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央行: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 引导贷款利率继续下行
风财讯消息9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0年第三季度(总第90次)例会于9月25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指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引导贷款利率继续下行,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经济稳步恢复。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现了前瞻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大力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金融风险有效防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逐步提升。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顺利完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红利持续释放,货币传导效率增强,贷款利率明显下降,人民币汇率总体稳定,双向浮动弹性提升,发挥了宏观经济稳定器功能。
会议指出,当前境外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要加强对国际经济形势的研判分析,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完善跨周期设计和调节,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综合运用并创新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有效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精准滴灌作用,提高政策的“直达性”,继续用好1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额度,落实好两项直达实体货币政策工具,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应延尽延,切实提高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发放比例。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大银行服务重心下沉,推动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着力打通货币传导的多种堵点,继续释放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利率的潜力,综合施策推动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补短板、锻长板,确保新增融资重点流向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与民营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推动供给体系、需求体系和金融体系形成相互支持的三角框架,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⑵ 央行会议: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
据中国人民银行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1年第二季度(总第93次)例会于6月25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指出,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完善央行政策利率体系,优化存款利率监管,调整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继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潜力,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
会议分析了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会议认为,今年以来我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力实施宏观政策,国民经济总体延续稳定恢复态势。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科学管理市场预期,大力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控金融风险。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红利持续释放,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增强,贷款利率稳中有降,人民币汇率预期平稳,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发挥了宏观经济稳定器功能。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稳中加固、稳中向好,但国内外环境依然复杂严峻。要加强国内外经济形势的研判分析,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防范外部冲击,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搞好跨周期政策设计,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把握好政策时度效,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维护经济大局总体平稳,增强经济发展韧性。
进一步发挥好再贷款、再贴现和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等措施的牵引带动作用,落实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延期工作,综合施策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力度支持普惠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和绿色发展等领域的支持。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大银行服务重心下沉,推动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增强金融市场的活力和韧性,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
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完善央行政策利率体系,优化存款利率监管,调整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继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潜力,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
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坚持“风险中性”理念,加强预期管理,促进内外平衡,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与民营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研究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以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推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字当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灵活精准实施货币政策,处理好恢复经济与防范风险的关系,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经济在恢复中达到更高水平均衡,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⑶ 2019年工行房贷利率下降多少
