學者的不完全統計,中國農村「高利貸」高達8000億到1.4萬億元,僅浙東南地區就有3000多億元(唐仁健,2003;張宇哲,2004)。但這種計算依據並不清楚。

也有一些研究估算了我國農村民間金融的相對規模。IFAD(2001)的研究報告指出,中國農民來自非正規金融市場的貸款占來自正規金融市場的四倍以上,非正式信貸市場對農民的重要性遠勝於正式信貸市場。

上述中央財經大學課題組(2004)的調查結果為,全國20個被調查省、區、市的地下金融規模平均指數為28.7,即全國「地下金融」的業務規模占正規金融機構業務規模的比重近三成。從不同區域角度看,西部7省區、東部8省區和中部5省區的地下金融規模指數分別為28.98、28.66和25.2。中央財經大學課題組調查結果雖然不能推算到全國或者東中西部地區的民間金融相對規模,但從中至少可以看到這些調查樣本中的民間金融相對規模。

3.2 分布
我國全國農村各地普遍存在民間借貸。溫鐵軍(2001a)組織調查了分布在東、中、西15個省份24個市縣的41個村。[11]調查到借貸案例57起;放貸案例27起。對調查資料作統計處理後的發現是:除了有兩個地方存在不計利息的民間借貸外,其餘地區均有高利息民間借貸存在。如果按照調查地點計算,民間借貸的發生率高達95%,高利息的民間借貸發生率達到了85%。[12]

民間金融組織或活動在各地的形式有差別。比如江浙、福建、廣東存在各種合會,東北存在「對縫」業務,陝西、山西存在各種 「基金」(席秀梅等、2004)。所謂「對縫」業務,是指利用銀行借貸「轉貸」出去謀取利差(楊愛新等,2004)。寧夏吳忠市利通區截至2001年存在眾多典當行、寄賣行採用「利滾利」方式高息放貸現象(周崇華,2001)。普遍根據江蘇省鹽城市金融學會課題組的最新調查(王大龍,2004),鹽城市各縣民間金融形式主要為四種:互助形式的民間借貸(不計息或者低息),「高利借貸」,企業內部集資,村級經濟組織成為民間放貸的新主體。根據中國社科院《鄉鎮企業融資與內生金融創新研究》課題的研究,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的民間金融種類比較多,包括互助形式的民間借貸(不計息或者低息),親友熟人之間、個人和單位(政府、學校、企業等)之間、單位之間的「高利借貸」,專門民間放貸人的借貸,銀背,合會(標會等),地下錢庄,企業集資等。廣東地區的民間借貸的組織形式,一種是無組織的零散的民間借貸,包括私人間借貸、企業間借貸及集資;另一種是有組織的民營金融,包括信息公司、互助金會、標會和當鋪等。但廣東有組織的民間借貸較少,基本上是屬於圈子內借貸,借貸雙方信息很對稱(巫燕玲,2004)。

3.3 作用
無論是民間金融還是官方、半官方金融,其供給都是需要面向需求,其作用和效率首先視其在何等程度上反映偏好和滿足需求而定。農村民間金融的效率和作用首先看其是否能夠、在何等程度上反映民眾的偏好、滿足民眾的金融需求。農戶的有效信貸需求有以下幾個特點(唐仁健,2003):(1)小規模、分散化;(2)多樣性、復雜性; (3) 缺乏或較少抵押擔保; (4)方便、及時;(5) 由於貸款量不大、季節性強,農戶、小額貸款、對利率事實上並不太敏感。與此對應,金融供給者越是貼近農戶,其與農戶之間的信息對稱性就越高,信息優勢和成本優勢就越大。可以說,我國農村民間金融組織在對分散農戶提供金融服務方面有著天然的優勢。

從當前比較有權威性的調研看,隨著農信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的開展,正式金融對農戶和農村企業的信貸服務涵蓋廣度雖然比以前有所改善,但是其服務的深度仍然是有限的。[13]

調查數據顯示,迄今為止,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對民間金融組織信貸的依賴度較高,對農戶和農村企業金融服務需求的滿足程度較高,作用較為突出。根據何廣文(1999)對浙江、江蘇、河北、河南、陝西的21個縣的365個農村家庭的問卷調查,這些農村家庭借款行為的60.96%是與民間放貸主體之間發生的。根據國家統計局農調隊對農戶固定調查點進行的抽樣調查,多數農戶從銀行和信用社得到貸款難度較大。2000年至2003年,農民每人每年從銀行和信用社借入資金65元,通過民間借貸借入190 元,分別占借入資金總量的25%和75%(傅志寰,2004)。

民間金融的重要性為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系統對31個省市自治區2萬多農戶的跟蹤調查數據所證實(見表格2)。從1995-1999年,這些農戶私人借款

表格 2 1995-1999年農戶借貸資金來源構成

(單位:%)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銀行、信用社貸款
24.23
25.42
23.94
20.65
24.43

