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农行组合贷款
没关系,一个月后才开始还款
⑵ 农行组合贷款,9月份房产证出来的,现在都一个月了还没有放款,一般什么时候可以放款啊
你好,资料齐全,商贷和公积金可以同时申请,应该一个月之内就能通过了。如果还没有下来建议您咨询下银行看是不是还需要其他的资料或是具体什么情况。
⑶ 我是农行组合贷款,公积金贷40万,商贷23万,下月要进行扣款了,我公积金账户有12万,接下来我是选
相比较而言,采用年冲方式所产生的贷款利息总额要少于采用月冲方式所产生的贷款利息总额。
采用年冲方式相当于【每年办理一次部分提前还款】,但这种方式是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的,当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冲还商业贷款本金,另外每月的月还款额必须自行使用现金归还。但是在每个月冲还公积金贷款的月应还本息金额之余也可以冲商业贷款部分的月应还本息金额,当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才会从借款人指定还款账户中进行扣款。
至于采用年冲还是月冲这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平时现金压力不大并且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的情况下,建议可以使用年冲的方式进行冲还贷,这样可以一次性冲还较多的贷款本金,从而减少总的还款利息。其缺点是只能先冲公积金贷款。
如果平时现金压力较大,还是建议使用月冲的方式进行冲还贷,这样可以有效地减轻还款压力,用余额里的钱去还公积金月供,又还商贷月供,不用自己掏钱。
⑷ 公积金组合贷款,如果公积金是建行的,如果我贷款走的是农行,那么我每月如何还贷款
那就办理两张联名卡,每个月会自动划款的
⑸ 买房使用农业银行可以用组合贷吗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简称组合贷款)业务是指,经办行向同时符合公积金中心和农业银行规定条件的职工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贷款组合。
注:具体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流程:提出组合贷款申请→贷款调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银行信贷部门分别就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部分进行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等手续→发放贷款→资料归档→贷款偿还→贷后管理→办理清户、撤销抵质押。
注:具体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⑹ 去农行办理公积金月充房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公积金冲还贷,就是用借款人公积金余额冲还住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及组合贷款。要办理冲还贷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购买本市具有所有产权的自住房(仅限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50年产权的商住房不可)。 (2)主贷人及配偶无其他公积金贷款债务和冲还贷业务。 (3)所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冲还贷业务。 在办理之前,需要准备材料: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用公积金还房贷,有三种办法。 一次性还款法。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停止还贷若干月法。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 逐月还款法。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申请用公积金还贷,可直接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简称《委托书》),《委托书》的有效期至贷款本息结清后自行终止。采用一次性还款或停止还贷若干月法的,在1-3月份签订《委托书》,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4-8月份签订《委托书》,9-10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9-12月份签订《委托书》的,次年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的,在银行受理的31天后办理公积金还贷。 采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住房组合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买房人,均可办理公积金归还贷。买房人的配偶、直系血亲,均可以利用自己公积金还贷。 ′更公积金还贷方式,须向贷款银行提出办理变更委托的申请,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变更书》,但办理公积金还贷方式的变更,必须在原委托或变更委托满一年以后。贷款本息结清前,买房人可与贷款银行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终止书》,办理终止委托,但一年内不可再办公积金还贷委托
⑺ 什么时候可以施行,是不是现在买房可以使用组合贷款
农行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简称组合贷款)业务是指,经办行向同时符合公积金中心和农业银行规定条件的职工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贷款组合。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资料:
自营性贷款部分申请材料同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部分申请材料根据公积金中心规定确定。
借款人可直接向贷款行提出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借款人和房屋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伯)及婚姻状况证明;
二、交易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三、购房发票(首付款)原件及复印件;
四、借款人收入证明;
五、抵押物权属证明、质押物清单或保证人资信证明;
六、如以第三方财产或共有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需提供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七、持有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及贷款额度等相关证明;
八、经办行及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具体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