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银行贷款 > 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首套

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首套

发布时间:2021-05-04 05:39:46

㈠ 在上海能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平价房)吗

购买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前提是符合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一)具有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四)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五)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㈡ 关于上海经济适用房的首付价格

3口之家可以申请两居室 65平左右

首付 公积金20% 商贷30%

㈢ 上海公积金贷款可以首付几成第一套房,二手房。

现在的政策是60%。

关于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0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来源: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沪公积金(2011)6号
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办[2011]1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6号),自2011年2月1日起,对本市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从不低于50%调整至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执行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若有违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二月一日

你问的首套,请看第五条。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快上海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本市中低收入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沪府发[1999]27号)、《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定义)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是指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且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以该住房抵押作为反担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贷款条件:
(一)符合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并已按相关规定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
(二)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各项条件。
第四条(共同借款人) 为提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筹款能力,除借款人之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和产权人之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共同申请人,经本人同意可作为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第五条(贷款金额的确定) 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额度的计算办法是以户为基础,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分别计算贷款额度后累加,具体贷款金额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申请金额和现行规定的贷款限额标准确定。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金额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高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按各自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
(三)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12个月×贷款期限;
(四)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第六条(补充还款人) 当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借款人发生还款困难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提出增加补充还款人的申请。补充还款人的范围包括: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经补充还款人本人同意,并由市公积金中心核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专项用于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还款。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除按现行贷款申请应提供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原件)。
申请增加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补充还款人的,还应提供补充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原件)及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
第八条(贷款受理单位) 市公积金中心所属区县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系统和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担保机构的经办网点,均可受理本市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申请及办理工作。
第九条(贷款的审核) 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受理审核按下列步骤操作:
(一)贷款受理单位审核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申请材料。
(二)贷款受理单位应在借款申请人递交贷款申请资料齐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三)准予贷款的,由贷款受理单位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签约手续,并向受托银行发出《放款通知书》,由受托银行办理放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退还材料。
(四)若借款申请人对贷款受理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贷款受理单位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复议。
第十条(合同签订)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受托银行、保证人等应当以面签形式签订《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签订者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一条(贷款担保) 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实行保证担保方式,担保机构作为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应将所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足额抵押给担保机构作为反担保。
第十二条(贷款风险防范) 贷款受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审核;贷款管理部门应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的管理和监督;贷款担保机构应根据业务委托的要求,做好贷款担保及贷款后续工作。
第十三条(贷款前提取) 借款人在已支付所购经济适用住房总价款20%以上房款后,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本人及符合条件的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除贷款以外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款。提取后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留足一定余额以确保其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额度的计算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㈣ 上海经济适用房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年限 1-5年 5-30年
11年7月6最新利率下限(85折) 3.780 % 4.170 %
11年7月6最新利率上限) 4.900 % 5.390 %
经济适用房基本都是优惠利率

㈤ 在上海能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吗

目前暂时不允许公积金贷款的 在上海经济适用房适买人群的标准政府相关部门尚未确定,因此公积金的这一功能还未实现。不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总经济师崔国盛在接受早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今后那些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且正常缴纳公积金的市民,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只要两成首付,就可以进行全额公积金贷款。

㈥ 上海经济适用房首付款、装修贷款可以一起用公积金贷款吗

首付款和装修是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1. 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2. 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3. 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4. 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5. 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6. 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㈦ 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流程麻烦吗

公积金贷款优势:
由于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仅为3.87%,比现行的商贷利率6.55%低了近3个百分点,因此在大多数购房者脑海里已经形成普遍的概念:使用公积金贷款比使用商业贷款省钱。公积金贷款的优势不仅仅只限于其利率优惠,还有贷款额度高、年限长、还款灵活方便等多种优势。

阅读全文

与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首套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退伍士兵贷款没有担保人 浏览:934
贷款利率和楼盘有关系吗 浏览:100
北京公积金贷款多久能过户 浏览:855
贷款企业提供需要的资料 浏览:228
浦发银行用app到了贷款明细资料 浏览:749
2018公积金余额能贷款多少钱 浏览:981
买父母的房子能用公积金贷款 浏览:371
没有工作可以去那贷款 浏览:639
农村信用社贷款信贷员电话 浏览:404
山东农村信用社贷款小额贷款利率 浏览:113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会不会查征信 浏览:431
银行贷款怎么和房主过户 浏览:840
逾期贷款催收工作报告 浏览:886
支持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软件 浏览:932
工程合同能做贷款抵押吗 浏览:728
农行小额贷款无担保 浏览:817
已经按揭房子还能给别人做贷款担保吗 浏览:20
被告要求解封房子贷款还钱 浏览:782
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汇报 浏览:763
开封异地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怎么处理 浏览: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