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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贷款利率市场化

发布时间:2021-05-24 21:16:51

1. 对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思考

率市场化的影响
利率市场化改革蕴藏着风险,也孕育着机遇。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留给中资银行的过渡期已为数不多,而能否用活利率杠杆,能否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银行资金,也是中资银行能否在未来取胜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金融企业来说,利率市场化可能产生多方面的风险,它对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它对国有银行经营的重大影响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有利于促进完善的金融市场的形成,为国有银行创造比较规范的经营环境。利率市场化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培育金融市场由低水平向高水平转化的过程,最终形成完善的金融市场:融资工具品种齐全、结构合理;信息披露制度充分;赋有法律和经济手段监管体制;金融市场主体充分而赋有竞争意识。这些都将为国有银行的经营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促进了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变革。有利于落实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自主权,进一步确立银行的自主经营地位,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同时,利率市场化会使银行间、乃至金融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只有银行的预算约束强,内部风险、成本控制制度健全,定价科学合理才能适应利率市场化,这将迫使银行的经营机制发生根本性变革。

(三)银行利率风险和利率管理的难度加大。利率市场化将引起银行利率风险的扩大。利率变化对银行是有利还是不利主要是看资产和负债对利率的敏感程度,但是不管利率上升还是下降,利率缺口必然伴随着利率风险。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影响利率水平的因素众多,利率波动的频率和幅度大大提高,利率的期限结构也更复杂,与利率管制下相比,市场利率的波动对于银行经营的影响更大,利率风险的识别和控制更难。

(四)加大了银行的竞争压力和经营压力,利差缩小。利率市场化将加大银行的竞争压力,将导致市场份额的重新分割。银行间的竞争不再局限于对客户资源的简单争夺,而是扩展到与存款与贷款以及相关的中间业务领域。

(五)有利于商业银行推出新的金融工具、产品和服务,促进商业银行业务的发展。利率市场化将导致银行传统主导业务的萎缩和非利差型业务的发展。利率市场化以后,银行为争夺存款,存款利率肯定会有一定程度的上涨,而为了争夺优质客户,其贷款利率又会趋于下降,银行传统主导业务的比重将会逐渐下降。利率市场化的主要意义在于促进金融创新,所有的经济主体都会得到创新带来的好处。利率市场化后,一方面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定价权加大,商业银行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定价自主权,这在客观上为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提供了可能性。另一方面,商业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大大上升,面临的竞争压力加大,这在客观上对商业银行从事金融创新产生了强大的动力和压力。商业银行只有通过持续有效的金融创新行为才能规避利率风险,为资产提供增值、保值的机会。

(六)有利于商业银行优化客户结构。利率市场化促使国有银行经营管理部门自觉关注贷款市场的运行趋势,根据客户与银行所有业务往来可能带来的盈利、客户的经营状况、银行提供贷款所需的资金成本、违约成本、管理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同的利率水平,在吸引重点优质客户的同时对风险较大的客户以更高的利率水平作为风险补偿,推动银行客户结构的优化。

2. 我国实行利率市场化的利弊

适应利率市场化 国有商业银行需未雨绸缪
行政管理引发弊端(千金难买牛回头 我不需再犹豫)

建国以来,我国利率一直实行严格的行政管理体制。这种严格的行政管理利率曾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利率结构和传导机制上的弊端逐渐暴露,从而导致利率不能正确反映资金供求状况,对储蓄、投资没有弹性,不能对社会资金配置起基础性的调节作用。究其根源,主要原因如下:

金融抑制程度高、经济金融化程度底,金融资产结构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按照凯恩斯的货币需求理论,货币需求者因交易、预防和投机动机而持有货币,这三种动机相对应的金融资产分别是:现金、存款和证券。三种资产中,对利率弹性最大的是证券,其次是存款,而现金无弹性。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处于初级阶段,经济证券化程度还比较低,因此金融资产整体上对利率缺乏弹性。(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国民收入的要素分配制度缺乏应有的地位,利率既不是储蓄者收入来源关心的主要对象,也不是投资者分割的杠杆。

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不明晰,预算软约束,是投资无利率弹性的根本原因。

利率决定是在政府行政规定下形成,因此,利率既不反映资金供求关系,也不能指导资金流向。

利率管理权限高度集中,储蓄、投资者以及金融中介无利率自主权。因此,储蓄、投资对利率弹性缺乏相应的制度基础。

金融深化和金融资产结构高度集中是利率市场化的金融环境:改革消费支出体制,实现消费市场化是利率市场化的微观基础;提高要素分配地位是利率市场化对分配制度的客观要求;建立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利率市场化的微观经济制度基础;减少政府行政干预、转化政府职能、放松利率管制、理顺利率关系,是利率市场化的宏观环境条件;建立市场规则,归还储蓄者、投资者和金融中介自主权是利率市场化的管理要求。

改革利弊条件剖析

从利率市场化改革国家的成功经验中,我们总结出: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充分有效的金融监管、完善的微观基础和完善的金融市场是利率市场化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国实行利率市场化改革既面临一些不利条件同时也具备一些有利条件。先看有利面:一是市场经济作为目标模式已经确立,利率作为经济杠杆为公众所认同;二是收入流程朝着有利于储蓄与投资社会分工发展;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成为既定目标;四是经济金融化趋势正在改善;五是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等间接调控工具相继出台;六是居民对利率升降开始具有理性的心理预期;七是金融机构多元化、多样化处于发展和完善态势;八是企业多种筹资方式正在形成;九是资本要素分配朝其应有的地位发展;十是政府职能转变被列入经济改革的范畴等。

不利的方面:一是短期内资金求大于供、短缺现象不能有实质性改观;二是历史包袱过重,消化财力十分有限;三是既得利益集团可能造成昂贵的改革成本;四是市场法规有待健全,特别是司法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五是社会保障制度严重滞后,且缺少快速发展的财力等。

针对不利因素,我们应从企业、居民、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中央银行和金融外部环境等六个方面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加速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进程,提升国有经济对利率的弹性;改革消费支出体制,使其市场化,成为利率市场化的个体微观基础;加快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进程,保持金融机构发展平衡;减少行政干预,放松利率管制,理顺各种利率关系,建立起以市场化为基础的见解宏观调控机制;提高经济货币化程度,扩大利率覆盖面,促进金融深化提升金融资产结构高度;建立富有弹性的有效汇率机制,使汇率真实有效地反映货币对外价格,使开放的外部经济影响及时反映到利率上。

在渐进改革中保持利率灵活管理

根据我国国情,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采取渐进式,分步骤进行(即先外币再人民币、先贷款再存款、先大额再小额),这样可以在整个改革过程中保持对利率的灵活管理。具体操作应按以下三个原则进行:

第一个原则是货币市场利率化优先。因为放松利率管制以后,中央银行仍然必须保持对利率的控制力,而货币市场是中央银行调控金融机构头寸、实现货币政策意图的主要场所。

第二个原则是贷款利率市场化应先于存款利率市场化。如果存款利率先于贷款利率放开,则会缩小存款机构利差,进而导致其经营状况恶化。而贷款利率先于存款利率放开则会加大存款机构的利差,进而改善其经营状况。如果存贷款利率同时放开,存款利率上升除了会增加存款机构经营成本外,还会加速贷款利率上升,造成金融体系的剧烈动荡。

第三个原则是大额存款利率市场化要先于小额存款的利率市场化。放开小额存款利率相当于放开了存款市场的所有利率。实际上,对小额存款进行利率管制以降低银行存款市场的竞争是许多国家长期采取的措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中央银行始终对利率和汇率信号保持足够的调控能力,并将资本帐户放开的时间表和利率市场化的时间表错开是极其重要的。

银行经营策略应顺势而为

世界上其他国家实行利率市场化初始之时,银行业大都面对净息差收窄,竞争加剧的形势。对此,银行业一般通过调整经营策略、提高服务收费、拓宽业务领域等手段增加盈利、提高竞争力。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改革初始也将面临同样的困境,我们可在借鉴国外银行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从以下方面调整经营策略:

努力扩大资金运用利差。随着国内区域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外资银行的进入,以及大型企业金融脱媒现象的增多,工商银行要在市场份额下降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利息收入,必须引用“中风险、高收益”的经营理念,把经营的重心由以往的大型企业转移到中小企业和个人上来,同时增大对不动产项目的融资,努力扩大资金运用利差。

大力拓展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是国有商业银行最具发展潜力的业务。国外发达国家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利息收入比重普遍达到30-50%,高的已超过60%,而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一般还不到10%,发展空间非常大。国有商业银行应通过价格创新影响客户行为、合理扩大收费品种范围、加快分销渠道的整合创新等谋求互动和双赢,加以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着力增大零售业务比重。扩大零售业务是国外商业银行90年代以来十分重视的战略内容,也是未来国内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中最具发展潜力的一项内容。零售业务的增长不仅表现在资产运用方面,在收益构成上的表现也相当突出,对收益的贡献非常明显。因此,国有商业银行今后应该将零售业务作为一项重要业务来进行发展,尽快改变过去的运作程序和服务方式,树立以个人为中心的营销观念和服务意识,认真研究个人金融业务的运作规律和特点,科学设计个人金融业务的运作模式及所采用的手段,以此增大其对收益的贡献。

积极处置不良资产。我国在不良资产处置上已经引进国外的做法,将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剥离给专门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尽管如此,国有商业银行现在不良资产的占比仍然很高。应在国有商业银行中积极推广通过不良资产证券化方式来处置不良债权的做法,永于创新,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成效。

实施服务全能化。服务全能化是增加收益战略的重要一环。国有商业银行要争取客户,就必须为客户提供全能化服务,通过整合业务流程、调整组织结构、提供电子银行服务,适应客户方便性、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通过服务的全能化,来实现收益来源的多样化和客户的多样化,从而有效分散经营风险,增加经营的稳定性。

强化内部收益管理。强化内部收益管理是商业银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收益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强化内部收益管理的重点是要提高毛利率和降低经费率上。首先,要吸取高利率时期利率大战的经验教训,经营上必须力求稳定把资金成本抑制到比市场利率更低,推行“低资金成本”的经营战略。其次,控制人工费、物件费,实行改善营效率的“低运营费用”的经营策略,第三,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及金融产品的价格(利率、手续费等)的确定,根据该客户的收益性及风险等来确定,实行“成本与风险相适应”的原则。