合作基金會借款
5.52
3.45
2.91
3.42
3.47

私人借款
67.75
69.27
70.38
74.29
69.41

其他
2.50
1.86
2.78
1.64
2.68

資料來源:溫鐵軍,2001a。

每年均占信貸資金來源的67.75%以上。同一系統的調查結果表明,1999年,農戶通過民間借貸市場獲得的貸款占農戶貸款總數的69.41%,平均每戶1008.56元,其中,有息借款491.87元,佔48.77% (曹力群,2001a)。2000年,平均每個農戶累計借入款1020元,其中約700元來自民間借貸,而且在私人借款中有息借貸的比重高達47.7%,其中大部分為高息借貸(曹力群,2001b)。2003年的農戶借款中,銀行信用社貸款佔32.7%,私人借款佔65.97%,其他佔1.24%;1995年農戶借款中,銀行信用社貸款佔24.1%,農村合作基金會借款佔5.5%,私人借款佔67.9%,其他佔2.5%(張信哲,2004)。

據江西省農調隊對全省2450戶農戶的抽樣調查,2003年有574戶有借貸行為,佔23.4%,其中從銀行或信用社得到貸款的有120戶, 占被調查農戶的4.9%;從2001年至2003年,從銀行或信用社得到的貸款僅占農戶總借貸收入的13—23%左右,而民間貸款所佔比重為76—86%(傅志寰,2004)。據安徽省農委從農村調查點了解的情況,2003年農民戶均借款中,來自銀行、信用社的佔12.6%,來自民間借貸的佔83.5%(傅志寰,2004)。根據人民銀行濟南分行2004年的調查,山東省50%的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的滿足依賴於民間借貸,在流通領域這一比例則高達80%,而且民間借貸的利率往往在10%以上(蔣飛,2004)。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的中德農戶金融需求研究課題組1999年的典型調查也同樣印證了民間金融的重要性(何安耐、胡必亮主編,2000)。廣東省東莞市雁田管理區(原雁田村)最初發展農村工業,其資本依靠其強大的宗族私人親屬關系借貸和引進資金。5個典型調查村,非正規金融活動均佔有超過65%的比重,無論它們在何種經濟發展水平(見表格3)。[14]

表格 3 五村莊農戶借貸款來源的比例

(1997-1999年3年數據,%)

王澗村

屯瓦村

福星村

項東村

雁田

個人和民間借貸
65.2
65.6
80
81.3
73.33

國有商業銀行
/
4.2
0
0
26.67

信用社
32.3
22.3
19.6
18.8

基金會
2.5
0
12.4

0

資料來源:何安耐、胡必亮主編,2000。

從總體上看,當前正式金融由於存在壟斷化、商業化等傾向,只能提供有限的農村金融服務供給,更難以滿足日益多樣化的農村金融服務需求。在這一情況下,民間金融在現階段滿足農村金融需求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㈥ 急求一篇關於(種植業)項目貸款調查報告

我來回答,農村調查報告(之一)

調查地點:重慶市,酉陽縣,銅古鄉,水壩村。

酉陽縣坐落在重慶東南隅。是一個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市級貧困縣。全縣有39個鄉鎮。其中,水壩村由8個組組成,全村共265戶人家916人。我選取了其中的一,二組作為調查對象。兩個組共72戶人家263人。寨子依山而建,四面環山。這里的居民全部為土家族,但除了還保留少數的傳統習俗外,看不出其它的少數民族特徵。顯然是已經全部漢化了。這里的居民沿襲祖祖輩輩的種植業,並以此為生。

為使調查實事求是,避免主觀臆斷我首先對兩個組的人口年齡組成,勞動力結構以及教育程度進行了統計。統計數據如下表:

年齡教育程度 0歲~20歲 21歲~40歲 41歲~60歲 60歲以上

小學 71 89 27 36

初中 18 11 5 0

高中 2 0 0 0

大學 1 0 0 0

共計 92 100 35 36

從上面的表中我們可以看出:這里居民的教育程度普通偏低,而且低得叫人痛心。就連九年義務教育也成問題。而表中20歲以下的92人中有近20人現在出門打工在外,16歲以上的幾乎有90%都在其中。而這些童工們的工資最高者每月拿不到1000元去生活費及其它費用,有的連回家的路費也賺不到;而21至40歲的100人中有超過60%的人出門打工在外,沒有文化,沒有技術的他們幾乎所有的人都靠出賣苦力賺錢,而且是加班加點地干,省吃儉用地過。而真正能賺到的錢又少得可憐;甚至,有不少40歲以上的農民也趕著外出打工。在農村,外出打工似乎成為一種潮流。而對於這樣一群常常被城市所歧視的人來說,外面的世界又是那樣的陌生和充滿荊棘。但他們為了生活又不得不為之……。農村太窮了,做農民太苦了,所以他們都趕著出去。

由此,我不禁想起了2000年3月,湖北監利縣棋盤鄉黨委書記李昌平的《上總理書》。他在上書的開頭寫道:「我懷著對黨的無限忠誠,對農民的深切同情,含著淚水給你寫信。我要對你說的是,現在的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書中寫道:在農村,盲流如「洪水」,負擔如「泰山」,債台如「珠峰」,幹部如「蝗蟲」,責任制如「枷鎖」,政策如「流言」,謊話如「真理」……。作為一個土生土長的農村人,我能真切的觸摸到農村有多窮,農民有多苦。但看到《上總理書》我又不禁渾身一觸。在這次調查中我開始重新省視:農村到底有多窮,農民到底有多苦。

在調查中,當問到「你們每年人均收入有多少」時,一位村民讓我給他算了一筆帳。現將其列於下表:

項目 穀物 玉米 兩頭豬 農副產品 一人外出打工

收入 1500斤 1100斤 一吃,一賣(600元) 200元 2500元

項目 化肥 種子農葯 學生 各種集資 日雜 農稅

支出 250元 100元 250元 20元 200元 50元

而表中的1500斤穀物和1100斤玉米是不能算成人民幣的。除去喂豬所需的飼料,剩下的糧食剛剛好夠吃。現在來為他們算這筆帳:600+200+2500=3300元,3300-250-100-250-20-200-50=2430元,按平均每戶3.5人算,則人均達不到700元。這與國家統計的「我國農村人均收入從1978年的113.6元提高到了2001年的2366元」大相徑庭。這2366元是怎麼來的呢?國家統計局副局長邱曉華指出:2001年中國城市居民人均收入為6860元,農民為2366元,那末這個比例本來應該是3:1,當這個2366元中很大一部分是空頭支票,農民的實際收入才1800元,也就是說這個比例可能是5:1甚至6:1。而拿我所調查的農戶與這個6860元相比,那末這個比例就是將近10:1了。

農民窮,讓我們再來看幾組數據:

1. 家扶貧基金協會會長王郁昭2003年3月指出:當前中國農村人均收入

500元(1.37元/天)以下的人口有1459萬人;

人均收入在1000元(2.74元/天)以下的人口為3億1075萬人;

人均收入在1000元~2000元(2.74~5.48元/天)的人口為3億1079

萬人。

在此次調查的72戶263人中,這樣的數字更是觸目驚心:有近一半的人家人均收入在500元以下。

2.我國農民純收入年增長速度從1996年的9%下降到2000年的2.1%。城鄉差距擴大到2.8:1,接近1949年的2.84:1的歷史最高記錄。而這個2.8:1又是那樣的叫人不可信賴。農民收入增長速度如此之慢,城鄉差距如此之大,實在是叫人痛心啊!

3.在我所調查的水壩村,村裡沒有一所學校,沒有一所醫療所,沒有一個郵政所,沒有一個商店,沒有一個企業,沒有一個十萬「富翁」……。以種植大米,玉米為生居民們,一年難得換上一套新衣服。他們自己養了雞,一年卻難得吃上幾回雞肉;他們自己種了各種各樣的蔬菜,但為了賺幾個肥料錢,他們多數時候吃的是蘿卜白菜。

農民窮,但農民的負擔卻很重,與城市居民相比較,可以說是不公平,是政府對農民的一種偏見。

中國社科院研究員鍾偉教授指出:日前,我國農稅累計為2100億元,而政府在農業上的支出僅僅為800億元。兩者相減,可以看出農民白白地為政府貢獻了1300億元。這種剪刀叉在網上有人戲稱之為「劫貧濟富」。

國家規定的農民合理負擔應該為其純輸收入的5%。而實際上,各種農稅(包括地方附加稅,特產稅,屠宰稅,耕地佔有稅,契稅),提留統籌費等以及義務工和積累工,教育集資等加之五亂(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亂加碼,亂罰款)等其它負擔的影響。其比例遠遠超過了5%。在此,我們姑且不看三亂五亂等雜派對農民負擔的影響,且看一下這個5%的合理性。就拿三提五統(三提指: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五統指:計劃生育費,民兵訓練費,衛生事業教育費,村幹部組織費,集資辦學費)為例。與城鎮居民相比較。我心裡就有些為農民喊冤。為什麼城鎮居民不需要交的東西在農村就是合理的了呢?雖然現在政府實行改費並稅政策,但是在很多地方這一政策只是形式而已。

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農民負擔如此之重呢?

一.農民收入增長緩慢,我國農民純收入年增長速度從1996年的9%呈下降趨勢,至2000年僅僅為2.1%,「增加農民收入」這一政策似乎僅僅成了一個口號。在我的調查中,增加農民收入就成了政府利用老百姓的一著高招。幾年前,政府為了為了「增加農民收入」在農村大力宣傳大辦烤煙,讓種玉米辛苦了一輩子的農民著實高興了一把。烤煙是出來了,但是,煙廠卻倒閉了。這樣好好的上等烤煙硬被打成了下品煙給收了上去。如今到處矗立著的烤煙棚成了牛圈。

二.農村基層組織太盤大,國家統計局等11個部委抽樣調查結果顯示:平均每個鄉鎮黨政內設機構為16個,平均人員158人,超過正常編制的2~3倍。平均鄉鎮下屬單位為19個290餘人。下面再讓我們來看一個表。

中國歷代官民比例表

時期 西漢 唐高宗時 元成宗時 康熙時 建國初 現時

比例 1:7945 1:3927 1:2613 1:91 1:600 1:28

在陝西的黃龍鎮,該比例竟然達到1:9,官多民少農民的負擔自然不會輕。就拿公車開銷一項來做個計算,一般一個縣四大部門擁有工車達40輛,僅此一項每年的費用就高達4000多億。加之官多嘴巴多,每年要吃掉多少農民的稅?況且,領導多了政績就一定要「好」,所以很多鄉鎮出現數字出政績的現象。謊報民情,以至上層對農民收入統計過左,偏離實際地指導農村工作,盲目地制定農村發展計劃。自然而然地是增加了農民的負擔。

三.鄉鎮企業倒閉破產增多,我所調查的銅古鄉僅有的一個鄉鎮企業便是一個水泥廠,然而它為農民帶來的是什麼呢?是漫天的煙霧和惱人的噪音,是滿身的塵土和微薄的薪水,是挾巨款逃跑的廠長和經理。企業瀕臨破廠,於是廠里扣發工資,集資擴廠,擴廠虧損,於是廠里又扣發工資。

四.政府不辦義務教育,農民只能自己集資辦學。我所調查的水壩村,沒有自己的村小,孩子們只能跑到四五里遠的清和村,官塘村就讀。國家一直宣傳普九,然則在我的調查中發現,高昂的學費使得普六也成為問題。正好,反正沒有錢讀書,兒童成了增加農民收入,減輕農民負擔的一支生力軍——在家務農,出門打工。然後長大結婚生子,又讓他們的子女重復自己的路。如此形成惡性循環,實在叫人痛心啊!