国家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同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确保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本稳定,所以,LPR形成机制改革总体上不会引起房贷利率下降。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是定价基准,并不是贷款的实际利率,贷款的实际利率是在LPR基础上加点确定的,如果您新申请贷款,具体定价要由贷款行根据本地区、本机构情况以及客户综合资质、抵押担保方式、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
(作答时间:2020年6月30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⑷ 2020年建行贷款利率调整选择那种最好
可以选择固定利率,也可以选择LPR,LPR会随着市场的利率波动而变化。按央行规定,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原则上要在8月31日之前完成利率定价方式转换,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
1、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简称,是指金融机构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2019年8月,央行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新的LPR报价方式改为按照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报价利率期限增加5年期以上;报价频率由原来的每日报价改为每月报价一次。
按规定,2020年1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或者签了合同但还没有发放的贷款,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的贷款可以转换为锚定LPR。
2、固定利率与LPR二选一
在转换的时候,个人面临两个选择:第一个是,选择固定利率。房贷利率与你当前的利率水平保持不变,以后也不管LPR利率怎么变化,你的房贷利率都不变;第二个是,选择浮动利率(LPR)。房贷利率根据LPR的变动而变化。
无论是何种转换方式,转换后的房贷利率不得低于原有的利率水平,除非LPR下降。这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在流动性合理充裕、市场利率有望下行的情况下,坚守“房住不炒”的定位,不向房地产市场发出错误信号,同时也有助于控制上升较快的居民部门杠杆率。
具体来说,业内专家均预计,未来一段时间LPR仍有一定的下行空间。借款人与银行平等协商,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浮动利率)将可能是普遍的方式。
3、转成LPR
第一步:确定点差【点差=转换前的房贷利率-相应期限LPR】比如说,您房贷是上浮10%,按照现在执行的利率水平4.9%计算,您转换前的房贷利率就是5.39%。按照央行规定,在个人房贷转换期间均锚定2019年12月的LPR,该月5年期以上LPR为4.8%。
根据上述,您的点差=5.39%-4.8%=0.59%或59个基点。点差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第二步:确定房贷利率【转换后的房贷利率=重定价日的相应期限LPR+点差】转换为LPR时可以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也就是说一年内房贷利率不会发生变化。
据了解,多家银行可选择的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或按贷款放款日对应的日期。假如您的重定价日为1月1日,那么2020年由于锚定2019年12月LPR,您的房贷利率不会发生变化。而2021年转换后的房贷利率=2020年12月的LPR(假设为4.60%)+0.59%=5.19%。
较2020年将下降20个基点。也就是说,这次重定价日的LPR比上次变化了多少,您的房贷利率也就会调整多少。4.哪些人受影响?一般来说,只要有个人住房贷款的都受影响,但有几种情况除外:
1、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
2、固定利率贷款;
3、2020年底前到期的个人住房贷款;也就是说,如果符合这三种情况之一,就不受转换的影响。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存量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至8月31日结束。
若未在此前转换,则银行会自动调整为LPR浮动利率或固定利率,具体是哪种各家银行标准不一。在8月31日之前,您可以选择通过电子银行或手机银行进行办理,这样您就不用去柜台,在电子银行上确定即可。或者您也可以选择挑个方便的时间到银行柜台办理相应业务。
⑸ 2020年9月1日之后办理房贷,利率只能选择LPR方式吗
是的。以后只有Lpr了,但是并没有什么不好,跟以前差不多的,以前基础利率也是会上下浮动的。
⑹ 房贷合同要改了!刚刚,央行宣布贷款利率大调整
举个例子可以看得更清晰:
目前,大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
以此为例,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
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
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此次央行也对其他存量贷款定价基准的转换进行了明确。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他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可由借贷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具体转换条款,包括参考LPR的期限品种、加点数值、重定价周期、重定价日等,或转为固定利率。
另外,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⑺ 央行: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 引导贷款利率继续下行
会议强调,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引导贷款利率继续下行,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9月28日央行发布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于9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三季度例会。
会议强调,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引导贷款利率继续下行,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
会议分析了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会议认为,今年以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经济稳步恢复。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现了前瞻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大力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金融风险有效防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逐步提升。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顺利完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红利持续释放,货币传导效率增强,贷款利率明显下降,人民币汇率总体稳定,双向浮动弹性提升,发挥了宏观经济稳定器功能。