利率市场化是一个艰难而曲折的过程,绝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将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其他改革,逐渐深化,最终要达成“利率调控在中央,利率决定在市场”的目标。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3.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骤与进展

1993年《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最先明确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九五”时期深化利率改革的方案》初步提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思路。 1996年6月1日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实现由拆借双方根据市场资金供求自主确定拆借利率。 1997年6月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启动,同时放开了债券市场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利率。 1998年3月改革再贴现利率及贴现利率的生成机制,放开了贴现和转贴现利率。 1998年9月放开了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市场化发行利率。 1999年9月成功实现国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招标发行。 1999年10月对保险公司大额定期存款实行协议利率,对保险公司3000万元以上、5年以上大额定期存款,实行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双方协商利率的办法。 逐步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权,简化贷款利率种类,探索贷款利率改革的途径。1998年将金融机构对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由10%扩大到20%,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40%扩大到50%;1999年允许县以下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最高可上浮30%,将对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最高可上浮30%的规定扩大到所有中型企业;2002年又进一步扩大试点。同时,简化贷款利率种类,取消了大部分优惠贷款利率,完善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体系。 2000年9月21日实行外汇利率管理体制改革,放开了外币贷款利率;300万美元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由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确定。2002年3月将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对中国居民的小额外币存款,纳入人民银行现行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管理范围,实现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外币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 2002年扩大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农信社利率浮动幅度;统一中外资外币利率管理政策。利率市场化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对经济转轨中包括利率市场化在内的金融体系市场化就作为“不得不玩的一个游戏”(the only game in town)风行全球,并正在中国大地上蓬勃进行。中国利率的决定和传导机制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改革已进入到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最后攻坚阶段,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基本得以实现。为确保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活动按照适应金融资源特征、符合金融可持续发展思路进行,在此承前启后的重要时刻,对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行阶段性评价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它将在某种意义上指导甚或决定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剩余道路的前进方向、路径选择和制度安排。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总体评析
利率市场化是一个国家金融深化质的标志,是提高金融市场化程度的重要一环,它不仅是利率定价机制的深刻转变,而且是金融深化的前提条件和核心内容。利率市场化首先是一个过程,是一个逐步实现利率定价机制由政府或货币当局管制向市场决定的转变过程,是一个利率体制和利率决定机制变迁的过程,随着这一过程的不断深化,整个利率体系由借贷双方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利率的比例越来越多,由政府或货币当局直接干预的成分越来越小。从范围过程来看,即是从部分利率市场化向全部利率市场化过渡的过程;从程度过程来看,即是从较低程度的利率市场化向较高程度的利率市场化转变的过程;从阶段过程来看,完整的利率市场化过程包括利率市场化准备、利率市场化进展和利率市场化成熟三个阶段。作为一个动态过程,利率市场化从时间上观察,在短期内利率可能会维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上,但从长期来看,其变动由市场货币供求决定。同时,利率市场化又是一种状态,是一种金融生态的可持续状态,在理论上是指利率能否灵敏地反映资金供求状况,其衡量标志主要是金融机构有没有确定利率的自主权;作为其阶段性目标,利率调整频度以及浮动幅度,也是衡量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指标,其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资金及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金融经济的和谐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利率市场化作为一项既涉及金融体制改革,又涵盖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改革,中国经济特定的体制背景和金融环境决定了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长期性、多样性和复杂性。利率市场化的长期性是指始于1978年的中国利率市场化的过程,直至1996年6月,才真正揭开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第一幕,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直至 2000年9月21日,才迈出具有真正实质性的第一步,实现外币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到目前为止才基本走到了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最后攻坚和破解阶段,这不仅与激进式改革相差甚远,与中国经济其它领域的渐进改革比较,利率体制改革也是滞后的。利率市场化的多样性是指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模式、体系内涵、程度范围、次序安排等是层多面广、不一而同的,既有利率市场化内涵的多样化,包括利率决定的市场化、利率传导的市场化和利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也有利率市场化体系的多样化,包括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法定存贷款利率市场化、银行间利率市场化和债券利率市场化,只有以上部分均得以实现市场化,才是真正实现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的复杂性是指衍生于融资活动的利率制度与金融产权制度、金融市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错综交杂,相伴相随,无论是对宏观经济社会,还是对银行、企业和个人,都将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由于与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相符合的金融产权制度约束的弱化、金融市场机制及结构的不完善、中国企业和银行的不完全市场化、金融救援机制的不健全等障碍的存在,不可避免地给中国利率市场化未来的改革增添了变数和难度。
二、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评析
从1978年起,我国开始了对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金融体制改革随之进行。利率体制改革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在逐步深化,根据利率走势和利率改革内容,可将我国利率改革分为前期的调整利率水平和结构、改革利率生成机制和利率市场化快速推进等三个阶段。在调整利率水平和结构阶段(1978年—1993年):经过近15年的改革,基本改变了负利率和零利差的现象,偏低的利率水平逐步得到纠正,利率期限档次和种类得到合理设定,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银行部门的利益逐步得到重视。在改革利率生成机制阶段(1993年—1996年):利率改革主要任务是不断通过扩大利率浮动范围,放松对利率的管制,促使利率水平在调整市场行为中发挥作用,以逐步建立一个有效宏观调控的利率管理体制。中央银行的基准利率水平和结构是金融市场交易主体确定利率水平和结构的参照系,中央银行主要是根据社会平均利润率、资金供求状况、通货膨胀率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及世界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合理确定基准利率,利率逐渐被作为调节金融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成为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杠杆。但在此期间,我国的利率管理权限仍然是高度集中的。在利率市场化快速推进阶段(1996年—至今):从1996年开始,中央银行才在利率市场化方面进行了一些根本性的尝试和探索,推出一些新的举措,其目的在于建立一种由中央银行引导市场利率的新型体制,实现利率管理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过渡。同业拆借利率、贴现率与再贴现率、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发行利率、国债发行利率、 3000万元以上和期限在5年以上的保险公司存款利率、外币贷款利率、300万元美元 (或等值的其他外币)以上外币定期存款利率先后得以放开,开展了利率衍生工具试点,银行间市场利率基本实现市场化,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机制正在逐步增强和深化。尽管部分金融市场的利率市场化程度大大提高,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还远未结束。其主要表现特征如下:
(一)社会资金配置的市场化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1.以基准利率为核心的利率体系正逐步形成。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我国利率体系已出现两个变化:一个是基准利率种类越来越少,如存贷款利率种类得到简化,大部分优惠贷款利率被取消,外币利率管理的币种减少,并正在朝最终保留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方向前进;另一个是各金融交易主体实际执行市场化利率越来越多,过去单一性地执行基准利率的时代已被执行以基准利率为核心上下浮动的利率体系时代所取代。中央银行通过基准利率的变动,在短暂的时间内对货币市场利率和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产生影响,货币市场利率对中央银行利率的变动做出快速反应,而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则对中央银行利率和货币市场利率做出充分的响应。从实际情况来看,商业银行对存贷款利率执行浮动制度越来越多,其利率水平基本围绕着中央银行基准利率这一轴心而变动;其他各种金融产品的利率水平也受一个时期内平均基准利率的影响,并充分反映长期资金供求关系和各种心理预期,一个以央行基准利率为核心、以市场利率为主导的多层次利率体系正逐步形成。
2.部分领域资金定价初步实现市场化。近年来,国家尝试将一些资金置于市场中,通过市场机制来确定其价格,在部分领域实现了资金定价的市场化。从市场来看,包括银行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贴现、再贴现市场等在内的货币市场以及外汇市场,已基本实现了市场化;从区域来看,在农村先行试行了存贷款利率市场化;从产品来看,国债、金融债券等非存款金融工具的市场利率已基本实行放开,大额外币利率初步实现了市场化,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管制已经放松到“存款利率只管住上限,贷款利率只管制下限”的阶段,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基本得以实现。就市场化程度而言,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要高于存款利率,外币利率市场化程度要高于本币利率,农村利率市场化程度要高于城市利率,大额利率市场化程度要高于小额利率,长期利率市场化程度要高于短期利率,随着企业、居民金融意识的提高和商业银行经营机制改革的推进,利率的全面市场化目标距离我们已经越来越近。到目前阶段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只剩下少数关键步骤,已经到了厚积薄发的攻坚阶段,但是利率市场化的改革道路还依旧漫长,促使利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仍将是未来金融改革的重点。
(二)利率市场化的实际程度落后于名义上的利率市场化
尽管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但是各类金融市场上资金的互相流动问题没有真正解决,利率的微观机制还是不完善的,价格机制、市场机制的不健全性和存款利率的强管制性,导致了中国利率市场化的实际程度要落后于名义上的利率市场化的程度。其主要表现为:
1.操作层面上的利率市场化程度落后于制度层面的利率市场化。制度层面的利率市场化是指根据制度框架设计利率可以按照价值规律自发调节高低;操作层面的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具备利用利率自主对各类资金合理定价的能力。在某种意义上,制度层面的利率市场化是具有象征意义和法律意义的市场化,操作层面的利率能否实现市场化才是利率能否真正市场化的关键。从我国利率体系的现实情况来看,现在除了贷款下限和存款上限以外,其他各类利率基本是可以浮动的。也就是说,从制度层面看,中国利率体系的“市场化”水平已经比较高了。但是“新兴加转轨”的经济体系,经济结构中非市场化成分较多。对各商业银行来说,长期以来,利率只是计算利息的指标,并没有被真正作为资金价格来控制成本和风险,利率的功能并没有发挥其真正的作用。银行也没有根据经济形势和市场风险调整利率的能力,在操作层面上利率的市场化程度是比较低的。
2.中央银行利率作为基准利率的调节作用和导向引力小。首先,调整中央银行基准利率起不到调整货币供应量的作用。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调整基准利率政策的同时也就是调整货币供应量。准确地说,在这些国家中,存在基准利率水平与货币供应总量反向变动的联系。在中国情况可能就不是这样:利率的变动并不意味着流动性的相反变动,主要基准利率和货币供应两者之间不具备显著的关联效应。其次,现行的利率管理体制下,中央银行有权管理和制定包含基准利率在内的几乎所有银行利率,如存贷款利率水平、种类和期限档次等,“只缘身在此山中”,因而中央银行利率作为基准利率很难起到导向和调节作用。第三,再贷款利率调整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很小。因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财政贴息为前提的再贷款在全部再贷款余额中占比高达54%,剩余不到一半比例的再贷款又有相当一部分是因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而享受准备金低利率优惠,故对再贷款利率的调整几乎没有弹性,再贷款利率的影响面越来越小。第四,再贴现利率因再贴现量规模较小,而难以担当起中央银行基准利率的功能。第五,货币市场利率对中央银行利率形成的贡献度不大,同业拆借利率和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之间的相互关系比较弱。
3.利率浮动定价机制执行缺乏现实基础。金融机构普遍未建立或使用贷款利率定价模型,没有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利率管理办法,利率管理机制僵硬,大部分商业银行分行以下没有设置专门的利率管理机构,利率管理人员大多是兼职,利率管理基本上还是停留在文件的上传下达、报表上报等日常事务上,有的业务人员素质较低,对浮动利率定价机制的形成、具体浮动利率标准的确定及资金成本的测算等相关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无法掌握具有相对难度的浮动贷款利率政策,执行起来就存在严重的偏差。也就是说,所谓的利率管制已基本取消,只是假象,缺乏现实基础。例如,金融机构没有形成合理的贷款浮动利率定价机制,要么“浮而不动”,要么操作手法简单、“一浮到顶”。同时,国有商业银行的浮动利率定价机制和贷款浮动利率水平总体上由各自总行制定,层层上报审批增加了贷款决策的成本、延长了资金流动周期,也影响了基层行工作的积极性。
4.利率的风险结构和水平不尽合理。现在的利率结构和水平没能反映预期投资回报率与风险之间的关系,例如,享有国家信用的“金边债券”——国债的实际利率高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没有体现“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的匹配原则,中长期的存贷款利率的差异程度不能够真实反映现实的风险程度和水平。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选择实施渐进模式是适宜的
众所周知,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方式选择与模式确定至关重要,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改革的成功与失败。从总体而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选择实施渐进模式是正确和适宜的,也是符合我国经济金融现状的,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采取的是渐进性改革,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整个经济市场取向改革的组成部分,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采取渐进方式,从实际效果看,改革是成功的。故而,利率市场化改革方式应当与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第二,从国外利率市场化的过程来看,尽管有部分发达国家采取的是激进的方式进行,这与它们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金融市场比较成熟、金融监管比较有效、各种法规相对完备等因素密切相关,这些条件在我国还不具备和完善。同时,当今世界各国再也不会象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那样盲目的开放和放松管制,而是更加注重利率市场化对一国经济所造成的风险,认真研究利率市场化所需要具备的条件,对利率市场化改革大多采取了渐进的和谨慎的做法。所以,简单效仿发达国家利率市场化方式是不可取的。第三,我国和其它发展中国家一样,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推进,利率市场化已成为金融改革的必然趋势,我们不能因为存在风险而裹步不前,也不能因为盲目而造成全面的金融风险,而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其它国家的经验和教训,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开放策略和步骤。鉴于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以及金融市场发育还不够完善等实际情况,采取审慎态度推进利率市场化,是一种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风险和维护改革成果的现实选择。例如,确立“贷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这一目标本身就反映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力求稳健的特点,充分考虑了我国金融机构自身约束力和市场机制约束力水平,以防止那些经营上出问题的金融机构通过高息揽存来掩盖现金流不足,从而严重扰乱存款市场秩序的风险,有助于维护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金融市场的稳定。第四,我国经济正处于转轨阶段,经济和金融的整体水平有待提高,这就决定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过程实际也是创造利率市场化条件的过程,必须渐进推进,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急于求成必然适得其反。
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产业走向市场的重要步骤之一,也是国民经济运行体制转变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来的基本标志之一。我国金融业正经历着利率市场化的微观消化过程,许多矛盾和扭曲正在影响着这一改革的质量和下一步抉择。我国金融体制的既有框架容纳了现行的我国的利率体系、利率政策和利率水平决定机制,也决定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所必然经历的路径以及所能达到的最终效果,而利率制度的效率则最终决定了我国金融体系的效率。创造条件、沿渐进路径从边际调整中有序推进、尽早防范后利率市场化问题无疑是利率体制改革目前最为重要也是具有战略意义的三项工作。

