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买房贷款政策2021最新
⑵ 上海房贷利率新政
每经记者 吴若凡 每经编辑 魏文艺
8月5日,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发布公告表示,7月23日,上海市调整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工作实施方案,对7月23日之前(含7月23日)已完成一手住房认购、且选定房源的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按照调整前的政策执行。
据上观新闻此前报道,从7月24日开始,上海首套房贷利率将从4.65%调整至5%,增加了35基点,二套房贷利率从5.25%上调至5.7%,增加了45基点。随着本次房贷利率的上调,上海首套房贷利率步入“5”时代。
对此,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该政策很好地保障了部分已经认购新房却被限签的客群的利益,充分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和亲活力,说明上海的政策执行更加细腻,照顾到了实际购房人的利益,不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有威慑力,又不会伤及无辜。
不过,该政策并不代表对市场的控制会减弱,反而会结合其他政策,对上海房地产市场的整体降温起到更好作用。
7月23日,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市场监管,进一步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管局、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住房赠与管理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7月24日起,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在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中,该住房自转移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住房限购政策。
此外,上海市房管局于7月9日召开上海市规范二手住房房源挂牌管理会议,要求在已实施房源挂牌核验的基础上,增加价格信息的核验。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以市场真实价格为依据,对每套房源进行核验,没有通过价格核验的房源不得对外发布。
⑶ 上海房贷政策有哪些
首套房,如果选择的是公积金贷款的话,一般首付比例是20%左右,如果是第2套房子,首付比例大概在30%左右。 如果你是选择的商业贷款,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一般是在30%左右。 第2套房子首付比例一般在70%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⑷ 上海市对改善性住房贷款有哪些新政策
在对现有居民住房状况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严格区分保障性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界限,建立健全改善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监管机制,真正改善收入困难户的住房条件。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政策,明确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3.4平方米、再次购房,为购买“改善型住房”。
“33.4平方米”是上海2008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对购买第一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仍保持80万元,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最高限额则降低为60万元;首期付款为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的20%。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明确,“投资投机性购房”最基本的条件是购买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非改善型住房;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3.4平方米(2008年上海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第二次贷款购房,即认定为购买非改善型住房。
上海对购买“投资投机性购房”将从紧执行掌握贷款政策。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8-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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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目前上海的购房政策和贷款情况
上海一直严抓限购政策,现在是“认房认贷”的时代。认上海的房产,认全国的贷款记录,如果名下无房,在外地有贷款记录,在上海购房就是二套房,首付50%或者70%。
上海户口单身可以购买一套房,家庭单位可以购买两套;外地户口,必须在自购房之日前,63个月缴满60个月的社保或者纳税,且已婚,才可以购买一套房。现在上海购房,首套房首付35%。
首套贷款:商业贷款利率4.9%(4月1日开始,上海取消首套贷款利率9折的优惠,以银行贷款签约时间为准);公积金贷款利率3.25%,个人最多贷60万(其中10万的补充公积金)。
二套贷款:商业贷款利率上浮10%,也就是5.39%;公积金贷款利率,有记录或者名下有房,利率上浮10%,首次使用公积金还是3.25%。二套公积金最多贷50万(其中10万补充公积金)。
⑹ 上海房贷新政“动真格”,后续或加大打击力度
近日,一份归属地为上海的《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在网上流传。
《告知函》显示,该笔个人贷款合同签订于今年1月5日,贷款金额为500万元。因贷款人未按约履行借款合同第四条关于“贷款用途”的相关约定,银行宣布该贷款全部提前到期,贷款人须在3月31日前全额归还贷款本息。若未在限定时间内归还,将构成逾期并产生罚息,该行将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
“这笔被要求提前收回的贷款,大概率是抵押贷款,也就是经营贷,即把自己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用途是公司经营,但是挪用贷款(购房)被查出来了。”一位不愿具名的上海银行业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或是上海年初“严查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新规后的首个实质性处罚警示案例。
上海各级银行紧急排查整改涉房信贷
今年1月29日,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上海各家银行“对2020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防范借款人或受托支付对象规避用途管理”“借款人存在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惩戒”。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的消息,因为收到上级要求,目前上海各级银行正在查处最近同时贷了经营贷和房贷等多笔贷款,并开展政策“打补丁”。这也使得之前已经签过贷款协议的客户,有部分被要求降低贷款成数,提高首付比例。
上述上海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最近监管部门、银行总分行都在严查贷款流入房地产,支行更是几乎天天接受检查,要求比原来严格很多,排查出来支行就得整改,整改措施之一就是收回贷款。
上海某银行负责经营贷和消费贷的经理黄山表示,目前他所在的银行已经开始自查此前的放贷金额,但具体往前追溯多久并不清楚,一旦查到了会要求客户限期退贷。
一方面,对于已流入房市的资金提前收回;另一方面,对还未贷出的资金,银行方面则进一步加大监管。
黄山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目前对短时间内申请了经营贷又申请了个人按揭贷款的借款人,银行正在加紧核查,并已经对一批违规贷款进行了“抽贷”处理。
对此,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分析认为,近日很多城市开始加码整顿经营贷和消费贷违规流入楼市的行为,也有很多措施抑制新批贷款。从实际执行的情况来看,因违规被查处,并要求提前归还贷款的情况可能会在最近增多。
信贷政策“打补丁”,后续或加强打击力度
事实上,早在去年4月底,央行上海总部就严禁银行以消费贷、经营贷款等形式违规向购房者提供资金。今年1月29日上海银保监局印发《通知》要求,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对象限定为已封顶楼盘,银行也随之加严了对涉房贷款的审批。
为什么此时银行会对信贷政策“打补丁”?
