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
合同都是拟好,注意查看即可。
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一)核实到场签字的借款人身份
中心及受托银行,核对借款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核对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座落、房号、贷款金额、以及房屋共有人真实抵押意愿、还款存折号、月还款额、抵押期限等事项。
(二)借款人签字
借款人阅读合同后在公积金贷款合同上签字。
(三)受托保险公司在《借款合同》签订完成后,按合同内容办理相关抵押物保险手续。
㈡ 用组合贷款,公积金中心说的可以签贷款合同,这合同是只有公积金部分还是公积金和商业的一起呢
应该只有公积金部分,然后和商业贷款部分一起与地产商签合同,可能比较麻烦 。
㈢ 我是组合贷款,商贷部分有贷款合同,请问公积金部分有贷款合同吗还是在在一块的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15
㈣ 上海工商银行组合贷款,商贷审批通过,公积金审批还在办理中…但银行已打电话让夫妻去签合同,请问签的什
个人贷款及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贷款申请-贷款审批-签署借款合同-发放贷款-按期归还贷款(变更合同)-贷款结清。公积金贷款: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工行通知您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及其他必须的手续。具体建议您与贷款行或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确认。
(作答时间:2020年3月22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㈤ 上海贷款购房 组合贷款是怎么个还款方式。
是的,公积金贷款就是直接在你的公积金账户中扣的,你的所有涉及到公积金部分的,都是打在你的公积金账户中,你每个月的还款就是还商贷部分的款项。
详情请见:(易贷中国 公积金贷款)
㈥ 组合贷款商贷合同在哪
你在哪办理的贷款,组合贷款商贷合同就在哪。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拓展资料:
一、组合贷款签几份合同
组合贷款房屋合同几份取决于所选的贷款银行。一般银行会把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分成2本合同分别签字,即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本人各一份。但有些银行会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全部放在一本合同上签字。
二、组合贷款面签流程 组合贷款银行面签
1、提出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等资料到承办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等。如果借款人资料真实且符合要求,就进行下一步工作;如果不符合或者缺少资料,则需要借款人补交申请。
3、签订合同
承办贷款的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4、办理担保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5、办理抵押
借款人到房屋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协议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承办银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发放贷款
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借款人需要带齐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领款手续,承办银行会将贷款划入其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组合贷款所需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和本人那页)
4.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及整本的正本复印件(2份)
5.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商提供)
6.预交房款收据复印件(2份)
7.私人印章(已婚者需要夫妻双方各一枚)
8.个人工资收入证明(开发商提供表纸,自己单位确认盖章)
9.组合贷款联络单及联络单复印件(1份)
10.商业贷款合同
㈦ 我是组合贷款,商贷部分有贷款合同,请问公积金部分有贷款合同吗还是在在一块的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28
㈧ 组合贷款放款后,贷款合同没有怎么办
去楼处的销资要啊
㈨ 上海组合贷款流程有哪些
上海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七步:
第1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2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