4. 请问08—14年利率市场化具体进程是什么样的

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
(一)改革进程
确定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
1、 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九五”时期深化利率改革的方案》初步提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思路。
2、 1996年6月1日,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实现由拆借双方根据市场资金供求自主确定拆借利率。
3、1997年6月,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启动,同时放开了债券市场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利率。
4、1998年,将金融机构对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由10%扩大到20%,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40%扩大到50%。
5、1998年3月,改革再贴现利率及贴现利率的生成机制,放开了贴现和转贴现利率。
6、1999年10月,对保险公司大额定期存款实行协议利率,对保险公司3000万元以上、5年以上大额定期存款,实行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双方协商利率的办法。
7、1999年允许县以下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最高可上浮30%,将对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最高可上浮30%的规定扩大到所有中型企业。
8、2000年9月21日,实行外汇利率管理体制改革,放开了外币贷款利率;300万美元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由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确定。
9、2002年,扩大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村信用社利率浮动幅度;统一中外资金融机构外币利率管理政策。
10、2002年3月,将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对中国居民的小额外币存款,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管理范围,实现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外币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
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方面,中国央行作了大量的放权工作:
1996年以后,先后放开了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债券市场利率和银行间市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的发行利率;放开了境内外币贷款和大额外币存款利率;试办人民币长期大额协议存款;逐步扩大人民币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
2000年7月1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曾经公布:中国将用3年时间完成利率开放的整体计划,先放开外币利率,后放开人民币利率;先放开贷款利率,后放开存款利率。
2004 年1月1 日,央行再次扩大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3 月25 日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10 月29 日放开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限,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2.3 倍,实行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制度,实现了“贷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的阶段性目标。
2005年1月31日,央行发布了《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报告》,《报告》指出,利率市场化最为核心的问题是变革融资活动的风险定价机制,让商业银行成为真正地买卖风险或定价风险的金融机构。具体来说,就是逐渐过渡到中央银行不再统一规定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水平,而是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直接调控货币市场利率,进而间接影响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
2005年3月16日,央行再次大幅度降低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并完全放开了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目前,尚未进入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惟有存款利率的上限、贷款利率的下限和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等少数利率品种。
近期,央行行长周小川公开坦陈,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相较其他改革慢了一些,央行希望这个过程走得快一点,并且正在积极推动商业银行朝这个方向发展;而目前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条件越来越成熟,商业银行应该进一步学会对自己的存贷款价格做出决策。
(二)官定利率的缺陷

