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買房貸款共簽人不是直屬親屬可以嗎
理論上講,法律上並沒有規定「必須是直系親屬」。
但是在實際執行中,可能會有一些限制。畢竟沒有辦法證明關系的兩個人共簽(銀行也沒權利調查這個),銀行也要承擔風險。
㈡ 上海哪個中介可以幫忙找共簽人,給很高的好處費
哈哈 目前沒有 所謂共簽人就是用他的資料來幫你做貸款
㈢ 貸款共簽人是一直都綁定在一起嗎
在還完款之前,合同結束之前,都是綁定在一起的,只有還款結清之後,他們的關系才解除
㈣ 貸款下來了卻說要共簽人不想要了要賠違約金嗎
貸款下來了,共簽人不想要了,要陪違約金嗎?貸款合同,應該有相應的條款,你可以按合同上的條款執行,還有一個就是你和共簽人,應該也有約定,你只承擔你所貸款義務就可以了,至於違約金,你和公簽人,協商。
㈤ 銀行共簽人信用不好會影響貸款人嗎
如果是共同借款人的話,信用不好,肯定影響貸款的。
㈥ 貸款共簽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讓你幫忙簽字,並且承諾貸款不用你管,你只要幫忙簽個字就行,甚至出具書面協議,註明所有責任與你無關。但是,當作為借款人的親戚無力償還貸款的時候,你仍然要承擔償付貸款的責任。親戚出具書面協議,註明所有責任與你無關
承諾貸款不用你管,你只要幫忙簽個字就行。這樣的協議實際上並沒有什麼用,雙方內部協議不能對抗債權人,當貸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時,你作為共簽人要承擔保證責任,代償後有權向貸款人追償。也就是不論是否出具該協議,你代為償還借款後都可以向貸款人追償。當然,如果你們內部協議中約定了抵押物或者質押物作為反擔保,並且辦理了相關手續,或者持有抵押物權證(例如房產、車輛)或者直接持有質押物(其他動產),也可以規避部分風險。實踐中,夫妻以外的第三人作為共簽人的,共簽人即擔保人
一般會同時簽署保證合同,在主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時,擔保人要承擔擔保責任,並且承擔擔保責任的范圍不限於本金,還包括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例如訴訟費、執行費等),當然如果保證合同中約定,擔保人僅就本金承擔擔保責任,可以按照約定執行,但是金融機構貸款的擔保合同一般都是包括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例如訴訟費、執行費等)的。夫妻一方作為共簽人
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同時還會簽署保證合同,這樣做的目的在於,實現債權時,可直接就夫妻所有共同財產償付債務,避免訴訟和執行中的麻煩。
《物權法》第173條規定:「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擔保法》第21條規定:「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㈦ 辦貸款額度審批通過了但需要共簽人是不是假的
辦理貸款額度的時候審批已經通過了,但是需要共同欠款,人在這種情況下是讓你們一起作為貸款人一起有還款的義務,否則的話帶款就不能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