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银行贷款利率4.9怎么算
目前,人行公布的个人(人民币)5年期以上的贷款基准年利率是4.9% ,具体您可以申请到的贷款利率,由经办行审核确认。
2. [口径]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我行人民币贷款利率提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3]180号)》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作调整,仍保持原区间不变,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根据央行通知精神,工商银行认真执行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和总行利率管理规定,人民币贷款利率继续执行总行现行贷款利率定价政策与规定。
3. 现在第一套房贷款还清后,第二套房贷款按什么利率执行
若准备在我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您实际可以申请到的贷款利率是经办行结合您申请的业务品种、个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因素进行的综合定价,审批后才能确定。
注:首套房与二套房的界定标准,我行严格执行国家贷款政策,因各地情况略有差异,具体当地详细规定,请您直接联系当地分行咨询确认。
4. 贷款利率超过多少算违法
年贷款利率超过一年期浮动利率的四倍就属于违法的,2021年一年期贷款利率为4.5%,则一万一年3600的利息就超过了规定,是不合法的。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4)严格执行贷款利率政策扩展阅读: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 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对于房地产市场有何影响
央行要求,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同时,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作调整,仍保持原区间不变,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那么,笔者认为应该从开发企业的开发贷款与个人购房按揭贷款两方面来说。开发贷向品牌开发商集中,加速房企之间分化
从开发企业的开发贷款的角度来说,银行对于不同企业也是有倾向性的,对于大型品牌开发商来讲,优先提供贷款额度,而对于中小开发企业,银监会早就发文针对这些企业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大型品牌开发企业由于需求额度较大,具有和银行议价的优势,有可能争取到利率较低的贷款。而对于中小开发企业来讲,由于贷款审批环节复杂,贷款成本明显高于大型品牌开发企业,导致中小开发企业生存环境步履维艰,尤其是在钱荒的市场背景下,银行对于中小房企的开发贷款的限制会更加明显。
例如去年以来,建设银行已向全国38家分行下发2012年房地产行业信贷调整的文件,规定“分支机构不得对小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同时,“开发贷占对公贷款比例超过15%的一级分行、各限购地级市所在地分行,应严格控制新增贷款投放,降低集中度。”
此时,部分中小开发企业势必会借助民间资本设法过关,但这反而有可能使其负债累累,面临被洗牌的境地。
无疑,利率市朝改革,一定程度上收紧了中小房企开发贷款的融资渠道,使得中小房企在高资金杠杆下原有的滚动式开发难以为继,也对于开发商自有资本金比率提出更高的要求。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对于中小企业来讲,自有资本金比率的提高、融资渠道的收紧,中小房企的发展环境是越来越恶化。这时中小房企借助民间资本有可能会使其更加负债累累,这有可能导致中小房企在整个房地产市场大格局变化中的地位也将逐渐淡化,整个行业或因银行对于中小房企开发贷款的收紧而导致行业大洗牌加速。
对于资金面相对宽裕的央企地产企业、高周转企业、有境外上市融资渠道的这些大型品牌企业来讲,可能就受制于国内钱荒因素就较少,会受益于利率市朝改革给公司带来的红利,这些企业可能会面临市场发展机会,也有可能会因此加剧土地市场优势资源的集中,从而从长远角度来讲加速市场集中度的提高与不同房企之间的分化,最终形成“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市场局面。
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难落地,首套房贷优惠落空
从个人按揭贷款的角度来讲,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作调整,仍保持原区间不变,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从政策面的角度来讲,通过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购房仍然是调控政策唯一不变的话题,政策调整的核心仍然是保证居民家庭首套房需求,让商品住宅市池归居住属性。
但是,近日钱荒导致货币市场利率上升,对一些银行的利润会产生影响,而这些银行还对近期的贷款质量预期有所改变,在钱荒的市场背景下,收窄首套房贷优惠、上浮房贷利率、房贷审批周期拉长等已成为部分银行缓解钱荒的既定措施。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收窄首套房贷优惠、上浮房贷利率、房贷审批周期拉长似乎是与政策层面背道而驰。
6. 第二套住房贷款利息 二套房贷首付不得低于50%