1.政府对名义利率规定较低的利率水平,虽然会刺激投资增长,但同时也会减少居民储蓄。
2.利率管制造成资金使用的低效率。如上所述,当利率受管制而处于较低水平时,投资者融资成本大大降低,一些原来无力借贷的低效率企业此时也可获得资金,这促使一些劳动力资源丰富而资本匾乏的发展中国家不恰当地鼓励了用资本替代劳动的过程,不利于发挥其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优势。一国以不具优势的要素去替代优势要素,对其经济体系的效率而言是一大损失。
3.利率管制往往同时包括压低利率水平和信贷配给两项内容。对利率水平的人为压制的后果是极大地刺激了资金需求者对贷款的获取欲望,但信贷配给制则又使有限资金的流向局限于某一范围之内,对资金超额需求与有限配给之间的矛盾导致了金融黑市虽然是市场对管制短缺的一种自发反应,但是诸多缺乏法律保护的因素决定了它对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局面的破坏性;而信贷配给制度则诱发了频繁的“寻租”行为,加剧了社会腐败现象的滋生。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信贷配给并非完全依据政府产业政策,而是根据借款者的资金和信誉情况、私人交往或友谊,甚至是借款者支付回扣的多少来分配资金流向。这样一来就会使企业之间不惜采用一切手段去争取优惠的信贷资金而不顾企业内在价值的提高。
鉴于上述弊端和金融自由化浪潮的不断冲击,西方发达国家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在经历了利率管制所带来的发展期后,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逐渐解除利率管制,放松金融约束。在我国,对利率实行严格管制的弊端也已经日益凸现,并已严重影响到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经济发展。为此,放松利率管制,实现利率市场化已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
(三)中国现行利率体制问题的条线透视
1、利率形成的非市场化
在西方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中,通常情况下中央银行不直接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而是参照货币市场和宏观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通过制定再贷款利率、再贴现利率、存款准备金利率以及公开市场操作等,来影响市场利率水平,进而影响全社会投资与消费的冷热。
但是,从我国的情况来看,利率的形成主要受制于政府的政治经济意图,政府不仅规定了利率的总体水平,而且还规定了各种利率的具体水平(即规定了利率结构),并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进行严格管制,使利率严重地表现为“非市场化”:何时需要调整利率、调整幅度多高、利率浮动范围多大,都由国家统一规定——这种利率管理模式实际上仍然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模式——各地都遵循统一的利率政策,不能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状态和资金供求状况的差异灵活发挥利率的调节作用,只能被动地执行国家制定的利率政策。这种情况使得利率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产品的调节作用受到许多限制,并由此而削弱了我国分层次宏观调控的效果。
长期以来,从商业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贷利率到居民、企事业单位在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从活期利率到定期利率,从短期利率到长期利率,都无一例外地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这就意味着无论银行的管理水平差别有多大,它们拿到市场上出售的产品价格都差不多。这则使我国的银行体系大多处于非竞争状态。而且由行政指令决定的利率一经确定下来,就长时间保持不变,不再调整商业银行和非金融机构都必须规行矩步,奉命唯谨,严格执行政的指令性利率。这就使利率长期处于“死杠杆”状态并停滞在较低水平上缺乏主动灵活的调节机制。虽然按照央行的规定,各商业银行和基层行在一定幅度和范围内享有利率的浮动权,但在实际执产过程中,往往由于上级银行对利率浮动权限的截留,再加上地方政廉的行政干预,使得利率浮动权对于基层行而言往往有名无实,因而这就谈不上实行市场浮动利率了。
人民银行在确定利率时往往逾越资金的供求关系来制定利率水平,它不是根据社会资金运用的实际情况,而是侧重于央行、财政、商行、企业和个人等方方面面利益的调整上,甚至把利率调整当作减轻企业负担及国有企业解困的工具。在理论上由中央银行依据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社会资金平均利润率、物价水平、企业与银行的盈利水平及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等经济指标确定,但这些指标有时候很难精确预测,有时也会带有一定的时滞效应,因此很容易产生信息失真情况。这些因素使得人民银行在确定利率时,主观上带有盲目性,难以真正体现市场均衡,从而对整个金融体系资金的运用效率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人民银行经常采用的是“试错法”,即先调整再看效果,不行再重新调整,这种调整因为加进了许多人为的因素,所以如果人的认识出现了偏差,其利率水平的确定就必然会出现错误。另外,我国利率的调整往往滞后于物价上涨,调节的方式是强制被动式,这种调节方式偏离了调节目标,割断了基准利率与市场利率的联系,极大地削弱了利率的调节功能,造成了利率水平确定的不科学。
迄今为止,我国的利率管理体制仍未从根本上摆脱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利率政策和利率改革很少考虑如何通过市场机制去引导资金流向、调节资金配置。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背弃了市场经济原则,难以通过利率手段去激励商业银行增加信贷供给,使实际利率的变动不能真实地反映资金的供求关系,从而改变资金需求量和需求结构,不能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自动地趋于均衡,既不利于资本形成数量的增加,也不利于资本形成质量的提高。尽管对于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和私人企业来说,利率的变动直接关系其融资成本和预期利润率的高低,因而对其投资有较强的约束,但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投资则基本不起作用,而且国有企业的投资对利率的变化也缺乏应有的敏感度,而这三种投资主体的投资则占了整个投资的绝大部分,因而从整体上来说我国现行的利率机制不利于金融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
2、央行利率决策的非独立性
在中国目前的利率管理体制下,利率水平的决定、差别利率政策的制定等都由政府严格控制,表现出高度的计划性和封闭性。从表面上来看,利率水平是由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我国在调控利率方面似乎比西方发达国家更方便,用不着通过其他货币政策手段的操作,只要中央银行和国务院同意调整利率,就能实现利率目标,并导致实际经济变量对利率变化产生反应。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中央银行只享有一定比例的利率浮动权,缺乏操作利率杠杆的自主性,而商业银行则只能够执行现行的利率制度,基本上没有自由浮动的权利。
根据我国现行的《人行法》,我国真正的利率决策权即利率变动权,不在于管理国家金融事业的中央银行,更不在于直接经营金融业务的基层银行,而是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即国务院。具体来说,目前我国利率水平的决定是由货币政策委员会作出的。货币政策委员会由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计委、经贸委、财政部)和学术界等组成,委员会成员由国务院总理任命,主席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货币政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货币政策的重大事宜和货币供应、利率、汇率政策等,向国务院提出建议。由此可见,中国利率政策的决定并非由中央银行自主作出,而一般是由企业主管部门、商业银行、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等各个利益集团经过多方谈判、博弃达到利益均衡的结果,其最终决定权在国务院。货币政策委员会何时开会、议题如何并未提前予以公布,对于决策的依据也未以公报的形式对外予以解释,决策的透明度不够,不利于人们分析研究未来利率变动的趋向。而且,由于有关方面在认识上更多注重的不是其经济调节功能,而是利率的利益分配功能,而各部门的利益往往又是矛盾的,因此这种协商在反复讨价还价中难以达成一致,出台的利率调整方案也往往错过了适宜的时机。如果考虑到利率政策以外的时滞,我国的利率调整更是明显滞后。显然,这种利率管理制度过于集权、僵化呆滞,无法反映市场资金供求实际变动的状况,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
利率随行就市、发挥利率杠杆作用的要求。
3、利率政策目标的错位
在我国现行利率制度存在的许多缺陷中,很重要的一个就是利率政策目标的错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利率作为经济杠杆的功能蜕化了,利率政策的目标不是为了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是服务于生产关系的调整。例如,对私营经济的贷款利率要高于对国营经济的贷款利率,这主要是为了有利于促进私营经济的改造,有利于增强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对农村合作经济的贷款利率低于对国营经济的贷款利率,这是为了有利于促进农民走合作社的道路;对现金实行管理,对信用集中于国家银行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贷款利率优惠,这是为了取缔商业信用,有利于将信用集中于国家银行,等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利率作为经济杠杆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利率调节的目标主要有三个:一是盯住通货膨胀,二是调节利益分配,三是优化资源配置。但是在这三者目标中,由于对利率杠杆优化资金资源配置的功能认识不足、手段不够,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也用于调节宏观经济,但决策当局最重视的还是把利率用于调整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调节利益分配,主要是权衡企业、银行、财政等部门的利益,特别是利率水平的确定总是服从于资金需求,首先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以控制贷款利率于低水平来减轻企业负担,因而其实质上就是把利率政策当作财政手段来使用,当作解决国有企业困难的工具——如 1996年下调利率就是解决企业的亏损问题。这种方法完全背离了价值规律及资金供求关系的要求,很难说有几分科学性。事实上,目前我国以降低企业利息负担为目标的利率调整方式,既不利于国有企业的体制转换,也不利于国有经济部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只有从国民经济的整体状况出发考虑利率水平变动,利率才能发挥其作为间接宏观调控重要工具的作用。
在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其中央银行利率变动的着眼点是整个宏观经济状况,如美联储的利率政策目标主要是维持社会供求平衡,避免经济衰退和通货膨胀,而并非针对“股市价格的上扬”,更不是企业的利息支出负担问题。
实际上,利率的政策目标从短期来看应该是调节经济变量,保持宏观经济的良好运行,从长期来看则应该转移到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上来——如果将其用于调节经济关系和利益分配,就会像俗话所说的“斩不断,理还乱”。
4、低廉利率政策和制度效率的低下
在当代世界各国的发展战略和需求管理政策中,利率一直都在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利率通过直接影响储蓄、投资和货币需求,会极大地影响公共部门的收支,影响总需求、产量和就业,并会对国际收支差额发生重要影响。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工业国中,由于利率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主要是靠行政措施调节,因此利率高低的选择便成了决策当局一个重大的决策问题。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刺激投资和经济增长,采用将利率限制在低水平或者负实际利率的水平上的做法,并且长时期不变。
利率既然是金融商品的价格,那么就要同其他商品价格保持基本平衡。但从现实情况来看,长期以来,我国的利率不仅管得太死、管理权限过于集中,而且为支持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一直实行低利率政策。建国初期,我国以低利率支持国民经济的恢复是完全必要的,但以后在长期计划经济习惯势力的影响下,片面强调低息政策是社会主义优越性,忽视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使得利率水平不断下降。如从1959年起,所有贷款利率的月息都降为6%,主要储蓄种类减为三种,其利率分别为卫.8%、3%、4%。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利率经过了多次调整,但这种调整是迫于通货膨胀的压力,而且调整的幅度也没有改变利率水平偏低的实质,致使在通货膨胀的背景下负利率现象一再出现——仅1985—1994年十年间就有6年出现负利率,1986年负利率高达一12.14%——而负利率的出现则又导致了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行为的变更与扭曲。
随着利率管制所带来的弊害日益显现,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到应该还利率以市场的本来面目。现行的逾越资金市场直接行政规定利率高低的计划利率管理体制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因而必须进行改革。改革的最终目标应该是实现利率形成的市场化,在整个社会资金的运动过程中,建立一个在国家间接调控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核心,以市场利率为主体的多元化的利率管理体制、利率形成机制、利率结构体系和利率传导机制。
1992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中央银行按照资金供求状况及时调整基准利率,并允许商业银行存贷利率在规定的幅度内自由浮动。”1993年12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提出:“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存、贷款利率上下限,进一步理顺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和有价证券利率之间的关系;各类利率要反映期限、成本、风险的区别,保持合理利差;逐步形成以中央银行利率为基础的市场利率体系。”这一改革安排,大体勾画出了我国利率改革的一个框架,是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指导思想。
(四)利率币场化的内涵及其延伸
1、利率市场化的内涵
所谓利率市场化,是指中央银行放松对商业银行利率的直接控制,把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利率,中央银行则通过制定和调整再贴现率、再贷款率以及公开市场买卖有价证券等间接调控手段,形成资金利率,使之间接地反映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一种机制。简言之,利率市场化是指由资金市场的供求关系来决定利率水平,政府放弃对利率的直接行政干预。
利率管理体制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金融管理当局或中央银行利率管理的权限、范围、程度和总和措施及利率传导机制,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率政策发挥作用的基础。利率市场化是相对于利率管制而言的。在利率管制情况下,利率由央行统一制定。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根据资金供求和本身资金的运营情况自主地确定存贷款利率及各种金融资产的利率。而在利率市场化情况下,利率则是由各个金融机构根据金融市场供求状况和央行的指导性信号,自主地确定利率大小和调整利率的时机,央行只是通过预定年度货币政策计划,制定和调整法定准备金率、再贷款利率、再贴现利率,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及其他指导性窗口等,借助货币市场的内在运行机制,向金融机构传导央行的信贷、利率政策信号,从而间接影响到金融市场的利率水平。
因此,利率市场化主要就是指发展中国家的利率管理体制在由国家制定井管制利率向央行管理下市场利率体制转变过程中,政府逐步放弃金融压制,培育和创新市场主体,健全和完善金融市场交易规则,逐步放松直至取消利率管制的一个动态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实行在央行的计划指导和宏观控制下,利率由借贷双方根据资金市场供求状况来自主决定,从而形成央行管理下由市场机制决定的市场均衡利率。央行的计划指导是指央行通过预定年度货币政策计划,制定和调整法定准备金率、再贷款利率、再贴现利率等基准利率, 央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及其他指导性窗口等来对市场利率进行指导央行的宏观控制是指央行依据金融法律、法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 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金融监控。
利率市场化有着丰富的内涵,至少应包括金融交易主体享有采率决定权、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应由市场自发送择、中央银行间接影响金融资产利率的权力等方面的内容 :
1.金融交易主体享有利率决定权
现代经济学理论认为,利率是货币金融商品的价格,由货币供给与需求的均衡所决定。所以,利率市场化的真正含义是指在利率管理机制上,要赋予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相当充分的自主权,而不是传统的集中指令管理,把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决定权交给市场,由市场上资金的供求状况来决定市场利率,市场主体可以在市场利率的基础上根据不同金融交易各自的特点自主决定利率。金融交易主体应该有权对其资金交易的规模、价格、偿还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条款进行讨价还价,讨价还价的方式可能是面谈、招标,也可能是资金供求双方在不同客户或者服务提供商之间反复权衡和选择。
2.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应由市场自发选择
同任何商品交易一样,金融交易同样存在批发与零售的价格差别。但与其不同的是,资金交易的价格还应该存在期限差别和风险差别。利率计划当局既无必要也无可能对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进行科学的测算。相反,金融交易的双方应该有权就某一项交易的具体数量(或称规模)、期限、风险及其具体利率水平达成协议,从而为整个金融市场合成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利率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
3.同业拆借利率或短期国债利率将成为市场利率的基本指针
显然,从微观层面上来看,市场利率比计划利率档次更多,结构更为复杂,市场利率水平只能根据一种或几种市场交易量大、为金融交易主体所普遍接受的利率来确定。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同业拆借利率或者短期国债利率是市场上交易量最大、信息披露最充分从而也是最有代表性的市场利率,它们将成为制定其他一切利率水平的基本标准,也是衡量市场利率水平涨跌的基本依据。
4.政府(或中央银行)享有间接影响金融资产利率的权力
利率市场化主要是为了解决利率的形成机制问题,即利率的形成应该由市场而不是政府或一国的货币当局中央银行来决定。但是,利率市场化并不排斥政府的调控作用,并不是主张放弃政府的金融调控,正如市场经济并不排斥政府的宏观调控一样,在整个利率管理中也仍有一定程度的国家控制和干预成分。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中央银行在放松对商业银行利率的直接控制的同时一般加强了间接调控,通过制定和调整再贴现利率、再贷款利率及公开市场操作等间接手段形成资金的利率,间接地反映货币当局的政策意图。例如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影响资金供求格局,从而间接影响利率水平;或者通过调整基准利率影响商业银行资金成本,从而改变市场利率水平。在金融调控机制局部失灵的情况下,可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金融行为进行适当方式和程度的窗口指导,但这种手段不宜用得过多,以免干扰金融市场本身的运行秩序。
在我国目前的状况下,利率市场化可被动态地看做是从现行单一的计划利率机制向国家宏观调控和限制下的市场利率机制方向变化的过程。其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市场机制在信用资金价格决定上的基础作用,由此形成以基准利率为中心、市场利率为主体,既有国家宏观调控功能,又具有市场自我调节功能的一种利率管理系统,从而调节社会信用资金供求,并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动。就利率市场化的政策定位而言,我国市场化的利率体系应形成以央行再贷款和再贴现利率为基准利率,以国债利率和同业拆借利率为基础利率,以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为主体、其他金融机构利率为补充,由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决定的利率体系。
(五)利率市场化与市场利率
利率市场化从形式上来讲,是将利率的决定由政策实施的强制管制交还回市场,但就本质而言,利率市场化实际上是将利率作为一个重要的市场价格信号。研究利率市场化,离不开对市场利率这一基本概念的正确认识。
市场利率是一个与法定基准利率相对应的概念,是由资金供求双方达成的一种利率。市场利率是一种随行就市、完全放开的利率,与目前的银行利率相比它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客观性和灵活性。
首先,市场利率是市场上资金供求关系客观的、真实的反映,它具有自发地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功能.能不断地调整和实现社会经济结构的优化组合。其次,市场利率随着市场资金供求的变化而灵敏地发生变动,引导作为市场交易对象的货币资金按照价值规律进行运动,发挥其择优机制的功能,从而实现资金流动的高效合理性。市场利率的客观性和灵活性能为央行的宏观调控提供可靠的参照系,并可使央行的货币政策更加有效,更富有约束力。
市场利率作为由市场决定的利率并不取决于个别市场参与者的意志,而是取决于整个市场资金的供求关系。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如果市场竞争充分,则任何单一的经济主体都不可能成为利率的单方面制订者,而只能是利率的接受者。因此,市场利率是具有广泛性和权威性的利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利率是影响个别利率、确定个别利率的基准,个别市场交易中的利率并不一定是市场利率,而脱离市场利率的个别利率则不能算是市场利率。
现在人们对市场利率的认识往往容易进入误区,认为只要是市场上的利率就是市场利率,实行市场利率,就可以想怎么定就怎么定。这显然是不正确的,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不被人们承认和接受、不具有广泛性和权威性的个别利率,不能算作市场利率。当然,不同档次的借贷活动有不同的市场利率,而不同档次的市场利率又总要”以不同的个别利率体现出来,例如一年期贷款的市场利率是9%,这只是基准性质的利率,银行在对企业贷款时将会根据告贷企业的信誉等级、贷款的风险大小等具体情况在9%上下确定一个利率,这个个别利率当然是市场利率,它与个别交易中根本不受市场利率制约、与市场利率没有内在联系的利率并非同一回事。
现行的浮动利率既是官定利率的组成部分,又带有市场利率的成分。这具体是指在央行确定的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在规定的幅度内,利率水平可以在一定的百分比内浮动,以发挥利率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节约资金使用、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作用。