会议指出,当前境外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要加强对国际经济形势的研判分析,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完善跨周期设计和调节,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综合运用并创新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有效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精准滴灌作用,提高政策的“直达性”,继续用好1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额度,落实好两项直达实体货币政策工具,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应延尽延,切实提高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发放比例。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大银行服务重心下沉,推动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着力打通货币传导的多种堵点,继续释放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利率的潜力,综合施策推动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补短板、锻长板,确保新增融资重点流向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与民营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推动供给体系、需求体系和金融体系形成相互支持的三角框架,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
⑻ 我国利率体制的改革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中国利率管理体制改革进程
建国初期,为迅速集中资源、重建经济,稳定物价,国家对利率进行了严格管理,并灵活调整利率水平、实行差别利率,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恢复。
文革期间,受对利率认识的局限和左的思想的影响,利息被看作某种资本主义的东西,利率管理也向简化档次、降低水平的方向发展,利率在国民经济中的调控作用不断弱化,但利率集中管理的体制仍然没有改变。
1978年以后,随着经济建设中心地位的确立,国民经济管理逐步由实物管理转向价值管理,调控方式逐步由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直接控制转向以经济手段为主的间接调控,利率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中的重要性重新显现出来,利率管理体制也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
1988年10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加强利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利率管理进行了专门规范,初步明确了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主体地位和管理范围。1990年人民银行下发了《利率管理暂行规定》,对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职责范围进行了全面的界定,并明确了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在利率管理中的职责。此时,人民银行对利率管理的范围覆盖了几乎涉及所有资金价格和对计息规则的管理。在完善利率管理制度的同时,通过适度扩大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和下放利率浮动权的形式,对利率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积极尝试。
1996年随着统一的银行间市场的建立,利率管理体制改革迈上了新台阶。金融机构间的批发业务利率逐步放开,人民银行管理的利率范围不断缩小,利率管理种类不断简化;人民银行针对不同性质资金和不同行业制定的差别利率政策逐步减少,利率管理承担的财政职能逐步弱化,而对宏观经济灵活调控的职能不断增强。1998-1999年人民银行连续三次扩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并统一了不同期限档次利率的浮动政策,使金融机构的定价权逐步扩大。
1999年3月2日,人民银行修订并下发了《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强调了利率杠杆对国民经济的调节作用,进一步简化了利率管理的种类,明确了人民银行利率管理和金融机构自定利率的范围。使利率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果以规范的形式明确下来。目前,我国利率管理基本上是在该《规定》的框架内进行。
在外币利率管理方面,1984年以来,人民银行授权中国银行公布境内外币存贷款利率。2000年,人民银行改革了外币利率管理体制,放开了境内外币贷款利率和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以上的大额存款利率,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以下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由人民银行对外公布。2002年3月,人民银行统一了中、外资金融机构外币利率管理政策。将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对境内中国居民的小额外币存款,纳入人民银行现行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管理范围,实现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外币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
回顾1996年以来利率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国人民银行累计放开、归并或取消的本、外币利率管理种类为114种,目前,人民银行尚管理的本外币利率种类有34种。今后,随着金融机构改革和利率市场化的稳步推进,人民银行将不断完善利率管理,扩大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自主权,并通过人民银行的间接调控,引导利率进一步发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和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作用。
⑼ 2021年贷款利率会提高吗
2021年以后的事还不太好说,从2019年的8月LPR落地以来,5年期的LPR更新了5次,其中8-10月份都是4.9%,11-12月份微降,是4.8%。
与新贷款由银行确定“加点值”不同,老贷款在转换时就已经确定了“加点值”,未来房贷利率只会与LPR变化有关,这意味着如果5年期LPR下调,你的房贷利率会减轻,最早也是2021年以后了。
现在不一定了,LPR分为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未来降准降息,1年期可以及时跟进,5年期可以选择不跟进。即便是5年期LPR调整,幅度也肯定明显小于1年期。但1年期和5年期LPR分化的概率是极大的。
从实际情况来看,未来经济下行压力很大,整体社会融资成本是趋于下行的,银行是可以这样操作的,好处是可以精准把降息的好处留给实体企业,隔绝房地产,因为房贷绝大多数都是跟5年期LPR挂钩的
⑽ “推动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这句话要怎么解读
“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这是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1年第一季度例会的一个政策导向。
2021年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第一季度例会,会议提出要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完善央行政策利率体系,继续释放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利率的潜力,优化存款利率监管,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
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这就意味着银行贷款利率会进一步降低,而且主要是针对企业的贷款利率会进一步降低。这是一个明显的信号。但在“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的这句话的背后,还隐藏着另外3个层面的意思:
降低银行贷款实际利率是减轻企业负担的一个方面,同时国家也会采取降低企业税费来减轻企业负担。
之前银行的抵押贷款的资产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均由企业支付,现在这些费用已经由银行支付了。因此,不仅银行对企业的收费会越来越少,包括企业面临的各项税费负担也会越来越少,这是一个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