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的利息是指什么样的
一般情况下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㈡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买房人要求开发商按6%的利息支付房款占用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房屋合同解除之后,开发商按照什么标准支付房款占用期间的利益,要看合同的约定,毕竟合同签订是贯彻意思自治原则。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而开发商对合同解除承担责任的话,法院一般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㈢ 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解除的贷款合同,贷款利息谁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第二十五条规定:“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㈣ 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贷款合同有什么区别
你应该有一份,我认为主要作用就是交房期限什么的合同上有注明啊,要是晚了是不是可以理论下啥的,虽然没意义。
办好房证后基本上没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