5. 2. 叙述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背景和改革情况。(200~300)

利率市场化一直是我国金融界长期关注的热点问题.2000年以来广受人们关注的利率市场化改革终于迈出了第一步:经国务院批准,从2000年9月21日开始,改革我国外币利率管理体制,首先是放开外币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的变动情况以及资金成本、风险差异等因素,自行确定各种外币贷款利率及其结息方式。
改革(1) 宏观经济形势决定着改革的时机选择。
(2) 金融微观基础建设的程度制约着改革的实践速度。先培育金融市场,健全金融机构后放开利率成功者居多,而无扎实市场基础者贸然完全放松利率管制者多以失败告终。
(3) 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以及适宜的法律和规章来取代对利率和金融的直接干预。
在放开利率、金融自由化的过程中,必须建立一套适宜而谨慎的管理制度,制定高质量的监管标准,进行严格而效的银行监督,评估银行风险。这对利率放开后的金融体系成功地发挥作用非常重要。
(4) 利率市场化改革必须综合考虑,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专家们的观点,只有同时实现一国宏观经济稳定和银行监管充分有效才可迅速实现利率自由化,否则需要有一个创造条件的过程。
(5) 对后利率自由化问题宜尽早防范

6. 如何看待利率市场化

1、利率市场化不可能导致银行贷款供过求于

上届政府被金融危机惊得不轻,于是4万亿的刺激最终成了10万亿的经济刺激。对于中国来说,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经济增长是大局,其他的都是小事。只有经济总量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中国才谈得上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地位,各类领土争端、海外市场的开拓、海外资源的获得,才有了坚实的基础。而经济增长的基础是社会稳定,埃及、泰国等经常发生军队干涉政治,社会经常不稳定的所谓民煮国家,有中国式的增长显然是天方夜谭。失业和通胀则是严重威胁中国社会稳定的因素。经济增长自然能缓解和解决失业问题,而通胀则必须通过降低通胀才能缓解和解决。

自从2010年开始货币相对紧缩后,中国普遍缺钱,特别是一些民营企业。不少民营企业陷入困境,一些企业家丑态百出,有人逃到国外,有人进了监狱,有人痛哭流尿,有人破口大骂。为什么李嘉诚、史玉柱基本上没见过他们骂银行不给他们提供优惠利率的贷款?当然,越是有钱,财务状况越好的人,银行反而喜欢给这样的人贷款。而这两人,正是曾经一度陷入破产边缘,或事实上已经破产的人,在渡过危机后,吃一堑长一智,资金链保持非常低的压力。

做企业,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赚取利润,和他人无关。不能因为冒进碰到了困难,就骂天骂地骂政府,为什么自己的利润不拿出来与人分享?有趣的是,一些脑子进水的专家学者,也跟一些企业家搞到一起,纷纷表示中国应该推进利率市场化,似乎利率市场化实现了,银行的贷款就能给喜欢冒大风险的瞎折腾企业主了。有趣的是,这两年有“专家”甚至表示银行应该保持贷款利率不变的情况下提高存款利率,以补贴老百姓。有的专家以日本和台湾的极端低利差现象(日本1%的利差是因为日元长期零利率,台湾1%的低利差是因为台湾大企业纷纷出岛但银行未出岛,导致贷款供求关系大幅恶化)来指责中国银行的高利差。在其他领域,谎言说1万次未必成事实,在金融和经济领域,倒不是没有可能。

即使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加快了,没有稳定的经营史、缺乏可靠的担保品的中小民营企业,照样很难得到银行的贷款。银行是企业,不是慈善机构。

中国目前这个阶段,利率明显低于民间借贷的银行贷款,一定是供不应求的,利率市场化不可能导致贷款的供求关系发生逆转。

2、利率市场化只能逐步推进,本次调整对银行负面影响非常有限

中国不仅需要社会稳定,同样需要金融稳定。金融动荡可能导致社会动荡。所以,在全球来说执行力最强的中国政府,必然会拒绝任何有可能显著动荡金融稳定的冒进改革。

2009年的贷款大跃进中,银行争相打贷款利率的价格战,以在政治上表决心,同时扩大或保持市场份额。这充分说明,中国的商业银行和曾经的彩电、复读机、空调、VCD行业一样,都没有价格战的免疫能力。这也是这次央行只是下调了贷款利率的限制而没有放开存款利率调制的主要原因。

只要存款利率没有放开,则银行的成本则基本不会上升。而贷款利率取消基准利率七折的限制,也只有象征意义。前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下限从九折下调两次到七折后,银行很少放出七折基准利率的贷款。而最近因为资金紧张,部分银行甚至不再发放优惠利率的个人购房贷款,又怎么可能有提供六折甚至五折的贷款?

什么时候银行存款利率的限制会放开?应该和这次一样,当政府限制放开的效果和不放开的效果没什么区别的时候,才是放开的良机,我看中国政府不会做傻事。

目前中国的银行还不够聪明,差异化做得还不够,这样,存款利率1.1倍的限制就很难放开,免得银行纷纷吸收高自己存款,恶性竞争导致少数银行破产。成百上千的人的银行存款因银行高息吸收存款并放出高危贷款而破产而血本无归,这种事一定要避免。

3、利率市场化不是银行的重大利空

目前银行股市盈率普遍只有五六倍,股息率普遍高于银行存款,但市场普遍不敢大量加仓。市场怕的并不是利率市场化,而是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和房地产贷款。利率市场化只不过是银行少赚点钱,而不良贷款有可能导致银行技术性破产。

从市场表现来看,投资人普遍理性面对贷款利率全面放开的这个利空。如果眼光放远一些,目前的银行股是投资人眼前的金矿。

有件事想不太通。汇金因为持有几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多数股份,每年能获得1000亿元以上的现金股息。如果拿出1000亿来在市场上横扫银行股,则不仅自己持有的股份相应增值,也能打破A股的僵局。增持的部分,未来三年或是五年的平均年收益率,也比中投在海外买一堆前景不明的资产要好得多,起码比美元国债收益率高出很多倍。但为什么不这么干?怕数年后被一帮屁民骂它今年在市场上掠夺民财?还是怕其他机构投资者趁机减持?或是这样与国有股减持的大方向相悖?

