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公积金贷款还贷办理指南(提前结清还贷)
上海市民在办理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时,需注意2020年8月1日前和后的不同规定。若贷款于2020年8月1日前受理,借款人需携带身份证、贷款证明材料、还款卡等前往原放款银行网点办理。2020年8月1日后受理的贷款则需满足无拖欠、无未到账业务等条件,并前往原贷款受理网点进行预约。办理时,借款人须携带身份证明、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如有需要)。线上渠道预约后,需在约定还款日前存入提前还款本金及利息,柜台办理则按预约时间进行。
两种情况下,借款人办理流程大致相同,但具体要求有所差异。2020年8月1日前受理的贷款需在原放款银行网点办理,2020年8月1日后受理的贷款则在原贷款受理网点进行。在办理过程中,借款人应关注预约还款日,不得选择每月20日及节假日作为预约还款日,且不得跨年。提前结清受理作废的情况包括预约扣款日当天未正常还款或还款账户余额不足。
提前结清贷款后,借款人可在结清三个月内提取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但金额不超过结清当日还款额。组合贷款需商业性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均结清后方可申请提取。此外,若借款人有提取还贷委托,纯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后,提取还贷协议将自动终止。
上海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为市民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帮助他们在办理过程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误解。
② 上海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提取指南
上海地区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的提取指南,主要针对两种情况:纯公积金贷款和非纯公积金贷款。
对于纯公积金贷款,提取时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本人或委托办理人(包括配偶、直系血亲及非直系血亲)的身份证件,以及相关关系证明。同时,提取人还需提供本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
非纯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除了身份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贷款银行通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贷前管理系统打印的《个人贷款提前结清提取住房公积金告知单》或《个人贷款提前结清凭证单》、借款合同,以及提取人与主贷人的关系证明。同样,提取人也需提供本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
办理流程方面,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需前往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若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自愿缴存专户”的,则需前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多个提取申请人同时申请时,只要有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自愿缴存专户”的,均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请注意,本市借记卡的开户行应为以下18家银行之一: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民生银行上海市分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分行、中信银行上海市分行、光大银行上海市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华夏银行上海市分行、广发银行上海市分行、北京银行上海市分行。
③ 上海公积金贷款还清后
上海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借款人需要进行以下操作:
前往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结清手续:
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如适用):
开具贷款结清证明: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