在我的調查中發現每個村小小學生每學期的平均高達200元,即每年高達400元之多,比城鎮的收費標准還高。在此我不禁想問:義務教育到底何時才能在農村普及。在我的調查中,發現有一家7口之家,母親是個瞎子,兩個大女兒未滿18歲便相繼出嫁了。留下一個本來該讀初中二年級的兒子和一對未滿10歲的雙胞胎妹妹。一家人的生活來源全靠父親一個人種地,農閑時進城打點雜工。由於家庭困難,快滿十四歲的兒子仍然是讀一學期書又回家放一學期的牛。等到父親找到了書學費或者兩個姐姐寄錢來了又重新揀起課本。今年小學畢業,小楊傑很是失落。因為高昂的學費迫使他有可能從此永離課堂。哥哥且是如此,兩個妹妹就更是難堪了。

五.農產品的貶價,首先算一筆帳,在過去的五年中農產品價格持續下跌,以穀物為例。在過去的五年中我國穀物產量達4億噸,平均每斤降價2毛錢,那末:4億*2000*0.2=1600億元,也就是說僅此一項農民平均每年就損失300多億元。在我的調查中,責任制似乎真的如《上總理書》所說成為一種枷鎖。由於農產品價格太低,農村勞動力紛紛外流,以至於大量肥土良田荒蕪。然而,上百元的農稅又不得不交。在西方許多國家,政府不是去賺農民的錢,而是要向農業做補貼。所以免除農稅成為中國之必要。

那末,如何減輕農民負擔呢?

第一.貫徹落實農村稅費改革。一直以來,農村稅費改革都難以逃出黃宗曦定律的怪圈子。經濟學家用公式來表示這一定律為:B=A+NX,其中B為經改革後的稅收,A為改革前的稅收,N為改革次數,X為每次嘎嘎感中雜派。很顯然要使A小於B,關鍵就在於要使X小於0。所以推進農村農村稅費改革必須做好以下幾點:

1. 費稅為稅,由於費要遠遠高與稅,所以在不另增加其它雜派的前提下,並費稅為稅可以減輕農民負擔。當然國家是提出了這一政策,但具體的落實在某些地方便成了一種提法。

2. 該減則減,能免則免。在國家規定的農村合理稅費中,有些東西(與城鎮相比較)我們可以說是額外的,而有些東西可以說是過多的。如果政府能夠考慮「少從農民那裡賺點」做到該減則減,能免則免,那末也能減輕農民負擔。

第二.精兵簡政,基層領導機構過於膨脹,形成官多民少的局面。幹活的人少,而吃飯的人多。自然是加重了幹活的人的負擔。所以,對基層領導機構進行精簡,對政府部門進行重新規劃,具體落實其工作職責,充分調動各部門的能動性成為急需。

第三.增加農民收入。農民收入增加了,其負擔所佔的比重就自然減小了。況且,增加農民收入是我們的根本目的之所在。增加農民收入,政府部門必須做好以下幾點:

1. 提高政府工作人員的工作素質,讓其能夠真正做到在其位謀其事。充分調動各部門的能動性,使其能夠真正為農業服務,為農民服務。

2. 調整農業結構,引進適合當地環境的經濟農作物,因地制宜,幫助農民發展經濟作物。讓科技與農業接軌,引導農民發展高科技農業。

3. 多向農民提供小額貸款,扶持農民發展農副產業,便為其提供技術指導,經濟援助以解決農民農民創業的經濟憂慮和技術憂慮。

4. 大力扶持,創辦鄉鎮企業,為農民提供就業機會。增加農民收入的同時解決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問題。同時也增加了鄉鎮的財政收入。

第四.規范農業稅收環境,嚴厲制止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亂罰款,亂加碼等違法的活動。明確農村稅收條目,並向農民講解稅收的有關規定。同時要具體落實「十五大」提出的「村務公開」政策。讓農民自己來監督稅費流向。

第五.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雖然我們現在在提「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但是我國農村的很多地方還在溫飽線上掙扎,然而靠自己生產養活自己的農民基本上是沒有什麼最低生活保障的。似乎國家的社會保障的恩澤並沒有涉及到農村。

第六.完善農村郵政,通訊,醫療,衛生,教育,保健等基礎設施的建設。特別是農村的教育設施,在農村幾乎所有的村小學校都是村民自己集資辦的。可想而知,連自己衣食還成問題農民他們集資辦的學校會是一個什麼樣的學校。在我的調查過程中就看到了這些叫人酸楚不禁的學校。

在調查中,我發現很多問題可以說都是由於「農村太窮,農民太苦」而造成的。

1.法律意識淡薄。由於農村大多數人文化水平偏低,很多地方的村民完全沒有法律意識。遇到事情僅僅依靠常理甚至是武力來解決。根本沒有形成自我保護意識,有的地方政府部門還利用村民的愚昧,法律觀念淡薄來對其實行欺騙甚至是恐嚇統治。嚴重的破壞了政府部門的形象,破壞了黨和國家的聲譽。