7. 贷款利率不降反升会对企业产生哪些影响

贷款利率市场化已推行10个多月,但令人诧异的是,贷款利率不降反升,最终传导至产业链下游,增加企业融资成本。对此,有经济学家认为,降低融资成本的重要一环在于商业银行,75%的存贷比考核限制了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能力,对存贷比进行适当的改革有助于贷款利率的下行。与此同时,大额可转让存单有望于近期试点,我国利率市场化再迈步

“真的为贷款熬白了头,操碎了心。”在上海从事纺织生意的企业主李先生两鬓已经泛起“霜白”。他无奈地告诉记者,从今年春节之后,他曾经整晚地睡不着,害怕银行突然抽贷或者提高贷款利率,但如今这个噩梦仿佛又变为了现实。

“最近,银行对我们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又上调了,上浮幅度一般在30%-50%,最高的甚至达到60%,银行是一浮到底。而我们没有国有大型企业那样雄厚的资金,贷款成本的提升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别说贷不到钱,有时候真的不敢去贷。”李先生表示。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上海地区小企业贷款的利率差不多在18%左右,假设贷款100万元,每年就得还18万元,还要再加上3%左右的手续费也就是3万元,融资成本就接近21万元,比去年整整高出了20%。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程,自去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如今已经将近1年的时间了,但令不少像张先生这样的企业主诧异的是,贷款利率并未因竞争而下行,反而稳中有升。据记者了解,仅2013年全年金融机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约上升了0.4%。与此同时,央行推出的贷款基础利率也从去年10月的5.71%上升至今年的5.77%。

“下不去”的贷款利率显然成为了压在中小企业融资身上的“一座大山”。那么究竟为何在贷款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下,贷款利率不降反升?“存贷比”制度近年来缘何广受争议?利率市场化稳步推进—“大额可转让存单”惠利几何?利率市场化“下一步”又该如何迈进?

贷款利率不降反升

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4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 3月份非金融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7.18%,比上年12月下降0.02个百分点。其中,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7.37%,比上年12月上升0.23个百分点。另外,从利率浮动情况看,3月执行上浮利率的贷款占比为70.25%,比上年12月上升6.84个百分点。

“利率还是很高,3月份非金融部门的贷款利率加权平均是7点多,加上上浮,国有企业市场上贷款利率将近10%。”上海发展研究基金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乔依德表示。

根据数据,即便在利率市场化下放开贷款利率已将近1年,但贷款利率也并未像人们之前预想的那样稳中有降,反而部分小幅走高,与此同时,执行上浮利率的贷款也未见下行。

“企业融资成本的居高不下主要是商业银行的风险偏好降低。因此,在信贷资源很稀缺,而市场需求仍然很旺盛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就很容易提升上去。”交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浦发银行(600000,股吧)战略发展部总经理李麟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也指出:“从目前来看,银行贷款利率上升和资金面的紧张有关,可能属于阶段性现象。”

5月27日,央行在公开市场开展200亿元28天正回购,较5月22日缩量超三成,中标利率继续持平于4.00%。5月末最后一周,央行公开市场仅有500亿元正回购到期,无逆回购及央票到期,是央行正回购缩量提前维稳的主要原因,再加上5月29日央行和财政部投放400亿元国库现金定存,该周公开市场有望延续小幅净投放。此前一周,公开市场实现净投放1200亿元,创4个月来新高。

6月临近,银行理财产品揽储迹象又现苗头。“半年末时点将至,资金利率上行仍是大概率事件。”申银万国证券认为,事实上,在去年“钱荒”的教训之后,今年银行的“揽储战”已提前开始。目前银行陆续推出跨半年末的理财产品,收益率虽未现大涨,但亦有小幅回升迹象,6月“钱荒”再现的概率较小,但资金压力不容忽视。

一位商业银行交易员也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表示当前资金面延续了紧平衡态势,机构融入继续增多,而融出更显谨慎。

“受互联网金融冲击和金融脱媒(指在金融管制的情况下,资金的供给绕开商业银行这个媒介体系,直接输送到需求方和融资者手里,造成资金的体外循环)影响,2013年以来,银行业整体负债成本呈上升趋势,由此带动贷款利率向上迁移。”华夏银行(600015,股吧)发展研究部研究员杨驰告诉记者。

但对于央行货币政策的引导,也有不少专家认为,不可“操之过急”。

“央行货币政策起引导作用,推动利率市场化,不是说一下子就能够到位的,这其中得有一个过程,金融改革如何与市场以及政府之间共同协调共进,都存在巨大的挑战。另外,最近CPI和PPI走势背离,在这个过程中间,到底由什么来反映利率的真实性,可能也是对分析者的考验。”李麟进一步解释。

“此外,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还反映在市场中每个主体对利率存有的一个敏感度,如今市场上有许多贷款的主体对利率市场化并不敏感,这就需要首先从国有企业入手,转变政府职能,让利率市场化这些主体对利率有充分的敏感度,从而大大影响利率市场化的效果。”李麟补充道,“说到底,是现在利率市场化还未进行彻底。”

在利率市场化专栏中,央行也强调货币政策框架向价格型调控的转型需要经历一个逐步完善和效果强化的过程,此时数量型政策工具和目标依然重要。从国际经验来看,美日英三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持续时间均在十年及以上。因此,中国短期内需要数量与价格相互协助,共同完成调控目标。

“推进之后至少还得看运行几年,才能够考虑利率市场化大踏步向前推进,因为还得看看这个制度推行以后是否合适,市场是否接受,大家是否认同,运行效果到底如何。”连平告诉记者,“不在利率市场化本身,而在于利率市场化一系列配套设施是否建立完善。”

专家呼吁取消存贷比

贷款利率“不降反升”,让不少专家学者将矛头对准了存贷比这一历时已久的货币监管制度,认为75%的存贷比考核限制了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能力,一时间呼吁取消存贷比的声音“不绝于耳”。

所谓存贷比,是指商业银行贷款总额除以存款总额的比值。从银行盈利的角度讲,存贷比越高越好,因为存款是要付息的,即所谓的资金成本,如果一家银行的存款很多,贷款很少,就意味着它成本高,而收入少,银行的盈利能力就较差。

“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这项规定发端于1995年7月开始实施的《商业银行法》。该法虽经多次修改,但对存贷比的规定却延续至今。

“在银行资金来源和运用单一的情况下,存贷比无论是作为流动性监管指标还是贷款额度控制指标都曾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金融脱媒的情况下,存贷比的弊端日渐显现。”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过去10年,银行的存款和贷款的增速基本是一致的,但从去年开始,存款的增速明显跟不上贷款的增长,两者相差两个百分点。今年第一季度差距更大,贷款增速为13.9%,存款增速为11.1%,相差近3个百分点。

连平认为,在“存贷差”日益加大的今天,“存贷比”这一监管制度变得尤为“惹人非议”,“一方面银行不愿意放手贷款规模的投放,另一方面由于金融脱媒加快、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发展、IPO开闸以及财政存款难以大幅下放等因素,使得现在银行存款增速明显放慢。因此,存贷比监管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使得商业银行在市场想尽办法拉拢资金,比如每逢月末、季末、年末,银行推出各类高收益的理财产品,这些都势必会造成市场利率水平上升。”

具体来看,截至2013年末,已有多家上市银行的存贷比全线“飘红”:交行、民生、浦发、中信、光大、中行存贷比分别为73.40%、73.39%、73.01%、72.79%、72.59%、72.52%,其中招行以74.44%“稳居榜首”,逼近75%的监管红线。此外,从趋势上看,存贷比数据近两年呈逐步攀升的态势。市场流动性偏紧导致大部分中国上市银行2013年末存贷比上升、流动性比例下降。

因此,连平分析,对存贷比进行适当的改革将有助于贷款利率的下行。“如果同业存款也列入商业银行存贷比考核的一个分目进行计算,商业银行就可以简单从同业市场获得资金。将分母做大,银行可以把更多贷款放出去,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像现在这样疲于奔命,想尽一切办法用很高成本把资金拉进。”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也持有相同观点,其表示在《商业银行法》对存贷比指标暂没有取消之前,应尽快改变商业银行存贷比的计算口径,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纳入一般存款统计,同时把同业存款也计入存贷比的分母,承认吸收同业的存款也是资金来源之一,降低一般存款与同业存款之间的套利行为。

此外,呼吁取消存贷比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更完善的指标代替存贷比反映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我国已经开始实施的巴塞尔协议中,已经引入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来监测银行的流动性风险,这两大指标覆盖的资金来源和运用更全面,比存贷比这一传统指标更准确。”李慧勇表示。

近日,监管部门对于“存贷比”这一制度的完善再一次提上“议程”:5月14日,上海银监局发布《关于试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管相关制度安排的通知》中显示,“在试验区业务开展初期不对试验区业务和试验区内分支机构下达单独的贷存比考核指标”。这是监管部门首次公开强调对城市中的分支机构存贷比放松。

在连平看来,短期内取消存贷比考核并不现实,“即使要取消,从法律上来说还要有程序,至少还要1-2年的时间。”

试水大额可转让存单

2013年7月20日,央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这是长期实行利率管制的我国金融市场迈出的一大步,虽然其效果并未“立竿见影”,但央行推动利率市场化的脚步没有放慢。中国人民银行在《2014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表示,目前我国同业存单市场已初具规模,而作为利率市场化的关键一环,面向企业、个人的大额可转让存单将有望于年内推出。

所谓大额可转让存单(NCDS),是由商业银行发行,可在二级市场上转让的存款凭证,通常票面利率比同期定期存款利率略高,且利率可以浮动,这是它与定期存款最大的不同。大额可转让存单一般期限为14天至1年,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金额较大,例如在美国为10万美元,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金额相对较小,美国的最小面额为100美元。

