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代款人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后死亡了,没有遗传,只有农村的一个自建房,妻子又无力偿还怎么办
这个如何证明不知情是关键!另外,正规贷款一般都有担保或者抵押,如果有担保人,银行首先向担保人追讨,如果是网络的非法贷款,你可以不用管,本人已经死亡,而且没有遗产,那么这基本就是一笔坏账,农村有自建房,户口是谁?最坏的结果最后要是法院起诉,就拿去抵押。
㈡ 人去世后,留下来的房贷和银行贷款怎么处理
一、房屋按揭贷款人死亡,银行有权要求继承人在贷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借款人的遗产要用于偿还贷款。遗产被继承的,继承人要在继承的份额内承担还款责任。按《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完全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如果该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其配偶有义务还款。
三、若继承人无力还款,或不愿意还款,贷款担保人要依法承担还款责任。由担保人来承担偿还银行贷款责任,若担保人无法偿还将承担民事责任。银行起诉的话,会更愿意起诉担保人,担保人若无法偿还,银行可申请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担保人的子女没有义务替其还款。银行的借贷及保证合同有效,另外也要分清担保责任是连带担保还是一般保证。
㈢ 我想贷款5万。有房做抵押,但是我父亲的名下,父亲已经去世,是农村的房子。去银行贷款要有什么手续
先把继承办了,然后去大队盖章证明可以集体土地抵押,然后去银行拿着身份证 户口本 单身证明 收入证明。就可以了。
㈣ 欠款人己死亡,且没有遗产,是否还需要家人偿还欠款人已死亡,只有农村自建房,他的家人能不能还钱
摘要 您好
㈤ 贷款人去世,家属有三套房有偿还能力,却要让担保抵押唯一一套宅基地的我偿还!我该怎么办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你自愿做抵押,法院当然可以拍卖你的自愿抵押发财产来偿还债务。这点法律上是没问题的,不用质疑。你愿意为自己亲戚担保,怕吃亏就找亲戚主动履行吧
㈥ 贷款到期贷款人跑了,保人只有一套房,还是按揭能被强制执行吗
贷款人跑了,若贷款人名下无财产,那么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若法院的判决书判决债务人还款,那么在债务人没有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法院强制执行房产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
根据2015年5月5日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关于金钱债务债权案件,若被执行人(债务人)名下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在扣除5至8年租金后,法院可以执行房产,保障债权人利益。
《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无证房产法院如何强制执行:
一、对已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予以办理。
二、对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在完善相关手续后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书面说明情况,在人民法院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前,房屋登记机构暂停办理登记。
三、房屋登记机构依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㈦ 贷款人还款期间意外去世,该怎么办
应当先偿还债务,子女再继承遗产。《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法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㈧ 一个人贷款买房子人死了房子怎么处理
一个人贷款买的房子,人死了房子。还是会有银行收回的。然后进行拍卖。
㈨ 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人去世,担保人的还款责任期是多久
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期限是没有限制的,直到还清全部贷款为止,与贷款人去世没有关系。
㈩ 丈夫去世信用卡透支,只有一套房子,银行是否能执行
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人是谁呢?就是说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的?如果是你丈夫的或者是夫妻共有的,你就必须偿还欠款,否则银行会要求强制执行。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你丈夫的,你就可以直接去社区或者居委会开具无财产证明,免除欠款。
拓展资料
一、一个人死亡后,所欠银行的钱是否由家人来偿还?
顾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夫妻有共同偿还的义务,一方死亡不免除另一方的偿还义务。如是个人债务可先用其遗产偿还,不足部分再由配偶偿还。如果子女继承了死者的遗产的话,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清偿其的债务,没有继承的话,是可以不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你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银行贷款人死了,家人要还嘛
1、由自然人担保的贷款:在贷款人申请贷款,其亲属或其他的第三方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银行会让担保人履行相关的担保义务,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所剩下的欠款;
2、在无任何第三方担保的情况:贷款人选择房屋抵押贷款方式,在逾期时间达到半年后,银行会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诉讼,拍卖所得款优先用于还贷。如果贷款人亲属在其死后代为还款,在贷款全部还清后,其家属可办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记;
3、贷款人无抵押贷款:如果贷款人选择无抵押贷款,即没有第三方的连带责任人也没有抵押物时,这笔贷款不用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