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离职上海公积金封存后后,异地户口,怎么提取公积金
上海公积金现在是不能提取的了。
不过你去了异地,要上班的,上班了就会缴纳公积金的,你可以把上海的公积金转移到异地。
直接在异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就可以了,不需要再去上海的。
外地一般都可以提取的,找个机会提取一下就好了。
㈡ 上海离职后公积金如何提取
上海离职后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1、先到公积金支取窗口提交需要的材料,工作人员会帮你确认账户是否封存,如果封存了那恭喜你,他会要你签一份承诺书,即两年内不以离职条件再次提取公积金的承诺书,几分钟就差不多给你一份回执单。2、然后拿到要求的窗口再去办理取款,可以提现或者转账,最好是带好银行卡去转账。3、国家规定,职工账户封存期间,除不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外,仍享有提取、对账、查询、投诉等相关权利。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㈢ 求解答!外地人离开上海,办理离职手续后,怎么提取公积金
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就可以取了。
但如果你是在月初或月中离职,上个月的公积金可能还没有转入个人账户,建议要等到每月20号以后去办理会比较好一些。具体申请需要的资料可参照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2015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费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通知明确了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㈣ 上海外地人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在上海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在上海当地办理提取手续,不可以异地提取。
㈤ 外地人上海公积金提取
法律分析:1、先要请所在公司暂停缴纳上海公积金,使得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
2、携带自己的离职证明、身份证、银行卡前往上海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填写《离境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然后提交贷款申请;
3、有关工作人员会给大家办理上海公积金提取结清手续,然后进行资金转账(资金一般会在当天到账)。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㈥ 外地人 离职后 怎样提取公积金
1、向单位索取退工单,并且有盖章。退工单的目的是证明你已经从上海的单位辞职,这是为了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里的“与上海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这一条。这个退工单不是手写的随便一张纸,应该是打印版,并且有公司公章,具有法律效力,表示自己已经不在当地工作。
2、置办好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提取证明是提取公积金的必备材料之一,这个证明你可以到上海的任意一个公积金提取建设银行点索要一张, 无涂改填写后,到原来工作单位加盖公司公章,即可完毕。如果怕自己填写错误,可以向建行工作人员索取两张,自己填写时要谨慎填写提取理由。
3、自己的身份材料。自己的身份材料包括自己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这几样都是证明你的身份以及户口的东西,如果没有户口簿,可以到家乡当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值得注意的是,户口本需要原件。
4、公积金的提取认证当地的建设银行点,并且不是所有的建设银行。劳动者可以在网上查询离你较近的一个点,然后把自己具有的相关材料提供给工作人员。去的时候一定要知道自己的公积金账号,且最好携带社保卡。在公积金提取证明上也有相关提示,要求社保卡。
拓展资料:注意事项
职工骗提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如果没有成功,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认识到错误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的,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将被冻结1年;如果已经成功,但积极退还了骗提金额,并配合调查的,将冻结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2年;如果骗提成功后,且超过规定时间仍拒绝退还,不配合相关调查处理且态度恶劣的,属于挪用性质,将按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㈦ 非上海户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马上提取吗
可以。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中第七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外地人上海离职怎么提取公积金贷款买房扩展阅读:
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一、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二、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㈧ 外地人离开上海怎样提取公积金
外地人离开上海提取公积金,分以下几种办法;一,拿单位盖章的离职报告去提取所缴纳的公积金,通常都需要分两次才能全部提取。二,家里有直系亲属出现重大疾病,可以提取。三,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一次性全部提取。
㈨ 2019上海非沪籍离职如何提取公积金
法律分析:提取条件:1、按照规定缴存上海住房公积金;2、非上海户籍;3、劳动关系迁出上海市。
提取资料:1、身份证;2、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3、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4、受托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配偶代办);5、受托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委托书(直系血亲代办);6、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书(他人代办);7、《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账户在单位);8、《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公积金账户在公积金中心集中封存账户);9、《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自愿缴存者需提供)。
提取流程: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即可。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