家住上海的张女士只看了一眼今年第二期凭证式国债(一年期仅3.6%的票面年利率),便连连摇头说:“我是不会买的。”张女士很坚定地告诉记者,这几年来一直在买银行的理财产品,虽然现在的收益率和春节前后那段时间不能相比,但是想要买到1年期5%收益率的理财产品还是挺容易的。

而张女士可能不清楚的是,以后一年期国债这种稳妥的理财方式,可能将逐步被银行所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所取代。

设想一下,不久的将来,张女士去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工作人员会向她介绍大额可转让存单:一种市场化定价的存款单证,凭证上印有一定的票面金额、存入和到期日以及利率,到期后可按票面金额和规定利率提取全部本息。收益率不错,也可以通过银行随时转让给其他储户,自由买卖,转让时的利率随行就市。

“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推出,对普通居民而言,无疑在其投资方式中又增添一类新的理财工具。”李麟告诉记者,“与此同时,这种产品拥有两个非常突出的优势,首先是流动性好,其次相对于与第三方对接,或者两头在外的其他理财产品来说,由于大额可转让存单是定向发行,并且通常是银行和个人之间或者是银行和发行对手之间的交易,更接近于存款,储蓄性质更强,因此对于个人储户—尤其是风险偏好较低的储户,将会是一种更好的选择。”

“另外,在极端情况下,比如股市融资高风险,债市配置又会出现刚性兑付,储蓄大量回流时,大额可转让存单将会非常受欢迎。”李麟补充说。

对于将来大额可转让存单可能的具体实施细节,目前不少银行负责人表示,细则还未推出,但届时会在总行的设计安排和统一发布下时时跟进。“我们也非常希望细则的正式落地,会时刻关注,相信总行正在研究之中。”上海农商银行自贸区分行副行长季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李麟预测,未来中小银行推大额可转让存单的动力更大,其次大额可转让存单的购买起点相对来讲并不会低。“如果购买起点太低的话,银行的成本会比较高。所以,在试点阶段,大额可转让存单的购买起点可能会设置得较高,至少在100万元左右。”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会有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分拆代销,从而降低门槛。期限可能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一般不超过1年。利率可参考同期限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或者目前运行的同业存单利率定价。

据了解,大额可转让存单起源于美国,1973年美联储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成为美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重要切入点,并逐渐成为银行资金的主要来源。同样,这一货币市场工具也在1979年的日本利率市场化和1994年韩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起到“敲门砖”的作用。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推出,意味着利率市场化仅剩“临门一脚”—存款利率的放开。

“针对个人的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推出,可视为我国取消存款利率管制、利率市场化向前推进过程中的重要一步。”连平认为,“存款利率放开的时间表既然已经确定,这将倒逼大额可转让存单的启动。根据国际经验,大额可转让存单将根据先大额后小额、先长期后短期的顺序渐次推出。”

8. 利率市场化的利与弊

看香港财经类报纸的广告,第一感觉就是香港人好幸福,这边厢为了吸储,银行在存款利率上大比拼,利息一家比一家高;那边厢,为了放贷,银行又在贷款利息上斗法,不但一家比一家低,还有额外的现金赠送。银行越战越勇,老百姓不免偷着乐。这是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和市场化给人们带来的好处。

而在内地,老百姓就没有这种福气。一方面,在收益上,由于利率没有市场化,无论是存款利息,还是贷款利息,普天下一个水平,银行不用费什么劲,就可以从受保护的存贷利差上获取高额利润,老百姓没利可得,也没有货比三家的冲动;另一方面,在服务上,由于资格老网络大的中资银行不必担心客户会流失,乐于坐在老大的位置上,坐享老客户带来的收成,店大欺客。

“狼”终于要来了,而且是没有任何障碍地闯进来。根据12月11日起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外资银行在华分行只要转变一下身份,在本地注册成法人银行,就可以向中国公民全面办理人民币业务,完全站在同一平台上,和中资银行同台竞技。虽然目前外资银行在网络和客户上还存在软肋,但他们长期在开放的市场中拼打,无论是资本运营还是服务,都有比较成熟的经验。中资银行虽然店多网大,如果不早做准备应招,恐怕也有被冷落的一天,现在的银行理财市场就已经显露出客户搬家的苗头。

