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是多少,一万有多少利息
一、短期贷款:一年以内(含一年),年利率:4.35%
二、中长期贷款: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年利率:4.75%;五年以上,年利率:4.90%
三、个人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年利率2.75%;五年以上,年利率3.25%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写借款申请表,提交银行规定的相关资料;
2、银行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审核提交的相关资料;
3、资料审核通过,调查通过,审批通过;
4、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以及落实放款的条件和贷款需要抵押的手续;
5、开立银行账户,银行发放贷款;
6、借款人按照银行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贷款还清,合同终止。
『贰』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书面申请、审查推荐、承诺担保
『叁』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多少
五年息为基准利率4.75%。
各地农村商业银行系统是独立的,贷款利率都是以央行基准利率为参照,再结合自身情况决定的,不同的贷款产品利率不同。央行贷款基准利率是1年以内,利率4.35%,1-5年,利率4.75%,5年以上,利率4.9%。
各地农村商业银行针对客户的不同贷款需求有提供多种贷款业务,如信用贷、抵押贷、房屋按揭贷等,贷款利率一般会结合贷款人资信条件,在央行基准利率上下浮动0-30%,以实际下款利率为准。
(3)农村商业银行商业贷款2018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一般商业贷款是用于补充工业和商业企业的流动资金的贷款,一般为短期贷款,通常为9个月,不超过一年,但也有少量中长期贷款。这类贷款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占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
其实商业贷款又称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为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贷款,执行法定贷款利率。北京市多家商业银行都有此项业务,如建行、农行。申请贷款手续也基本一致。
『肆』 为什么农村商业银行的房贷利率最低
一、贷款利率: 项目 年利率(%) 一、短期贷款 一年以内(含一年) 4.35 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五年(含五年) 4.75 五年以上 4.90 三、公积金贷款利率 年利率% 五年以下(含五年) 2.75 五年以上 3.25 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
『伍』 2018农商银行三月份房贷利息是多少
如果合同上约定是固定利率,贷款期限内,利率会一直不变。
如果合同上约定是浮动利率,贷款期限内,利率会随着央行基准利率变化。
一旦央行基准利率有变,下一年1月开始调整贷款利率。
最初还款的1年内,利率不会随着央行基准利率变化。
『陆』 农村商业银行可以贷款吗
可以的。
借款人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内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注:从2010年5月10日左右开始外地户口在京购房贷款还必须提供近一年的缴税证明或者一年的社保单等能证明在京工作满一年的材料。
(6)农村商业银行商业贷款2018扩展阅读:
根据《贷款通则》: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的权利
根据贷款条件和贷款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贷款,除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贷款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一、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二、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三、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四、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五、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六、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贷款人的义务:
一、应当公布所经营的贷款的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二、应当公开贷款审查的资信内容和发放贷款的条件。
三、贷款人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答复贷与不贷。短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中期、长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四、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
第二十四条对贷款人的限制:
一、贷款的发放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四十条关于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规定。
二、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
(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
(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
(六)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七)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币种的贷款。
四、自营贷款和特定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委托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手续费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不得给委托人垫付资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