上述上海银行业人士表示,去年小微贷款利率的大幅优惠,使得不少借款人利用经营贷(尤其是房屋抵押贷)进入房地产市场。年初房贷新政之下,银行开始投入人力物力全面严查。但由于此类资金往往经过多个渠道多次流转,所以银行检查起来难度不小。
张波则认为,对于这一现象,市场要认识到国家对于金融侧的调控力度是明显加强的。房地产交易各方都需要警钟长鸣,此次强化查处力度并非是“微风习习”,从倒查时间就能充分体现出决心和力度。当下如果还想通过违规方式获得购房资金的人,只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在经营贷和消费贷违规流入楼市过程中,部分中介或金融机构起到了一定的助力作用。如部分机构提供违法服务,部分金融机构则存在审核不严等情况。”张波表示,后续监管部门和银行对涉房贷款的打击力度会不断增强,同时也需要对前期违法违规机构给予更大的惩处。
⑺ 上海:7月23日前完成新房认购和选房,贷款按照原政策执行
8月5日,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称,7月23日,上海市调整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工作实施方案,对7月23日之前(含7月23日)已完成一手住房认购且选定房源的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按照调整前的政策执行。
据上观新闻报道,从7月24日开始,上海首套房贷利率将从4.65%调整至5%,增加了35基点,二套房贷利率从5.25%上调至5.7%,增加了45基点。
同日,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市场监管,进一步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管局、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住房赠与管理的通知》。
按照新规,自2021年7月24日起,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在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中,该住房自转移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住房限购政策。
此外,上海市房管局于7月9日召开上海市规范二手住房房源挂牌管理会议。会议要求,上海在已实施房源挂牌核验的基础上,增加价格信息的核验。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以市场真实价格为依据,对每套房源进行核验,没有通过价格核验的房源不得对外发布。
⑻ 违规涉房贷款被提前收回,上海房贷新政“动真格”,具体出了什么政策
上海市政府要求银行对当地所有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进行审核,一旦发现资金违规流行楼市,立即要求企业退贷。这段时间,一份从上海流出的《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引起了大家的讨论,据悉,是贷款企业没有履行相应的贷款用途约定,也就是说违规使用贷款资金,所以银行要求企业短时间内,退还所有贷款和利息。该告知函也被称为,楼市调控后的第一次退贷处罚。不少银行工作人员也表示,上海的银行贷款资金确实出现紧缩。
⑼ 上海最新购房政策2021
1、沪籍单身人士。单独名下有房,限购、单独名下无房,但本人和父母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共有超过3套(含3套),限购。
2、沪籍已婚人士。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的,夫妻双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新购2套住房。
3、夫妻双方另一方是非上海户籍。首套房时非上海户籍一方可单独上产证,但需提供符合要求的社保或税单证明。
4、外地人在上海购房条件。外地人在上海只能购买1套(商品房)住宅房、非沪籍家庭限购一套上海住宅,但夫妻双方必须至少有一人社保或个税连续缴纳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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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买房政策有哪些
1、商业贷款政策
(1)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2)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2、公积金贷款政策
(1)购买首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首付比例仍为30%(住房面积大于90平),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低首付比例为20%;
(2)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高限额下调10万元;
(3)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
(4)借款人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从40倍下降到30倍;
(5)严格执行住建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调减为每月还本额占工资基数不超过40%。
【回答】
我能用公积金贷款吗?【提问】
上面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有的啊【回答】
谢谢!【提问】
⑽ 上海购房新政细则是什么
1、首套房:首套房是指买房者仅拥有一套住房,通常对于首套房的贷款要给予一定的优惠。2018年相关规定表明,目前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20%,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是30%。而2套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即4成,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2、公积金政策:在公积金政策方面,根据现行公积金提取政策,买房的首付款是不能直接从公积金账户里面提取。必须先付首付款,再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对于拥有一套房已结清贷款,再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为30%,此前首付比例则为60%。
3、拥有1套住房:对于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金融机构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通常情况下房屋贷款可以贷到房屋评估价的70%,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房屋的评估价要比市场价要低一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房预售办法》
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