凡是需要通过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都会关心上海二套住房贷款利率的问题,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聊关于上海二套住房贷款利率计算方法,二套房贷不仅首付必须四成以上,而且上海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也不能再“打擦边球”享受优惠了。从房地产中介机构了解到,各家银行已经不再对上海二套住房贷款利率给予优惠,而是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1倍的政策。
房贷服务机构相关人士表示, 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开始严格执行“9.27”房贷政策,即:首付40%,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至6.53%。当时,其他银行也逐渐收紧二套房贷政策,严格审查借款人个人征信,要求出示银行流水和对账单等。各家银行对二套房贷的态度普遍是严格执行“首付四成+利率1.1倍”的政策不动摇。
今年6月中旬,银监会向各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重申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和首付款比例问题,但并未对利率优惠与否做出明确要求。其后,银监会的官方表态也重点强调首付比例不低于40%,未提及利率问题。直到7月份,银行仍然拥有利率定价的自主权,即按照此前北京银监局的要求,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自行确定利率水平。当时,部分中小银行对二套房贷的利率仍然能给予“七二折”的优惠。
有中介机构表示,目前如果要向银行争取优惠利率,只能设法把“二套房”变为“首套房”。例如,先把首套房贷款还清,并且出具产权变更的证明,向银行说明原来的房子已经卖掉,此时个别中小银行可以将本次贷款申请视为首套房贷处理,给予优惠利率。
数据显示,二套房贷利率提升至基准利率的1.1倍后,购房者的月供负担将有明显的增加。以贷款20年期80万元贷款为例,利率上浮至1.1倍和利率7.5折的平均水平相比,借款人月供额将增加939.09元,总利息额增加22.54万元。
另一方面,二套房贷利率的全面提升将改善上市银行的业绩。作为国内发放个人房贷最多的银行,建设银行(5.85,-0.07,-1.18%)此前表示,今年上半年该银行经营利润下降的一大原因是个人房贷利率下限放宽和利率下调。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2-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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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你好,请问下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范围是多少呢现在人民银行是不是规定的上不设限呢
一、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贷款利率不再设定上限。
二、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具体内容包括:
1,商业银行贷款和政策性银行按商业化管理的贷款,其利率不再实行上限管理,贷款利率最大下浮幅度为10%。 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
2,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3,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
4,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央行表示,为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作调整。
8. 银行执行浮动利率存在严重偏差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商业银行在执行利率浮动政策时存在严重的偏差。主要表现在:
(1)执行利率集中在扩大浮动区间前的水平。多数国有商业银行在执行浮动贷款利率政策时,担心贷款利率过高造成客户流失,一般采用“浮而不动”的方式。目前,各金融机构的基层行大部分沿用原来的利率浮动政策,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基本保持在0.9~1.3倍基准利率水平范围内,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水平基本上保持在1~1.5倍基准利率水平范围内。
(2)操作手法简单、“一浮到顶”。农村信用社制定贷款利率浮动制度时普遍存在“一浮到顶”的现象。一方面,农村信用社管理人员及基层信贷员业务素质低,无法掌握具有相对难度的浮动贷款利率政策。针对这种情况,农村信用社各基层信用社在贷款时,严格按照县联社规定的各类贷款利率标准,对应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不得随意变动。另一方面,一些农村信用社为追求短期效益,利用其在农村的特殊地位,不加区分地较大幅度提升贷款利率执行水平,甚至普遍出现“一浮到顶”的现象。
9. 房改房贷款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大修各类型住房时,建设银行同时为其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特定贷款组合。该贷款币种为人民币,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目前执行利率情况如下:
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及下限管理政策,综合考虑客户的风险程度、信用状况、综合贡献等对不同客户实行差别化的利率,最低下浮幅度为人行规定的下限,即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3.96%,期限为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