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8年住房公积金最多能贷多少钱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30年,且不能超过职工或其配偶的法定退休年龄。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
㈡ 2018年住房公积金政策
国务院法制办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1、公积金缴存比例有限制
当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每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会按你的上年工资核定你的缴费基数,然后再根据你的缴费基数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费用。
2、10年未用者较高可提10万元
缴存10年(含)以上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在装修自住住房时,提取使用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较高提取额度为10万元。
3、缴存3个月可支取公积金
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4、提前退休不能提公积金
办理离退休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但办理提前退休养老或内退的职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5、贷款都有较高限额
公积金贷款都有较高限额,全国各地的限额标准不一样。
6、公积金可“借用”
给未婚成年子女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不为共同购买人,也可以缴存人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公积金可当低保用
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城市低保,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且符合享受居民较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经公积金*审核同意,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8、自由职业者拟可缴公积金
将来,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公积金贷款等权益;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提取账户内的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主住房物业费。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㈢ 2018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现在5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3.25%
㈣ 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目前都有哪些
新政施行后,2019年1月3日若个人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那么购房合同、首付发票、契税发票、准建手续等证明材料上的日期,也必须是在2017年1月3日之后才符合规定,可申请办理。
由于2018年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激增,全年提取、贷款资金投放近20亿元,个贷率达80%以上,现金存量严重不足。经2018年最后两个月调研摸底,2019年贷款需求超过20亿元,远超预期投放规模。
以前企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就可办理最高50万贷款,资金风险很大。现在如果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够3万元,比如只有1.5万元的话,按照12倍计算,最多只能贷款18万元,且必须要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担保,极大限度确保了资金安全。
(4)上海2018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㈤ 18年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政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5)上海2018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㈥ “最严新政”背后 2018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创新高
时代周报记者 谢中秀 发自北京
近期,多城陆续发布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报告。
时代周报记者梳理发现,各城公积金发放个人贷款的笔数和金额均呈正向增长。其中,厦门表现得最为明显:2018年,厦门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92万笔、74.10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55.56%和231.54%。
与2017年相比,这一变化尤其明显。2017年,多城公积金发放个人贷款的笔数和金额均呈环比下降。同样以厦门为例,2017年厦门仅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6万笔、22.3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73.04%和73.95%。
各城公积金贷款为何突然呈现较大规模增长?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宇嘉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指出:“在2017年房地产市场调控环境下,住房公积金政策和房贷政策同步收紧,当年公积金贷款下降幅度较大。到2018年,随着各地对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扶持,以及全年市场成交中的刚需占比逐渐加大,对公积金贷款的需求也相应增大。”
“最严公积金新政”影响甚微
令人记忆犹新的是,2018年也是各地相继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一年,其中又以北京力度最大。去年9月,北京发布公积金贷款新政,具体变化包括二套房“认房又认贷”、公积金贷款与缴存年限挂钩、调整首付比例等,被称为“史上最严公积金新政”。
多位专家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表示,新政之所以没有拉低去年公积金贷款笔数和金额,一是这些政策多为“打补丁”,对刚需购房者影响有限;二是2018年房地产市场虽低迷,但实际成交量和房价并未显著下降,房贷需求也未减少;三是各地公积金新政多发布在第四季度,对全年影响有限。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仍以北京为例,去年9月实施的公积金新政仅影响第四季度信贷行为。数据显示,2018年北京全年成交面积496.26万平米,前三季度成交面积已达316.43万平米,超全年面积的六成。“从信贷角度来说,前三个季度已经发放了很大一部分额度了。”张大伟解释道。
与市场销售实际情况背离
同策研究院研究总监张宏伟对时代周报记者指出,房贷数据应与房地产市场销售情况保持一致,但2018年住房公积金中个人房贷的增长,却与市场销售的实际情况背离。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7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69408万平米,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44789万平米,比上年增长5.3%;2018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71654万平米,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47929万平米,比上年增长2.2%。
从数据看,2017年、2018年我国住房销售增速虽有所放缓,但仍保持正向增长,与各银行放贷的增长态势一致。
2018年各银行新增贷款中,房贷仍占重要地位,但增速持续回落。2016年,五大行个人住房贷款增速约为30%;2017年跌至15%―20%;到2018年,五大行个人住房贷款增速多徘徊在15%或低于15%。
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却呈现出不一致的波动。
2018年,全国公积金缴存额持续增长。以北京为例,2018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980.1亿元,同比增长15.7%。截至2018年末,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3096.37亿元,同比增长17.8%;缴存余额4244.08亿元,同比增长14.1%。
公积金发放个人贷款的笔数和金额也在增长。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中,2018年度,四城住房公积金发放贷款额平均同比增长24.9%,其中北京地区上涨最为明显: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831.33亿元,同比增长55.2%。
值得注意的是,四个一线城市中,广州的住房公积金数据“特立独行”。2018年,广州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50万笔、156.7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2.47%和19.77%,与2018年广州楼市成交情况保持一致。
支持刚需作用凸显
“公积金贷款在满足首套和刚需贷款需求方面的作用和优势,还是很明显的。”李宇嘉分析说,“2014年、2015年楼市比较宽松的时候,各城出台的一些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的措施如缴存六个月就可以贷款等,在这一轮楼市严控中也没有收紧。”
统计显示,多地超90%的公积金个人贷款用于购买144平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其中,北京地区2018年公积金个人贷款共支持职工购房681.37万平米,按贷款笔数计,68.8%的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在90(含)平米以下,28.2%的贷款购房建筑面积在90―144(含)平米。
但公积金贷款仍有一定改进空间。近期打算在北京购房的杜小姐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最高可贷120万元,我现在才刚刚开始工作一年,拿到的额度太低了。另外,办理公积金贷款也比较麻烦。”
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3个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总量来看,2018年度,上述13个城市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贷款增量总量为3191亿元,不及中国银行一家的2018年度个人住房贷款增量4420亿元。
㈦ 2018年住房公积金贷款40万分20年还款,每月应还多少
按公积金利率3.25%测算,如果选择等额本息,每月还款2268.78元;选择等额本金,每月还款不等,前期多后期少,利息总额低于等额本息。
㈧ 2018年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是什么
根据2018年5月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关于公积金提取的新政策如下:
一、规范改进提取政策
各地要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二、优化提取审核流程
1、对缴存职工在缴存地租赁或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积极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咨询,大力推行网上审核和业务办理,缩短审核时限。
2、缴存职工提取申请材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三、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1、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2、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3、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四、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合理设置住房公积金提取受理、审核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岗位制约,实行定期轮岗。
2、完善内审稽核机制,形成前台受理审核、后台重点复核、内审部门稽核“三道防线”。委托商业银行受理审核的,要将防控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纳入业务考核,与受托资格和手续费挂钩。
3、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廉政意识和鉴别能力。对相关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便利,涉及职务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上海2018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