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低保户可以无息贷款吗
低保户可以享受无息贷款。
② 针对农村贫困户的五万元无息贷款政策是什么
银行无息贷款的条件 :
1、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有固定住所和营业场所证明。
2、资金证明。贷款申请人的投资项目要求已经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这是银行衡量是否借贷的一个重要条件,因为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贷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以及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
3、结算账户。贷款申请人必须在所贷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营业收入要经过银行结算。
4、贷款担保。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包括房产抵押、存单质押以及第三方担保三种形式。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农民低保无息贷款扩展阅读:
我国今年的经济状况不断下滑,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尤其是农民就业困难加剧、部分农民工返乡回流,会对农民就业增收带来不利影响。为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由各级财政全额贴息。
无息贷款政策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条件,方可申请: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3、从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4、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40%。
5、无不良纪录,信用良好。
6、应通过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③ 低保户三年无息贷款
按规定低保户不允许贷款的如果贷款直接取消低保,因此也没有低保户无息贷款的政策,所以没有此政策。
④ 关于农村扶贫无息贷款
农村扶贫无息贷款的申请条件:
1、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不能做违法危害社会的事情,也不能挪为他用。
3、贷款数额、期限和币种要合理,要根据自己的能力来合理确定贷款数额和时间。
4、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好借好还,再借不难。
5、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讲信用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切勿因为金钱利益而丧失了我国的传统,信用的缺失将成为你一生的污点。
6、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对本身要做的项目具有风险评估和前期的预算,对项目负责的同时也要对借款还款负责。
7、借款人家庭困难,需要有国家的支持。
8、借款人为人正直,信守承诺。
9、借款人申请贷款用以支持的项目,是国家政策性的。
10、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还款能力。
⑤ 为什么农村低保户不能享受无息贷款
以享受无息贷款
低保户相当于享受无息贷款
逐月转账要预留12月的余额
问:今后公积金可以逐月转账了,倒是减轻了贷款人的压力,但这个逐月转账有没有什么“门槛”呢?
《条例》规定:“职工可以逐年或者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当按照管理中心的规定保留余额。”
解读: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解释道,公积金可以按月转账并不等于每月缴纳的全部公积金都用于还贷。这里面有个情况,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运转需要资金支撑,所以市民公积金个人账户中必须留有一定余额,具体为相当于12个月的余额,打个比方,一单位职工每月公积金缴存额为400元的话,其账户上须留有4800元,其余部分才可转账。“只有预留有这么多钱,才可以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定委托逐月支取还贷的协议。”从2007年起,南京市民逐月支取公积金还贷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12个月的余额;低保户、大病人群,大龄下岗人员或家中发生突发事件的家庭,可提前支取公积金来交房租或物管费等;自由职业者和进城务工人员也可以缴存公积金了。备受市民关注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的权威人士就《条例》中一些“亮点”进行了解读。
⑥ 低保户可以享受无息贷款吗
可以享受无息贷款
低保户相当于享受无息贷款
逐月转账要预留12月的余额
问:今后公积金可以逐月转账了,倒是减轻了贷款人的压力,但这个逐月转账有没有什么“门槛”呢?
《条例》规定:“职工可以逐年或者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当按照管理中心的规定保留余额。”
解读: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解释道,公积金可以按月转账并不等于每月缴纳的全部公积金都用于还贷。这里面有个情况,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运转需要资金支撑,所以市民公积金个人账户中必须留有一定余额,具体为相当于12个月的余额,打个比方,一单位职工每月公积金缴存额为400元的话,其账户上须留有4800元,其余部分才可转账。“只有预留有这么多钱,才可以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定委托逐月支取还贷的协议。”从2007年起,南京市民逐月支取公积金还贷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12个月的余额;低保户、大病人群,大龄下岗人员或家中发生突发事件的家庭,可提前支取公积金来交房租或物管费等;自由职业者和进城务工人员也可以缴存公积金了。备受市民关注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的权威人士就《条例》中一些“亮点”进行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