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公积金余额冲还贷款 什么时候办理,怎么办理
一、提取还贷操作的时间:
每个月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初在公积金官方网站上公布,或可咨询贷款银行。
二、办理流程:
1、原贷款正常还款一期后持相关资料到银行网点办理
2、所有参加提取还贷人员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上签字认可。
三、办理要件:
1、提取还贷参加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港澳台人士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2、借款人配偶参与提取还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人士未在内地(大陆)办理婚姻登记的,提供经居住地(港、澳或台)公证机关公证的婚姻证明;直系血亲参与提取还贷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3、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贷款账号的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对账单、还款计划单等。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简称“提取还贷”)方法:
1、逐月还款法(简称“月冲”)——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息的方法;
2、一次性还款法(简称“年冲”)——参加提取还贷人员按约定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余额归还贷款,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按约定批次为4月或9月进行)。
2. 公积金能月充纯商业贷款吗上海
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充还商业贷款(可以按月还),所需资料如下:
1、在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
2、原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出具的前12个月的还款明细表(需加盖银行公章)。
4、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卡。
持上述资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3. 关于上海公积金冲商贷
可以每年定期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去还商业贷款的,
公积金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可以免个人所得税,而不是用你被征过税的宝贵收入去还贷!
4. 按年提取公积金冲抵商业贷款,请问如何办理
不能够冲抵商业贷款,但是你每年可以将公积金账户的钱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一年的还款额,提取出来的公积金打到银行卡上就是你的钱,你用来干什么都可以,和银行贷款没有关系。银行贷款仍然是你每个月按时存足够的钱用来还款。
5. 上海如何提取公积金冲还房贷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6. 请问如何将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后去冲抵按揭贷款本金!如何操作!
公积金冲还贷是指第一期的月供正常还款以后,主贷人或者主贷人配偶、直系亲属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用来偿还房贷的月供,这些房贷包括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或商业贷款。公积金冲还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每年一次性还款,另一种是每月偿还本息。由主贷人向贷款银行或公积金中心申请。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应答时间:2021-01-2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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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上海公积金贷款冲还贷怎样办理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简称“冲还贷”)方法:
1、一次性还款法(简称“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
2、逐月还款法(简称“月冲”)——每月直接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补足还款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还贷时间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
办理场所: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申请、变更或终止时,借款人应向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
2、在委托期内发生提取还贷人变更(借款人除外),或者变更提取还贷方法,可向原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并签订变更协议,办理提取还贷方法变更在原委托协议满一年以后生效;委托人的增减变更不受此限;贷款本息结清前,提取还贷人可以与贷款放款银行终止委托,但在一年内不得就该笔贷款再次办理提取还贷委托;
3、借款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后发生还款困难需要增加补充还款人,借款人的,可向原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经补充还款人同意,并由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核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还款。
办理要件:
1、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2、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的变更或终止,原所有委托人应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委托书》。
办理时限:提前与办理网点预约,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办理期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