2.政策觀念淡薄,在我的調查中發現很多村民不能說出他們所交的費稅中有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也不知道國家對農村稅收有些什麼政策規定。

3.環境意識淡薄,在農村普遍存在環境意識淡薄的現象。其中最主要的表現在於伐柴燒飯。由於政府部門對農村能源的冷漠態度。沼氣,電能等能源在農村沒有得到廣泛應用,以至於農民把刀斧伸向樹林。在我的調查過程中,沒有發現一個沼氣-池。幾乎所有的村民都以木柴為能源取暖,煮飯。

4.由於農民窮,所以很多農民多想借外出打工來增加收入。大批的農民棄農從工,自然這是能夠增加一個家庭的收入,加快我國的工業化改造。然則其帶來的負面影響更為嚴重:

首先:由於大量的勞動力外流,造成農村勞動力匱乏。從而造成土地荒蕪,農田荒廢。農民沒有信心把精力放在土地上,農業發展在農村停滯不前,農業在農村面臨空前的危機。

其次:由於大多數外出務工的農民素質低下,專業技術落後。所以,外出打工只能靠賣苦力,而且工薪微薄。而社會就業形勢的日趨緊張,勞工素質要求的高標准化,使得農民外出打工的路上充滿了荊棘……。由於外出打工賺大錢的夢想破滅,加之城市對農民的歧視,很多打工仔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嚴重的影響了社會治安。

再次:由於很多父母親的雙雙出門打工,對孩子的成長極少照顧,很多農村兒童從小就缺少父親威嚴的教導和母親溫馨的勸教。加之文化程度低下,極易受人唆使,從而成為社會的隱患。

將近40天的暑假結束了,帶著一種莫名沉重的心情我回到了學校。一個月的暑假農村調查令我這個來自農村的學生感觸頗多。農村窮,農民苦,但是,相信和我一樣來自農村的學生一定不少。看來農村的老百姓拼了老命在把我們往大城市送了。他們圖的是什麼?難道僅僅為了我們將來的生存嗎?僅僅是為了讓自己擁有一個子女在讀大學的那份虛榮嗎?僅僅為的是自己將來有人養老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他們不僅僅是為了這些,他們有一種希望,一種期待。他們期待著我們的回歸,期待著我們去改變農村窮,農民苦的現狀。現在,國家正在搞西部大開發,我們這一代大學生畢業的時候正是西部要人的時候。我們應該響應祖國的號召,去到西部,去到農村。去報效我們的祖國,報答我們的父母 7045希望對你有幫助!

㈦ 求農村小額信貸的調查報告的提綱

一.隨著中國金融體系逐漸市場化、國際化,尤其是銀行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城市信用社的生存空間受到多方擠壓而日益狹小,加上法律、政策和自身體制等方面限制,城市信用社的經營現狀不容樂觀。小額農貸作為農村信用社的品牌信貸業務之一,在有效解決農民貸款難,支持「三農」經濟發展,提高農村信用社經營效益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了當前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快農民致富步伐不可缺少的信貸資源。
二.到底小額農貸是否真如大家看到的那樣有效?它是否也存在問題?為了弄清楚這些問題,希望通過這次調查,發現小額農貸的現狀並發掘改進方法.一、開展小額農貸款取得的成效
三.小額農貸由於具有靈活、方便、快捷的特點,自推出後,受到了農戶、村組和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稱贊,也得到了各方的滿意,取得了多贏的效果。

