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村的房子能用来做房屋抵押贷款吗
以往农村住房无法抵押,主要是农村住房只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无房屋所有权证,即农村住房缺乏登记、确认制度,产权不明晰。因此,农民办理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农村房屋需经房屋坐落土地所有权单位即村委会同意,而且,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物拥有财产处置权,以共有财产作为抵押物的,要取得共有人的同意。
首先,所抵押的房屋必须经房屋权属登记,取得由房地产登记机关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暂行办法》规定,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需要向房管部门提交房屋权属申请书、有效身份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工程质量情况表、经备案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等文件。
其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人应向房管部门提交抵押登记申请书以及抵押人、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借款和抵押合同,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有争议的或未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不得设定抵押。
贷款押物是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来评估的,贷款额度一般为抵押物价值的60%。您的情况应该是可以实现贷款3万元的需要。
需提醒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Ⅱ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真能满足农民需求吗
对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村土地承包户,由于经营土地面积普遍较小,即使有小额生产经营资金缺口,鉴于交易成本较高,一般也不会主动向银行申请贷款,往往倾向于通过非正式途径进行临时性资金周转,如寻求亲戚朋友帮助等。
而对于真正需要信贷资金支持的农村土地流转户,如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农村土地供需双方共同的诉求(供给方预期土地租金会逐年上涨,需求方希望尽可能减少资金占用),现实中,其主要采用一年一付租金的方式流转农村土地,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权能的实现。
尽管实践中试图尝试引入地上附着物、农机具等与流转户农业生产经营紧密相关的资产作为共同抵押物,即通过“农村土地+地上附着物”、“农村土地+农机具”等组合担保方式,破解可抵押农村土地经营权不多的难题,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Ⅲ 农村的房子抵押贷款可以贷款多少
以往农村住房无法抵押,主要是农村住房只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无房屋所有权证,即农村住房缺乏登记、确认制度,产权不明晰。因此,农民办理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农村房屋需经房屋坐落土地所有权单位即村委会同意,而且,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物拥有财产处置权,以共有财产作为抵押物的,要取得共有人的同意。 首先,所抵押的房屋必须经房屋权属登记,取得由房地产登记机关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暂行办法》规定,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需要向房管部门提交房屋权属申请书、有效身份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工程质量情况表、经备案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等文件。 其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人应向房管部门提交抵押登记申请书以及抵押人、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借款和抵押合同,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有争议的或未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不得设定抵押。 贷款押物是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来评估的,贷款额度一般为抵押物价值的60%。您的情况应该是可以实现贷款3万元的需要。 需提醒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Ⅳ 如何避免农村贷款陷阱
建议通过正规银行机构办理贷款。
农户小额贷款是指中国农业银行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小额自然人贷款。每户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农户小额贷款。
申请农户小额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年(含);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三农个人贷款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开展评级,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一般级及以上;
三、收入来源稳定,具备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
四、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行业、环保政策,贷款用途合法;
五、品行良好,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经总行或一级分行认定的,因重大自然灾害或政策性原因形成的逾期未还贷款除外);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户小额贷款申请材料如下:
1.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抵押物的权属证明(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除外);
3.贷款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具体以网点实际要求为准)。详询当地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