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经适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要多少时
22-25个工作日。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及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2、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3、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4、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⑵ 在上海能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平价房)吗
购买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前提是符合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一)具有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四)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五)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⑶ 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实施细则
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行?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和一般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又有什么不同呢,今天就给大家一一详细列出了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的实施细则,相信大家看了之后就不会再有类似的疑问了。
上海发布公积金购买经适房贷款细则,规定借款人需符合申请经适房及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人配偶和经适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额度60万。
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实用细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快上海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本市中低收入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沪府发[1999]27号)、《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定义)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是指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且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以该住房抵押作为反担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贷款条件:
(一)符合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并已按相关规定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
(二)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各项条件。
第四条(共同借款人) 为提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筹款能力,除借款人之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和产权人之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共同申请人,经本人同意可作为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第五条(贷款金额的确定) 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额度的计算办法是以户为基础,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分别计算贷款额度后累加,具体贷款金额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申请金额和现行规定的贷款限额标准确定。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金额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高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按各自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
(三)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12个月×贷款期限;
(四)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第六条(补充还款人) 当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借款人发生还款困难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提出增加补充还款人的申请。补充还款人的范围包括: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经补充还款人本人同意,并由市公积金中心核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专项用于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还款。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除按现行贷款申请应提供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原件)。
申请增加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补充还款人的,还应提供补充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原件)及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
第八条(贷款受理单位) 市公积金中心所属区县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系统和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担保机构的经办网点,均可受理本市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申请及办理工作。
第九条(贷款的审核) 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受理审核按下列步骤操作:
(一)贷款受理单位审核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申请材料。
(二)贷款受理单位应在借款申请人递交贷款申请资料齐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三)准予贷款的,由贷款受理单位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签约手续,并向受托银行发出《放款通知书》,由受托银行办理放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退还材料。
(四)若借款申请人对贷款受理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贷款受理单位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复议。
第十条(合同签订)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受托银行、保证人等应当以面签形式签订《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签订者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一条(贷款担保) 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实行保证担保方式,担保机构作为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应将所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足额抵押给担保机构作为反担保。
第十二条(贷款风险防范) 贷款受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审核;贷款管理部门应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的管理和监督;贷款担保机构应根据业务委托的要求,做好贷款担保及贷款后续工作。
第十三条(贷款前提取) 借款人在已支付所购经济适用住房总价款20%以上房款后,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本人及符合条件的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除贷款以外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款。提取后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留足一定余额以确保其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额度的计算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组织实施) 本实施细则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实施时间)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1-3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搜狐焦点为您提供全面的新房、二手房、租房、家装信息
⑷ 经适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申请纯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按业务预约提示要求的经适房申购的所有共同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到场签字;如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面签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公证证明。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贷前准备
预约办理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纯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首先,应与开发商签署《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出售)合同》,支付房价20%以上首付款并取得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其次,索要开发商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再次,如为期房还需取得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和预告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如为现房还需取得大产证复印件和开发商已盖章的《上海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及完税税单。另外,还要准备好与个人和家庭相关的资料。
二、预约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一是电话预约。借款人可拨打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29进行预约;二是网上预约。借款人也可登陆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申请人将得到一个预约号。预约后至办理前,应按《住房公积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个人贷款业务办理告知单》提示备齐贷款所需的资料。
申请办理经适房组合贷款业务不需预约,可直接与已确定的贷款业务办理银行联系,按银行要求贷款业务办理的时间和其他事项。
三、办理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纯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由参与经适房申购的所有共同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携带完整的办理贷款所需的资料(详见《住房公积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个人贷款业务办理告知单》),凭预约号和主贷人身份证号,根据预约的时间前往预约指定的受理网点办理业务,若预约时间内人员未全部到场或贷款申请资料不全,预约自动失效,请重新预约。
四、审批
贷款受理单位应在借款申请人递交贷款申请资料齐备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审批工作。不准予贷款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退还材料。
五、抵押担保
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为获批的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贷款提供担保,并取得房地产抵押权作为贷款反担保。
六、放款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后,由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9-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更多房产资讯,政策解读,专家解读,点击查看
⑸ 上海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个人公积金可以贷30万,有补充的话40万。家庭最多贷到60万。不超过这个额度你可以纯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