㈧ 社會調查報告

調查地點:重慶市,酉陽縣,銅古鄉,水壩村。
酉陽縣坐落在重慶東南隅。是一個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市級貧困縣。全縣有39個鄉鎮。其中,水壩村由8個組組成,全村共265戶人家916人。我選取了其中的一,二組作為調查對象。兩個組共72戶人家263人。寨子依山而建,四面環山。這里的居民全部為土家族,但除了還保留少數的傳統習俗外,看不出其它的少數民族特徵。顯然是已經全部漢化了。這里的居民沿襲祖祖輩輩的種植業,並以此為生。
為使調查實事求是,避免主觀臆斷我首先對兩個組的人口年齡組成,勞動力結構以及教育程度進行了統計。統計數據如下表:
年齡教育程度 0歲~20歲 21歲~40歲 41歲~60歲 60歲以上
小學 71 89 27 36
初中 18 11 5 0
高中 2 0 0 0
大學 1 0 0 0
共計 92 100 35 36
從上面的表中我們可以看出:這里居民的教育程度普通偏低,而且低得叫人痛心。就連九年義務教育也成問題。而表中20歲以下的92人中有近20人現在出門打工在外,16歲以上的幾乎有90%都在其中。而這些童工們的工資最高者每月拿不到1000元去生活費及其它費用,有的連回家的路費也賺不到;而21至40歲的100人中有超過60%的人出門打工在外,沒有文化,沒有技術的他們幾乎所有的人都靠出賣苦力賺錢,而且是加班加點地干,省吃儉用地過。而真正能賺到的錢又少得可憐;甚至,有不少40歲以上的農民也趕著外出打工。在農村,外出打工似乎成為一種潮流。而對於這樣一群常常被城市所歧視的人來說,外面的世界又是那樣的陌生和充滿荊棘。但他們為了生活又不得不為之……。農村太窮了,做農民太苦了,所以他們都趕著出去。
由此,我不禁想起了2000年3月,湖北監利縣棋盤鄉黨委書記李昌平的《上總理書》。他在上書的開頭寫道:「我懷著對黨的無限忠誠,對農民的深切同情,含著淚水給你寫信。我要對你說的是,現在的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書中寫道:在農村,盲流如「洪水」,負擔如「泰山」,債台如「珠峰」,幹部如「蝗蟲」,責任制如「枷鎖」,政策如「流言」,謊話如「真理」……。作為一個土生土長的農村人,我能真切的觸摸到農村有多窮,農民有多苦。但看到《上總理書》我又不禁渾身一觸。在這次調查中我開始重新省視:農村到底有多窮,農民到底有多苦。
在調查中,當問到「你們每年人均收入有多少」時,一位村民讓我給他算了一筆帳。現將其列於下表:
項目 穀物 玉米 兩頭豬 農副產品 一人外出打工
收入 1500斤 1100斤 一吃,一賣(600元) 200元 2500元
項目 化肥 種子農葯 學生 各種集資 日雜 農稅
支出 250元 100元 250元 20元 200元 50元
而表中的1500斤穀物和1100斤玉米是不能算成人民幣的。除去喂豬所需的飼料,剩下的糧食剛剛好夠吃。現在來為他們算這筆帳:600+200+2500=3300元,3300-250-100-250-20-200-50=2430元,按平均每戶3.5人算,則人均達不到700元。這與國家統計的「我國農村人均收入從1978年的113.6元提高到了2001年的2366元」大相徑庭。這2366元是怎麼來的呢?國家統計局副局長邱曉華指出:2001年中國城市居民人均收入為6860元,農民為2366元,那末這個比例本來應該是3:1,當這個2366元中很大一部分是空頭支票,農民的實際收入才1800元,也就是說這個比例可能是5:1甚至6:1。而拿我所調查的農戶與這個6860元相比,那末這個比例就是將近10:1了。
農民窮,讓我們再來看幾組數據:
1. 家扶貧基金協會會長王郁昭2003年3月指出:當前中國農村人均收入
500元(1.37元/天)以下的人口有1459萬人;
人均收入在1000元(2.74元/天)以下的人口為3億1075萬人;
人均收入在1000元~2000元(2.74~5.48元/天)的人口為3億1079
萬人。
在此次調查的72戶263人中,這樣的數字更是觸目驚心:有近一半的人家人均收入在500元以下。
2.我國農民純收入年增長速度從1996年的9%下降到2000年的2.1%。城鄉差距擴大到2.8:1,接近1949年的2.84:1的歷史最高記錄。而這個2.8:1又是那樣的叫人不可信賴。農民收入增長速度如此之慢,城鄉差距如此之大,實在是叫人痛心啊!
3.在我所調查的水壩村,村裡沒有一所學校,沒有一所醫療所,沒有一個郵政所,沒有一個商店,沒有一個企業,沒有一個十萬「富翁」……。以種植大米,玉米為生居民們,一年難得換上一套新衣服。他們自己養了雞,一年卻難得吃上幾回雞肉;他們自己種了各種各樣的蔬菜,但為了賺幾個肥料錢,他們多數時候吃的是蘿卜白菜。
農民窮,但農民的負擔卻很重,與城市居民相比較,可以說是不公平,是政府對農民的一種偏見。
中國社科院研究員鍾偉教授指出:日前,我國農稅累計為2100億元,而政府在農業上的支出僅僅為800億元。兩者相減,可以看出農民白白地為政府貢獻了1300億元。這種剪刀叉在網上有人戲稱之為「劫貧濟富」。
國家規定的農民合理負擔應該為其純輸收入的5%。而實際上,各種農稅(包括地方附加稅,特產稅,屠宰稅,耕地佔有稅,契稅),提留統籌費等以及義務工和積累工,教育集資等加之五亂(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亂加碼,亂罰款)等其它負擔的影響。其比例遠遠超過了5%。在此,我們姑且不看三亂五亂等雜派對農民負擔的影響,且看一下這個5%的合理性。就拿三提五統(三提指: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五統指:計劃生育費,民兵訓練費,衛生事業教育費,村幹部組織費,集資辦學費)為例。與城鎮居民相比較。我心裡就有些為農民喊冤。為什麼城鎮居民不需要交的東西在農村就是合理的了呢?雖然現在政府實行改費並稅政策,但是在很多地方這一政策只是形式而已。
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農民負擔如此之重呢?
一.農民收入增長緩慢,我國農民純收入年增長速度從1996年的9%呈下降趨勢,至2000年僅僅為2.1%,「增加農民收入」這一政策似乎僅僅成了一個口號。在我的調查中,增加農民收入就成了政府利用老百姓的一著高招。幾年前,政府為了為了「增加農民收入」在農村大力宣傳大辦烤煙,讓種玉米辛苦了一輩子的農民著實高興了一把。烤煙是出來了,但是,煙廠卻倒閉了。這樣好好的上等烤煙硬被打成了下品煙給收了上去。如今到處矗立著的烤煙棚成了牛圈。
二.農村基層組織太盤大,國家統計局等11個部委抽樣調查結果顯示:平均每個鄉鎮黨政內設機構為16個,平均人員158人,超過正常編制的2~3倍。平均鄉鎮下屬單位為19個290餘人。下面再讓我們來看一個表。
中國歷代官民比例表
時期 西漢 唐高宗時 元成宗時 康熙時 建國初 現時
比例 1:7945 1:3927 1:2613 1:91 1:600 1:28
在陝西的黃龍鎮,該比例竟然達到1:9,官多民少農民的負擔自然不會輕。就拿公車開銷一項來做個計算,一般一個縣四大部門擁有工車達40輛,僅此一項每年的費用就高達4000多億。加之官多嘴巴多,每年要吃掉多少農民的稅?況且,領導多了政績就一定要「好」,所以很多鄉鎮出現數字出政績的現象。謊報民情,以至上層對農民收入統計過左,偏離實際地指導農村工作,盲目地制定農村發展計劃。自然而然地是增加了農民的負擔。