虽然短期内利率还无法市场化,我们无法期盼存贷利差会因银行的竞争而马上缩小,但为了争夺人民币业务的客户,外资银行势必首先卷起一轮服务战。

银行业斗法,老百姓就受益。我们应该可以期盼,不久后上银行办事无需坐冷板凳了,否则也不妨来个货比三家,存款搬家

9. 国家规定小额贷款利率多少合法

不超过36%都是合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9)现金贷款利率市场化扩展阅读: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10. 央行降息:3月1日起存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意味这什么。求详细解答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以下为专家与机构解读。
专家解读
鲁政委:降息必要 但钝化
对此,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降息必要但钝化。鲁政委认为,央行对称降息是对目前经济下行和通缩压力的反应,但刚兑不破银行负债无法下降,由此导致贷款利率难以明显下行。“我们一直认为,汇率不贬降息效果甚微;刚兑不破,降息效果钝化。降息之后,存准率未来也将继续持续下调,汇率也会继续走弱。”
李大霄:降息对市场影响正面反应或不及上次
对此,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表示,对市场影响正面,但上次降息已经充分反应,这次降息的反应可能不及上次。李大霄表示,上次降息是预期之外,且市场处于低位,所以市场产生了非常激烈的反应,超出一次降息的反应幅度,而本次降息是市场的预期之中,市场反应也可能是预期之中,市场反应的激烈程度可能会弱于上次,而且市场也已经不是低位,估计局部反应的概率要大于整体反应,利好方向以港、B、A为序,基建地产金融为首。
范剑平:两会前降息是希望会上更关注促改革调结构
对此,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范剑平表示,两会前降息是希望会上更关注促改革调结构。范剑平称,降息、降准、贬值,轮着来,别着急,经济物价双降,应对的政策空间仍很大。“两会前降息就是希望会上更关注促改革调结构。”范剑平说。
李慧勇:此次降息宣布我国正式进入降息周期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对此次降息发表看法,他认为:1、时间点完全符合预期。上次降准之后我们分析报告的题目是降准了,降息已经提上议程。周五没有降好多人说是不是要等下周,我说还看下周六,周五六是法定宽松日,今天降息基本在预期之内。2、去年11月份我们写报告强调还有3次降息6次降准,截止目前1次降息1次降准,预计还有5次降准,2次降息。
谢百三:降息利空银行股 今年应会降至2%
复旦大学教授、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表示,因为我国银行的存款利率都会采取最高浮动利率,所以仅仅由3.3%(2.75%*1.2)降为3.25%(2.5%*1.5),变化很小;但是贷款利率却下跌了,所以此次降息对银行股是利空的。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贷款、存款利率都下降了,社会上的资金就多了,对整个股市是利好的,或许可以带动银行股,所以银行股还是观望为主。谢百三说,上海一家上市公司董事长曾对其表示,我国现在的贷款利率太高了,企业没法活,必须降到4%点几才有活路。
李长安:降息具有多重目的 对股市和房地产市场都利好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长安认为,此次降息是新一轮刺激政策的又一次出击,具有多重目的,包括刺激投资和消费需求,降低资金成本等,对股市和房地产市场都是利好。
谢逸枫:两会前降息释放货币宽松信号 房价必3月反弹上涨
对此,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认为,两会前降息释放货币宽松信号,房价必3月反弹上涨。
左小蕾:传导机制不畅或影响降息效果
中国网记者就此采访中国银河证券首席总裁顾问、经济学家左小蕾,左小蕾表示央行降息是顺利成章的事情。她认为此次降息十分有必要,目前融资成本十分高,不利于实体经济层面创造有效需求,因此央行为了降低资金成本,提升资金利润空间,引导市场利率下降,主动做出调整。与此同时,左小蕾指出目前传导机制不畅通影响降效果,央行应该有相应的改革或其他调整措施,管理风险,平衡资产负债表,推进市场利率化,理顺银行引导机制。左小蕾进一步提出改善传导机制需转变银行经营模式,使其利用市场资源为实体经济服务。
诸建芳:降息在意料之中 后续仍将出台宽松政策
对此,中信证券首席宏观经济学家诸建芳表示,降息属于市场意料之中,后续仍将出台更多的宽松货币政策。诸建芳称,此次的降息属于市场意料之中,并没有太大的意外。 根据目前经济运行状态分析,通缩情况仍在恶化,经济下行压力也在进一步加大,急需国家及时进行政策调整。“按照目前的经济运行情况,后续仍将出台更多的宽松货币政策。”诸建芳表示,下一次的时间窗口或将在“两会”前后出现。
章俊:本轮降息谈不上对实体经济有正向刺激效应
对此,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高级经济学家章俊表示,本次降息从很大程度上是应对通胀下行所导致的实际利率上升的问题,目前还谈不上对实体经济有正向刺激效应。章俊称,首先,经济增长面临三期叠加的局面,经济改革和转型需要稳定的经济环境,这就意味着需要政策托底;第二,就政策面而言,财政政策空间有限,无论是从增加财政开支还是减税的角度上来说,对拉动经济而言都是杯水车薪!因此要拉动经济增长,为经济增长托底还必须依靠货币政策!而且目前不光是经济增长下滑,而且同时面临通缩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货币政策发挥作用。
刘胜军:降息为无奈之举 社会负面预期难以扭转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认为,快速恶化的经济指标,凸显硬着陆风险,倒逼央行降息,会延缓转型步伐,但也是万般无奈之举。“毕竟,没有经济稳定,改革亦无从谈起。但降息降准效果不乐观。”刘胜军称,一方面金融体系僵化,难以向真正需要资金的“好企业”输血;二是刚性兑付难打破,无风险利率高企;三是社会负面预期难以扭转。
杨德龙:预计年底前还会有一次降息和多次降准
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表示,央行本次降息主要是针对当前低迷的经济增长现状,消除市场对经济可能陷入通缩的担忧。目前,全球多家央行都加入量化宽松浪潮,以提振经济增长动力。近半年,中国央行果断进行两次降息和一次降准,预计年底前还会有一次降息和多次降准。“央行本次降息有利于股市和债市,可能会刺激金融地产等大盘蓝筹板块大涨,从而有利于指数突破3400点整数关口。”杨德龙说。
董登新:差钱形势未改周一银行股或现普跌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表示,中国央行降息只是窗口指导,并不具有强制性或指令性,“因为我国银行贷款利率已废除上、下限管制,在‘银行差钱’的背景下,银行不会实质性降低贷款利率。”董登新认为,在银行存款不断分流的情况下,银行不敢轻易降低存款利率,反会上浮到顶。“下周一,银行股可能普跌。”董登新解释称,在银行差钱的前提下,银行更希望降准,而不是降息,“如果不降准,却又要求原本差钱的银行降低贷款利率,其结果可能是银行更加‘惜贷’,同时进一步激化‘银行差钱’。因为贷款降息后,社会对银行贷款需求进一步增大,但银行存款在降息后,还会进一步加大分流。这正是矛盾所在。”
林采宜:央行降息主要为对冲CPI下行
林采宜指出,稳健的货币政策主要包括稳定的货币供应量和基本稳定的实际利率,而1月份CPI数据较低,导致实际利率上升,因此央行降息引导利率下行。针对央行进一步放开利率弹性,林采宜认为这是利率市场化在政策上的具体落实,短期内银行虽可能会因利差缩小而降低利润,但从长期看将会提高银行竞争力,刺激银行金融服务的提升。
机构解读
民生证券:本轮降息不是货币宽松的终点股债双牛还会延续
①缘何降息?经济下行、物价低迷,全球货币宽松大潮愈演愈烈,竞相向邻国输入通缩。央行降息可缓解债务风险,缓释通缩压力。
②负债端成本未显著降低,银行让利实体。存款利率浮动扩大至1.3倍,以一年期定存为例,上浮到顶存款利率为3.25%,负债端成本降幅不明显,考虑到贷款利率已市场化定价,降息后银行利差收缩。
③能否改变经济下行压力还有待观察。降息后,一线城市房地产销售企稳确立,但全国房地产销售能否企稳还需观察,房地产投资企稳最早需要三季度确认。城投剥离地方政府融资职能,赤字口子不大,反腐高压下,地方政府主导的基建投资不一定能反弹。终端需求不足,制造业依旧主动去库存。经济下行压力不易缓解。
④人民币汇率波动加剧,趋势略贬。降息后经济不会立即企稳,货币宽松预期,人民币贬值预期仍存。但问题不大:欧元区负利率,热钱有进有出,不会有不可控的风险发生。此外,实际有效汇率太强,压抑出口输入通缩,人民币汇率贬值也不是坏事。
⑤股债双牛还会延续。本轮降息不是货币宽松的终点,不必担心债市高开低走。过去囤积于地方、地产和产能过剩行业的流动性涌入权益和债券市场趋势没有改变,维持股债双牛的判断。
齐鲁证券:这次降息对市场的影响与2月5日显著不同
针对央行今日降息,齐鲁证券表示,央行今天下调存贷款利率25个BP,并将存款基准利率上浮区间从20%上升到30%。这次降息对市场的影响与2月5日显著不同。2月5日央行降准50个BP,蓝筹板块依旧未改变低迷的市场走势,原因是上次是降准未能改变理财收益率上行,这是压制蓝筹估值修复的天花板。本次央行降息,在2月5日下降存准的配合下,将有效推升银行间流动性宽松,引导理财收益率及社会融资成本明显下行,从而推动市场估值继续修复。对利率敏感的周期性行业可能最为受益。短期来看,房地产、金融、有色以及钢铁等周期品估值可以得到显著修复,关注有色中稀有小品种、汽车以及建筑建材的投资机会。
乐观预计二季度中期仍有一次降准的机会,这将继续推升市场估值修复,但这过程中市场震荡将显著增加。其次,全球流动新宽松与资金利率持续下降, A股资本市场估值难以出现大幅回落。只要货币政策未见底,蓝筹的估值修复过程不会结束,这个过程可能维持到二季度中期。随后有两个变数,一是货币政策超预期宽松,实体经济迎来利润与价格的周期性回升,市场将迎来盈利驱动下的蓝筹估值修复第二波;二是货币政策低于市场预期,实体经济增速维持低位震荡,蓝筹估值修复可能告一段落。但从目前的政策力度来看,第一种可能性更大一些。在5月份之前,市场将继续震荡享受流动性宽松带来的泡沫盛宴。市场大幅度调整期可能在货币政策力度减弱与实体尚未恢复的间歇期,这可能在二季度的中后期。
华泰证券:降息送糖 非银必尝
【券商:货币宽松下再配置】
上周四提醒投资者降息预期下券商投资机会,如今兑现!
券商将明显受益于降息。1)活跃交易量,经纪、两融业务直接受益;2)降低券商融资成本,资本中介业务息差扩大;3)场外资金或再掀入市热浪,市场不缺钱,缺的是赚钱效应。
再配置将令板块具有高弹性。目前机构投资者对券商配置逼近冰点,降息催旺市场,机构有再配置需求,且三月券商业绩环比同比均大幅增长,配置无忧。
券商板块处于加杠杆加功能黄金发展周期,注册制、T+0、资本账户开放、国企改革等开启券商新空间。全年净利润增速50%以上。
个股推荐:一是大型综合券商,“新大招”和“任我行”;二是互联网券商,锦龙股份。
【保险:迎接权益投资时代】
降息将加速资产结构调整,加大权益类占比。调结构依旧是2015年险资的重头戏,从低收益向高收益、从固收到权益。降息后,资产结构的调整将实现更高投资收益。
承保压力进一步释放。2014年行业投资收益率6.3%,给予保户的结算利率高企,使得保险产品在与理财产品PK中吸引力大增,本次降息,将令优势进一步扩大。
政策红利不断。2015年将出台个税递延、健康险税收优惠、投资渠道进一步放开等利好。估值方面,对应15年新业务价值倍数在10-20倍,估值处于修复阶段。
混改大幕拉开,全面推荐保险股:1)新华保险,混改,纯寿险,弹性最大;2)中国平安,业务品质高,低估值;3)中国人寿,纯寿险,价值转型;4)中国太保,个险强劲,产险改善。
私募人士认为降息利好A股五大板块
根据历次降息后A股市场表现,私募界人士认为降息利好五大板块。
地产:
降息对于地产股来说属于利好。从供给端来讲,降息之后,有利于降低房地产开发商的负担利率;从需求端来讲,降息有利于减轻人们购买房地产的负担,有利于调动人们买房的需要。
银行:
对于银行股而言,降息有利有弊,缩小银行存贷款利率的差额对于银行的赢利增加了压力;同时增加了银行吸储的难度。但是,增加放贷,以及经济的复苏和发展,又将带动银行业务量的攀升,有利于银行增盈。总体看,对于银行股来说,长线仍有利好作用、短线则看资金是否追捧。
有色金属:
降息往往意味着以有色金属为代表的大宗商品价格将上涨,因此有色金属股有望受益于央行降息。而9月份欧洲央行降息之后,A股有色金属股迎来短暂上涨的情况也印证了这一逻辑。
筹资性现金流占比较大的行业:
降息意味着企业获取资金能力的增强以及获取资金成本的降低,因此,对于那些资金链紧绷,筹资性现金流较大的行业来讲,降息往往意味着利好。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房地产及产业链上的建筑,军工、电子等行业的筹资性现金流最高,现金流压力较大。
出口业务占比较大的企业:
降息往往意味着人民币的贬值预期加强,因为对于出口业务占比较大的企业来说,降息属于利空消息。目前A股市场上,出口业务占比较大的行业主要有纺织、家电等。
海通证券:通缩是主要风险 降准降息仍可期待
央行宣布自2015年3月1日起再次降息,海通证券姜超表示,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有利于降低金融机构贷款实际利率和企业贷款融资成本;一年期存款利率下调,有利于降低金融机构筹资成本和各类市场利率,也有利于刺激消费,降低经济失速风险。
预测2015年GDP增速7%、CPI增1%,通缩是主要风险,判断未来降准降息仍可期待,货币宽松有望延续。
华创宏观:理解央行降息的“四个维度”
华创宏观团队对于此次央行降息进行解读,称这一决定是市场预期的时点稍早,但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降幅则并未超出市场预期。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2.75%下调至2.5%,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5.6%下调至5.35%;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这一决定是市场预期的时点稍早,但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降幅则并未超出市场预期。我们指出四点值得关注之处。
交通银行:存贷款基准利接近十年最低 频下调空间不大
对于此次降息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分析师鄂永健降息简评: 年初制造业PMI、进口等一系列经济指标表现不佳,PPI继续下行,潜在通缩风险加剧,融资成本尽管有所降低但仍然较高,剔除物价后的企业实际融资成本更高。在此情况下,降息有利于带动贷款利率和整个社会融资成本下行,缓解企业压力,起到稳增长的效果。此次降息依然采取了同时扩大存款利率上浮的方式,利率市场化再下一城。在贷款利率下降而存款利率下降不多的情况下,银行存贷利差收窄,盈利受到冲击。未来货币政策仍保持稳健偏松,尽管不排除再次降息的可能,但此次降息后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均已接近十年来的最低水平,进一步大幅、频繁下调的空间已经不大。在外汇占款低迷、资本流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存款准备金率还可能有1-2次的下调。
申万宏源:降息意义非同寻常看好金融地产股
李慧勇:降息了,在外边写几句表达下一直以来的看法:
1、时间点完全符合预期。上次降准之后我们分析报告的题目是降准了,降息已经提上议程。周五没有降好多人说是不是要等下周,我说还看下周六,周五六是法定宽松日,今天降息基本在预期之内。
2、去年11月份我们写报告强调还有3次降息6次降准,截止目前1次降息1次降准,预计还有5次降准,2次降息。
3、为什么这么看。因为通货紧缩是头号敌人,只有不断的量宽(降息降准)才能缓解实际利率过高经济收缩的恶性循环。春节是惯常的涨价高峰,但2月份物价可能只有1%,说明当前通缩形势比想象严重,降息势在必行。
4、宣示效应和实质影响都不应该忽视。春节后第一周就降息,意义非同寻常。第一彰显国家稳增长的信心,希望提振企业信心。第二宣告中国正式进入降息周期,企业财务费用尤其是以基准利率定价的企业将有显著下降。第三,这次存贷款下降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存款上限至1.3倍,离完全放开只有一步之遥,考虑到存保即将推出,利率市场化将明显加快。资金将更能够反映供求状况。第四,在降息周期中股市往往会有比较好的表现,这次降息同样将提振大家的投资信心,金融地产投资品有望有比较好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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