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公积金已经贷款了还能贷款吗
可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因此,您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2. 在上海,公积金还贷购房用过两次,均已结清,能否再贷
在上海是不行的,上海公积金规定,公积金房贷用过两次就不能再贷了。
3.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还能贷款吗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
(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二)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4. 上海 在有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还能在贷公积金买房吗
上海 在有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不能再贷公积金买房
公积金想用第二次,只有第一次换完才行
ps:单独 取现过也算办过一次房贷
5. 上海用了公积金贷款还能提取吗
1、一般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一般也不会有余额的。除非缴纳的公积金比每月还款还要多, 种情况基本很少很少。
2、每月缴纳的公积金都不够还款的,自己还要补上不足部分还款的。
6. 在上海已经有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名下无房产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您可以去申请,但是基本上不会批复贷款的!现行政策是认贷不认房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7. 在上海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卖了还能再用公积金贷款吗
在上海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卖了,如果已经结清了贷款,就还能再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8. 上海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贷公积金可以代多少
如果属于改善型购房(第二次购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最多40万。
9. 上海,老公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后来卖了,第二次买房我贷公积金我老公商贷,又卖了,还能再贷款买房吗
这个是可以的呀,因为你以银行里面已经没有贷款记录了呀,已经还清贷款了呀,而且房子也卖掉了,想购买房子肯定可以买,也可以贷款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