三.鄉鎮企業倒閉破產增多,我所調查的銅古鄉僅有的一個鄉鎮企業便是一個水泥廠,然而它為農民帶來的是什麼呢?是漫天的煙霧和惱人的噪音,是滿身的塵土和微薄的薪水,是挾巨款逃跑的廠長和經理。企業瀕臨破廠,於是廠里扣發工資,集資擴廠,擴廠虧損,於是廠里又扣發工資。
四.政府不辦義務教育,農民只能自己集資辦學。我所調查的水壩村,沒有自己的村小,孩子們只能跑到四五里遠的清和村,官塘村就讀。國家一直宣傳普九,然則在我的調查中發現,高昂的學費使得普六也成為問題。正好,反正沒有錢讀書,兒童成了增加農民收入,減輕農民負擔的一支生力軍——在家務農,出門打工。然後長大結婚生子,又讓他們的子女重復自己的路。如此形成惡性循環,實在叫人痛心啊!
在我的調查中發現每個村小小學生每學期的平均高達200元,即每年高達400元之多,比城鎮的收費標准還高。在此我不禁想問:義務教育到底何時才能在農村普及。在我的調查中,發現有一家7口之家,母親是個瞎子,兩個大女兒未滿18歲便相繼出嫁了。留下一個本來該讀初中二年級的兒子和一對未滿10歲的雙胞胎妹妹。一家人的生活來源全靠父親一個人種地,農閑時進城打點雜工。由於家庭困難,快滿十四歲的兒子仍然是讀一學期書又回家放一學期的牛。等到父親找到了書學費或者兩個姐姐寄錢來了又重新揀起課本。今年小學畢業,小楊傑很是失落。因為高昂的學費迫使他有可能從此永離課堂。哥哥且是如此,兩個妹妹就更是難堪了。
五.農產品的貶價,首先算一筆帳,在過去的五年中農產品價格持續下跌,以穀物為例。在過去的五年中我國穀物產量達4億噸,平均每斤降價2毛錢,那末:4億*2000*0.2=1600億元,也就是說僅此一項農民平均每年就損失300多億元。在我的調查中,責任制似乎真的如《上總理書》所說成為一種枷鎖。由於農產品價格太低,農村勞動力紛紛外流,以至於大量肥土良田荒蕪。然而,上百元的農稅又不得不交。在西方許多國家,政府不是去賺農民的錢,而是要向農業做補貼。所以免除農稅成為中國之必要。
那末,如何減輕農民負擔呢?
第一.貫徹落實農村稅費改革。一直以來,農村稅費改革都難以逃出黃宗曦定律的怪圈子。經濟學家用公式來表示這一定律為:B=A+NX,其中B為經改革後的稅收,A為改革前的稅收,N為改革次數,X為每次嘎嘎感中雜派。很顯然要使A小於B,關鍵就在於要使X小於0。所以推進農村農村稅費改革必須做好以下幾點:
1. 費稅為稅,由於費要遠遠高與稅,所以在不另增加其它雜派的前提下,並費稅為稅可以減輕農民負擔。當然國家是提出了這一政策,但具體的落實在某些地方便成了一種提法。
2. 該減則減,能免則免。在國家規定的農村合理稅費中,有些東西(與城鎮相比較)我們可以說是額外的,而有些東西可以說是過多的。如果政府能夠考慮「少從農民那裡賺點」做到該減則減,能免則免,那末也能減輕農民負擔。
第二.精兵簡政,基層領導機構過於膨脹,形成官多民少的局面。幹活的人少,而吃飯的人多。自然是加重了幹活的人的負擔。所以,對基層領導機構進行精簡,對政府部門進行重新規劃,具體落實其工作職責,充分調動各部門的能動性成為急需。
第三.增加農民收入。農民收入增加了,其負擔所佔的比重就自然減小了。況且,增加農民收入是我們的根本目的之所在。增加農民收入,政府部門必須做好以下幾點:
1. 提高政府工作人員的工作素質,讓其能夠真正做到在其位謀其事。充分調動各部門的能動性,使其能夠真正為農業服務,為農民服務。
2. 調整農業結構,引進適合當地環境的經濟農作物,因地制宜,幫助農民發展經濟作物。讓科技與農業接軌,引導農民發展高科技農業。
3. 多向農民提供小額貸款,扶持農民發展農副產業,便為其提供技術指導,經濟援助以解決農民農民創業的經濟憂慮和技術憂慮。
4. 大力扶持,創辦鄉鎮企業,為農民提供就業機會。增加農民收入的同時解決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問題。同時也增加了鄉鎮的財政收入。
第四.規范農業稅收環境,嚴厲制止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亂罰款,亂加碼等違法的活動。明確農村稅收條目,並向農民講解稅收的有關規定。同時要具體落實「十五大」提出的「村務公開」政策。讓農民自己來監督稅費流向。
第五.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雖然我們現在在提「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但是我國農村的很多地方還在溫飽線上掙扎,然而靠自己生產養活自己的農民基本上是沒有什麼最低生活保障的。似乎國家的社會保障的恩澤並沒有涉及到農村。
第六.完善農村郵政,通訊,醫療,衛生,教育,保健等基礎設施的建設。特別是農村的教育設施,在農村幾乎所有的村小學校都是村民自己集資辦的。可想而知,連自己衣食還成問題農民他們集資辦的學校會是一個什麼樣的學校。在我的調查過程中就看到了這些叫人酸楚不禁的學校。
在調查中,我發現很多問題可以說都是由於「農村太窮,農民太苦」而造成的。
1.法律意識淡薄。由於農村大多數人文化水平偏低,很多地方的村民完全沒有法律意識。遇到事情僅僅依靠常理甚至是武力來解決。根本沒有形成自我保護意識,有的地方政府部門還利用村民的愚昧,法律觀念淡薄來對其實行欺騙甚至是恐嚇統治。嚴重的破壞了政府部門的形象,破壞了黨和國家的聲譽。
2.政策觀念淡薄,在我的調查中發現很多村民不能說出他們所交的費稅中有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也不知道國家對農村稅收有些什麼政策規定。
3.環境意識淡薄,在農村普遍存在環境意識淡薄的現象。其中最主要的表現在於伐柴燒飯。由於政府部門對農村能源的冷漠態度。沼氣,電能等能源在農村沒有得到廣泛應用,以至於農民把刀斧伸向樹林。在我的調查過程中,沒有發現一個沼氣-池。幾乎所有的村民都以木柴為能源取暖,煮飯。
4.由於農民窮,所以很多農民多想借外出打工來增加收入。大批的農民棄農從工,自然這是能夠增加一個家庭的收入,加快我國的工業化改造。然則其帶來的負面影響更為嚴重:
首先:由於大量的勞動力外流,造成農村勞動力匱乏。從而造成土地荒蕪,農田荒廢。農民沒有信心把精力放在土地上,農業發展在農村停滯不前,農業在農村面臨空前的危機。
其次:由於大多數外出務工的農民素質低下,專業技術落後。所以,外出打工只能靠賣苦力,而且工薪微薄。而社會就業形勢的日趨緊張,勞工素質要求的高標准化,使得農民外出打工的路上充滿了荊棘……。由於外出打工賺大錢的夢想破滅,加之城市對農民的歧視,很多打工仔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嚴重的影響了社會治安。
再次:由於很多父母親的雙雙出門打工,對孩子的成長極少照顧,很多農村兒童從小就缺少父親威嚴的教導和母親溫馨的勸教。加之文化程度低下,極易受人唆使,從而成為社會的隱患。
將近40天的暑假結束了,帶著一種莫名沉重的心情我回到了學校。一個月的暑假農村調查令我這個來自農村的學生感觸頗多。農村窮,農民苦,但是,相信和我一樣來自農村的學生一定不少。看來農村的老百姓拼了老命在把我們往大城市送了。他們圖的是什麼?難道僅僅為了我們將來的生存嗎?僅僅是為了讓自己擁有一個子女在讀大學的那份虛榮嗎?僅僅為的是自己將來有人養老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他們不僅僅是為了這些,他們有一種希望,一種期待。他們期待著我們的回歸,期待著我們去改變農村窮,農民苦的現狀。現在,國家正在搞西部大開發,我們這一代大學生畢業的時候正是西部要人的時候。我們應該響應祖國的號召,去到西部,去到農村。去報效我們的祖國,報答我們的父母

㈨ 國家對於小額貸款公司的政策是什麼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或企業法人發起設立、只用資本金發放小額貸款、不能吸收存款的法人機構,是近年來中央針對農村地區金融需求,鼓勵探索建立的一種新型貸款組織。貸款利率掌握在基準利率的4倍以內,一般為18%左右。
2005年、2006年兩個中央一號文件都提出要探索建立更加貼近農民和農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業發起的小額信貸組織,增加農村金融供給,解決微小企業和農民貸款難等問題。根據這一要求,人民銀行、銀監會、財政部、商業部等部門就開展小額貸款組織試點問題多次進行調研和政策研討。2005年10月,開始在山西、四川、貴州、內蒙古、陝西五省(區)各選擇一個縣進行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由人民銀行進行業務指導。同時提出,試點以外省政府搞試點的,可自行組織。
2008年5月4日,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下發了《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以下簡稱《意見》),對開展小額貸款組織工作提出了更加具體明確的指導意見。
(一)性質和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於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於100萬元。
(二)資金來源。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主要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但融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三)資金運用。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要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同一借款人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下限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0.9倍。
(四)監督管理。凡是省級政府能明確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並願意承擔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處置責任的,方可在本省(區、市)的縣域范圍內開展組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經省主管部門批准後,到當地工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手續,並向公安機關、銀監部門、人民銀行報送相關材料,接受監督檢測。
(五)發展方向。小額貸款公司依法合規經營,沒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可在股東自願的基礎上,按照《村鎮銀行組建審批指引》和《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規范改造為村鎮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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